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688707)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88707 振华新材 更新日期:2025-11-0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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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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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Guizhou Zhenhua E-Chem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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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证券代码|688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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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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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电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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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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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侯乔坤                |总 经 理|向黔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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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敬                  |独立董事|范其勇,程琥,梅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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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851-84284089       |传    真|86-851-84351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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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zh-e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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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zec@zh-e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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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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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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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
|        |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        |、隔膜材料的生产;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电子新材料的开发|
|        |、研究、技术咨询和经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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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锂/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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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
|        |公司系由原股东深圳振华与79名自然人于2004年共同发起设立的|
|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        |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
|        |3]9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
|        |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的规定,深圳|
|        |振华以其所属分公司新材料厂、新光源厂的固定资产出资设立振|
|        |华新材,并安排部分员工到振华新材就业的情形属于国有企业改|
|        |制。公司设立相关的批准程序、资产评估、内部决策、职工代表|
|        |大会及职工安置情况、验资、工商登记、省国资委及中国电子确|
|        |认等事项具体如下:                                      |
|        |  1、批准程序                                         |
|        |2004年2月18日,深圳振华召开股东会,深圳振华原股东振华集 |
|        |团、振华科技一致同意深圳振华以机器设备及其他实物资产作价|
|        |680万元投资发起成立公司。                               |
|        |2004年3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以发起方式设立深 |
|        |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府股[2004]8号), |
|        |批准下述事宜:                                          |
|        |(1)同意由深圳振华等81名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 |
|        |司,名称为“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2)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为2,0|
|        |00万股,其中深圳振华持有68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4%;其他发|
|        |起人共持有1,32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6%。                  |
|        |  2、资产评估                                         |
|        |2003年8月20日,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振 |
|        |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庆[2003]评字第|
|        |025号),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对深圳振华用于出资的|
|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作为评估|
|        |方法,评估价值为766.128万元。2003年9月3日,深圳振华就前 |
|        |述评估报告向振华集团办理了评估结果备案。                |
|        |2019年9月2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 |
|        |对〈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深庆[2003]|
|        |评字第025号)的评估复核报告》,确认: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 |
|        |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目的明确,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
|        |则,实施的评估程序到位,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原评估|
|        |报告中评估结论的确定过程符合评估原理及要求,原评估报告已|
|        |于2003年9月3日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经对原评估报告涉|
|        |及的固定资产评估值进行重新测算,涉及固定资产的复核评估值|
|        |为774.71万元,与原评估值基本一致,评估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
|        |,原评估报告结论合理。                                  |
|        |  3、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并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
|        |2004年2月25日,深圳振华与向黔新等80名自然人签署《深圳市 |
|        |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振华新材设立|
|        |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股本总数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
|        |;深圳振华以机器设备等出资,并以经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
|        |限公司评估的机器设备等价值766.128万元中的680万元作价折股|
|        |680万元,占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的34%,其余86.128万元计入公|
|        |司的应付账款;其余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共计1,320万元认购1,320|
|        |万股,占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的66%。2004年4月21日,申自强等|
|        |人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原发起人申自强退出本次|
|        |发起设立公司,其认购股份由其他发起人申黎丽、王玉华认购,|
|        |公司发起人亦由81名变更为80名。                          |
|        |2004年4月16日,公司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审议并通 |
