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03257 中国瑞林 更新日期:2025-12-14◇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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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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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China Nerin Engineering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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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国瑞林              |证券代码|603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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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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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建筑装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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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5-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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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吴润华                |总 经 理|吴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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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方填三                |独立董事|敖静涛,刘志宏,卢昂荻, |
|        |                      |        |郭刚,汪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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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791-86753105       |传    真|86-791-86753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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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neri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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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zqsw@neri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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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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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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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
|        |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人防|
|        |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
|        |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
|        |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
|        |管理服务,设备监理服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工程技术服务|
|        |(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消防技术服务,对外承|
|        |包工程,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环保咨询|
|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
|        |售,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工|
|        |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
|        |发行),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数字创意产品展|
|        |览展示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        |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
|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        |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
|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噪声与振动控|
|        |制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房租赁,招投标代理服|
|        |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矿业权评估服务,|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
|        |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
|        |理,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地|
|        |质灾害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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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及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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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的设立                                |
|        |  发行人系由瑞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2018年3月19日,瑞林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
|        |股份公司。                                              |
|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
|        |8]第ZI50018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0月31日,瑞 |
|        |林有限的净资产为96,950.24万元。                         |
|        |依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
|        |[2018]第2015号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
|        |份公司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可出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
|        |至2017年10月31日,瑞林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44,165.30万元|
|        |。                                                      |
|        |2018年3月30日,瑞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7年10月31日 |
|        |为基准日将瑞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        |以瑞林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账面净|
|        |资产值969,502,443.24元人民币为依据确定,折合为股份公司9,|
|        |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
|        |积。2018年4月21日,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
|        |。                                                      |
|        |2018年4月26日,中国瑞林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
