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2504 *ST弘高 更新日期:2023-08-20◇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Beijing Honggao Creative Architectural Design Co.,Ltd. | ├────┼───────────┬────┬───────────┤ |证券简称|*ST弘高 |证券代码|002504 | ├────┼───────────┴────┴───────────┤ |曾用简称|弘高创意 *ST弘高 弘高创意 ST弘高 *ST弘高 | ├────┼────────────────────────────┤ |行业类别|建筑装饰 | ├────┼───────────┬────┬───────────┤ |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10-11-18 | ├────┼───────────┼────┼───────────┤ |法人代表|何宁 |总 经 理|何宁 | ├────┼───────────┼────┼───────────┤ |公司董秘|苗强 |独立董事|乔琦,沈道富,陈川 | ├────┼───────────┼────┼───────────┤ |联系电话|86-10-85370018 |传 真|86-10-85370018 | ├────┼───────────┴────┴───────────┤ |公司网址|www.honggao.com.cn | ├────┼────────────────────────────┤ |电子信箱|hgcy002504@126.com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 ├────┼────────────────────────────┤ |经营范围|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居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 | |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 | |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 |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 |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 |动。) | ├────┼────────────────────────────┤ |主营业务|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 | |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 | ├────┼────────────────────────────┤ |历史沿革|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 | |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东光微| | |电前身系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 | | |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1日成立,取得第32028| | |21106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21 | | |日苏政复[2003]41号文《省政府关于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 | |变更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宜兴市东| | |大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比例 | | |折股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675,311.00元,并于200| | |3年6月12日取得第32000021026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1| | |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光微电在上市时所属行业为电子 | | |制造业类。 | | |2005年12月12日经东光微电股东会同意,东光微电将截止2005年| | |5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中的20,000,000.00元按该日工商登记的股| | |东投资比例转增资本,同时公司控制人沈建平先生及中国-比利 | | |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1.96元分别增资5,102,041股 | | |及20,408,163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85,515| | |.00元,计为68,185,515股。 | | |2007年4月30日经公司东光微电大会同意,自然人丁达中以每股 | | |人民币2.12元增资11,814,485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 | |民币80,000,000.00元,计为80,000,000股。 | | |根据2007年6月26日股权转让协议,东光微电股东詹文陆、徐志 | | |祥、林钢、李国华、丁达中将所持有的东光微电部分股权转让给| | |沈建平等13人,转让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不变。 | | |2008年2月28日东光微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200000| | |00048470号。根据东光微电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 |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86号)核准,东光微| | |电201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00 | | |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0.00元, | | |并于2010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东| | |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700万元。 | | |东光微电已于201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 | |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东光微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东光微电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 |3,210万元,以东光微电2013年7月23日的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 | |,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计转增3,210万股,并已于20| | |13年7月24日实施。转增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91| | |0万元。东光微电已于2013年9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东 | | |光微电拟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 | |高设计”)的全体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 | |太”)、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 | |)、李晓蕊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本| |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如下: | | |重大资产置换:东光微电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除6,| | |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弘高慧目、 | | |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持有的弘高设计的全部股权的等值资| | |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弘高设计全体股东或其指定方承接。根| | |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 | |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置出资产截| | |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3,638.21万元,参考 | | |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3| | |,640.00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 | |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239231号《企业 | | |价值评估报告书》,置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 | |评估值为283,750.00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 |同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2,000.00万元。置出资产与置入| | |资产的评估价值差额部分为218,360.00万元。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 | |李晓蕊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东光微电子 | |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 | |于2014年6月6日签署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 | |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东光微电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根据上述协议,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 | |蕊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 | |分(即218,360.00万元)。 | | |东光微电于2014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委员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 | | |议审核,东光微电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 |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 | |东光微电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 |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2号)的重大资| | |产重组方案。 | | |2014年9月28日,弘高设计股东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 | | |、李晓蕊变更为东光微电,弘高设计并于当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 | |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 | |办理完毕,东光微电自此持有弘高设计100%的股份。 | | |2014年9月10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 | | |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协议》,各签署| | |方同意:(1)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置出资产的交割基准日;(| | |2)以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电子”) | | |作为其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 | |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 | |9.23%的股权;(3)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转移所有权| | |的资产,其所有权自本公司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 | |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 | |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 | |权的资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 | |任自东光微电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 | |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 |起转移,其所有权则自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转移至东晨| | |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 | |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 | | |过渡期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除东光微电因|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外,置出资产在过渡| | |期内产生的损益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按其所持东晨电| | |子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 | |2014年9月28日,东晨电子的股权已登记在弘高慧目、弘高中太 | | |与沈建平名下,其中: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 | |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 | | |的股权。 | | |2014年9月29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 | | |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 | |确认《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签署日即为资产交割完成日。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于2014年10月| | |10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 | |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 | |股东名册,东光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73,634,085股 | | |(其中限售股数量为273,634,085股)。本次股本增加已经上会 |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第2743| | |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 | |东光微电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何宁先生、甄建| | |涛女士、李强先生、沈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候选人,提名朱征夫先生、刘晓一先生、李秉仁先生、宋长发先| | |生、王焱先生为东光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 | |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 |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 |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 |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 | |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建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 |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 | |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 | |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 | |会一致。 |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 | |4,085股。 | |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15年7月15日,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 | | |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 |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 | |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 | |建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 |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 |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 | |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 | |4,085股。 | |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 | |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 | |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2016年4月1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03536127D号的营业执照。 | | |根据重组协议约定,弘高设计201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本公司经| |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6,034,478.00元,变| | |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406,699,607.00元,股本为406,699,607.| | |00元。 | |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 | | |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19,100,916.00元,|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800,523.00元。本次增加的注册| | |资本系由资本公积转增形成,以本公司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 | |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 |15.222560股。 | |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 | |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 |》,由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业绩| | |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 | |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 | |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交易对方2016年分别应补偿的| | |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203,893股、13,920,390元 | | |,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处| | |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0-11-08|上市日期 |2010-11-18|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7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6.00 | ├──────────┼─────┼──────────┼─────┤ |发行费用(万元) |3144.2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4320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0055.8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32.01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9.24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26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87.7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2-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上海弘高尚易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4.00|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弘高尚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 |北京羽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羽科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子公司 | 51.00| ├──────────────────┼────────┼─────┤ |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