|        |过以下事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公司;通过公司的章程;选举公|
|        |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批准关于设|
|        |立费用的审计报告;同意发起人深圳振华以机器设备等作为投资|
|        |,确认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和深|
|        |圳振华的投资额;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公司发起设立有关的其|
|        |他一切事宜。                                            |
|        |在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锂离|
|        |子电池正极材料,隔膜材料,场致发光材料生产;电子新材料的|
|        |开发、研究、技术咨询和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        |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
|        |营);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              |
|        |  4、职工代表大会及职工安置情况                       |
|        |2004年4月5日,深圳振华召开新光源厂(新材料厂)2004年度职|
|        |工代表大会,各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新光源厂(新材料厂|
|        |)员工本着自愿的原则整体转入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等议案。                                              |
|        |根据振华集团于2015年3月17日出具的确认函:在设立公司前, |
|        |新光源厂、新材料厂已与职工依法签署了劳动合同,不存在职工|
|        |身份转变问题;在尊重员工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原新光源厂134 |
|        |名职工、原新材料厂60名职工自愿到振华新材工作,振华新材依|
|        |法与该等人员签署了新的劳动合同,同时,原新光源厂、原新材|
|        |料厂其他职工的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由深圳振华负责安置|
|        |;新光源厂和新材料厂共计194名自愿转入振华新材工作,2004 |
|        |年5月起由振华新材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安排部分员工 |
|        |到振华新材就业的过程中,深圳振华充分听娶尊重了新光源厂、|
|        |新材料厂员工的意愿,不存在损害员工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员|
|        |工投诉、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
|        |  5、验资情况                                         |
|        |2004年4月16日,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设 |
|        |立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        |司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深庆[200|
|        |4]验字第347号),确认:截至2004年4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全|
|        |体股东缴纳的股本合计2,000万元整,其中深圳振华以实物缴纳 |
|        |注册资本680万元,其余发起人以货币缴纳注册资本1,320万元。|
|        |2020年5月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        |资复核报告》(中天运[2020]普字第90054号),对深圳中庆会 |
|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设立时验资报告进行复核确认,|
|        |上述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        |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
|        |  6、工商设立登记情况                                 |
|        |2004年4月21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 |
|        |准通知书》(深圳市名称预核内字[2004]第0485812号),核准 |
|        |了“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名称。2004年4月2|
|        |6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注册号为4403012140684。                             |
|        |公司设立过程中,深圳振华作为发起人之一设立公司时未及时向|
|        |贵州省国资委申请办理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设置批复。针对该|
|        |事宜,贵州省国资委于2016年4月8日出具《省国资委关于深圳市|
|        |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关情况进行确认的函》(黔|
|        |国资函产权[2016]56号),就公司设立时深圳振华履行国有企业|
|        |改制程序予以了确认,且国务院国资委已出具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        |批复,原则同意振华新材的历次国有股权变动管理方案。因此,|
|        |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设立的合法有效性。                  |
|        |  7、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相关事项的确认       |
|        |2016年4月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        |省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关情况|
|        |进行确认的函》(黔国资函产权[2016]56号),对公司发起设立|
|        |时履行有关程序和手续情况进行确认:                      |
|        |(1)按规定开展了资产评估及资产评估备案。深圳振华发起设 |
|        |立振华新材时,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
|        |政部令2001年第14号),聘请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
|        |展资产清查,对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
|        |(《资产评估报告书》深庆[2003]评字第025号),评估基准日 |
|        |为2003年6月30日,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纳入评估范围固定 |
|        |资产账面价值为702.96万元,评估价值为766.128万元。振华集 |
|        |团对该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备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2)按规定开展了资产清查。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时,深圳振华 |
|        |是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出资,不用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开展|
|        |了资产清查,资产权属关系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          |
|        |(3)按规定作了验资。深圳振华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验资手 |
|        |续,聘请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庆[200|
|        |4]验字第347号);                                       |
|        |(4)按规定履行了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振华集团委托股东代 |
|        |表参加了深圳振华2004年2月18日召开的股东会,就发起设立振 |
|        |华新材事项作了表决,同意深圳振华以机器设备及其他实物资产|
|        |作价680万元投资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有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
|        |法》、深圳振华《公司章程》规定;                        |
|        |(5)办理了公司设立有关审批手续。发起设立公司时,深圳振 |
|        |华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
|        |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关于以发起方式设|
|        |立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府股[2004]8号 |
|        |),同意深圳振华等81名发起人发起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
|        |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折为2,000万股,其中深圳振华持有68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4|
|        |%。根据振华新材发起人协议书,深圳振华出资资产超出折股价 |
|        |值部分转为对振华新材的债权;                            |
|        |(6)职工安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深圳振华发起设立振华新材 |
|        |时,充分考虑了出资资产所在新光源厂、新材料厂职工权益,妥|
|        |善安置了相关职工,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  |
|        |  8、中国电子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相关事项的确认           |
|        |2020年10月10日,中国电子出具《确认函》,对公司发起设立合|
|        |规性及相关事项进行确认:                                |
|        |(1)振华新材设立时已经原股东深圳振华股东会审议通过、取 |
|        |得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批复,同时履行了资产评估及备案、股东|
|        |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及职工安置、验资、工商设立等一系列|
|        |程序,振华新材设立过程中充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存在国有|