|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
|        |司筹建工作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了公司第一|
|        |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通过了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
|        |程》,对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额等事项进|
|        |行了确认。                                              |
|        |2018年5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
|        |师报字[2018]第ZI50053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5月|
|        |2日,公司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均已足额到位。2022年6月10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2]252号《 |
|        |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确认经复核,中国瑞林以截至2017年10月|
|        |31日的净资产折合实收股本9,00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        |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
|        |2018年5月9日,瑞林有限就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事宜在江西|
|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工|
|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000158263599J的|
|        |《营业执照》。                                          |
|        |  (二)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
|        |  1、2007年12月,瑞林有限设立                         |
|        |2007年12月,南昌院以其主要业务为基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
|        |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
|        |知》(国办发[1999]101号)、《关于江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
|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1]76号)、《关于深|
|        |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2]19号)及《关|
|        |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赣府发[2|
|        |005]17号)等文件的规定程序进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
|        |  (1)改制方案审批情况                                 |
|        |2006年12月28日,南昌院召开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南昌有色冶金|
|        |设计研究院职工安置方案》。                              |
|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
|        |省财政厅、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
|        |省地方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分别对《|
|        |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初稿)》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        |相关审核意见,南昌院根据上述各主管机关审核意见对改制方案|
|        |进行了修改完善。                                        |
|        |2007年3月16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再次报送<南昌有色冶|
|        |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请示》(赣国资企二字[2007]66号) |
|        |,将《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修改稿)》报送江西|
|        |省人民政府。                                            |
|        |2007年4月2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南昌冶金设计研究 |
|        |院改制方案的批复》(赣府字[2007]22号),原则同意南昌院改|
|        |制方案。                                                |
|        |2007年7月3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印发<南昌有色冶金设 |
|        |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通知》(赣国资企二字[2007]170号),将|
|        |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
|        |印发给南昌院。                                          |
|        |  (2)相关改制方案的具体情况                         |
|        |根据《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南昌院采取分立改|
|        |制方式,将资产一分为二,成立两个公司:一是江西省国资委、|
|        |管理技术骨干、战略投资者出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南昌院|
|        |从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承包和监理等业务全部转入该公司|
|        |(即瑞林有限);一是南昌院以剩余资产转制成立国有独资公司|
|        |(即南冶资产,南冶资产不从事勘察设计等主要业务)。      |
|        |其关于组建股权多元化有限责任公司(即瑞林有限)的具体方案|
|        |为:江西省国资委、管理技术骨干、战略投资者出资组建股权多|
|        |元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本为6,800万元,通过资产收购方式 |
|        |将原南昌院从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承包和监理等业务全部转|
|        |入该公司(即瑞林有限)。其中,江西省国资委相关国有股以现|
|        |金、无形资产等出资,占总股本的28%;战略投资者以现金出资 |
|        |,占总股本的23%;南昌院管理技术骨干以现金出资,占总股本 |
|        |的49%。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超过50人的规定 |
|        |,管理技术骨干采取信托或个人委托持股方式集中持股。      |
|        |2007年4月,根据《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南昌 |
|        |院改制确定中色股份为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拟持有改制后瑞|
|        |林有限的股权比例为23%。                                 |
|        |2007年6月,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引进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参 |
|        |与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有关情况的报告》,经江西省人|
|        |民政府批准后,拟将省属国有股持有的10%股权转让给中钢集团 |
|        |,即由中钢集团持有改制后瑞林有限的10%股权。             |
|        |2007年8月,江西省国资委召开南昌院改制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
|        |,原则同意《资产和相关权益的处理办法》:南昌院以部分资产|
|        |投入瑞林有限,瑞林有限注册资本由原定的6,800万元增至9,000|
|        |万元,其股权结构为:江西省国资委出资额为1,620万元,出资 |
|        |比例为18%(以南昌院持有的14家公司股权按照评估价值出资, |
|        |评估值大于出资额的部分可做相应调整);中色股份以现金出资|
|        |2,070万元,出资比例为23%;中钢集团以现金出资900万元,出 |
|        |资比例为10%;南昌院管理技术骨干以现金出资4,410万元,出资|
|        |比例为49%。                                             |
|        |  (3)相关审计、评估、出资和验资情况                 |
|        |  ①2007年9月,瑞林有限设立时第一期出资和验资         |
|        |2007年9月18日,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
|        |7)恒德赣验01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9月17日,瑞 |
