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018 长华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1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hanghua Holding Group Co.,Ltd. | ├────┼───────────┬────┬───────────┤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证券代码|605018 | ├────┼───────────┴────┴───────────┤ |曾用简称|长华集团 | ├────┼────────────────────────────┤ |行业类别|汽车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0-09-29 | ├────┼───────────┼────┼───────────┤ |法人代表|王长土 |总 经 理|王庆 | ├────┼───────────┼────┼───────────┤ |公司董秘|章培嘉 |独立董事|黄海波,吕久琴,金立志 | ├────┼───────────┼────┼───────────┤ |联系电话|86-574-63333233 |传 真|86-574-63304889-8018 | ├────┼───────────┴────┴───────────┤ |公司网址|www.zjchanghua.com | ├────┼────────────────────────────┤ |电子信箱|ir@zjchanghua.com;zhangpeijia@zjchanghua.com;wyy@zjchang| | |hua.com | ├────┼────────────────────────────┤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一照多址) | ├────┼────────────────────────────┤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 | |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 | |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 | | |件、零部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淬火加 | | |工;电泳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 | |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 |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 | |发展;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 | |动;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 | |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汽车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阶段 | | | 1、1993年11月,长华有限设立 | | |公司前身长华有限(成立时的名称为“慈溪市长华汽车零部件有| | |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11日,由王定孝、王建华共同出资| | |30万元设立,其中,王定孝认缴出资24万元,实际出资24万元,| | |认缴比例为80%;王建华认缴出资6万元,实际出资6万元,认缴 | | |比例为20%。 | | |1993年10月16日,慈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 | |具了编号为107的《验资报告书》,审验确认截至1993年10月16 | | |日,长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股东王定孝实缴出资24万元,王建华实| | |缴出资6万元。 | | |2、1996年2月,长华有限第一次增资(至60万元)并重新登记19| | |96年2月8日,长华有限进行了重新登记,出资情况为王定孝认缴| | |出资48万元,实际出资48万元;王建华认缴出资12万元,实际出| | |资12万元。 | | |本次重新登记的背景系1994年7月,《公司法》正式实施,慈溪 |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公司法》、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原有| |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已失效)等法| |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企业法人进行重新规范登记。 | | |1996年2月8日,慈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 |了编号为018的《验资报告书》,审验确认截至1996年2月8日, | | |长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0万元,占注| | |册资本的100%。其中股东王定孝实缴出资48万元,王建华实缴出| | |资12万元。 | | |3、1997年12月,长华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至400| | |万元) | | | 1997年11月28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 | |(1)公司注册资本由60万元增至400万元,其中,原股东王定孝| | |追加出资248万元,新股东王长土和王月华分别出资62万元、30 | | |万元。 | | |(2)同意股东王建华所其持有的12万元出资转让给股东王定孝 | | |。 | | |1997年12月12日,王建华、王定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王| | |建华将其持有的长华有限12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股东王定孝,王| | |建华不再为公司股东。 | | |1997年12月14日,慈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新增出资进行了审验| | |并出具了慈会内验(1997)2-9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长华| | |有限变更前注册资本为60万元,截至1997年12月13日,增加投入| | |现金34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00万元。 | | |4、2000年10月,长华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资(至1,6| | |00万元) | | | 2000年9月29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 | |(1)股东王月华、王定孝分别将持有的公司30万元出资、148万| | |元出资转让给王建华。 | | |(2)公司注册资本由400万元增至1,600万元,其中,股东王长 | | |土追加投入658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518万元,现金追加投入14| | |0万元),追加后总投资720万元,占公司股本及总额的45%;股 | | |东王建华追加投入542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172万元,现金追加| | |投入370万元),追加后总投资720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 | | |。 | | |2000年10月8日,王长土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债 | | |权人民币518万元转为长华有限股权。 | | |2000年10月8日,王建华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债 | | |权人民币172万元转为长华有限股权。 | | |2000年10月15日,王月华与王建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王| | |月华将其在长华有限30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王建华,王月华不再| | |为长华有限股东。 | | |2000年10月15日,王定孝与王建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王| | |定孝将其在长华有限148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王建华。 | | |2000年10月18日,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新增出资进行了| | |审验并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0)第398号《验资报告》,审验 | | |确认截至2000年10月18日,长华有限增加投入资本1,200万元。 | | |其中,王长土追加投资658万元,包括王长土在公司的债权转为 | | |投资518万元和现金投入140万元;王建华追加投入542万元,包 | | |括王建华在公司的债权转为投资172万元和现金投入370万元。长| | |华有限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 | | | 5、2001年9月,长华有限名称变更 | | |2001年9月5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名称为“浙江长| | |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01年9月13日,长华有限于主管工 | | |商部门完成上述名称变更事项。 | | |6、2002年3月,长华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至2,80| | |0万元) | | | 2002年3月10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 | |(1)同意原股东王定孝将其持有的160万元出资全额转让给股东| | |王长土和王建华,王长土和王建华各以现金80万元受让王定孝的| | |股权; | | |(2)公司注册资本从原1,600万元增至2,800万元。其中,股东 | | |王长土追加投入600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440万元,现金追加投| | |入160万元);股东王建华追加投入600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39| | |5万元,现金追加投入205万元)。 | | |2002年3月15日,王长土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债 | | |权人民币440万元转为长华有限股权。 | | |2002年3月15日,王建华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债 | | |权人民币395万元转为长华有限股权。 | | |2002年3月20日,慈溪弘正会计事务所对上述新增出资进行了审 | | |验并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2)第1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 | | |认截至2002年3月20日,长华有限已收到股东王长土、王建华缴 | |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 | | |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 | | | 7、2003年6月,长华有限第五次增资(至5,000万元) | | |2003年5月26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 | | |由2,8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其中,股东王长土追加投入1,100 | |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768万元,现金追加投入332万元);股东| | |王建华追加投入1,100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813万元,现金追加| | |投入287万元)。 | | |2003年5月26日,王长土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对 | | |长华有限债权人民币768万元转为股权。 | | |2003年5月26日,王建华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对 | | |长华有限债权人民币813万元转为股权。 | | |2003年5月27日,慈溪弘正会计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 | | |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3)第5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 | | |至2003年5月27日,长华有限收到股东王长土、王建华缴纳的新 | | |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200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 | | |额为5,000万元。 | | | 8、2004年11月,长华有限第六次增资(至8,000万元) | | |2004年10月25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 | |由5,000万增至8,000万元。其中,股东王长土追加投入1,500万 | | |元(其中债权转投资590万元,现金追加投入910万元);股东王| | |建华追加投入1,500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420万元,现金追加投| | |入1,080万元)。 | | |2004年10月29日,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 |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4)第703号《验资报告》, | | |审验确认截至2004年10月29日,长华有限收到股东王长土、王建| | |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 | | |资本实收金额为8,000万元。 | | | 9、2006年6月,长华有限第一次减资、分立 | | |2006年6月18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2006年5月31| | |日为审计基准日,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将原公司分立成两家公司| | |,即保留“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同时新设“宁波长| | |华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 | | | (1)分立背景 | | |长华有限成立后,主营业务涉及汽车紧固件及装饰件两大业务领| | |域,由王定孝及王长土、王建华父子共同经营。 | |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王长土、王建华兄弟在业务发展方向| | |、经营理念等方面出现分歧,经协商,长华有限于2006年通过分| | |立设立宁波长华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长华”,| | |2016年12月更名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汽| | |车装饰件业务从原长华有限剥离。 | | | (2)分立时分割依据 | | |根据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慈弘会验字(2006)| | |第493号《验资报告》,本次分立前长华有限资产总额20,644.50| | |万元,负债总额10,074.5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569.91万元。| | |具体分割如下: | | |①分割给分立保留的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 | |情况如下: | | |资产总额人民币16,392.32万元(包括原有限公司住所地——在 | | |慈溪市周巷镇海莫村工业园区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 | |备并包括原对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的投资人民币2,866.10| |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909.9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482.35| |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20万元;股东2人,王长土占分| | |立后长华有限50%股权,王建华占分立后长华有限50%股权; | | |②分割给分立新设的宁波长华汽车装饰有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 | |况如下:总 | | |资产为人民币4,252.18万元(包括原有限公司在慈溪市周巷镇兴| | |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并包| | |括原对宁波长华正清装饰件有限公司的投资人民币200万元、慈 | | |溪市长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投资人民币20万元),负债总额人| | |民币2,164.6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87.56万元,其中注册资本| | |为人民币1,580万元;股东2人,王长土持有分立新设宁波长华汽| | |车装饰有限公司50%的股权,王建华持有分立新设宁波长华汽车 | | |装饰有限公司50%的股权; | | |③2006年9月1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因考虑到从原有限公司| | |划分至 | | |宁波长华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的塑料件、装饰件业务相较分立后| | |长华有限保留的金属件业务营收规模较小,且将原有限公司的塑| | |料件、装饰件相关业务转移至新设的宁波长华过程中因客户代码| | |重新认证给宁波长华前期业务开展造成较大损失,原有限公司全| | |体股东一致同意对2006年6月18日的分立决议进行补充约定,约 | | |定原方案中将80.25%净资产保留给长华有限,将19.75%净资产分| | |割给宁波长华调整为将62.11%的净资产保留给长华有限,将37.8| | |9%的净资产分割给宁波长华,并同意长华有限、宁波长华按62.1| | |1:37.89的比例对原有限公司2006年6月至实际分割完成日期间 | | |的盈亏予以承担。 | | |2006年6月2日,长华有限在《现代金报》上登记了《分立公告》| | |。 | | |2006年6月18日,长华有限以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审计的原有限公司2006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6年6月18日| | |关于派生分立的股东会决议为基础,编制了分立前原有限公司的| | |资产负债表、分立后长华有限与宁波长华的资产负债表,并将上| | |述财务报表及清单报送工商登记机关备案。 | | |2006年7月18日,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 | | |司分立前债务担保的说明》:“一、公司分立基准日资产、负债| | |情况: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分立基准日资产总额为20,6| | |44.50万元;负债总额为10,074.59万元(其中:短期借款6,930 | | |万元,应付账款2,466万元,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168万元,其| | |他应付款1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569.91万元。 | | |二、按照《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 | | |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分立后的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 | |公司和宁波长华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理所当然要对分立前的公| |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 | |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 |三、按照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 | |权益,也为了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良好信誉和形象,对公司分立| | |前的所有债务及或有债务,本公司承诺: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自觉信守合同,保证依法偿还,决不会因公司分立而对任何债| | |权人造成损害,并保证以分立后的公司的所有财产,为公司分立| | |前的所有债务提供担保。” | | |2006年10月31日,长华有限和宁波长华办理了分立交割手续,并| | |由王长土、王建华共同确认签署了截至2006年10月31日的原长华| | |有限及分立后有限公司和宁波长华的《慈溪市工业企业财务报表| | |》。 | | | 11、2006年11月,长华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06年11月8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王建华将 | | |所持有35%的股权(出资额为人民币2,247万元),以2,247万元 | | |的价格转让给王长土;股东王建华将所持有10%的股权(出资额 | | |为人民币642万元),以64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庆。 | | |同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王建华分别与王长土、王庆分别签| | |订《股权转让协议》。 | | |2006年12月20日,王长土与王建华及其他相关方就2006年10月、| | |2006年11月两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具体| | |内容如下:王长土将其持有的宁波长华40%的股权转让给王建华 | | |,10%的股权转让给王月华;王建华将其持有的长华有限40%的股| | |权转让给王长土,10%的股权转让给王庆。基于上述安排,上述 | | |股权转让款无需支付。 | | | 12、2008年1月,长华有限第七次增资(至9,000万元) | | |2007年12月24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 | |由6,420万元增至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王长土增资2,322万元 | | |,王庆增资258万元。 | | |2008年1月23日,慈溪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 | |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慈永会师内验(2008)62号《验资报告》,审| | |验确认截至2007年12月25日,长华有限收到股东王长土、王庆缴| | |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580万元。王长土实际缴纳新增 | | |出资额人民币2,322万元,其中货币出资970万元,人民币借款转| | |实收资本1,352万元;王庆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258万元,| | |其中人民币借款转实收资本258万元。长华有限变更后累计注册 | | |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实收资本9,000万元。 | | | 14、2016年12月,长华有限第二次减资、分立 | | |2016年11月2日,长华有限股东审议通过采用派生分立方式,将 | | |有限公司分立成两家公司,保留“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同时派生新设“慈溪长宏置业有限公司”。 | | | (1)分立原因 | | |长华有限在分立前拥有位于慈溪市周巷镇的10,059平方米商业用| | |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慈国用(2010)第030078号),并在该地| | |块上建有一幢临街商务楼,建筑面积为27,079.21平方米。除少 | | |部分对外出租外,其余处于闲置状态。报告期内,公司未利用上| | |述土地及房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 |为处置闲置非经营性资产、提高经营效率,2016年长华有限决定| | |采用公司分立方式将该处土地及地上房产进行剥离。 | | | 15、2017年11月,有限公司第八次增资至8,888.8888万元 | | |2017年11月16日,长华有限股东审议通过宁波长宏以货币方式向| | |公司增资888.8888万元,成为长华有限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由| | |8,000.00万元增至8,888.8888万元。 | | |2017年11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增| | |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50069号《验资报 | | |告》,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11月29日,长华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 | |币8,888.8888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888.8888万元。 | | | (二)股份公司阶段 | | | 1、2018年5月,长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8年1月15日,长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长华有限经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7年11月30日| | |的净资产880,098,462.89元为基础,以2.4447:1的比例折合为3| | |6,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 | |2019年5月30日,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联评报 | | |字【2019】D-0063号《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 | |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长华| | |有限截至2017年11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为112,181.74万元,增值| | |率为27.46%。 | | |2018年4月26日,立信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50005号《验| | |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4月26日止,各发起人已按规定 | | |将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人民币880,098,462.89元,按2.4447:1的 | | |比例折合股份总额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 | |6,000万元,余额520,098,462.89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 | |的报告》等议案。 | | |2018年5月,公司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统 | |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2144780309G的营业执照。 | | |2、2018年7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至37,500万元)2018年6 | | |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 | |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至37,500万元,新股东宁波久尔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每股1元的价格认购新增股份1,500万股,| | |共计1,500万元。 | | |2018年7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 | | |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50046号《验资报 | | |告》,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宁波久尔缴纳的 | |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 | | |金额为37,500万元。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71,470,353股| | |,注册资本为471,470,353.00元,注册地: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 | |环城北路707号,总部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 | |。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 | |生产和销售。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长土、王庆父子。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0-09-17|上市日期 |2020-09-29|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168.0000 |每股发行价(元) |9.72 | ├──────────┼─────┼──────────┼─────┤ |发行费用(万元) |3924.9113 |发行总市值(万元) |40512.96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36588.0487|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1.6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4.0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1.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吉林长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波盛闻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波长华宏升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51.00| ├──────────────────┼────────┼─────┤ |宁波长华浩升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波长华焌升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东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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