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499 东鹏饮料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Eastroc Beverage(Group)Co.,Ltd. | ├────┼───────────┬────┬───────────┤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证券代码|605499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食品饮料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5-27 | ├────┼───────────┼────┼───────────┤ |法人代表|林木勤 |总 经 理|林木勤 | ├────┼───────────┼────┼───────────┤ |公司董秘|林木勤(代) |独立董事|戴国良,李洪斌,游晓,赵 | | | | |亚利 | ├────┼───────────┼────┼───────────┤ |联系电话|86-755-26980181 |传 真|86-755-26980181 | ├────┼───────────┴────┴───────────┤ |公司网址|www.szeastroc.com | ├────┼────────────────────────────┤ |电子信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 | ├────┼────────────────────────────┤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 | | |区3栋1楼 | ├────┼────────────────────────────┤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号3栋| | |1楼 | ├────┼────────────────────────────┤ |经营范围|食品机械及包装材料的销售与技术咨询;房屋租赁;电子商务平| | |台技术开发和系统开发、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信息传输、软件和| | |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 | |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 | |发;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与应| | |用;高可信计算、智能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与应用| | |;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技术开发、软件的开发、测试服务;| | |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咨询。(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 |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批发| | |(饮料、无酒精饮料、包装饮用水);保健食品(限东鹏特饮)| | |批发;普通货运;饮料、无酒精饮料、包装饮用水生产与销售。| | |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饮料(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 | |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酒、精致茶;生产、加工:饮料| | |包装容器;生产、销售瓶(桶)装引用水类(饮用纯净水);生| | |产销售其他饮料(营养素饮料);数据挖掘、数据分析与数据服| | |务;互联网数字内容开发;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娶纯化及销售。 | ├────┼────────────────────────────┤ |主营业务|饮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 |历史沿革| 1.设立方式 | | | 东鹏饮料系由东鹏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2018年1月15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通过《公 | | |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17年10月| |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出资,将东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总股本35,000.00万股。东鹏有限全体股 | | |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东鹏有限中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 | |东鹏饮料的股份。 | | | 2018年1月22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 | |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鹏有限 | |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 | |2018年3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东鹏有限变更为 | | |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 | | 2、设立及其股权变化情况 | | | (1)东鹏有限前身东鹏实业成立 | | |1994年6月25日,东方有限签署《关于成立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 | | |公司的通知》(深东企[94]13号),同意将非法人企业深圳市东| | |方有限公司东鹏饮料厂变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东鹏实业。 | | |1994年6月28日,东方有限签署东鹏实业《公司章程》,东鹏实 | | |业注册资金为1,652.00万元,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东方有| | |限的全资子公司。 | | |1994年6月3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东鹏实业的工商设 | | |立登记。 | | | (2)东鹏有限改制成立 | | |2003年10月,东鹏实业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东鹏有限成立| | |。东鹏实业改制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1)改制基本情况 | |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深圳市属| | |国有企业改制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深府办[2003]55号),《| |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审批工作程序》(以下简称“《改制审批| | |工作程序》”)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执行。 | | |《改制审批工作程序》系根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 | |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为规范深圳市属国有企| | |业改制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而制定的工作程| | |序。根据《改制审批工作程序》,三级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 | |产权转让审批权限在一级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管理权限在资| | |产经营公司,企业产权转让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后办理鉴证| | |。 | | | ①资产评估及备案 | | |2003年8月22日,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深圳市东鹏 | | |饮料实业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深信单评字[2003]第019号 | | |),在评估基准日2003年3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东鹏实业的 | | |资产总值253.66万元,负债总额0元,所有者权益253.66万元。 | | |该资产评估结果经东鹏实业资产占有单位东方有限及其一级企业| | |深圳莱英达审核同意,于2003年10月13日由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 | |位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予以备案。 | | |东鹏实业改制时,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系由深圳市人民政府100%| | |持股的资产经营公司,深圳莱英达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一级| | |企业。东鹏实业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经深圳莱英达审核同意| | |后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予以备案,符合《改制审批工作程序》| | |的规定。 | | | ②改制方案审批 | | |2003年8月28日,东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市东鹏 | | |饮料实业公司改制方案》,即将东鹏实业的100%产权一次性全部| | |转让给自然人,转让价格以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 | |东鹏饮料实业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深信单评字[2003]第01| | |9号)所评定的净资产价值253.66万元作为转让底价,东鹏实业 | | |根据《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公司改制方案》载明的改制资产范围| | |、改制形式、员工补偿与安置等内容,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设| | |立为东鹏有限,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 | |2003年9月2日,深圳莱英达作出《关于<关于深圳市东鹏饮料实 | | |业公司产权转让的请示>的批复》(深莱[2003]141号),同意东| | |方有限将所持东鹏实业产权按不低于资产评估值转让给东鹏实业| | |员工。深圳莱英达系一级企业,有权审批东鹏实业的改制方案和| | |产权转让方案,符合《改制审批工作程序》的规定。 | | | ③产权交易 | | |2003年9月2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在中国高交网发布| | |《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公司提示性公告》,东方有限意向转让所| | |持有的东鹏实业100%的产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 |交易,产权转让已得到深圳莱英达批复。 | | |2003年9月25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在中国高交网发 | | |布《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公司截止公告》,截止挂牌期满,共有| | |林木勤、梁维钊、李达文、陈义敏、刘美丽、刘广吉、陈楚武、| | |黎增永、姜军、孙兆林、夏伟、温世颂、肖璞宏、徐远芝、文广| | |礼、王春珍、代福山、林方策、庄建恩和张华共计20人(以下简| | |称“林木勤等20人”,为东鹏实业员工)提出购买意向,根据《| | |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规则》规定,| | |交易双方将通过协议方式完成交易。 | | |同日,东方有限与林木勤等20人签署《产权转让合同书》,林木| | |勤等20人以253.66万元受让东鹏实业100%产权。 | | |2003年9月25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在中国高交网发 | | |布《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公司成交公告》,东方有限就转让所持| | |有的东鹏实业100%产权事宜已与林木勤等20人达成协议,成交总| | |金额为253.66万元。 | | |2003年9月25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鉴证 | | |合同》对上述产权转让事项进行鉴证。同日,林木勤等20人向东| | |方有限支付了产权转让款合计253.66万元。 | | |根据《改制审批工作程序》的规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通过产权| | |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东鹏实业改制系在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 | |权交易所完成挂牌交易,且《产权转让合同书》经产权交易所鉴| | |证,符合《改制审批工作程序》规定的产权交易程序。 | | | ④工商登记 | | |根据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在中国高交网发布的《深圳市| | |东鹏饮料实业公司截止公告》和《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公司成交| | |公告》,东方有限于2003年9月25日作出《关于改组深圳市东鹏 | | |饮料实业公司的决定》,决定将东鹏实业改组规范为有限责任公| | |司,将东鹏实业100%的出资,以253.66万元转让给林木勤等20人| | |,东鹏有限注册资本为460.00万元,东鹏实业净资产253.66万元| | |转为东鹏有限的注册资本,不足部分由林木勤等20人以现金补足| | |(即以货币出资206.34万元)。 | | |2003年9月26日,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 | | |信验字[2003]第278号),经验证截至2003年9月25日止,东鹏有| | |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460.00万元,其中净资产| | |出资253.66万元,货币出资206.34万元。 | | |2003年10月13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改制的工商变| | |更登记。 | | |东鹏实业在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后,| | |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符合《改制审批工| | |作程序》中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工商注册登记的规定。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东鹏实业改制已经履行完| | |备的法律手续,符合改制时有效的深圳市有关政策及规定,上述| | |改制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争议、纠纷,亦不存在| |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情形。 | | | (3)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4年8月10日,姜军、孙兆林、陈楚武、温世颂、肖璞宏、代 | | |福山6人与林木勤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上述6人分别将其| | |持有的出资额5.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2.00| | |万元、1.00万元转让给林木勤。同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 | |,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经深| | |圳市公证处公证,并出具(2004)深证内壹字第10233号《公证 | | |书》。 | | |2004年9月4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 |变更。 | | | (4)代持形成 | | |2005年11月29日,东鹏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部分股东股权| | |转让事项:梁维钊将其持有的出资额30.00万元、15.00万元、10| | |.00万元分别转让给林木港、蔡运生、李建林;李达文将其持有 | | |的出资额30.00万元、7.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3.00万 | | |元分别转让给林戴钦、林木勤、邱汉财、肖光华、陈海明;刘美| | |丽将其持有的出资额7.00万元转让给陈海明;夏伟将其持有的出| | |资额3.00万元转让给刘伯春。 | | | (5)第二次股权转让暨部分代持还原、新增代持 | | |根据2006年5月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档案资料、相关股权转让协 | | |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股权变动相关人员的访谈及该等人| | |员的确认,本次股权变动,一方面实际股东刘广吉、徐远芝、文| | |广礼、王春珍、张华的全部股权转让退出,被代持股东陈海明(| | |由刘美丽代持出资额7.00万元、李达文代持出资额3.00万元)将| | |其股权全部转让给林木勤;另一方面林木港、蔡运生、李建林、| | |林戴钦、林木勤被代持的股权还原,新增陈楚武、黎增永、刘美| | |丽、刘伯春、林方策、庄建恩等人的股权由李达文代持。 | | |2006年2月19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相关股权转让事 | | |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相关股权转让经深圳市南山区公| | |证处公证,并出具(2006)深南内经证字第106号、107号和108 | | |号《公证书》。 | | |2006年5月31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 | | |商变更。 | | | 1)股权转让实际执行情况 | | |刘广吉、徐远芝、文广礼、王春珍、张华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 | |。被代持股东陈海明将其由刘美丽代持出资额7.00万元、由李达| | |文代持的出资额3.00万元全部转让给林木勤。 | | |2005年11月,李达文代林木勤持有出资额7.00万元,上述转让完| | |成后,李达文代林木勤持有出资额合计10.00万元。 | | | 2)部分代持还原及新增代持情况 | | |部分代持还原及新增代持的原因:为理顺股权关系、减少名义股| | |东数量,以方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签署相关决议,出资金额10| | |.00万元以上的代持股权全部予以还原,出资金额小于10.00万元| | |的股权全部由李达文作为名义股东代持。 | | | 具体过程如下: | | |①梁维钊代林木港、蔡运生、李建林持有的出资额30.00万元、1| | |5.00万元、10.00万元,还原为林木港、蔡运生、李建林持有; | | |②李达文代林戴钦、林木勤持有的出资额30.00万元、10.00万元| | |,还原为林戴钦、林木勤持有; | | |③原由夏伟代刘伯春持有的出资额3.00万元,变更为由李达文代| | |刘伯春持有; | | |④陈楚武、黎增永、刘美丽、林方策、庄建恩持有的出资额5.00| | |万元、5.00万 | | | 元、3.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由李达文代持。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鹏有限的股东李达文持有出资额为38.0| | |0万元,其中实际持有出资额10.00万元。 | | | (6)股权继承 | | |根据湖北省荆州市公证处于2011年9月7日出具的《公证书》((| | |2011)荆证字第1927号),李建林于2011年7月19日逝世,其持 | | |有的东鹏有限出资额10.00万元由配偶周丽莎继承。 | | |2011年9月7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继承。| | |2011年10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继承的工| | |商变更。 | | | (7)第三次股权转让暨新增代持 | | | 1)股权转让情况 | | |2011年10月26日,周丽莎与李达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 |周丽莎将其持有的出资额10.00万元以10.00万元转让给李达文。| | |本次转让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并出具(2011)深证字第140034| | |号《公证书》。 | | |2011年10月,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其| | |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2)新增代持情况 | | |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李达文代8名实际股东合计持有东鹏有限 | | |出资额28.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中,李达文受让周丽莎持有的 | | |出资额10.00万元,实际由李达文代林景照、蔡顺源、杨健群、 | | |陈赛贤、王焕杨、郑细强、胡海娥、林永森、王立文、林建锋、| | |陈焕明、梁洪源12人持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李达文代20名| | |实际股东合计持有东鹏有限出资额38.00万元。 | | | 3)工商变更 | | |2011年11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 | | |商变更。 | | |本次股权转让后,东鹏有限的股东李达文持有出资额为48.00万 | | |元,其中李达文实际持有出资额10.00万元。 | | | (8)第一次增资暨新增代持 | | | 1)增资情况 | | |2013年6月6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 |460.00万元增至7,59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7,130.00万元| | |,均由原股东认缴。其中林木勤认缴4,853.00万元,李达文认缴| | |870.50万元,林木港认缴465.00万元,林戴钦认缴465.00万元,| | |蔡运生认缴205.00万元,陈义敏认缴171.50万元,梁维钊认缴10| | |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 | |2013年6月21日,深圳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 | | |铭审验字[2013]021号),验证截至2013年6月20日,东鹏有限已| | |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7,130.00万元,东鹏有限变更后的| | |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7,590.00万元。 | | | 2)新增代持情况 | | |截至本次增资前,李达文代20名实际股东合计持有东鹏有限出资| | |额38.00万元。本次增资中,东鹏有限新增彭得新、黄深博、陈 | | |海明3名股东,均由李达文代持,李达文原代持的20名实际股东 | | |亦在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李达文代23名实际股东合计持| | |有东鹏有限出资额797.50万元。 | | | 3)工商变更 | | |2013年6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 | | |更。 | | |本次增资后,东鹏有限的股东李达文持有出资额为918.50万元,| | |其中实际持有出资额121.00万元。 | | | (9)第二次增资 | | |2013年7月18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 | |由7,590.00万元增至13,80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6,210.0| | |0万元,均由原股东认缴。 | | |其中林木勤缴纳4,230.00万元,李达文缴纳751.50万元,林木港| | |缴纳405.00万元,林戴钦缴纳405.00万元,蔡运生缴纳180.00万| | |元,陈义敏缴纳148.50万元,梁维钊缴纳90.00万元,出资方式 | | |均为货币。 | | |2013年7月30日,深圳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 | | |铭审验字[2013]027号),验证截至2013年7月26日止,东鹏有限| | |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210.