|        |林有限(筹)已收到南昌院管理技术骨干员工首次缴纳的实收资|
|        |本4,116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
|        |  ②2008年3月,瑞林有限设立时第二期出资和验资         |
|        |2007年8月22日,江西德龙东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针对南昌 |
|        |院改制事项,以200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南昌有色冶 |
|        |金设计研究院审计报告》(赣德龙东升审字[2007]第238号), |
|        |截至2007年7月31日,南昌院的资产总额为31,339.20万元,负债|
|        |总额为13,197.75万元,净资产为17,875.44万元。            |
|        |2007年10月26日,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
|        |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对外股权投资资产评估明细表》(恒德赣|
|        |评字[2007]第02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31日,南昌院|
|        |持有的14家子公司股权评估值为3,758.44万元。南昌院此前对于|
|        |14家子公司中尚有1,769.30万元出资额尚未实缴,上述3,758.44|
|        |万元的评估值先行用于补足对上述14家子公司1,769.30万元的出|
|        |资,剩余部分江西省国资委用于履行其1,620万元出资义务,并 |
|        |将超出1,620万元出资额的369.14万元归还江西省国资委——向 |
|        |江西省国资委指定的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
|        |行支付,本次实际用于出资的价值为1,620万元。             |
|        |2008年1月24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核准南昌有色冶金设 |
|        |计研究院部分股权价值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08]19号),|
|        |对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昌有色冶金设计|
|        |研究院对外股权投资资产评估明细表》(恒德赣评字[2007]第02|
|        |2号)的评估结果予以核准。同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明 |
|        |确省国资委出资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08]20号),同意南|
|        |昌院以其持有的包含中国华昌在内的14家子公司的股权对中国瑞|
|        |林进行出资。                                            |
|        |2008年3月10日,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恒德 |
|        |赣验字(2008)第00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12月31 |
|        |日,瑞林有限已收到出资方中色股份、江西省国资委、中钢集团|
|        |以及张晓军第二次缴纳的出资额6,115万元,其中以货币形式出 |
|        |资4,495万元,股权形式出资1,620万元,新增出资额中4,884万 |
|        |元计入实收资本,1,23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色股份、中钢集 |
|        |团系南昌院改制设立瑞林有限时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因看好未来|
|        |瑞林有限的发展,同意溢价出资成为瑞林有限股东。          |
|        |本次出资完成后,瑞林有限所有股东合计缴纳出资额10,231万元|
|        |,其中注册资本9,000万元,资本溢价1,231万元。            |
|        |  (4)员工持股情况                                   |
|        |根据《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瑞林有限设立时,|
|        |管理技术骨干员工以个人委托持股方式集中持股。2007年7月27 |
|        |日,南昌院下发《关于记名股东与不记名股东签订委托协议的通|
|        |知》,指定22名员工为显名股东,持有瑞林有限4,410万元出资 |
|        |、占比49%的股权。2007年8月,瑞林有限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
|        |署了《委托持股协议》,隐名股东委托显名股东代其持有中国瑞|
|        |林的股权,代其行使股权权益。                            |
|        |瑞林有限设立时,公司实际员工股东人数为466名,除22名显名 |
|        |股东之外,444名员工股东为隐名股东。由于《关于记名股东与 |
|        |不记名股东签订委托协议的通知》中有部分隐名股东放弃认购,|
|        |同时有新股东认购了原股东放弃的份额,导致瑞林有限成立时,|
|        |显名股东所代表的隐名股东持股比例情况较《关于记名股东与不|
|        |记名股东签订委托协议的通知》中反映的情况发生一定变动。  |
|        |另外,瑞林有限设立时,管理技术骨干员工持有瑞林有限4,410 |
|        |万元出资、占比49%的股权中,有296万元出资、占比3.29%的股 |
|        |权为预留股权,由时任南昌院企业发展部部长张晓军作为显名股|
|        |东形式持有,用于未来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股权激励。瑞林有|
|        |限设立当时,该部分预留股权的出资来源为瑞林有限的风险金,|
|        |后续随预留股权被授予员工,再由员工实际出资而逐步归还所使|
|        |用的公司风险金。                                        |
|        |  (5)相关职工安置情况                               |
|        |根据《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南昌院改制新成立|
|        |的两家公司实行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化用工制度,|
|        |具体情况为:(1)现有南昌院全部在册职工与南昌院解除劳动 |
|        |关系,被新公司聘用的,与新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当期不支付经|
|        |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2)符合离岗退养条件的职工,按在 |
|        |国有独资公司办理离岗退养手续;(3)未被两家公司聘用,又 |
|        |不符合离岗退养条件的职工,南昌院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支|
|        |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4)在南昌院改制前退休的人员 |
|        |,其按事业单位退休金与执行企业社保养老金的差额,按《江西|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办法的|
|        |通知》(赣府厅发[2005]28号)文件规定执行;(5)改制前已 |
|        |离退休职工、病残抚恤职工,由国有独资公司参照南昌院现有的|
|        |标准和待遇管理,改制后退休的职工按企业社会保险关系的有关|
|        |规定管理。                                              |
|        |2006年12月28日,南昌院召开第八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        |通过《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职工安置方案》。            |
|        |2007年8月7日,南昌院下发《关于印发我院职工安置实施办法的|
|        |通知》(南冶设人字[2007]142号),实施了改制涉及的职工安 |
|        |置工作。                                                |
|        |  (6)购买相关无形资产情况                           |
|        |根据《出资人协议》、南昌院与瑞林有限签署《技术转让合同》|
|        |,瑞林有限设立时江西省国资委将南昌院无形资产以评估价作价|
|        |转给瑞林有限。                                          |
|        |2008年9月18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        |《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拟转让无形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        |》(中铭评报字[2008]201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        |2007年11月30日,南昌院拟转让给瑞林有限的无形资产(含专利|
|        |类28项、软件著作权类5项、计算机应用软件44项)评估值为1,2|
|        |27.33万元。                                             |
|        |2008年10月20日,江西省国资委对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
|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拟转让无形资产项|
|        |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铭评报字[2008]2012号)的评估结果予|
|        |以备案。                                                |
|        |2008年11月17日,南昌院与瑞林有限签署《技术转让合同》,南|
