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601916 浙商银行 更新日期:2026-03-25◇ ★本栏包括【1.最新提醒】【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 【1.最新简要】 ★2025年年报将于2026年03月31日披露 ┌─────────┬────┬────┬────┬────┬────┐ |★最新主要指标★ |25-09-30|25-06-30|25-03-31|24-12-31|24-09-30| |每股收益(元) | 0.4200| 0.2800| 0.2200| 0.5200| 0.4700| |每股净资产(元) | 6.4600| 6.3800| 6.4400| 6.3300| 6.2000| |净资产收益率(%) | 6.6150| 4.3400| 3.3925| 8.4900| 7.7475| |总股本(亿股) |274.6464|274.6464|274.6464|274.6464|274.6464| |实际流通A股(亿股) |215.4444|215.4444|215.4444|215.4444|215.4444| |限售流通A股(亿股) | --| --| --| --| --|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 |【分红】2025年半年度 | |【分红】2024年度 股权登记日:2025-06-26 除权除息日:2025-06-27 | |【分红】2024年半年度 | ├──────────────────────────────────┤ |★特别提醒: | |★2025年年报将于2026年03月31日披露 | ├──────────────────────────────────┤ |2025-09-30每股资本公积:1.40 主营收入(万元):4893100.00 同比减:-6.78% | |2025-09-30每股未分利润:2.08 净利润(万元):1166800.00 同比减:-9.59%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 年度 | 年度 | 三季 | 中期 | 一季 | ├──────┼──────┼──────┼──────┼──────┤ |2025 | --| 0.4200| 0.2800| 0.2200| ├──────┼──────┼──────┼──────┼──────┤ |2024 | 0.5200| 0.4700| 0.2900| 0.2200| ├──────┼──────┼──────┼──────┼──────┤ |2023 | 0.5700| 0.5300| 0.3400| 0.2600| ├──────┼──────┼──────┼──────┼──────┤ |2022 | 0.5600| 0.5000| 0.2900| 0.2000| ├──────┼──────┼──────┼──────┼──────┤ |2021 | 0.5500| 0.4600| 0.2800| 0.1700| └──────┴──────┴──────┴──────┴──────┘ 【2.最新报道】 【2026-03-24】个贷综合成本强制明示:监管规范叠加政策托底,零售信贷迎拐点 ? 3月15日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个人贷款业务 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直指个人贷款息费不透明、披露 不规范等痛点。 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延期,到综合融资成本全面明示,个人贷款领域监管与支持政 策密集出台。近年来在“居民弱、企业强”的信贷格局下,银行个贷业务结构调整 压力凸显。随着信息披露规范化、消费提振政策加码,个人贷款市场正步入规范发 展、结构优化的新阶段。 个贷新规发布 综合融资成本需明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 对促进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助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 时,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不规范、不透明问题,既容易引 发金融消费纠纷,又影响利率政策效果、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必要制定 出台相关监管规定。 规定要求,2026年8月1日起,贷款机构将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 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 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 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逐项列明贷 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这并不是监管方近年来第一次出台跟个人贷款相关的政策。 2025年8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个人消费性 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 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性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 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 受贴息政策。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领域 消费。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性贷款本 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 资金的90%、10%。 2026年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优化 实施个人消费性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共12条,将个人消费性贷款财 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调整后,个人消费性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 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 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贷款面临“居民弱、企业强”延续 近年来从商业银行角度来看,贷款面临着“居民弱、企业强”的态势。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6.27万亿元。相比之下,202 4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8.09万亿元。将近2万亿的差别主要就发生在居民部门 。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25年住户贷款增加4417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8351 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28万亿元;而2024年,住户贷款增加2.72万亿元,其中, 短期贷款增加473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25万亿元。2025年与2024年相差了2.3 万亿元。 相比之下,企(事)业贷款则显示出更强的增长。2025年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 15.47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81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82万亿元。202 4年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14.33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61万亿元,中长 期贷款增加10.08万亿元。 2026年,这一趋势仍然在延续。宁波银行宏观与大类资产研究报告显示,商业银行 2月新增人民币贷款9000亿元,去年同期10100亿元。继续呈现“居民弱、企业强” 的特征,其中,居民贷款新增-6507亿元(去年同期-3891亿元),呈现大幅缩表态 势;而企业贷款新增14900亿元(去年同期10400亿元)。 该报告指出,这一分化反映了当前经济冷热不均的局面:一方面制造业景气在AI投 资和外需的支撑下相对旺盛,而另一方面,居民端消费和购房行为仍保持谨慎。 银行个贷增长或迎来拐点 对于银行来说,个人贷款压力则是实实在在体现在财报中。 根据数据,2025年三季报有32家银行公布了个人贷款金额,其中有13家银行的个人 贷款余额处于下滑状态,主要集中在中小银行,包括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 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沪农商行、苏州银行、齐鲁银行、青岛银行、厦门银行 、紫金银行、无锡银行和江阴银行。 2024年42家A股银行中则有11家银行的个人贷款余额处于下滑状态。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讲,个人贷款主要包括几个方向:住房贷款、消费性贷款和经 营性贷款。