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88350 富淼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Jiangsu Feymer Technology Co.,Ltd. | ├────┼───────────┬────┬───────────┤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证券代码|688350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1-28 | ├────┼───────────┼────┼───────────┤ |法人代表|钱鑫 |总 经 理|韩江文 | ├────┼───────────┼────┼───────────┤ |公司董秘|邢燕 |独立董事|杭雪芳,王靖,许汉友 | ├────┼───────────┼────┼───────────┤ |联系电话|86-512-58110625 |传 真|86-512-58110172 | ├────┼───────────┴────┴───────────┤ |公司网址|www.feymer.com | ├────┼────────────────────────────┤ |电子信箱|ir@feymer.com | ├────┼────────────────────────────┤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 | ├────┼────────────────────────────┤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凤凰智慧城富淼科技总| | |部大楼 | ├────┼────────────────────────────┤ |经营范围|聚丙烯酰胺单体及聚合物的生产、加工、销售。液体水溶性聚合| | |物和固体聚丙烯酰胺生产、加工、销售。甲基丙烯酸二甲基氨基| | |乙酯、甲醇(副产)的生产、加工、销售。树脂材料、水处理材| | |料的销售;膜产品的销售;膜分离设备、环保设备、化工设备的| | |销售、化工副产盐(不得用于提炼盐)的生产、销售。蒸汽与电| | |力的生产、销售;工业污水处理;氢的生产、加工、销售。助剂| | |研究及技术咨询;化工产品、工业助剂的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 | |的按许可证经营)、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 |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功能性单体、水溶性高分子、水处理膜及膜应用的研发、生产和| | |销售。 | ├────┼────────────────────────────┤ |历史沿革| 1、2010年12月16日,公司设立 | | |2010年11月15日,飞翔股份、江苏丰利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 |拟共同发起设立公司。2010年12月16日,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工商| | |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20500000072273 | |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 |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邦元,公司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凤凰镇| | |杨家桥村(飞翔化工集中区)。 | | |2010年12月15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 |(中汇会验[2010]2052号),验证截至2010年12月14日,公司已| | |经收到飞翔股份、江苏丰利以货币缴纳的出资3,070万元。2011 | | |年6月22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 | | |汇会验[2011]2079号),验证截止到2011年6月13日,公司收到 | | |飞翔股份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苏州瑞普58.33%股权缴纳的| | |出资116,129,642.59元。2011年8月15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 | | |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1]2090号),验证截止| | |到2011年8月11日,公司收到飞翔股份以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出资2| | |3,870,357.40元。 | | |上述出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已经天源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浙| | |源评报字[2011]第0028号、浙源评报字[2011]第0074号)予以评| | |估,并已过户至公司名下。至此,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全| | |部实缴完毕。 | | | 2、2011年10月17日,第一次增资 | | |2011年6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资4,925万| | |元,其中飞翔股份增资1,500万元,新引进股东瑞仕邦增资3,425| | |万元,该次增资认购公司股权的价格为2.00元/股。 | | |2011年8月1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 | |(中汇会验[2011]2259号),验证截止到2011年8月16日,公司 | | |收到飞翔股份和瑞仕邦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925万元。其中, | | |飞翔股份以货币缴纳出资1,500万元,瑞仕邦以机器设备、非专 | | |利技术、苏州瑞普41.67%股权缴纳出资6,850万元。 | | |上述出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已经天源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浙| | |源评报字[2011]第0047号、浙源评报字[2011]第0074号)予以评| | |估,并已过户至公司名下。 | | | 2011年10月17日,公司对该次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在该次增资过程中,存在同股不同价的情形,不符合当时公司法| | |第127条第二款“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 |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 |同价额”的规定。因此,2012年4月25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 | | |议,同意由飞翔股份补缴1,500万元的增资认购款,作为飞翔股 | | |份认购公司1,500万元新增股本的必要组成部分,并在缴付完毕 | | |后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2012年5月18日,飞翔股份将1,500万元| | |增资款缴存至公司银行账户。2012年7月31日,公司对该次变更 | | |事项完成工商备案。 | | | 3、2013年5月28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4月23日,江苏丰利与飞翔股份签署《关于江苏富淼科技 | |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商约定江苏丰利将其所持公司| | |100万股股份以230.2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飞翔股份,即该次股权 | | |转让的价格为2.3022元/股。该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为天源评 | | |估出具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该| |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浙源评报字[2013]第0030号),| | |根据该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全部| | |权益价值为34,580.37万元,即公司的每股评估价值为2.3169元 | | |。2013年5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该次股权转让 | | |事项。 | | | 2013年8月2日,公司对该次变更事项完成工商备案。 | | | 4、2016年6月23日,第二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 | | | (1)第二次增资 | | |2016年4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拟对相关员工实施股 | | |权激励。 | | |2016年6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三家员工持股平台| | |对公司增资。其中,鸿程景辉增资1,446.80万元,翔运富通增资| | |713万元,瑞和润达增资699万元,该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如下: | | |2016年4月15日,北方亚事评估出具《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 | | |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01-214号),经评估,在评估基准| | |日2015年12月31日,富淼科技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2,995.02万 | | |元,评估值为47,792.98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在基准日2015年12 | | |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净资产评估值,并考虑期后利润分配| | |6,000万元的情况,公司该次增资的价格定为2.59元/股。