|        |昌院将其合法拥有的铜、镍硫化物精矿闪速精矿冶金工艺等4项 |
|        |发明专利权、多腔旋涡式精矿喷嘴等1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一种|
|        |导电棒输出方法等6项发明专利申请权、硫酸加水混合器等5项实|
|        |用新型专利申请权、铜闪速冶金NCC软件—物料回转窑干燥程序 |
|        |等6项软件著作权以及外购应用软件以1,23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瑞|
|        |林有限。                                                |
|        |  (7)工商登记情况                                   |
|        |2007年9月19日,中国华昌就南昌院改制事宜办理了工商登记手 |
|        |续,并取得江西省工商局核发的临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        |册资本为9,000万元,并更名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2、2008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08年度,公司共有14名员工股东因退休、离职、去世等原因退|
|        |股,20名员工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        |此外,2008年显名股东谢亨华、龚清田离职,原由两人代持的员|
|        |工股权更换显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        |谢亨华原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138万元出资额,其中25万元为 |
|        |其本人持有,113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谢亨华离职后,其本 |
|        |人持有的25万元出资额退股后转入预留股,由张晓军作为显名股|
|        |东,原由其代为持有的113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张晓军。 |
|        |龚清田原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196万元出资额,其中25万元为 |
|        |其本人持有,171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龚清田离职后,其本 |
|        |人持有的25万元出资额退股后转入预留股,由张晓军作为显名股|
|        |东,原由其代为持有的171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王清来。 |
|        |此外,2008年度,王清来被新授予15万元出资额,由此王清来合|
|        |计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186万元出资额。                   |
|        |2009年5月,瑞林有限召开2008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
|        |员工股权变更事项。瑞林有限未就上述员工股东股权转让形成的|
|        |显名股东持股变化情况逐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而是在2009|
|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于2010年9月汇总办理了上述股权变更相 |
|        |关显名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3、2009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09年度,公司共有12名员工股东因退休、离职等原因退股,17|
|        |名员工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        |2010年5月,瑞林有限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 |
|        |上述员工股权变更。2010年9月,瑞林有限对上述员工股东股权 |
|        |转让形成的显名股东持股变化情况汇总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        |  4、2010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10年6月,中钢集团与中钢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钢 |
|        |集团将其持有的瑞林有限10%股权转让给中钢股份,转让价格为2|
|        |.00元/出资额,定价依据为2009年末瑞林有限净资产。2010年8 |
|        |月,瑞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1年|
|        |8月,瑞林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此外,2010年显名股东郭乐民、宋筱平、邵平退休,原由三人代|
|        |持的员工股权更换显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        |郭乐民原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290万元出资额,其中25万元为 |
|        |其本人持有,265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郭乐民退休后,原由 |
|        |其作为显名股东持有的合计290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沈楼 |
|        |燕。                                                    |
|        |宋筱平原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139万元出资额,其中25万元为 |
|        |其本人持有,114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宋筱平退休后,原由 |
|        |其作为显名股东持有的合计139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王勤 |
|        |华。                                                    |
|        |邵平原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60万元出资额,其中25万元为其本|
|        |人持有,35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邵平退休后,原由其作为显|
|        |名股东持有的合计60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吴薇。        |
|        |2011年5月,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员工 |
|        |股权变动。2011年9月,瑞林有限对上述员工股东股权转让形成 |
|        |的显名股东持股变化情况汇总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5、2011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11年度,公司共有15名员工股东因退休、离职、去世、岗位调|
|        |整等原因退股,8名员工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        |2012年5月,瑞林有限召开2011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
|        |员工股权变更事项。                                      |
|        |  6、2012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12年度,公司共有25名员工股东因退休、离职、去世、岗位变|
|        |动等原因退股,2名员工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        |2013年5月,瑞林有限召开2012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
|        |员工股权变更事项。                                      |
|        |  7、2013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13年度,公司共有23名员工股东因退休、离职、去世等原因退|
|        |股,4名员工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        |此外,2013年,部分员工股权变更了显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为便于员工股权管理,原由张晓军作为显名股东代马荣凯持有的|
|        |60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孙美山。变更完成后,孙美山合计|
|        |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149万元出资额,其中25万元为其本人持 |
|        |有,124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2014年,孙美山退休后,原由 |
|        |其作为显名股东持有的合计149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刘方 |
|        |圆。                                                    |
|        |2013年,显名股东吴薇退休,其原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15万元|
|        |出资额,其中10万元为其本人持有,5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 |
|        |吴薇退休后,原由其作为显名股东持有的合计15万元出资额更换|