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的消费类贷款是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最主要部分, 2023年以前部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在个人贷款中的占比接近一半。随着房地产政 策的调整,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增速受个人住房贷款增速下行而逐步放缓。 商业银行不得不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投放。2023年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性贷款和个 人经营性贷款均取得了快速的增长。尤其是国有银行取得了较大的增长。 年报数据显示,2023年工商银行的个人消费性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均取得了超过 40%的增长;农业银行的个人消费性贷款同比增长75.9%,个人经营贷款较上年末增 长29.4%;交通银行的个人消费性贷款同比增长达86.25%,个人经营类贷款同比增 长43%,交通银行在财报中表示“全年个人综合消费贷和个人经营贷增量达历史最 高水平”;建设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同比增长87.19%,个人消费性贷款同比增长42 .71%。 部分股份行在2023年个人消费性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也取得了较快的增长。如招 商银行消费性贷款同比增长49%,服务于零售经营的小微贷款同比增长19.06%。此 外,浙商银行、中信银行和兴业银行个人消费贷和经营贷同比也是增长态势。 但是由于占比相对较低,个人消费性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增长仍难以完全抵消住房 贷款收缩带来的缺口。尤其是2023年持续降息后,居民提前还按揭潮开始。根据联 合资信的数据,到了2025年6月末,个人贷款业务增速放缓至1.40%,占资产总额的 比重降至20.97%。 事实上,个人贷款,尤其是个人消费性贷款相对于对公贷款利率更高,是银行应对 净息差下滑的重要方式。 好消息是,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26年将安排2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 金,继续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在上年的基础上优化实施机制,持续释放汽车、家 电等耐用消费品潜力。同时已提出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 ,组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扩大内需,或将对居民信贷 形成一定的撬动效应。 联合资信在研究报告中指出,“这种‘对物补贴’与‘对人贴息’的结合,旨在降 低消费成本,让居民‘敢花钱’”。 房地产方面,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探索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市场将 此理解为积极的信号。事实上自从2026年1月1日《求是》杂志刊发《改善和稳定房 地产市场预期》一文,文章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居民财富的重 要来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之后,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很多 地区出台了一些放松的措施。瑞银证券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宋宇表示,到目前为止, 政策调整的力度不是特别大,但是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识到了政策出现了方向性的 转折,政策协同释放的信号改变了市场的预期,进而影响了投资者行为,房地产市 场逐渐就可以形成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 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一部分析师陈绪童指出,未来随着宏观经济修复、房地产市场企 稳、金融科技进步以及消费金融政策发力等,个人贷款质量有望趋于稳定,住房贷 款将保持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基本盘地位,而消费性贷款有望成为推动个人贷款 发展的主要动力,但经营贷款仍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各类型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 结构及质量表现分化趋势或将持续。“国家对个人消费性贷款贴息政策、关于发展 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政策等多项政策的实施为消费性贷款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消费性贷款应用场景有望进一步延伸,或将成为推动个人贷款发展的主要动力。” 【3.最新异动】 ┌──────┬───────────┬───────┬───────┐ | 异动时间 | 2019-11-26 | 成交量(万股) | 0.000 | ├──────┼───────────┼───────┼───────┤ | 异动类型 | 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成交金额(万元)| 0.000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非营业场所)| 0.00| 51219227.30| |机构专用 | 0.00| 42847368.94| |机构专用 | 0.00| 38614525.17| |机构专用 | 0.00| 35198809.36| |机构专用 | 0.00| 30484269.65|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 57045960.83| 0.00| |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 55854228.73| 0.00| |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证券| 37865908.50| 0.00| |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 37748548.08| 0.00| |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定路证券营| 28858617.71| 0.00| |业部 | | | ├──────┬───────────┼───────┼───────┤ | 异动时间 | 2019-11-26 | 成交量(万股) | 0.000 | ├──────┼───────────┼───────┼───────┤ | 异动类型 | 新股首日交易信息 |成交金额(万元)| 0.000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非营业场所)| 0.00| 51219227.30| |机构专用 | 0.00| 42847368.94| |机构专用 | 0.00| 38614525.17| |机构专用 | 0.00| 35198809.36| |机构专用 | 0.00| 30484269.65|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 57045960.83| 0.00| |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 55854228.73| 0.00| |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证券| 37865908.50| 0.00| |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 37748548.08| 0.00| |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定路证券营| 28858617.71| 0.00| |业部 | | | ├──────┬───────────┼───────┼───────┤ | 异动时间 | 2019-11-26 | 成交量(万股) | 0.000 | ├──────┼───────────┼───────┼───────┤ | 异动类型 |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成交金额(万元)| 0.000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非营业场所)| 0.00| 51219227.30| |机构专用 | 0.00| 42847368.94| |机构专用 | 0.00| 38614525.17| |机构专用 | 0.00| 35198809.36| |机构专用 | 0.00| 30484269.65|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 57045960.83| 0.00| |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 55854228.73| 0.00| |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证券| 37865908.50| 0.00| |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 37748548.08| 0.00| |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定路证券营| 28858617.71| 0.00| |业部 | | | └──────────────────┴───────┴───────┘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26-01-01【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海港集团关 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海港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2.3亿元 ,其中本次涉及5户受信人新增最高综合授信额度38.7亿元,授信方案有效期至202 6年4月22日。