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驰科技(688708)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88708 佳驰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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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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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Chengdu Jiachi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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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证券代码|688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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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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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国防军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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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4-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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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姚瑶                  |总 经 理|陈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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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卢肖                  |独立董事|逯东,周廷栋,赵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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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8-87888068        |传    真|86-28-87888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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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cdj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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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jiachizqb@cdj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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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
|        |西段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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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
|        |西段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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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
|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集成电路|
|        |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
|        |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        |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        |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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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以及电子|
|        |信息领域电磁兼容材料等在内的产品设计、制造、测试、销售和|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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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
|        |2008年7月11日,佳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邓龙 |
|        |江为公司执行董事,选举谢建良为公司监事,聘任邓龙江为公司|
|        |经理。                                                  |
|        |2008年7月18日,佳驰有限发起设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注册号510105000039711),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 |
|        |所为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园集中发展区西区3号园区5号厂房A2|
|        |,法定代表人为邓龙江,注册资本为180万元。               |
|        |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
|        |2021年8月8日,佳驰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决议通过以佳驰有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85|
|        |,697,189.26元为基础,将其中36,000.00万元折合为公司股份36|
|        |,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人民币36,000.00万元, |
|        |净资产扣除折合股本后的余额25,697,189.26元计入资本公积。2|
|        |021年8月18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佳驰科技核发了《营业|
|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5677170167Y。          |
|        |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报告期期初的股权结构                             |
|        |上述佳驰有限股东中,邓龙江与姚瑶系舅甥关系,谢建良与刘怀|
|        |志为女婿和岳母的关系,梁迪飞与阙智勇系叔侄关系,姚瑶所持|
|        |佳驰有限出资额262.80万元是代邓龙江持有,刘怀志所持佳驰有|
|        |限出资额276.00万元是代谢建良持有,阙智勇所持佳驰有限出资|
|        |额204.00万元是代梁迪飞持有。                            |
|        |2、2019年8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2019年7月31日,佳驰 |