|        |显名股东为罗敏。                                        |
|        |2014年6月,瑞林有限召开2013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
|        |员工股权变更事项。                                      |
|        |  8、2014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14年9月,江西省国资委下发《关于无偿划转中国瑞林工程技 |
|        |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14]260号 |
|        |),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瑞林18%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江 |
|        |铜集团。2014年10月,瑞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        |股权无偿划转。2014年12月,瑞林有限就上述股权无偿划转办理|
|        |了工商变更登记。                                        |
|        |2014年度,公司共有25名员工股东因退休、离职、去世、岗位变|
|        |动等原因退股,73名员工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此外,2014年,部分员工股权变更了显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2014年,显名股东程海帆退休,其原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258 |
|        |万元出资额,其中25万元为其本人持有,233万元为代其他员工 |
|        |持有。程海帆退休后,原由其作为显名股东持有的合计258万元 |
|        |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吴润华。因吴润华成为显名股东,原由沈|
|        |楼燕代吴润华持有的公司60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吴润华。|
|        |上述变更完成后,吴润华作为显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318万元出 |
|        |资额。                                                  |
|        |因刘方圆成为显名股东,原由沈楼燕代刘方圆持有的公司10万元|
|        |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刘方圆。上述变更完成后,刘方圆作为显|
|        |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81万元出资额。                       |
|        |因罗敏成为显名股东,原由张晓军代罗敏持有的公司5万元出资 |
|        |额更换显名股东为罗敏。上述变更完成后,罗敏作为显名股东合|
|        |计持有公司10万元出资额。                                |
|        |2015年6月,瑞林有限召开2014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
|        |员工股权变更事项。                                      |
|        |  9、2015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15年度,公司共有18名员工股东因疾并退休、离职、去世等原|
|        |因退股,47名员工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        |此外,2015年,显名股东王勤华退休,原有其作为显名股东持有|
|        |的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吴润华,原由吴润华作为显名股东持有|
|        |的出资额更换显名股东为邓爱民,具体情况如下:            |
|        |2015年,显名股东王勤华退休,其原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公司72万|
|        |元出资额,其中25万元为其本人持有,47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
|        |。王勤华退休后,原由其作为显名股东持有的合计72万元出资额|
|        |更换显名股东为吴润华。本次显名股东变更前,吴润华原作为显|
|        |名股东持有公司347万元出资额,其中80万元为其本人持有,267|
|        |万元为代其他员工持有。                                  |
|        |本次显名股东更换后,吴润华本人持有的80万元出资额仍由其本|
|        |人作为显名股东持有,由此吴润华作为显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5|
|        |2万元出资额;吴润华代其他员工持有的267万元出资额更换显名|
|        |股东为邓爱民。                                          |
|        |2016年6月,瑞林有限召开2015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
|        |员工股权变更事项。                                      |
|        |  10、2016年度,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16年度,公司共有23名员工股东因退休、离职、去世等原因退|
|        |股,15名员工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        |2017年6月,瑞林有限召开2016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 |
|        |员工股权变更事项。                                      |
|        |  11、2017年1-6月,瑞林有限股权变动                   |
|        |2017年1-6月,公司共有8名员工股东因退休原因退股,20名员工|
|        |因达到授予股权条件而受让相关股权。                      |
|        |12、2017年6-10月,瑞林有限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相应进行股权|
|        |变动                                                    |
|        |2017年,公司决定规范员工股权代持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 |
|        |问题。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员工股东会议,经与会员工股 |
|        |东100%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员工股权规范方案》。《员工股权|
|        |规范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
|        |(1)显名股东先以公司股权出资至合伙企业,之后以转让合伙 |
|        |企业份额的方式实现对员工股权的规范还原,最后将还原后的合|
|        |伙企业合伙人规范至二百人以下;                          |
|        |(2)公司以2014年、2015年、2016年平均每股净利润的8-10倍 |
|        |为基础,最终确定瑞林有限出资额转让价格为30元/出资额;   |
|        |(3)公司员工股东会议下设的专项工作组根据实际转让情况撮 |
|        |合匹配确定相应的买入和卖出方;                          |
|        |(4)公司对自愿退股的员工给予骨干员工奖励及预留股基金盈 |
|        |余补贴等激励措施,对继续持股的员工要求其签署锁定承诺对所|
|        |持公司股权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予以限售。            |
|        |2017年9月,根据《员工股权规范方案》,公司首先通过组织部 |
|        |分员工股东进行亲属间的股权转让,从而减少公司员工股东人数|
|        |。                                                      |
|        |2017年9月,根据《员工股权规范方案》,为便于6家合伙企业持|
|        |股平台的设立及后续员工股东确权工作,公司对委托持股及工商|
|        |登记的显名股东持股情况进行了形式上的调整。              |
|        |2017年10月15日,公司20名显名股东分别与360名隐名股东签署 |
|        |《代持关系确认、委托书》,每名显名股东分别与其所代持的隐|
|        |名股东就股权代持金额及比例进行确认,并就以所持公司股权出|
|        |资设立持股平台并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事宜及授权事|
|        |项进行约定。                                            |
|        |2017年9月,20名显名股东作为显名合伙人分别签署《合伙协议 |
|        |》,约定以其各自持有的瑞林有限股权作为出资设立瑞有林、瑞|
|        |志林、瑞者林、瑞事林、瑞竟林、瑞成林等6个合伙企业作为员 |
|        |工持股平台,公司股权出资作价均为10.57元/出资额股,定价依|
|        |据为瑞林有限2016年度经审计的分红和利润分配后每股净资产值|
|        |。                                                      |
|        |2017年9月,瑞有林、瑞志林、瑞者林、瑞事林、瑞竟林、瑞成 |
|        |林6个合伙企业分别就设立事项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                                                      |
|        |2017年10月,瑞林有限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        |,同意公司20名显名股东将其持有的瑞林有限股权以上述股权出|
