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88216 气派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hina Chippacking Technology Co.,Ltd. | ├────┼───────────┬────┬───────────┤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证券代码|688216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电子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6-23 | ├────┼───────────┼────┼───────────┤ |法人代表|梁大钟 |总 经 理|梁大钟 | ├────┼───────────┼────┼───────────┤ |公司董秘|文正国 |独立董事|汤胜,任振川,常军锋 | ├────┼───────────┼────┼───────────┤ |联系电话|86-769-89886666 |传 真|86-769-89886013 | ├────┼───────────┴────┴───────────┤ |公司网址|www.chippacking.com | ├────┼────────────────────────────┤ |电子信箱|ir@chippacking.com | ├────┼────────────────────────────┤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平龙西路250号1#厂房3| | |01-2 | ├────┼────────────────────────────┤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 ├────┼────────────────────────────┤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研发、测试封装、设计、销售(不含蚀刻等有工业废| | |水产生的工艺及其他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 | |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主营业务|半导体封装和测试业务。 | ├────┼────────────────────────────┤ |历史沿革| (一)气派有限设立情况 | | |公司前身为气派有限,由梁大钟、白瑛夫妇设立,于2006年11月| | |7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注册号:4403071247106),企业名称为“深圳市气派科技有限 | |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2006年10月31日,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告》(深国安内验报字[2006]第083号),验证截至2006年10月3| | |1日,气派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 |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梁大钟先生出资850万元、白瑛女士 | | |出资150万元。 | | |2006年11月7日,气派有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 |2013年5月17日,气派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将公司整体变更为 |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气派| | |有限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 |告》(天职深ZH[2013]457号)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净资产147,| | |196,931.33元为基准,按1:0.4484的比例折股为股本6,600万股 |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其| | |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份额折合为股份公司| | |的发起人股份。股份公司依法继承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业务、| | |债权、债务,并将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至股份公司| | |名下。 | | |2013年5月1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了《验资报告》(天职深ZH[2013]464号),经审验,气派科技 | | |收到发起人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600万元,资本公 | | |积为人民币8,119.69万元。 | | | 2013年6月3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 |2013年6月6日,股份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设| | |立登记,注册登记号为440307103987683。 | | |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2018年4月,股权转让 | | |2018年4月,公司股东刘兴波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4月13日,刘| | |兴波与控股股东梁大钟指定人员梁晓英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0.2055%的股权(15万股股份)以人民币6| | |1.5万元(4.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梁晓英。 | | |2018年5月11日,气派科技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 | | |出决议,同意鉴于公司股东刘兴波先生将所持有的15万股股份转| | |让给梁大钟先生指定人员梁晓英的事宜,对公司章程中股东持有| | |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做相应修改。 | | | 2、2018年5月,增资至7,680万元 | | |2018年5月11日,气派科技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 | | |出决议,同意由昆石天利增资230万元,自然人杨国忠增资150万| | |元,按照12.8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 | | |2018年5月16日,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 | | |报告》(深中洲验字[2018]006号),验证截至2018年5月16日,| | |气派科技已收到昆石天利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30万元,杨国忠 | |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 | | |2018年5月25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公司章 | | |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 | | |本次增资价格依据是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 |司市盈率状况等因素,由公司与昆石天利、杨国忠协商确定,增| | |资过程履行了相应的股东大会程序,股东增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 | |募集的资金或自有资金。 | | | 本次增资涉及的回购约定如下: | | |昆石天利、杨国忠分别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于| | |2018年5月12日签署《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之 | | |补充协议》约定了梁大钟、白瑛的回购义务,触发条件为本次增| | |资前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 |或误导性陈述且该等信息对发行人IPO构成实质性障碍;或发行 | | |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鉴于回购约定不涉及业| | |绩对赌,不与市值挂钩,回购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 | |,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公| | |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上述协| | |议相关回购条款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影响。 | | | 3、2018年6月,增资至7,970万元 | | |2018年6月22日,气派科技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 | | |出决议,同意由昆石创富增资150万元,原股东深创投增资100万| | |元,气派谋远增资40万元,按照12.8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 | | |2018年6月28日,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 | | |报告》(深中洲验字[2018]008号),验证截至2018年6月27日,| | |气派科技已收到昆石创富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深创投 | |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气派谋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0 | | |万元。 | | |2018年7月4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公司章程| | |修正案》的备案手续。 | | |本次增资价格依据是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 |司市盈率状况等因素,由公司与昆石创富、深创投协商确定,增| | |资过程履行了相应的股东大会程序。股东增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 | |募集的资金或自有资金。 | | | 本次增资涉及的回购约定如下: | | | (1)深创投涉及的回购权利 | | |深创投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于2018年6月22日 | | |共同签署的《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 | |》约定了股份回购事宜;《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 |和回购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事宜。2020年4 | | |月30日,发行人、梁大钟、白瑛与深创投、深圳红土、东莞红土| | |签署《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回购安排协议》,各方同意| | |终止《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和回购协议》中约定| | |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并约定了梁大钟、白瑛的回购义务,具| | |体触发条件为2021年6月30日未实现上市、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后 | | |未通过审核或公司主动撤回上市申请。2020年6月,发行人、梁 | | |大钟、白瑛与深创投、深圳红土、东莞红土签署《关于气派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之回购安排协议的补充协议》,各方同意终止《关| | |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回购安排协议》中梁大钟、白瑛的回| | |购义务。 | | | (2)昆石创富涉及的回购权利 | | |昆石创富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于2018年6月22 | | |日共同签署的《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 | |议》约定了梁大钟、白瑛的回购义务,触发条件为本次增资前发| | |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 | |性陈述且该等信息对发行人IPO构成实质性障碍;或发行人及其 | | |实际控制人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鉴于回购约定不涉及业绩对赌| | |,不与市值挂钩,回购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不存| | |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 | |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上述协议相关| | |回购条款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影响。 | | | 4、2018年6月,股权转让 | | |2018年6月,公司股东周佩军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6月26日,周| | |佩军与控股股东梁大钟指定的受让方气派谋远签订了《股权转让| | |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0.1693%的股权(13万股股份)以 | | |人民币53.3万元(4.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气派谋远。 | | |2018年9月4日,气派科技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 | |决议,同意鉴于公司股东周佩军先生将所持有的13万股股份转让| | |给气派谋远的事宜,对公司章程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持股比例| | |做相应修改。 | |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公司章| | |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 | | | 5、2018年11月,股权转让 | | |2018年11月,公司股东谭云烽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11月20日,| | |谭云烽与控股股东梁大钟指定人员梁瑶飞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0.2886%的股权(23万股股份)以人民 | | |币71.3万元(3.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梁瑶飞。 | | | 6、2018年12月,股权转让 | | | (1)中和春生转让给童晓红、聚智鑫锐 | | |2018年11月15日,公司股东中和春生和童晓红签订了《股权转让| | |协议》,约定中和春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2547%股份(100万股股| | |份)以人民币1,150万元(11.50元/股)转让给童晓红。 | | |2018年12月11日,公司股东中和春生和聚智鑫锐签订了《股权转| | |让协议》,约定中和春生将其持有的公司0.69%股份(55万股股 | | |份)以人民币632.5万元(11.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聚智鑫锐 | | |。 | | | (2)林忠转让给气派谋远 | | |2018年10月,公司股东林忠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12月18日,林| | |忠与气派谋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0.| | |4391%的股权(35万股股份)以人民币108.50万元(3.10元/股)| | |的价格转让给气派谋远。 | | | (3)气派谋远转让给公司员工 | |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将其通过气派谋远| |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8.50元/股的价格分别向公司时任员工冯 | | |学贵转让10.00万股、雷刚转让8.00万股、刘方标转让8.00万股 | | |、徐胜转让6.00万股、斯毅平转让5.00万股、杨建伟转让5.00万| | |股、陈回多转让5.00万股、郭雄转让4.00万股、蔡佳贤转让4.00| | |万股、祝小健转让3.00万股、刘旭转让3.00万股,并约定了股份| | |锁定及对外转让限制条款。 | | |由于转让价格与2018年11月15日及12月11日中和春生转让公司股| | |份的价格11.50元/股存在3元/股的差额,2019年1月19日,公司 | | |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按照《企| | |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将公司实际控制| | |人梁大钟先生通过气派谋远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员工| | |的61.00万股按3元/股确认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金额为183.00 | | |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同意鉴于谭云烽、林忠、中和春生、| | |气派谋远转让公司股份的事宜,对公司章程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 | |、持股比例做相应修改。 | | |2019年1月25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公司章 | | |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 | | | 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回购约定如下: | | | (1)童晓红涉及的回购权利 | | |童晓红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梁大钟于2018年11月15日共同签| | |署的《协议书》约定了梁大钟的回购义务,触发条件为本次股份| | |受让前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 | |漏或误导性陈述且该等信息对发行人IPO构成实质性障碍;或发 | | |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鉴于回购约定不涉及| | |业绩对赌,不与市值挂钩,回购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 | |方,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也不存在严重影响|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上述| | |协议相关回购条款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影响。 | | | (2)聚智鑫锐涉及的回购权利 | | |聚智鑫锐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于2018年12月11| | |日共同签署的《协议书》第二条约定了股份回购条款。鉴于聚智| | |鑫锐已于2019年11月将其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55万股)分别| | |转让给发行人员工陈勇(25万股)及胡明强(30万股),上述股| | |份回购权利未由陈勇、胡明强承继。