|        |资产流失及损害职工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
|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
|        |知》(国办发[2003]9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
|        |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
|        |号)等文件的指导精神;                                  |
|        |(2)深圳振华投资设立振华新材时已依法保全金融债权并落实 |
|        |相关债务,相关金融债务在到期时点已及时全额偿还,不存在利|
|        |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形;                              |
|        |(3)深圳振华与蔡舰向黔新、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于2004年4月|
|        |共同发起设立振华新材,其中深圳振华持股34%,蔡舰向黔新、 |
|        |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合计持股66%。深圳振华是用机器设备等固 |
|        |定资产出资,不用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开展了资产清查,相关|
|        |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均为深圳振华所有,不存在|
|        |产权纠纷。蔡舰向黔新、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投资者出资均为自|
|        |有资金,各投资者及持股结构的确定系为振华新材经营业务发展|
|        |的需要,已经深圳振华股东会、振华新材股东大会、深圳市人民|
|        |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符合国资|
|        |监管相关规定。                                          |
|        |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议通过,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采取|
|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等事项。                                |
|        |2016年12月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        |《关于同意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126号),同意振|
|        |华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        |2016年12月28日,振华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        |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振华新材”,证券代码为“870341”|
|        |,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司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
|        |况具体如下:                                            |
|        |  1、2017年7月,新三板挂牌期间定向增发                |
|        |  (1)内部决策程序                                   |
|        |2017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年8月18 |
|        |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
|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公司本|
|        |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4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
|        |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的最低金额为4亿元(含本 |
|        |数),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元/股,不高于人民币25元/股,|
|        |且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的评估 |
|        |报告中对应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                          |
|        |  (2)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2017年6月1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 |
|        |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
|        |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1110号)|
|        |,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公司 |
|        |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3,504.43万元,对应7.99 |
|        |元/股。                                                 |
|        |2017年12月6日,振华集团就上述评估报告向国务院国资委办理 |
|        |了评估结果备案。                                        |
|        |  (3)本次定向增发的审批及备案情况                   |
|        |2018年3月12日,中国电子出具《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 |
|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电资[2018]98号),同意振|
|        |华新材以每股20元作为发行价格,向现有股东和通过产权交易机|
|        |构以公开挂牌方式遴选出的其他外部投资者合计发行2,860万股 |
|        |。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0万股增加至14,560万股。  |
|        |2018年5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        |股转系统函[2018]1686号),股转系统对振华新材本次股票发行|
|        |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振华新材本次股票发行2,860万股,其中 |
|        |限售2,860万股。                                         |
|        |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
|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91|
|        |3号),原则同意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方 |
|        |案。                                                    |
|        |  (4)公开征集投资者结果暨询价结果和定价情况         |
|        |根据2016年6月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 |
|        |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属于企|
|        |业增资扩股行为,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方。公司本|
|        |次股票发行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遴选外部投资者。进场交易|
|        |完成后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20.0|
|        |0元/股,发行数量确定为2,860万股,认购总金额确定为57,200 |
|        |万元。具体情2017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与国投基金、鑫天瑜六|
|        |期、鑫泰中信、深科技、银河粤科、振华集团签订了《深圳市振|
|        |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对本次增资的有关事宜|
|        |进行了约定。                                            |
|        |  (5)验资程序                                       |
|        |2018年3月16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
|        |本次增资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
|        |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10号),确认:截 |
|        |至2017年12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款572,000,000.00元|
|        |,其中28,600,000.00元计入股本,539,734,000.00元计入资本 |
|        |公积金(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3,666,000.00元)。            |
|        |  (6)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        |就本次增资,公司已于2018年5月25日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700.00万元变 |
|        |更为14,560.00万元。就本次增资涉及国有股权的变动,2018年1|
|        |2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
|        |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913号) |
|        |,同意公司本次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
|        |  2、2017年11月,股权转让                             |
|        |2017年11月16日,鑫天瑜投资与德笙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        |》,约定:                                              |
|        |(1)鑫天瑜投资将其所持公司250万股股份转让给德笙投资,转|
|        |让价格参照2017年7月增资价格确定,即20元/股;            |
|        |(2)本协议签署后,德笙投资在鑫天瑜投资指定时间内向鑫天 |
|        |瑜投资指定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定金人民币1,500万元;     |