|        |资的方式分别转让给瑞有林、瑞志林、瑞者林、瑞事林、瑞竟林|
|        |、瑞成林6个合伙企业。                                   |
|        |2017年10月,公司20名显名股东分别与瑞有林、瑞志林、瑞者林|
|        |、瑞事林、瑞竟林、瑞成林6个合伙企业签署《股权转让暨出资 |
|        |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权以上述股权出资的方式分别转让给6 |
|        |个合伙企业。                                            |
|        |2017年10月,瑞林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                                                    |
|        |  13、2018年5月,瑞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
|        |2018年3月19日,瑞林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
|        |股份公司。                                              |
|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
|        |8]第ZI50018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0月31日,瑞 |
|        |林有限的净资产为96,950.24万元。                         |
|        |依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
|        |[2018]第2015号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
|        |份公司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可出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
|        |至2017年10月31日,瑞林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44,165.30万元|
|        |。                                                      |
|        |2018年3月30日,瑞林有限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 |
|        |以201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将瑞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
|        |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以瑞林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基准日)经|
|        |审计的全部账面净资产值969,502,443.24元人民币为依据确定,|
|        |折合为股份公司9,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股后股份公|
|        |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计入 |
|        |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8年4月21日,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签署 |
|        |了《发起人协议》。                                      |
|        |2018年4月2日,瑞林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选举钟为|
|        |民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文哲、黄卫华为股份有限|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        |2018年4月26日,瑞林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
|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情|
|        |况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        |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通过了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对|
|        |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额等事项进行了确认|
|        |。                                                      |
|        |2018年5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
|        |师报字[2018]第ZI50053号的《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5月|
|        |2日,公司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均已足额到位。2022年6月10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2]252号《 |
|        |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确认经复核,中国瑞林以截至2017年10月|
|        |31日的净资产折合实收股本9,00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        |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
|        |2018年5月9日,瑞林有限就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事宜在江西|
|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工|
|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000158263599J的|
|        |《营业执照》。                                          |
|        |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后,为解除员工股权委托代持以及股东人数超|
|        |过二百人的问题,在持股平台层面组织了员工股权的规范。    |
|        |  14、中国瑞林改制合法合规性的确认                    |
|        |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                       |
|        |2020年1月21日,江西省国资委向中国瑞林出具《关于中国瑞林 |
|        |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复函》(赣国资产权|
|        |[2020]20号),对中国瑞林《关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
|        |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请示》。                            |
|        |“一、2007年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
|        |’)对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简称‘南冶院’)实施分立改|
|        |制,省国资委、管理技术骨干和战略投资者出资共同组建有限责|
|        |任公司——即你公司,南冶院转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操作中|
|        |,依据业务发展需要,你公司沿用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昌工程|
|        |承包公司(简称‘中国华昌’)主体资格。鉴于我委对你公司出|
|        |资的南冶院下属14家子公司(含中国华昌)全部国有股权均进行|
|        |了资产评估且相关评估结果已经我委核准批复,上述事项不影响|
|        |你公司的设立存续,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没有损害南冶院、|
|        |中国华昌、中国瑞林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你公司历史沿革清晰,|
|        |改制合法有效。                                          |
|        |二、2007年南冶院改制时,依据改制方案,南冶院分别与中色股|
|        |份和中钢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股权合作协议》,就与|
|        |其开展战略合作及业务合作进行了约定。协议同时约定每三年对|
|        |中色股份和中钢集团进行尽职评估,并以此为参考调整对方股权|
|        |比例或收益。实际操作中战略投资者履行了出资入股等部分约定|
|        |,但未调整战略投资者所持你公司股权比例或收益。因你公司筹|
|        |划IPO上市,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
|        |,你公司拟与中色股份、中钢集团签署终止协议。我委认为:战|
|        |略投资者‘条件股’的设立、实际执行等情况符合当时南冶院改|
|        |制、你公司及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终止履行上述协议,终|
|        |止战略投资者“条件股”等事项,是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对企|
|        |业申请上市的规范性要求,是你公司上市需要,符合国有资产管|