|        |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姚瑶将其所持佳驰有限223.17|
|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06%)转让给邓秀云,刘怀志|
|        |将其所持佳驰有限180.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2.15%|
|        |)转让给谢欣桐,阙智勇将其所持佳驰有限204.00万元出资额(|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77%)转让给阙鹏飞。                  |
|        |同日,姚瑶与邓秀云、阙智勇与阙鹏飞、刘怀志与谢欣桐分别签|
|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
|        |  (2)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事项                         |
|        |  1)姚瑶与邓秀云之间的股权转让                       |
|        |姚瑶与邓秀云之间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为了对股权代持情形进行|
|        |清理、规范,解除邓龙江与姚瑶之间的代持关系,将股权还原至|
|        |邓龙江持有,各方基于税收筹划考虑(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
|        |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
|        |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
|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
|        |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
|        |明显偏低的,视为有正当理由),采取在符合前述规定的亲属之|
|        |间转让的方式进行代持还原,由姚瑶将其名义持有的佳驰有限22|
|        |3.1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其母亲邓秀云,后续由邓秀云转让至其弟|
|        |弟邓龙江以实现代持股权的还原。本次转让实际系基于还原代持|
|        |股权而进行,受让方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姚瑶不存在股权|
|        |转让所得。                                              |
|        |根据邓龙江、姚瑶、邓秀云的说明,上述股权转让/代持还原为 |
|        |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就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        |基于上述,前述代持还原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实质性|
|        |法律障碍。                                              |
|        |此外,邓龙江考虑到其后续拟对外转让股权,与姚瑶协商后确定|
|        |由姚瑶继续代其持有佳驰有限39.63万元出资额。             |
|        |  2)阙智勇与阙鹏飞之间的股权转让                     |
|        |阙智勇与阙鹏飞之间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为了对股权代持情形进|
|        |行清理、规范,解除梁迪飞与阙智勇之间的代持关系、将股权还|
|        |原至梁迪飞持有,各方基于税收筹划考虑,采取在符合《股权转|
|        |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亲属之间转让的方|
|        |式进行代持还原,由阙智勇将其名义持有的佳驰有限204.00万元|
|        |出资额转让给其父亲阙鹏飞,后续由阙鹏飞转让至其弟弟梁迪飞|
|        |,以实现代持股权的还原。本次转让实际系基于还原代持股权而|
|        |进行,受让方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阙智勇不存在股权转让|
|        |所得。                                                  |
|        |根据梁迪飞、阙智勇、阙鹏飞的说明,上述股权转让/代持还原 |
|        |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就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        |基于上述,前述代持还原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实质性|
|        |法律障碍。                                              |
|        |  3)刘怀志与谢欣桐之间的股权转让                     |
|        |刘怀志与谢欣桐之间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为对股权代持情形进行|
|        |清理、规范,且谢建良考虑自己身体原因及家庭财产分配规划,|
|        |拟将持有的佳驰有限股权赠与其女儿谢欣桐,因此,刘怀志根据|
|        |实际持股人谢建良的意愿将其代为持有的佳驰有限180.00万元出|
|        |资额无偿转让至其外孙女即谢建良之女谢欣桐。              |
|        |根据谢建良、刘怀志、谢欣桐的说明,上述股权转让/赠与为各 |
|        |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就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        |此外,谢建良考虑到其后续拟对外转让股权,与刘怀志协商后确|
|        |定由刘怀志继续代其持有佳驰有限96.00万元出资额.3、2019年9|
|        |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权转让2019年9月17日,佳驰有限召开股 |
|        |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刘怀志分别以674.25万元的价格向新瑞元|
|        |转让其所持佳驰有限15.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1%|
|        |),以674.25万元的价格向海成君融转让其所持佳驰有限15.00 |
|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1%),以1,528.30万元的价 |
|        |格向云峰君融转让其所持佳驰有限34.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 |
|        |册资本的2.29%),以1,438.40万元的价格向林雪松转让其所持 |
|        |佳驰有限32.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16%);本次转|
|        |让完成后,刘怀志不再持有佳驰有限股权。                  |
|        |同日,刘怀志分别与新瑞元、海成君融、云峰君融、林雪松签署|
|        |了《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
|        |就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已向刘怀志足额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        |刘怀志亦缴纳了相应个人所得税款。                        |
|        |根据谢建良、刘怀志、新瑞元、海成君融、云峰君融、林雪松的|
|        |说明及确认,本次转让系由于受让方看好公司发展拟投资入股,|
|        |谢建良有意愿出让持有的佳驰有限股权,因而各方在佳驰有限估|
|        |值6.66亿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作价为每出资额44.95元,由刘怀 |
|        |志根据谢建良与各方达成的合意将其代谢建良持有的佳驰有限股|
|        |权分别转让给新瑞元、海成君融、云峰君融、林雪松;本次转让|
