☆公司概况☆ ◇920802 保丽洁 更新日期:2025-12-15◇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Jiangsu Polygee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 ├────┼───────────┬────┬───────────┤ |证券简称|保丽洁 |证券代码|920802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环保 | ├────┼───────────┬────┬───────────┤ |证券类型| |上市日期|2023-02-06 | ├────┼───────────┼────┼───────────┤ |法人代表|钱振清 |总 经 理|钱振清 | ├────┼───────────┼────┼───────────┤ |公司董秘|宋李兵 |独立董事|孙秀英,钱震宇 | ├────┼───────────┼────┼───────────┤ |联系电话|86-512-58611892 |传 真|86-512-58611369 | ├────┼───────────┴────┴───────────┤ |公司网址|www.polygee.com | ├────┼────────────────────────────┤ |电子信箱|polygee@polygee.com;songlibing@polygee.com | ├────┼────────────────────────────┤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光明村安盛路8号(江苏扬子江国际| | |冶金工业园光明村) | ├────┼────────────────────────────┤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光明村安盛路8号 | ├────┼────────────────────────────┤ |经营范围|技术研究、开发;环保设备、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油烟废气净化| | |设备、纺织机械设备及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机械及零| | |部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 | |含金融租赁业务);设备安装、清洗、保养服务;软件开发和销| | |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 | |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消毒器械生产| |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家| | |用电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 |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 |主营业务|静电式油烟废气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保丽洁有限系由钱振清、冯亚东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 | |本为50.00万元。2004年2月16日,保丽洁有限取得了苏州市张家| | |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 | |822107494)。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股份公司系由保丽洁有限全体股东钱振清、冯亚东、保丽洁投资| | |为发起人,以保丽洁有限截至2014年4月30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 |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 | |时的股本为3,000.00万股。公司于2014年7月9日领取了江苏省苏| |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2000050| | |987)。 | | | 三、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 | | (一)报告期初(股本5,210万股) | | |(二)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监高、| | |其他核心人员所持公司股票转让情况 | | |公司股票2015年7月2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 | |开转让,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2017年1月24日,经股转公司同 | | |意,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具体包括未| | |指定对手方的定价委托方式和指定对手方的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 | |式等。2018年1月15日,股转系统引入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将原 | |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的股票改为采取集合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 |同时,采取集合竞价方式转让的股票也可以于盘后通过互报成交| | |确认委托方式进行协议转让。 | | |1、2018年5月,钱振清受让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60万股 | | |2018年5月4日,公司原做市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将其| | |持有的15.60万股股份转让给钱振清,转让价格为8.90元/股。 | | | (1)股份转让的背景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系发行人采取| | |做市方式交易阶段的做市商之一,其自股转系统自行购入了发行| | |人股票作为做市商库存股。 | | |后经股转公司同意,发行人股票自2017年1月24日起由做市转让 | | |变更为协议转让,东吴证券不再为发行人做市商,其持有的发行| | |人股份无法再作为开展做市业务的库存股。因此,其具有卖出发| | |行人股份的意愿。但鉴于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较多,故其希望由|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次性购入以迅速完成退出。发行人实际控制| | |人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具有继续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意愿,且考| | |虑到采取做市方式交易阶段与东吴证券合作关系良好。因此,发| | |行人实际控制人亦具有购入东吴证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意愿。| | |后经双方协商一致,2018年5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受让了东吴 | | |证券持有的发行人15.6万股股份,东吴证券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 |。 | | |(2)价格及定价公允性、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资金来源及税收 | | |缴纳情况 | |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8.9元/股,转让总对价为138.84万元。价| | |格确定方式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东吴证券购入股份的成本价| | |基础上适当上浮,该等股份转让价格定价公允。 | | |钱振清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及薪酬| | |所得。 | | |本次股份转让出让方为机构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不直接涉及缴纳| | |所得税。 | | |(3)股权转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 | | |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 | |本次股份转让系真实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 | |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 | | 2、2019年7月,保丽洁投资向保丽洁企服转让64.60万股 | | |2019年7月23日,为进行股权激励,保丽洁投资通过股转系统将 | | |其持有的保丽洁64.60万股股份转让给保丽洁企服,转让价格为4| | |.65元/股。 | | | (1)股份转让的背景 | | |本次股份转让实质系钱振清、冯亚东夫妇为发行人实施第二次员| | |工股权激励计划而进行的持股平台间份额调整,具体为:2019年| | |7月,发行人拟进行第二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考虑到本次激励 | | |员工人数与已经激励员工人数可能超过50人,无法在同一持股平| | |台上完成激励,且设置2个激励平台可以提高激励计划管理效率 | | |。因此,钱振清、冯亚东夫妇将其通过保丽洁投资间接持有的部| | |分发行人股份转让至当时由钱振清、冯亚东夫妇全资持有份额的| | |保丽洁企服,并将保丽洁企服部分合伙份额作为实施第二次员工| |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份额来源。 | | |(2)价格及定价公允性、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资金来源及税收 | | |缴纳情况 |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钱振清、冯亚东夫妇参照第一轮员工股权激| | |励时,激励员工通过保丽洁投资入股发行人价格确定为4.65元/ | | |股,转让总对价为300.39万元。根据上述,本次股份转让并非实| | |质性股份转让,而系钱振清、冯亚东夫妇为发行人实施第二次员| | |工股权激励计划而进行的持股平台间份额调整。因此,本次股份| | |转让完成前后,保丽洁投资将钱振清、冯亚东夫妇持有的保丽洁| | |投资合伙份额中与本次转让股份相应的份额进行定向减少出资份| | |额。 |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 |知》(财税[2008]第159号),“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 | | |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根| | |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 | |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 | |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据此,保丽洁投资将| | |相关税费支付至作为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被投资企业发行人后| | |,由发行人于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了前述股份转让相关的税| | |收。该等代扣代缴行为非发行人的法定义务或股转公司的特定要| | |求,未对当地税收缴纳产生不利影响。保丽洁投资后续已将缴纳| | |完毕股份转让、减资相关税收后的款项支付至钱振清、冯亚东夫| | |妇。 | | |保丽洁企服受让保丽洁投资股份的资金来源系钱振清、冯亚东夫| | |妇以自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及薪酬向其实缴的出资。 | | |2019年7月,保丽洁企服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将股份转让 | | |款支付至保丽洁投资。 | | |2019年8月,保丽洁为钱振清、冯亚东夫妇代扣代缴本次股份转 | | |让个人所得税。 | | | 3、2019年9月及2020年4月,迟玉斌向钱振清转让260万股 | | |2019年8月,迟玉斌拟从公司离职,经与钱振清协商一致后转让 | | |其持有的保丽洁股份。双方分别于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18| | |日签署《股份转让整体安排协议》、《股份转让整体安排协议之| | |补充协议》,约定迟玉斌将其持有的260.00万股公司股份作价2,| | |184.00万元转让给钱振清,折合8.40元/股。2019年9月16日、20| | |20年4月20日,迟玉斌分别将其所持公司65.00万股、195.00万股| | |转让给钱振清,转让价格分别为8.40元/股、7.90元/股(已扣除| | |发行人2019年12月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5元)。 | | | (1)股份转让的背景 | | |迟玉斌系发行人报告期内自外部引入的管理人才,因其入职后主| | |管的发行人工业油烟净化设备销售业务发展未达预期,同时,因| | |其个人过往在其他公司长期担任高管经历及MBA就读经历,存在 | | |较强的自主创业意愿。因此,2019年迟玉斌与发行人均有解除劳| | |动关系意向。考虑到钱振清向其转让股份系为激励高级管理人员| | |与公司共同发展,因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迟玉斌持有的发行人| | |股份由钱振清回购。 | |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份| | |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经双 | | |方协商一致于2019年8月签署《股份转让整体安排协议》,约定 | | |迟玉斌离职前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中的25%转让给钱振清,剩 | | |余部分在其离职满6个月后转让给钱振清。迟玉斌于2019年9月自| | |愿离职。 | | |(2)价格及定价公允性、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资金来源及税收 | | |缴纳情况 | | |根据《股份转让整体安排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8.| | |40元/股,在《股份转让整体安排协议》签订以后至完成全部股 | | |份过户登记时止,如果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在发放现金红利前| | |未完成过户股份价格相应调整为(8.40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 |股。 | | |2019年9月,迟玉斌向钱振清转让的65万股股份价格为8.4元/股 | | |;2020年4月,扣除发行人2019年12月分红0.5元/股,迟玉斌向 | | |钱振清转让的195万股股份价格为7.9元/股。最终转让总对价为2| | |,086.5万元。 | | | 本次股份转让定价原则如下: | | |考虑到本次股份转让系因迟玉斌离职,钱振清回购原由其向迟玉| | |斌转让的激励股份。因此,双方参照回购离职激励人员持有激励| | |股权定价的市场惯例,经协商后均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在2017| | |年7月受让价格8.3元/股的基础上适当上浮,确定为8.4元/股。 | | |但在《股份转让整体安排协议》签订以后至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时| | |止,如果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在发放现金红利前未完成过户股| | |份价格相应调整。 | | |综上,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的确定方式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定价| | |合理。 | | |2019年9月、2020年4月,钱振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将股| | |份转让款支付至迟玉斌。 | | |钱振清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款的资金来源主要系其个人薪酬所得、| | |发行人分红所得及迟玉斌归还的借款。 | | |根据《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 | |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自2018年1| | |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 | |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本次股份转让暂免征个人所| | |得税。 | | |2023年2月6日,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本次上市共计发行| | |股票1,098.33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股本由5,21| | |0.00万股变更为6,308.33万股。 | | |2025年5月26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 | |红利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 | |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 | | |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派发现金红利| | |10,092,956.64元,转增18,924,990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3-01-16|上市日期 |2023-02-0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098.3300 |每股发行价(元) |7.95 | ├──────────┼─────┼──────────┼─────┤ |发行费用(万元) |1310.81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8731.723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7420.9200 |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9.05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0.34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4.15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4.2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RydAir Pte Ltd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空净智云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苏州保丽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Airverclean(M)Sdn Bhd | 孙公司 | 100.00| ├──────────────────┼────────┼─────┤ |Airverclean Pte Ltd | 子公司 | 100.00| ├──────────────────┼────────┼─────┤ |江苏保丽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