|        |(3)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摘牌退市前未能复牌完成 |
|        |交易,则上述1,500万元定金自动转为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德笙 |
|        |投资应于摘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鑫天瑜投资支付剩余股份转 |
|        |让价款3,500万元,并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                                                  |
|        |2018年1月,德笙投资向鑫天瑜投资指定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 |
|        |定金人民币1,500万元。由于自鑫天瑜投资与德笙投资签订协议 |
|        |之日起至振华新材股转系统摘牌之日,振华新材均处于停牌状态|
|        |,双方不具备完成交割的条件。待振华新材2018年8月22日自股 |
|        |转系统摘牌后,德笙投资于2018年8月29日向鑫天瑜投资支付剩 |
|        |余款项3,500万元。2018年9月5日,鑫天瑜投资与德笙投资正式 |
|        |完成股份交割。                                          |
|        |  3、2018年5月,公司更名并变更注册地址                |
|        |鉴于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主要在贵州省贵阳市、黔西南州开展|
|        |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契合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5月18日, |
|        |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
|        |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振|
|        |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仔路44号”变更为“|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完成公|
|        |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4、2018年8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
|        |2018年7月29日,振华新材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        |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
|        |等相关议案。2018年8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
|        |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
|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9|
|        |16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2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        |转让系统挂牌。根据Wind数据,在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股|
|        |票通过股转系统转让成交总额为185.70万股,成交金额合计为2,|
|        |545.23万元。                                            |
|        |  5、2018年9月,股权转让                              |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分别于2008年9月16日、2009年3月24日颁布的|
|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
|        |8]139号)及《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
|        |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号)的规定,国有 |
|        |企业职工原则上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
|        |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国有企业中已持有|
|        |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转让所持股份|
|        |,或者辞去所任职务。                                    |
|        |2018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新的要求,除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
|        |人员所持本企业出资各级子公司股权需清理外,普通职工所持本|
|        |企业出资各级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
|        |权也需清理。此外,鑫天瑜投资等股东因投资安排等需要,将其|
|        |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转让予适格的受让方。                  |
|        |此外,鉴于振华集团职工王珏同时也为公司股东鑫天瑜投资的有|
|        |限合伙人,其通过鑫天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权,该股权也需清|
|        |理。2018年12月,王珏与杨娟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将|
|        |其全部持有的鑫天瑜投资100万元出资额(占比1.14%)以人民币|
|        |382.80万元转让给第三方杨娟。2018年12月24日,鑫天瑜投资完|
|        |成工商变更登记,王珏退出鑫天瑜投资。                    |
|        |上述股权及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振华新材不存在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在职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振华新|
|        |材股份的情况,公司已按照《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
|        |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及《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
|        |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
|        |2009]49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完成了国有企业 |
|        |职工持股的全部清理。                                    |
|        |就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019年5月对公司章程 |
|        |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6、2019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
|        |018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4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
|        |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总计转增145,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 |
|        |股本增加至291,200,000股。                               |
|        |2019年6月18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贵州振华新材料股|
|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28号),确认 |
|        |:截至2019年5月14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145,600,000.00元 |
|        |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91,200,000.00元。          |
|        |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19年5月20日对公司章程 |
|        |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7、2019年7月,增资                                  |
|        |  (1)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2019年7月21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贵州 |
|        |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股份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
|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372号),评|
|        |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
|        |为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2,475.64万元,对|
|        |应12.45元/股(资本公积转增前24.90元/股)。              |
|        |2019年8月15日,振华集团就上述评估报告向中国电子办理了评 |
|        |估结果备案。                                            |
|        |  (2)内部决策程序及书面协议签署                     |
|        |2019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 |
|        |议,审议通过:                                          |
|        |①参考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
|        |本次定向增发股票价格确定为12.50元/股(资本公积转增前25元|
|        |/股);                                                 |
|        |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4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 |
|        |额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                               |
|        |③公司在册股东有权自主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参与认缴本次新增|