其中:给予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20亿元;给予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最高综合授信额度8.5亿元;给予宁 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最高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给予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 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0.2亿元;给予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 度7亿元。 【公告日期】2025-10-31【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省创新投资 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151.36亿元,授信方案有效期一年。其中:给予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5亿 元;给予浙江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浙江永安国油能 源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给予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78亿元;给予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亿元; 给予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8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2亿元 港币,孰低);给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2亿元;给予财通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22亿元。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中国 太平保险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7.45亿元,其中本次5户受信人最高综合 授信额度127.85亿元,授信方案有效期一年。其中:给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最 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5亿元;给予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最高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20亿元;给予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亿元; 给予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给予太平二十五号( 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808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3.85亿元 ,孰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恒逸集团 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恒逸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亿元 ,任一时点集团合计用信敞口余额不超过40亿元,授信方案有效期一年,其中:给 予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给予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最 高综合授信额度2.4亿元;给予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0.3亿元 ;给予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0.3亿元;给予杭州恒逸投资有限 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给予广西恒逸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2 亿元。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给予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最高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亿元,授信方案有效期一年。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 案》,同意给予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9亿元, 集团合计用信敞口余额不超过79亿元(除承销类外),授信方案有效期一年。其中 :给予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2亿元;给 予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亿元;给予浙江中国轻 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2.9亿元;给予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6亿元;给予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最高 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给予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最高综合 授信额度2亿元;给予绍兴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2.5亿元;给 予绍兴兰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9亿元;给予绍兴市柯桥区交 通投资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亿元;给予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6亿元;给予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最高 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给予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最高 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给予绍兴柯桥未来之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3 亿元;给予绍兴柯桥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利用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 亿元;给予绍兴市柯桥区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给予绍 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6.5亿元;给予浙江纺都国际货运代理 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0.1亿元。 【公告日期】2025-06-28【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2024年12月27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 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浙银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进行增资,本次拟出资最高不超过10.2亿元,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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