聚智鑫锐已与发行人员工陈| | |勇、胡明强履行完毕《股份转让协议》并全额收到股份转让款,| |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利益输送等情形,不| | |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7、2019年6月,股权转让 | | | (1)郭雄转让给气派谋远 | | |2019年4月,公司股东郭雄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6月6日,郭雄 | | |与气派谋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0.05| | |02%的股权(4万股股份)以人民币35.2万元(8.80元/股)的价 | | |格转让给气派谋远。 | | | (2)中和春生转让给童晓红 | | |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中和春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0703%的股| | |权(165万股股份)以人民币1,959万元(11.87元/股)的价格转| | |让给公司自然人股东童晓红。 | | |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 | | |议,同意鉴于郭雄、中和春生转让公司股份的事宜,对公司章程| | |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做相应修改。 | | |2019年11月11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公司章| | |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 | | | 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回购权利如下: | | |童晓红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梁大钟于2019年6月30日共同签 | | |署的《协议书》约定了梁大钟回购义务,触发条件为本次股份受| | |让前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 |或误导性陈述且该等信息对发行人IPO构成实质性障碍;或发行 | | |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鉴于回购约定不涉及业| | |绩对赌,不与市值挂钩,回购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 | |,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公| | |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上述协| | |议相关回购条款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影响。 | | | 8、2019年10月,股权转让 | | |2019年10月,公司自然人股东刘旭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10月21| | |日,刘旭将其持有的公司0.0376%的股份(3万股股份)以人民币| | |27.15万元(即9.0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自然人股东文正国| | |。 | | | 9、2019年11月,股权转让 | | |2019年11月8日,公司股东聚智鑫锐将其持有的公司0.38%的股份| | |(30万股股份)、0.31%股份(25万股股份)以人民币369万元(| | |12.30元/股)、307.5万元(12.30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公 | | |司副总经理胡明强、陈勇。 | | |2019年11月8日,公司股东气派谋远将其持有的公司0.3764%的股| | |份(30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公司员工李奎(10万股股份、123.| | |00万元)、徐东海(5万股股份、61.50万元)、刘欣(4万股股 | | |份、49.20万元)、郑涛(3万股股份、36.90万元)、徐亮(3万| | |股股份、36.90万元)、江明明(3万股股份、36.90万元)、祝 | | |小健(2万股股份、24.60万元),转让价格均为12.30元/股,并| | |约定了股份锁定及对外转让限制条款。 | | |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 | |议,同意鉴于刘旭、聚智鑫锐、气派谋远转让公司股份的事宜,| | |对公司章程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做相应修改。 | | |2019年12月2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公司章 | | |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 | | |2019年11月,公司自然人股东杨建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11月| | |19日,杨建伟将其持有的公司0.0627%的股份(5万股股份)以人| | |民币45.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股东气派谋远,转让价格为9.0| | |7元/股。 | | | 10、2020年2月,股权转让 | | |2020年2月25日,公司股东气派谋远、梁瑶飞、梁晓英分别与发 | | |行人员工李泽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0.| | |0565%(4.5万股股份)、0.2258%(18万股股份)、0.0878%(7 | | |万股股份)的股份以人民币55.35万元、221.40万元、86.10万元| | |转让给李泽伟,转让价格均为12.30元/股。 | |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 | | |议,同意鉴于杨建伟、气派谋远、梁瑶飞、梁晓英转让公司股份| | |的事宜,对公司章程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做相应修改| | |。 | | |2020年3月20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公司章 | | |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 | | |经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为10,| | |627.00万股,注册资本为10,627.00万元。 | | |2021年5月18日,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570,| | |000股,并于2021年6月23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2023年11月,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 |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 | |125名激励对象发行90.35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73 | | |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10,717.35万元 | | |。 | | |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 | |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 | |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 |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3| |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 |股票67,355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1,340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 | |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款、限制性股票激励回| | |购款,公司总股本由107,108,500.00股减少至106,879,805.00股| |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7,108,5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06,879,80| | |5.00元,2025年7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截止本报告披露 | | |之日,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6-10|上市日期 |2021-06-23|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657.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4.82 | ├──────────┼─────┼──────────┼─────┤ |发行费用(万元) |5554.2826 |发行总市值(万元) |39376.74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33822.4574|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66.0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72.12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1.11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气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气派芯竞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41.25| ├──────────────────┼────────┼─────┤ |东莞市芯源集成电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惠州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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