|        |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就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
|        |纷。                                                    |
|        |根据谢建良、刘怀志的说明,本次转让系刘怀志根据谢建良指示|
|        |实施,转让价款实际由谢建良享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刘怀志不|
|        |再持有佳驰有限股权,刘怀志与谢建良之间代持关系解除,刘怀|
|        |志与谢建良之间就前述代持和代持解除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
|        |在纠纷,本次转让后,谢建良与相关方之间就发行人股权的代持|
|        |关系已全部解除,不存在委托其他任何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
|        |,亦不存在受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                    |
|        |  4、2020年1月,报告期内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9年12月24日,佳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阙鹏飞|
|        |将其所持佳驰有限204.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77%|
|        |)转让给梁迪飞,邓秀云将其所持佳驰有限223.17万元出资额(|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06%)转让给邓龙江。                  |
|        |同日,阙鹏飞与梁迪飞、邓秀云与邓龙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
|        |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
|        |结合本节“二、/(三)/2、2019年8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
|        |让”部分所述,本次股权转让实际系为了将原由阙智勇、姚瑶受|
|        |托代持的佳驰有限股权还原给实际持股人梁迪飞、邓龙江。因此|
|        |,本次转让受让方未实际支付转让价款。                    |
|        |根据阙鹏飞、梁迪飞、邓秀云、邓龙江的说明,上述股权代持还|
|        |原事项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就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
|        |纷;本次转让完成后,除本节“二、/(三)/2、2019年8月,报|
|        |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部分所述邓龙江委托姚瑶继续持有的佳|
|        |驰有限39.63万元出资额外,邓龙江、梁迪飞与相关方之间就发 |
|        |行人股权的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不存在其委托其他任何人持有|
|        |发行人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其受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  |
|        |  5、2020年4月,报告期内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20年4月7日,佳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全体股东一致|
|        |同意:梁迪飞将所持佳驰有限90.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 |
|        |本的6.07%)转让给梁轩瑜,邓龙江将所持佳驰有限142.37万元 |
|        |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61%)转让给邓博文。           |
|        |同日,梁迪飞与梁轩瑜、邓龙江与邓博文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
|        |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
|        |根据邓龙江、邓博文、梁迪飞、梁轩瑜的说明,本次转让系由于|
|        |邓龙江、梁迪飞考虑家庭财产分配规划,将自己持有的佳驰有限|
|        |股份赠予成年儿女,邓博文、梁轩瑜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本次|
|        |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就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
|        |在纠纷。                                                |
|        |  6、2020年8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
|        |2020年8月17日,佳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全体股东一 |
|        |致同意:吸收佳科志新为公司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由1,481.63|
|        |万元增加至1,600万元,新增118.37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佳科志 |
|        |新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                                |
|        |2020年7月8日,佳科志新与佳驰有限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
|        |佳科志新以2,367.4万元认缴佳驰有限118.37万元注册资本。   |
|        |本次增资实际系发行人实施员工激励,参照发行人截至2020年7 |
|        |月的净资产,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佳科志新以每出资额20元的价|
|        |格认缴佳驰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
|        |本次出资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
|        |的《验资报告》(中汇蓉会验[2020]155号)验资。           |
|        |  7、2020年9月,报告期内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20年8月18日,佳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全体股东一 |
|        |致同意:邓博文、谢欣桐、梁轩瑜、佳创众合、姚瑶等股东对外|
|        |转让股权事项。                                          |
|        |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
|        |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根据该等《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
|        |让系在公司整体估值30亿元的基础上由各方协商作价,转让价格|
|        |为每出资额187.5元。                                     |
|        |本次转让系由于受让方看好公司发展,拟投资入股,转让方有意|
|        |愿出让持有的佳驰有限股权,因而各方在佳驰有限估值30亿基础|
|        |上协商确定交易作价为每出资额187.5元;本次转让系各方真实 |
|        |意思表示,转让方已收讫股权转让价款,各方就本次转让不存在|
|        |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已向转让方足额支付了转让价款,转让方|
|        |中的自然人已缴纳了相应股权转让税款。                    |
|        |根据邓龙江、姚瑶的说明,本次转让系姚瑶根据邓龙江指示实施|