以公司| | |第二次股权转让的价格2.7677元/股作为公允价值参考,该次增 | | |资的每股价格低于公允价格,该次增资过程构成股份支付,公司| | |已经按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 | |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3937号)| | |,该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7,783.80万元。至2016 | | |年11月21日,公司已收到鸿程景辉、翔运富通和瑞和润达以货币| | |缴纳的出资74,042,920.00元。 | | | (2)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6年6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瑞仕邦向飞翔股份| | |转让公司1.5026%股份(折合注册资本224.27万元)。根据瑞仕 | | |邦与飞翔股份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 |,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股2.7677元,定价依据如下:综合考| | |虑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和期后利润分| | |配6,000万元的事项,并考虑三家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增资的事 | | |项,经交易双方协商,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为2.7677元/股。 | | | 2016年6月23日,公司完成该次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 | | 5、2016年6月30日,第三次增资 | | |2016年6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飞翔股份以其持 | | |有的安华实业100%股权经评估后作价16,031.10万元向公司增资 | | |,认购公司5,792.20万股股份,该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如下: | | |2016年4月15日,北方亚事评估出具《张家港安华实业有限公司 | |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 | |评报字[2016]第01-118号),对安华实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 |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安华| | |实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376.71万元,评估值为16,031.10万| | |元。 | | |2016年4月15日,北方亚事评估出具《张家港安华实业有限公司 | | |拟股权入资江苏富淼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江苏富淼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 | |第01-301号),对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 |益法进行了评估,并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2,9| | |95.02万元,评估值为47,792.98万元。 | | |综合考虑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和期后| | |利润分配6,000万元的事项,并考虑三家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增 | | |资的事项,该次增资的价格定为2.7677元/股。 | | |根据飞翔股份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约定,| | |飞翔股份将其持有的安华实业100%股权以16,031.10万元的价格 | | |转让给公司,公司以其发行的5,792.20万股股份予以支付。2016| | |年6月,飞翔股份与公司就安华实业100%股权办妥持有人变更登 | | |记手续。 | |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3935号)| | |,该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3,576万元。 | | | 2016年6月30日,公司完成该次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 | | 6、2016年8月31日,减资 | | |经第二次、第三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幅增至23,576万元| | |,股本规模过大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过低,不利于体现公司的整| | |体收益水平。2016年7月5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 | |将注册资本由23,576万元减少至8,000万元,公司的股东同比例 | | |减资。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苏州日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3936号)| | |,该次减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该次减 | | |资的具体会计处理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15,576万元,资本公| | |积—股本溢价增加15,576万元,即减资前后的股东权益没有变化| | |,没有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 | 2016年8月31日,公司完成该次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 | | 7、2016年12月30日,第四次增资 | | |2016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天津福熙、瑞通| | |龙熙、正欣和、苏州双福、一喜一方、以诺投资等六名投资方对| | |公司增资,并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9,160万元。公司该次引入 | | |的6名新股东均为财务投资者,该次增资以公司的投前估值9亿元| | |为定价参考依据,增资价格为11.25元/股(如果按照公司减资前| | |的股本23,576万股换算,则该次增资的价格为3.8174元/股)。 | |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3938号)| | |,该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9,160万元。至2016 | | |年11月24日,公司已收到天津福熙、瑞通龙熙、正欣和、苏州双| | |福、一喜一方和以诺投资以货币缴纳的出资130,500,000.00元。| |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完成该次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2019| | |年12月1日,苏州双福与沈坚杰签署《转让协议》,协商约定苏 | | |州双福将其所持公司1,333,333股股份以1,500.00万元转让给沈 | | |坚杰,即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1.25元/股。除上述情况外,报| | |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化。 | | |2019年12月1日,苏州双福与沈坚杰签署《转让协议》,协商约 | | |定苏州双福将其所持公司1,333,333股股份以1,500.00万元转让 | | |给沈坚杰,即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1.25元/股。除上述情况外| |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化。 | |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150,207.00元| | |,总股本为122,150,20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于20| | |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1-19|上市日期 |2021-01-28|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055.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3.58 | ├──────────┼─────┼──────────┼─────┤ |发行费用(万元) |4794.5834 |发行总市值(万元) |41486.9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36692.3166|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21.3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6.3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0.14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4.61| ├──────────────────┼────────┼─────┤ |江苏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4.61| ├──────────────────┼────────┼─────┤ |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苏州京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南昌两江化工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27.85| ├──────────────────┼────────┼─────┤ |富淼科技(如东)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富淼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