|        |理及你公司实际情况,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没有损害你公司|
|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        |三、2007年南冶院改制时,为保持股权对管理技术骨干的长期激|
|        |励效应,将员工持股与岗位挂钩,岗变股变。2017年为推进上市|
|        |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你公司对员工持|
|        |股进行了规范。我委认为,你公司设立时关于员工股的设置、员|
|        |工持股的‘条件股’‘预留股’与‘预留股基金’的设置及员工|
|        |持股的实际执行等情况符合省政府批复的改制方案原则和精神,|
|        |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没有损害你|
|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你公司终止执行员工持股的‘条件股’|
|        |‘预留股’与‘预留股基金’等事项,是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        |对企业申请上市的规范性要求,系上市需要,没有造成国有资产|
|        |流失,没有损害你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        |四、南冶院改制时,我委用于对你公司出资的14家企业中,其中|
|        |中国华昌、江西省金洪建设监理公司、江西省金洪工程咨询中心|
|        |、南昌有色冶金设计江南工程咨询公司、江西方圆投资咨询中心|
|        |、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宁波分院和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        |珠海分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2008年,你公司将其分别改制为公|
|        |司或清算注销。我委认为,以上述股权投资你公司及你公司后续|
|        |对上述企业进行公司改制或注销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不影响你|
|        |公司的设立存续,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没有损害南冶院、你|
|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        |五、按照《关于南冶院分立改制后剩余资金处置的通知》要求,|
|        |你公司向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改制后|
|        |剩余资金支付义务。我委认为你公司完成了对我委出资对价的返|
|        |还责任,并且已清偿完毕与南冶院及南冶资产就我委出资对价返|
|        |还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上述过程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
|        |况,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        |  (2)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确认                       |
|        |2020年3月1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关于确 |
|        |认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历史事项不涉及非法集资|
|        |的请示》(洪金办文[2020]13号),确认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
|        |院在改制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采取员工委托方|
|        |式集中持股造成实际股东超过200人,存在法律瑕疵;但该改制 |
|        |过程并不涉及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2020年4月10日,江西 |
|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
|        |司有关历史事项不涉及非法集资的意见》(赣金字[2020]32号)|
|        |,原则同意南昌市金融办对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改制中国瑞林技|
|        |术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持股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的确认意见。    |
|        |  (3)南昌市人民政府确认                             |
|        |2021年5月21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确认中国瑞林工程 |
|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宜的请示》(洪府文[2021]33|
|        |号),确认中国瑞林的改制设立、职工持股及规范演变等历史沿|
|        |革有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政府批准或确认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
|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合|
|        |法、事实清楚、权属清晰,不存在非法集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        |、转让股份等违法违规情形,没有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没|
|        |有损害公司、股东及职工利益,不存在潜在问题及风险隐患。  |
|        |  (4)江西省人民政府确认                             |
|        |2021年6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向中国瑞林出具《关于确认中 |
|        |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宜的批复》(赣府|
|        |字[2021]36号),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对中国瑞林历史沿革有关|
|        |事宜的确认意见。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000158263599J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股份总数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        |。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5-03-26|上市日期            |2025-04-08|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0.52     |
├──────────┼─────┼──────────┼─────┤
|发行费用(万元)      |8355.96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6156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3204.04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61.05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99.9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8.17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
|                    |司                                          |
├──────────┼──────────────────────┤
|上市推荐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江西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杂志社有限公司|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瑞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瑞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瑞林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瑞林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赣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江西铜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瑞林环境(万安)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5.00|
├──────────────────┼────────┼─────┤
|瑞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NERIN ENGINEERING DRC SAS           |     子公司     |     49.00|
├──────────────────┼────────┼─────┤
|NERIN SIMANDOU ENGINEERING TECHNOLOG|     子公司     |    100.00|
|Y SERVICE-SARLUS                    |                |          |
├──────────────────┼────────┼─────┤
|北京瑞太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吉安金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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