|        |股份,公司在册股东可选择满额认购、部分认购或不参与认购。|
|        |各股东可认购股份数额≤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400万股)*增资|
|        |前各股东股权比例。振华集团和深科技不参与认购,其份额转由|
|        |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认购,可认购股份数不超过28,786|
|        |,812股,其余各股东认购权仅限于自身行使,不可向其他股东转|
|        |移,未获认购的额度不再进行分配。                        |
|        |经征求公司在册股东意向并经各在册股东书面确认,共计82名原|
|        |股东参与本次定向增发。                                  |
|        |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23日,公司与中电金投等82名认缴方 |
|        |分别签订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对|
|        |本次增资的有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
|        |  (3)本次定向增发的审批情况                         |
|        |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
|        |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        |[2019]632号),原则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 |
|        |公开协议方式增资的方案。                                |
|        |2019年11月6日,中国电子出具《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
|        |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实施增资扩股的批复》(中电资[2019]|
|        |560号),同意振华新材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以12.50元/股的 |
|        |价格增发41,001,107股股份,募集资金512,513,837.50元,其中|
|        |中电金投出资359,835,150元,认购28,786,812股股份。       |
|        |  (4)验资程序                                       |
|        |2019年9月13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
|        |本次增资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57号),确认:截至2|
|        |019年8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出资额512,513,837.50元|
|        |,其中41,001,107.00元计入股本,471,512,730.50元计入资本 |
|        |公积。                                                  |
|        |  (5)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就本次增资,公司已于2019年9月16日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就本次增资引起的国有股权变动,2020年7月24日,国务院国资 |
|        |委出具了《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
|        |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392号),同意公司本次国 |
|        |有股权管理方案。                                        |
|        |  8、2019年10月,股权转让                             |
|        |2019年10月,徐萍与黄丽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
|        |的振华新材20万股以12.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黄丽明。        |
|        |就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7日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
|        |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9、2019年11月,股权转让                             |
|        |自然人高月春在公司历史沿革2011年12月增资及相关股权转让过|
|        |程中,委托向黔新代为持有公司80万股。公司2019年4月股东大 |
|        |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上述委|
|        |托代持股份转增为160万股。                               |
|        |2019年11月4日,高月春与向黔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高月 |
|        |春将上述实际持有的公司160万股以税后10元/股(税前约12.5元|
|        |/股)的价格全部转让予向黔新,并约定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 |
|        |受让方向黔新承担。向黔新成为上述股份的实际持有人,以解除|
|        |上述股份代持关系。                                      |
|        |经查阅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收到股权转让款的|
|        |收条及相关资金流水、受让方确认书、承诺函,访谈股权受让方|
|        |,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真实、合法有效,截至2019年11月上述股份|
|        |代持已得到规范清理,公司股权结构中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        |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
|        |  10、中国电子关于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相关事项的确认      |
|        |2020年10月10日,中国电子出具《确认函》,对公司自设立以来|
|        |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相关事项进行确认:                  |
|        |(1)针对历史上曾存在的不适格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振华新材 |
|        |已按照《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
|        |革[2008]139号)及《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
|        |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号)等相关 |
|        |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完成了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全部清理|
|        |规范,振华新材目前股权结构中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在职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振华新材股份的情|
|        |况,符合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        |理委员会对振华新材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规范结果已予以认可并出|
|        |具了相应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
|        |(2)针对振华新材历史上曾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况,振华新材已 |
|        |全部进行了规范清理。振华新材目前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
|        |代持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3)自2004年4月设立以来,除部分已规范清理的股份代持情况|
|        |外,振华新材历次股权转让履行的变更程序合法合规、涉及的股|
|        |份转让数量、转让价格及金额真实,反映了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
|        |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4)自2004年4月设立以来,振华新材历次增资所履行的程序完|
|        |备,符合国资监管相关规定。                              |
|        |(5)在振华新材设立及后续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振华新材及 |
|        |其子公司、中国电子、振华集团及下属其他单位不存在为股东提|
|        |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包括违规为股东提供资金、为股东筹措资金|
|        |提供担保等。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1965069C;法定|
|        |代表人:侯乔坤: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注册资|
|        |本:44,293.481万元。本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股票简称“振华新材”,股票代码“688707”,公司总部|
|        |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9-02|上市日期            |2021-09-14|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1073.3703|每股发行价(元)      |11.75     |
├──────────┼─────┼──────────┼─────┤
|发行费用(万元)      |6590.31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30112.101|
|                    |          |                    |02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23521.79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8.00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46.97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5.53|
├──────────────────┼────────┼─────┤
|南京市卡睿创新创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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