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083 剑桥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3◇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ig Shanghai Co.,Ltd. | ├────┼───────────┬────┬───────────┤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证券代码|603083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通信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7-11-10 | ├────┼───────────┼────┼───────────┤ |法人代表|Gerald G Wong |总 经 理|Gerald G Wong | ├────┼───────────┼────┼───────────┤ |公司董秘|金泽清 |独立董事|秦桂森,刘贵松,姚明龙 | ├────┼───────────┼────┼───────────┤ |联系电话|86-21-60904272 |传 真|86-21-61510279 | ├────┼───────────┴────┴───────────┤ |公司网址|www.cigtech.com | ├────┼────────────────────────────┤ |电子信箱|investor@cigtech.com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 | ├────┼────────────────────────────┤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楼 | ├────┼────────────────────────────┤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和通信软件,计算机和通信网络设备维| | |护;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 | |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的| | |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 | |划,通讯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 | |施及关键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从事货物及技| | |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从事电信、数通和企业网络的终端设备(包括电信宽带、无线网| | |络与小基站、边缘计算与工业互联产品)以及高速光模块产品的| | |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1、2006年3月,发行人前身新峤有限成立,注册资本为14万美元| | |。 | | |2006年2月2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上海市徐汇区 | | |人民政府关于外商独资新峤网络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章程和可| |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徐府[2006]63号),批准CIG开曼独资 | | |设立新峤网络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 |2006年3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了批准号为“商外资沪徐独| | |资字[2006]0509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 | |2006年3月14日,新峤有限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 | | |册号为“企独沪总字第040709号(徐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 |照》,企业类型为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刘力纬,注册资| | |本14万美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33号309室,经营范| | |围为“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销| | |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 | |凭许可证经营)”。 | | |2006年3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下发了编号为21000| | |0Z6069601外汇登记证。 | | |2006年11月3日,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长信外 | | |验[2006]033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6月1日,CIG开曼| | |以美元现汇的形式足额缴纳了注册资本。 | | |2010年11月9日,新峤有限法定代表人由刘力纬先生变更为公司 | | |实际控制人美国籍人士GeraldGWong先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 | |局为新峤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310000400459417(徐汇)的《企 | | |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2011年6月,新峤有限更名,注册资本仍为14万美元。 | | |2011年5月9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上海市徐汇区人| | |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峤网络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 | |修改章程的批复》(徐府[2011]357号),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 | | |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上海市人| | |民政府为剑桥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 |书》。 | | |2011年6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剑桥有限换发了《企业| | |法人营业执照》。 | | |3、2011年12月,股权转让,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仍为1| | |4万美元。 | | |为建立经营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持股的长效机制,2011年12月,| | |公司唯一股东CIG开曼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多个员工持股 | | |平台。其中,CIGHolding是在香港设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东为在| | |剑桥有限任职的非中国国籍员工;康宜桥、康桂桥、康梧桥、上| | |海康令是在中国大陆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 |其合伙人(或股东)为在剑桥有限任职的中国国籍员工。 | | |2011年11月4日,CIG开曼与CIGHolding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双方约定CIG开曼将其持有的剑桥有限10%的股权转让给CIGHoldi| | |ng。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4月2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 | | |字[2011]第4100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末,剑桥有限 | | |净资产为5,027.96万元,以14万股美元股计算,每股净资产为35| | |9.14元/美元股,经双方协商确定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359.14 | | |元/美元股,合计转让款5,027,957元。 | | |2011年12月7日,CIG开曼与康宜桥、康桂桥、康梧桥、上海康令| | |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CIG开曼将其持有的剑桥有限2| | |7.93%的股权、5%的股权、1.5%的股权和12.86%的股权以359.14 | | |元/美元股(定价依据同上)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康宜桥、康桂桥 | | |、康梧桥和上海康令,合计转让款分别为14,043,805元、2,513,| | |979元、754,194元和6,464,516元。 | | |2011年12月21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上海市徐汇区| |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 | |质的批复》(徐府[2011]1029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并| | |相应变更企业性质、制定公司章程等。同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为| | |剑桥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 | |2011年12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剑桥有限换发了《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性质由外商独资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 |2012年1月,CIGHolding与康宜桥、康桂桥、康梧桥、上海康令 | | |按照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所得的法定税率,分别足额代扣代缴了| | |CIG开曼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 | | |4、2012年2月,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增加至1,658,65| | |7元。 | | |2012年2月15日,剑桥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引 | | |入外部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由14万美元(以投资时的汇率折合| | |成人民币1,122,732元人民币)增至1,658,657元人民币,新增注| | |册资本535,925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安丰和众、上海盛万 | | |、天津盛彦、天津盛万、上海建信、安丰领先、烟台建信、江苏| | |高投、上海金目和上海仲赢等十家机构认购。同日,剑桥有限的| | |六位股东与上述机构签订了《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 | |议》,本次增资的价格以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 | |产为依据,各方共同协商确定。 | | |2012年2月13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 | |了《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 | |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2]第212号),截至2011年末,以 | | |收益法评估,公司净资产5.02亿元,以1,122,732股人民币股计 | | |算,每股净资产447.12元/人民币股,最终确定增资价格为445.1| | |6元/人民币股。 | | |2012年2月24日,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 | | |为“嘉业字V(2012)第0018号”《验资报告》,安丰和众出资5| | |,700万元,上海盛万、天津盛万各出资1,000万元,天津盛彦出 | | |资2,534万元,上海建信出资2,600万元,安丰领先出资800万元 | | |,烟台建信出资423万元,江苏高投出资5,000万元,上海金目出| | |资2,700万元,上海仲赢出资2,100万元,以上超出注册资本金的| | |溢缴出资额均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12年2月24日,新增股东第 | | |一期实际出资1.22亿元,占认缴出资额的51.14%;剩余款项自营| | |业执照变更后90天内缴清。 | | |2012年2月2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上海市徐汇区 | |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调整出资比| | |例、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徐府[2012]120号),同意本次 | | |增资行为。同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为剑桥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 |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2年2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剑桥有限换发了《企 | | |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12年3月5日,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 |“嘉业字V(2012)第002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月29| | |日,新增股东第二期出资11,657万元到位,累计投资23,857万元| | |,已足额认缴出资额。其中,注册资本增加535,925元,剩余部 | | |分计入资本公积。 | | |5、2012年7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500 | | |万元。 | | |2012年5月18日,剑桥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 | |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根据|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120号”审| | |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336| | |,573,147.94元,按照4.49:1的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7,500| | |万元,其中7,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261,573,147.94元计入公 | | |司资本公积。原有限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对应的经审计后的上| | |述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股份公司。 | |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2]第22| | |0号”评估报告,上述净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490,579| | |,491.75元,增值154,006,343.81元,增值率45.76%。 | | |2012年6月14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下发了《市商务委关于同意 | | |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 |沪商外资批[2012]1758号),同意剑桥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 | |股份有限公司。 | | |2012年6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 | | |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2年6月26日,公司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 | | |大会。 | | |2012年6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 | |2012]第113526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6月26日,股份| | |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股东以其拥有的剑桥有限净资产折合的实| | |收资本7,500万元。 | | |2012年7月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 | |500万元。 | | |2012年8月3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剑桥科技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 |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经营范围、增设独董以及发起人股| | |东更名、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开发| | |、设计、制作计算机和通信软件,计算机和通信网络设备维护;| | |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 | |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维修和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 | |,凭许可证经营)”,公司发起人股东“天津盛彦”更名为“上| | |海盛彦”。 | | |2012年12月24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下发了《市商委关于同意上| |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 | |012]4555号),同意发行人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增设独立董事、| | |股东更名及章程修订事宜;12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为公司换| | |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2月28日,上| |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13年1月16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89号23层”,并相应修 | | |改公司章程。本次变更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简易程序予以批准,| | |并于2013年4月1日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3年2月2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 | | |人营业执照》。 | | | 6、2015年5月,减资,注册资本减少至6,550万元。 | | |2014年9月13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 | |减资的议案。公司与十名外部机构投资者股东(以下简称出售方| | |)共同签订《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 | |,公司共计支付机构投资者152,817,058元,投资者股份数减少9| | |50万股,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 |2014年12月,公司在《上海商报》刊登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 | |告,并与公司主要债权人签署协议,获得了债权人对公司减资事| | |项的认可。 | | |由于注册地变更,公司股东“天津盛万”更名为“上海盛万彦润| | |”。 | | |2014年9月13日,上海仲赢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松涛与江苏邦 | | |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1,296,917股股 | | |份全部转让给江苏邦盛。 | | |2015年3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为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5年3月4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下发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 | |于同意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 | |》(沪商外资批[2015]791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 | |。 | | |2015年4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了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 | | |情况,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233号”的《验| | |资报告》,截至2015年3月6日,公司注册资本减少950万元,注 | | |册资本与股本变更为6,550万元。 | | |2015年5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 | | |2015年5月11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并| |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变更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简易程序予以| | |批准,并于2015年8月13日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 | |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5年8月2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 | | |人营业执照》。 | | | 7、2016年3月,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73,403,666元。 | | |2016年2月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 |增资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由电科诚鼎、安丰宸元、邦盛聚泓、| | |人才基金、宝鼎爱平、盛曳资产等六家机构认购。公司增资前估| | |值15亿元,上述六家机构合计以1.81亿元认购公司7,903,666股 | | |新增股份(22.90元/股),其中:电科诚鼎出资5,000万元,安 | | |丰宸元出资4,500万元,邦盛聚泓出资3,600万元,人才基金出资| | |2,000万元,宝鼎爱平出资2,000万元,盛曳资产出资1,000万元 | | |,以上超出注册资本金的溢缴出资额均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 | |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由65,500,000元增至73,403,666元| | |。 | | |2016年3月4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下发了《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 |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等事项的批复》(沪商外资批| | |[2016]563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等事宜。 | | |2016年3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为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6年3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了公司增资情况,并出 | | |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646号”的《验资报告》,| | |截至2016年3月11日,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增加至73,403,666元 | | |。 | | |2016年3月2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 | | |人营业执照》。 | | |2016年10月18日,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 | |范围变更为“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和通信软件,计算机和通| | |信网络设备维护;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仅限分支机| | |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 | |相关的产品的维修和再制造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2016年11月22日,本次变更在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完成备案| | |。 | | |2016年12月3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 | |人营业执照》。 | | |根据公司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 | |016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 |的《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 |市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13日《| | |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7]1829号)的核准,贵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 | |行人民币普通股24,467,889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467,889| | |.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871,555.00元。 | |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实施股| |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648.59万份| | |股票期权和178.4247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 | |授予激励对象154.70万股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4| | |7,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780,022元。上述增资| | |,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瑞华验字(2018)| | |3105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据此,2019年1月9日,公司完成工商| | |变更登记。 | |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 | |公开发行24,224,80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 |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224,806.00元,增加股本人民币24,22| | |4,806.00元。经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3,673,74| | |6.00元,股本为193,673,746.00元。 | |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90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的新 | | |增股份已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 | |2020年3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号),核准公司 | |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482,805股新股。公司已于2020年4月21日 | | |完成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增发新股24,224,806股。 | | |2020年7月1日,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因2018年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二次行权| | |增加股本1,368,749股。 | |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 |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 |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依照2018年第一次临时| | |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 |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需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116名激 | | |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84,| | |425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及3| |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合计拟回购注销1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0| | |26,675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全部激励对象剩余| | |已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0股,公司已于2020年7月3日办理完成相 | | |关的注销手续,减少股本1,026,675股。 | |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 | |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 |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 |股转增3股。公司已于2020年完7月成此次转增,增加股本58,204| | |,746股。 | | |2022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整为170人,授| |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2.80万股调整为356.90万股;公司董事会| |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 |定2022年1月5日为授予日,向17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6| | |.90万股,授予价格为6.52元/股。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在中国 |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授予对象163名、实际授予限 | | |制性股票336.10万股。 | |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 | |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 |确定2022年12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 | | |已收到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 |理及技术(业务)人员共计484人缴纳的599.1260万股限制性股 | | |票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1,572,826股。 | | |2023年8月3日,公司回购注销10名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 |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1.80万股。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68,041,841 | | |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41,841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7-10-31|上市日期 |2017-11-1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446.7889 |每股发行价(元) |15.05 | ├──────────┼─────┼──────────┼─────┤ |发行费用(万元) |3993.6329 |发行总市值(万元) |36824.1729| | | | |4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32830.54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8.0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1.67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Actiontec Electronics, Inc.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6.67| ├──────────────────┼────────┼─────┤ |上海剑桥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剑桥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剑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剑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迈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迈智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西安剑桥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剑桥工业(美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剑桥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剑桥德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CAMBRIDGE INDUSTRIES GROUP TELECOMMU| 孙公司 | 100.00| |NICATION LIMITED | | | ├──────────────────┼────────┼─────┤ |CIG OPTICS LIMITED | 孙公司 | 100.00| ├──────────────────┼────────┼─────┤ |CIG Photonics Japan Limited | 孙公司 | 100.00| ├──────────────────┼────────┼─────┤ |CIG TECH PHOTONICSSDN. BHD. | 孙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