|        |,转让价款实际由邓龙江享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姚瑶与邓龙江|
|        |之间代持关系解除,姚瑶不再受邓龙江委托持有佳驰有限股权,|
|        |姚瑶与邓龙江之间就前述代持、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
|        |潜在纠纷,邓龙江与相关方之间就发行人股权的代持关系已全部|
|        |解除,不存在委托其他任何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
|        |受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                              |
|        |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委托持股已全部清理完毕,该等股权代|
|        |持及还原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  8、2021年4月,报告期内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21年4月9日,佳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磐茂投资|
|        |将其所持佳驰有限48.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0%)|
|        |转让给源峰磐钰;同意航天投资将其所持佳驰有限8.00万元出资|
|        |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5%)转让给鼎布罗量。              |
|        |同日,磐茂投资与源峰磐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佳|
|        |驰有限整体估值50亿元为基础,磐茂投资将所持佳驰有限48万元|
|        |出资额转让给源峰磐钰,转让价格为每出资额312.5元,转让金 |
|        |额为15,000.00万元;航天投资与鼎布罗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
|        |议》,约定以佳驰有限整体估值50亿元为基础,航天投资将所持|
|        |佳驰有限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鼎布罗量,转让价格为每出资额312|
|        |.5元,转让金额为2,500.00万元。                          |
|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相关转让方和受让方说明,本次转让系由于受|
|        |让方看好公司发展,拟投资入股,转让方有意愿出让持有的佳驰|
|        |有限股权,因而各方在佳驰有限估值50亿基础上协商作价;本次|
|        |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方已收讫股权转让价款,各方就|
|        |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9、2021年8月,股份公司设立                          |
|        |2021年8月,佳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36,|
|        |000.00万元.邓龙江、梁迪飞、谢欣桐、谢建良、邓博文、梁轩 |
|        |瑜、佳科志新、佳创众合就本次股改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
|        |自佳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今,发行人未发生股权变动|
|        |。                                                      |
|        |2022年3月15日,中汇会计师出具《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2]2378号)|
|        |,中汇会计师认为:截至本复核报告日,各股东已经按照章程及|
|        |法律法规的要求出资,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注册资|
|        |本人民币360,000,000.00元均已到位。                      |
|        |  (四)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及还原情况            |
|        |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为佳驰科技创始人,2013年8月至2020 |
|        |年9月,上述三名股东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截 |
|        |至2020年9月,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与相关方之间委托持股 |
|        |的关系均已解除,具体情形如下:                          |
|        |  1、股权代持的形成情况                               |
|        |2013年8月7日,佳驰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
|        |册资本由18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由|
|        |邓龙江认缴159.00万元,谢建良认缴50.40万元,梁迪飞认缴30.|
|        |60万元,姚瑶认缴300.00万元,刘怀志认缴276.00万元,阙智勇|
|        |认缴204.00万元。                                        |
|        |上述佳驰有限股东中,邓龙江与姚瑶系舅甥关系,谢建良与刘怀|
|        |志为女婿和岳母的关系,梁迪飞与阙智勇系叔侄关系;本次增资|
|        |实际系基于佳驰有限发展需要,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拟对佳|
|        |驰有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时,邓龙江考虑到其在高校任职的因|
|        |素,同时又考虑到佳驰有限对外开展业务的需求,需要自身持有|
|        |一定比例的股权,决定自己认缴159.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并委托|
|        |其外甥女姚瑶代为认缴3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从而形成在本|
|        |次增资后工商登记显示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240万元出资额(占 |
|        |注册资本的20%),姚瑶名义持有佳驰有限300万元出资额(占注|
|        |册资本的25%),姚瑶成为佳驰有限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同时 |
|        |,谢建良、梁迪飞两人考虑各自在高校任职因素,除自己认缴部|
|        |分佳驰有限新增注册资本(谢建良认缴50.40万元,梁迪飞认缴3|
|        |0.60万元)外,分别委托刘怀志(代谢建良)、阙智勇(代梁迪|
|        |飞)代为认缴佳驰有限276.00万元、204.00万元出资额。即:姚|
|        |瑶、刘怀志、阙智勇于本次增资中认缴的佳驰有限出资额实际是|
|        |分别代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持有,出资款项亦实际由邓龙江|
|        |、谢建良、梁迪飞支付,邓龙江、谢建良、梁迪飞为佳驰有限本|
|        |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认缴/持有人。                       |
|        |  2、股权代持的还原情况                               |
|        |  (1)邓龙江与姚瑶之间的股权代持还原情况             |
|        |  1)第一次股权代持还原                               |
|        |2017年7月,因佳驰有限对外开展业务需要,各股东吁请邓龙江 |
|        |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佳驰有限的第一大股东,因而姚瑶将代邓|