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 | |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3,800.00万元。 | | |截至本次增资前,李达文代23名实际股东合计持有东鹏有限出资| | |额797.50万元。本次增资系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李达文代23名| | |实际股东亦在公司同比例增资,合计代持东鹏有限出资额1,450.| | |00万元。 | | |2013年8月1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 | | |更。 | | |本次增资后,东鹏有限的股东李达文持有出资额为1,670.00万元| | |,其中实际持有出资额220.00万元。 | | | (10)第四次股权转让暨代持还原 | | | 1)股权转让情况 | | |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李达文代23名实际股东合计持有东鹏有限| | |出资额1,450.00万元。 | | |2016年4月20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李达文代他人 | | |持有的股权予以还原。李达文将代其中8名实际股东持有合计出 | | |资额1,040.00万元,按实际持股比例分别以1.00元价格转让给各| | |实际股东,并将其所持有出资额410.00万元以1.00元价格转让给| | |鲲鹏投资,对应的15名实际股东按其实际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持| | |有鲲鹏投资的份额。同意林木勤将所持有的出资额600.00万元以| | |1.00元价格转让给鲲鹏投资,林木勤之子林煜鹏在鲲鹏投资实际| | |持有该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 | |2016年4月24日,李达文分别与陈海明、黎增永、陈楚武、邱汉 | | |财、肖光华、黄深博、彭得新、刘美丽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 | |权转让协议》;李达文与鲲鹏投资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 | |让协议》;林木勤与鲲鹏投资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 | |议》。本次转让经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公证,并出具(2016)深前| | |证字第009754号、009755号、009756号、009757号、009758号、| | |009759号、009760号、009761号、009762号、009763号《公证书| | |》。 | | | 2)代持还原情况 | | |李达文通过直接向陈海明、黎增永、陈楚武、邱汉财、肖光华、| | |黄深博、彭得新和刘美丽转让公司股权的形式,还原上述8人持 | | |有的东鹏有限的股权;通过向鲲鹏投资(实际股东按其实际持有| | |公司股权的比例持有鲲鹏投资的份额)转让股权的形式,还原刘| | |伯春、庄建恩、林方策、蔡顺源、林景照、杨健群、陈赛贤、林| | |建锋、王立文、陈焕明、林永森、胡海娥、梁洪源、郑细强、王| | |焕杨15人持有东鹏有限的股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代持已全部还原。 | | | 3)工商变更 | | |2016年5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 | | |商变更。 | | | (11)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6年7月26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陈楚武将其持 | | |有的出资额100.00万元以300.00万元转让给鲲鹏投资,其他股东| | |放弃优先购买权。 | | |2016年8月19日,陈楚武与鲲鹏投资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 | | |转让协议》。 | | |本次转让经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公证,并出具(2016)深前证字第| | |020489号《公证书》。 | | |2016年9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 |变更。 | | | (12)第三次增资 | | |2017年4月28日,东鹏有限与君正投资签订《深圳市东鹏饮料实 | | |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君正投| | |资以29,750.00万元取得东鹏有限8.50%的股权,其中1,281.97万| | |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28,468.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 | | |后,东鹏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5,081.97万元。 | | |2017年4月30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增资。 | | |2017年7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 |。 | | |2020年3月16日,普华永道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 | | |字(2020)第0194号),审验截至2017年5月16日止,东鹏有限已 | | |收到君正投资增资款29,750万元,其中1,281.97万元用于增加注| | |册资本,28,468.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东鹏有限注册资 | | |本由13,800.00万元增至15,081.97万元。 | | | (13)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4月18日,陈义敏与翟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陈义敏 | | |、梁维钊、黎增永分别与于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 | |让事项作出约定。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约定,在协议签署| | |后90天内,公司发生增资事项,则该等股权转让比例按增资摊薄| | |后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本次股权转让经过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公| | |证,并出具(2017)深前证字第015365-015368号《公证书》。 | | |2017年7月7日,东鹏有限完成第三次增资。鉴于公司发生增资事| | |项,陈义敏与翟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股权转| | |让比例调整为陈义敏将其持有的13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翟兴;| | |陈义敏、梁维钊、黎增永分别与于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 | |充协议》,股权转让比例调整为陈义敏将其持有的出资额38.00 | | |万元转让给于楠,梁维钊将其持有的出资额50.00万元转让给于 | | |楠,黎增永将其持有的出资额50.00万元转让给于楠。 | | |2017年4月29日,林木勤与君正投资签署《关于深圳市东鹏饮料 | | |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林木勤将其持有的2017年增资后(即注册资本15,081| | |.97万元)的出资额226.23万元以5,250.00万元转让给君正投资 | | |。 | | |2017年7月8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 | |2017年9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 | | |商变更。 | | | (14)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2018年1月15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通过《公 | | |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17年10月| |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出资,将东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总股本35,000.00万股。 | | |2018年1月10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 | | |市东鹏饮料实业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净资产价值资产评| | |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1003号),东鹏有限截至2017| | |年10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97,634.96万元。 | | |2018年1月22日,东鹏饮料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 | |2018年1月31日,东鹏饮料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东鹏饮料章 | | |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议案,选举了公司董事、监事。 | | |2018年3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东鹏有限整体变更 | |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 | | |2020年3月,普华永道对公司截至2017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重 | | |新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 | |第1062号)。经审计,东鹏饮料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为| | |62,868.22万元。2020年3月16日,东鹏饮料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确认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总股本仍为| | |3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根据经普华永道审定的账面 | | |净资产,折股比例为1:0.5567,其余净资产27,868.22万元计入| | |资本公积。 | | |2020年3月18日,普华永道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 | | |字(2020)第0195号),经审验截至2018年3月15日止,东鹏饮料 | | |已根据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的整体变更议案进行账务处理,以东| | |鹏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作为折股基础,将东鹏|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总股本35,000.00万 | | |股,每股面值1.00元,占申请变更登记后注册资本的100.00%。 | | | (15)第四次增资 | | |2019年4月28日,东鹏饮料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股权激励方 | | |案。2019年7月,君正投资、刘丽华、卢义富、蒋薇薇、东鹏远 | | |道、东鹏致远、东鹏致诚分别与东鹏饮料签署《增资协议》,合| | |计认购公司1,000.00万股股本。其中,君正投资以571.43万元新| | |增认购100.00万股;刘丽华以457.14万元认购80.00万股;卢义 | | |富以228.57万元认购40.00万股;蒋薇薇以228.57万元认购40.00| | |万股;东鹏远道以2,702.86万元认购473.00万股;东鹏致远以86| | |2.86万元认购新增股本151.00万股;东鹏致诚以662.86万元认购| | |116.00万股。 | | |2019年9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 | | |更。 | | |2019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 | |字(2019)第0809号),审验。 | | |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7| | |2号文《关于核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 | |股票的批复》核准了本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0,0| | |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本公 | | |司的上市发行公告,每股发行价格为46.27元。本公司于2021年5| | |月27日,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40,0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 |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5499。本 | | |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 |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 | |,每股面值1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5-17|上市日期 |2021-05-2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001.0000 |每股发行价(元) |46.27 | ├──────────┼─────┼──────────┼─────┤ |发行费用(万元) |11933.5900|发行总市值(万元) |185126.27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73192.68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5.52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66.63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长沙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东鹏饮料市场营销(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东鹏饮料市场营销(天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通泰丰源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浙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东鹏饮料营销(广东)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东鹏饮料(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中山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天津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东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新加坡控股 | 子公司 | 0.00| ├──────────────────┼────────┼─────┤ |昆明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浙江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海南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深圳市东鹏捷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深圳市东鹏饮料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深圳市鹏贷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深圳新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