|        |龙江持有的佳驰有限37.20万元出资额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还原至 |
|        |邓龙江持有,前述代持还原后,邓龙江工商登记显示持有佳驰有|
|        |限277.2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1%),为佳驰有限工商登记|
|        |显示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转让后,姚瑶仍代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
|        |262.80万元出资额。                                      |
|        |  2)第二次股权代持还原                               |
|        |2019年8月,为对股权代持情形进行清理、规范,姚瑶将代邓龙 |
|        |江持有的223.17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06%)转让给|
|        |邓秀云(邓秀云与姚瑶系母女关系,邓秀云与邓龙江系姐弟关系|
|        |)。2020年1月,邓秀云将佳驰有限223.17万元出资额(占公司 |
|        |注册资本的15.06%)转让给邓龙江。                        |
|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主要是为了解除邓龙江与姚瑶之间的股权代持|
|        |关系,将姚瑶代邓龙江持有的佳驰有限股权还原至邓龙江持有,|
|        |基于税收筹划考虑,各方采取在符合规定的亲属之间转让的方式|
|        |进行代持还原。                                          |
|        |同时,邓龙江考虑到其后续拟对外转让股权,与姚瑶协商后确定|
|        |由姚瑶继续代其持有佳驰有限39.63万元出资额。由此,上述股 |
|        |权代持还原后,姚瑶仍代邓龙江持有佳驰有限39.63万元出资额 |
|        |。                                                      |
|        |  3)股权代持解除                                     |
|        |2020年9月,姚瑶根据邓龙江指示,将代邓龙江持有的39.63万元|
|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48%)转让给高投毅达。前述转让价款 |
|        |实际由邓龙江享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姚瑶与邓龙江之间代持关|
|        |系解除,姚瑶不再受邓龙江委托持有佳驰有限股权,姚瑶与邓龙|
|        |江之间就前述代持、代持还原/解除、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任何 |
|        |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2)谢建良与刘怀志之间的股权代持还原情况           |
|        |  1)第一次股权代持还原                               |
|        |2019年8月,刘怀志根据谢建良指示,将代谢建良持有的180.00 |
|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2.15%)转让给谢欣桐(刘怀志|
|        |与谢欣桐系祖孙关系,谢建良与谢欣桐系父女关系)。本次转让|
|        |主要是为了对股权代持情形进行清理、规范,且谢建良考虑自己|
|        |身体原因及家庭财产分配规划,拟将实际持有的佳驰有限股权赠|
|        |予其女儿谢欣桐,因此,刘怀志根据实际持股人谢建良的意愿将|
|        |其代为持有的佳驰有限180.00万元出资额无偿转让至其外孙女即|
|        |谢建良之女谢欣桐。                                      |
|        |同时,谢建良考虑到其后续拟对外转让股权,与刘怀志协商后确|
|        |定由刘怀志继续代其持有佳驰有限96.00万元出资额。本次转让 |
|        |后,刘怀志仍代谢建良持有96.00万元出资额。               |
|        |  2)股权代持解除                                     |
|        |2019年9月,刘怀志对外转让其代谢建良持有的96.00万元出资额|
|        |,具体情况为:刘怀志分别向新瑞元转让其所持佳驰有限15.00 |
|        |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1%),向海成君融转让其所 |
|        |持佳驰有限15.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1%),向云|
|        |峰君融转让其所持佳驰有限34.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 |
|        |的2.29%),向林雪松转让其所持佳驰有限32.00万元出资额(占|
|        |公司注册资本的2.15%)。                                 |
|        |本次转让系刘怀志根据谢建良指示实施,转让价款实际由谢建良|
|        |享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刘怀志不再持有佳驰有限股权,刘怀志|
|        |与谢建良之间代持关系解除,刘怀志与谢建良之间就前述代持和|
|        |代持解除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3)梁迪飞与阙智勇之间的股权代持还原情况           |
|        |2019年8月,为对股权代持情形进行清理、规范,阙智勇将代梁 |
|        |迪飞持有的204.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77%)转让|
|        |给阙鹏飞(阙鹏飞与阙智勇系父子关系,阙鹏飞与梁迪飞系兄弟|
|        |关系);2020年1月,阙鹏飞将佳驰有限204.00万元出资额(占 |
|        |公司注册资本的13.77%)转让给梁迪飞。                    |
|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主要系为了解除梁迪飞与阙智勇之间的股权代|
|        |持关系,将阙智勇代梁迪飞持有的佳驰有限股权还原至梁迪飞持|
|        |有,基于税收筹划考虑,各方采取在符合规定的亲属之间转让的|
|        |方式进行代持还原;本次代持还原后,梁迪飞与相关方之间就发|
|        |行人股权的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梁迪飞与相关方之间就前述代|
|        |持、代持还原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总股本为400,01|
|        |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份A股361,600,4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8,409,600|
|        |.0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4-11-25|上市日期            |2024-12-0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001.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7.08     |
├──────────┼─────┼──────────┼─────┤
|发行费用(万元)      |8070.64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08347.08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00276.44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85.00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68.0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4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0.72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成都皓晶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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