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530 神马电力 更新日期:2025-10-30◇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Jiangsu Shemar Electric Co.,Ltd. | ├────┼───────────┬────┬───────────┤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证券代码|603530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电力设备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9-08-05 | ├────┼───────────┼────┼───────────┤ |法人代表|金玲 |总 经 理|张文斌 | ├────┼───────────┼────┼───────────┤ |公司董秘|韩笑 |独立董事|石维磊,徐胜利,Peter Pa| | | | |ul Maritz | ├────┼───────────┼────┼───────────┤ |联系电话|86-513-80575299 |传 真| | ├────┼───────────┴────┴───────────┤ |公司网址|www.shemar.com.cn | ├────┼────────────────────────────┤ |电子信箱|zqb@shenmapower.com | ├────┼────────────────────────────┤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 | ├────┼────────────────────────────┤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 | ├────┼────────────────────────────┤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橡胶密封件),空心、支柱、线路绝缘子及套管,输| | |电杆塔及横担,输电导线、干式绝缘管型母线、电缆附件、变电| | |构支架,气体绝缘管道母线,盆式绝缘子,绝缘子辅助伞裙,输| | |变(配)电设备及其零件的生产、销售;机械模具、配件加工、| | |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 | |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 |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 |品及技术除外)。(生产、加工另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 |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 |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电力系统外绝缘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神马有限的股权沿革。 | | | 1、神马有限设立。 | | |1996年7月18日,马斌、张剑伟、薛俊山以及邱浩跃4名自然人签| | |署了《南通市神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立| | |神马有限,神马有限注册资本为50万元。 | | |根据如皋市审计师事务所于1996年8月22日出具的皋审所验[1996| | |]28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验证日,神马有限实收资本为50| | |万元,其中,马斌以货币资金35万元出资,张剑伟以货币资金6 | | |万元出资,薛俊山以货币资金7万元出资,邱浩跃以货币资金2万| | |元出资。 | | |1996年8月29日,神马有限取得如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 | | |册号为2520109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为马斌,住所为如皋市大明乡大明村九组,经营范| | |围为橡胶制品(橡胶密封件)生产销售,营业期限自1996年8月2| | |9日至1997年8月28日。 | | |根据薛俊山、李小林于2010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南通市神马| | |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确认函》,马斌、李小林、邱浩跃| | |、张剑伟于2010年12月12日出具的《关于南通市神马橡胶制品有| | |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确认函》,神马有限设立时薛俊山所出资之7 | | |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14%)的实际出资人为李小林。 | | |经核查,薛俊山与李小林并未就委托出资及股权代持事宜签署书| | |面协议。 | | |2004年3月,薛俊山将其持有的神马有限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马斌| | |,至此其不再持有神马有限的股权。 | | | 2、神马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1997年12月)。 | | |1997年11月18日,神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张剑伟| | |将其持有的神马有限12%股权(对应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马斌。| | |同日,神马有限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 | |根据江苏如皋审计事务所于1997年11月26日出具的皋审所验[199| | |7]32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7年11月26日,神马有限本 | | |次股权变更后实收资本为50万元。 | | |1997年12月2日,如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神马有限换发了注册 | | |号为2520109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张剑伟于2010年12月12日出具的《关于南通市神马橡胶制品|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确认函》,并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访谈| | |张剑伟,张剑伟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6万元。 | | |3、神马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暨第一次增资(2004年3月)。 | | |2004年3月15日,神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薛俊山 | | |、邱浩跃分别将其持有的神马有限14%股权(对应7万元出资额)| | |和4%股权(对应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马斌,并同意增加注册资 | | |本950万元。其中,工会增资510万元、马斌增资440万元。本次 | | |增资中,工会增资是受托代马斌、陈小琴出资,详见本招股说明| | |书本节之“十、工会委托持股的形成原因及演变情况”。 | | |2004年3月18日,薛俊山、邱浩跃分别与马斌签订《股权转让协 | | |议》,约定分别将其持有的神马有限14%股权(对应7万元出资额| | |)和4%股权(对应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马斌,转让价款分别为7| | |万元和2万元。 | | |2004年3月20日,如皋皋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皋剑会验[2004]058| |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3月20日,神马有限已收到工 | | |会和马斌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95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 | |2004年3月24日,神马有限取得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 | |的注册号为320682110367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马斌、李小林、邱浩跃、张剑伟于2010年12月12日出具的《| | |关于南通市神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确认函》、邱浩跃| | |于2010年12月12日出具的《关于南通市神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股| | |权转让的确认函》,并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访谈邱浩跃、马| | |斌,李小林、邱浩跃已收到马斌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 | |鉴于上述股权已全部转让至马斌名下,且该等股权的实际持有人| | |已确认收到马斌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信息,上述股权未发生权属纠| | |纷,且根据《民法总则》已过两年诉讼时效,保荐机构、发行人| | |律师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等股权不存在争议或| | |潜在纠纷。 | | | 4、神马有限第二次增资(2004年6月)。 | | |2004年6月2日,神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工会与马| | |斌增加注册资本300万元,并将神马有限名称变更为“南通市神 | | |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2004年6月5日,如皋皋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皋剑会验[2004]141 | |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6月5日,神马有限已收到工会| | |与马斌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 | |2004年6月9日,神马有限取得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注册号为320682110367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5、神马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06年4月)。 | | |2006年3月6日,神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马斌将其| | |持有的神马有限44%股权(对应57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工会。同| | |日,工会与马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马斌将其持有的| | |神马有限44%股权(对应57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工会,转让价款| | |为572万元。 | | |2006年4月3日,神马有限取得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注册号为320682110367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6、神马有限第三次增资(2006年5月)。 | | |2006年5月20日,神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神马有 | | |限以盈余公积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注册资本3,700万元;其中, | | |工会转增3,515万元,马斌转增185万元。 | | |2006年5月8日,如皋皋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皋剑会验[2006]104 | |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5月8日,神马有限已将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3,700万元。 | | |2006年5月30日,神马有限取得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 | |的注册号为320682110367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7、神马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2007年12月)。 | | |2007年11月28日,神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工会将| | |其持有的神马有限70%股权(对应3,500万元出资额)与25%股权 | | |(对应1,250万元出资额)分别以3,500万元和1,250万元的价格 | | |转让给马斌与陈小琴,并同意修改章程。同日,工会分别与马斌| | |与陈小琴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工| | |会在转让当时并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神马有限125名职工签 | | |署了同意工会转让股权的决议文件。马斌、陈小琴夫妇亦未就本| | |次受让股权向工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 | |2007年12月31日,神马有限取得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 |的注册号为320682110367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经保荐机构核查,自2004年3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工会持有神 | | |马有限的股权均为代马斌、陈小琴夫妇持有,马斌、陈小琴夫妇| | |和工会并未就委托出资及股权代持事宜签署书面协议,工会亦未| | |就有关代持、增资、股权转让事宜履行任何决策程序,也未作出| | |任何决议。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上是为恢复马斌、陈小琴夫妇持有| | |其登记在工会名下之神马有限股权所履行的法律程序。 | | |2011年3月2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 | | |于确认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产权界定合规性的函》(苏政| | |办函[2011]34号),确认“神马电力工会代持股权为马斌、陈小| | |琴夫妇合法拥有;神马电力产权归属清楚,不存在法律纠纷”。| | | 8、神马有限第四次增资(2010年10月)。 | | |2010年10月25日,神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自然人| | |李涛、张杰对神马有限进行增资。李涛投资2,500万元,其中256| | |.521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张杰投资1,740万元,其中178.2609万| | |元计入注册资本。 | | |2010年10月26日,李涛、张杰与马斌、陈小琴、神马有限签订了| | |《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及《南通市神马| |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之修订与重述》。 | | |2010年10月27日,江苏天衡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0]| | |088号),验证截至2010年10月27日,神马有限已收到李涛、张 | | |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34.7827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李涛、张| | |杰投资金额为4,24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434.7827万元。 | | |2010年10月28日,神马有限取得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 |的注册号为3206820000037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权沿革。 | | | 1、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 | |2010年11月18日,江苏天衡出具《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0)940号),截至2010年1| | |0月31日,神马有限净资产为225,518,363.51元。 | | |2010年11月19日,江苏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南通市神马| |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 | |华辰评报字(2010)第0053号),截至2010年10月31日,神马有| | |限经评估的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0,853.97万元。 | | |2010年11月22日,神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神马| | |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25,518,363.51| | |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000万股,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 | |限公司。 | | |2010年11月22日,马斌、陈小琴、李涛、张杰4名发起人签署了 | | |《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将神马有限整体变更为| | |股份有限公司。 | | |2010年12月7日,江苏天衡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0]1| | |07号),验证截至2010年12月7日,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 | | |足额缴纳。 | | |2010年12月7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 | |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及公司章程。 | | |2010年12月20日,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注| | |册号为3206820000037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发行人减资(2015年1月)。 | | |2014年6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公司收购李涛、张杰持有公司全部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48,828,125元的价格回购李涛持有的发| | |行人424.80万股股份,以33,984,375元的价格回购张杰持有的发| | |行人295.20万股股份,发行人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减少至8,280| | |万元;并通过相应章程修正案。 | | |2014年6月23日,马斌、陈小琴、李涛、张杰和发行人签订了《 |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协议》,约定发行人减资回购李| | |涛、张杰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中,以48,828,125元的价格回购| | |李涛持有的发行人424.80万股股份,以虽然《公司法》(2014年| | |3月1日起施行)已无强制性要求对实收资本进行审验,本次减资| | |发行人未聘请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但基于审慎原则,普华永| | |道对本次减资事项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 | |中天验字(2017)第959号),验证截至2015年1月7日,发行人变 | |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280万元。 | | |根据李涛、张杰与马斌、陈小琴、神马有限于2010年10月26日签| | |订的《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马斌、陈| | |小琴、李涛和张杰于2010年10月26日签订的《马斌、陈小琴和李| | |涛、张杰之间的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及马| | |斌、陈小琴、李涛和张杰及神马有限于2010年10月27日签订的《| | |关于<增资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人在自《| | |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的“成交日”起三| | |十六个月内“未合格33,984,375元的价格回购张杰持有的发行人| | |295.20万股股份。 | | |2014年10月13日,发行人在《江苏经济报》上刊登了上述减资事| | |宜。 | | |2015年1月7日,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了注册| | |号为320682000003745的《营业执照》。上市”的情况下,李涛 | | |和张杰均有权要求神马有限现有股东按照《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 | |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及《马斌、陈小琴和李涛、张杰之间的| | |南通市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的相关规定回购其持有| | |的神马有限股权,回购股份的价格按“投资方支付的增资认购款| | |中的相应部分及按该投资方年复合投资回报率25%”计算。 | | |2014年6月23日,马斌、陈小琴、李涛、张杰和发行人签订了《 | |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协议》,约定由发行人减资回购| | |李涛、张杰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经保荐机构、信达律师核查减资| | |款支付凭证,发行人已全部支付了回购款项。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 |日,本次减资所涉股份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 | | 3、发行人股东变更及转增股本(2016年8月)。 | | |2016年6月29日,神马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发行 | | |人以资本公积金100,318,363.51元、法定公积金597,744.77元、| | |未分配利润176,283,891.72元,合计27,720万元向发行人截至20| | |16年8月20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总 | | |股本由8,280万股变更为36,000万股。 | | |2016年8月18日,马斌与神马控股签订了《股份出资协议》,约 | | |定参照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07月31日出具的沪东| | |洲资评报字[2016]第061920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所确定的 | | |发行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马斌将其持有的| | |发行人75%股份合计作价32,400万元用于认缴神马控股的注册资 | | |本32,400万元。 | | |2016年8月25日,神马股份取得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 | | |一信用代码为91320600252010993R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公司法》(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已无强制性要求对实收资本| | |进行审验,本次增资发行人未聘请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基于| | |审慎原则,普华永道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 | |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946号),验证截至2016年8| | |月25日,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2,400万元。 | | |2016年8月25日,神马股份取得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 | | |一信用代码为91320600252010993R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董事、监| |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经核查,本次马斌以其持有的发| | |行人75%的股份作为神马控股的出资,与上述规定不符。因神马 | | |控股为马斌设立的独资公司,发行人股份变动完成后,马斌由直| |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变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 |人未发生变更,股份最终持有人未发生转移,不存在通过减持股| | |份套取非法利益的情形。并且,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于20| | |17年1月16日、2017年8月15日出具了《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状况意| | |见》,证明发行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在江苏省工商| | |系统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 |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份变动形式上违反了董事任| |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的规定,但实 | | |质上马斌由直接持股变更为间接持股,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 | |生变更,股份最终持有人未发生转移,发行人股东由马斌变更为| | |神马控股对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障碍。 | | |自本次股份变动及增资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份未| | |发生变动。 | | |发行人整体变更及以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各股东| | |已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征管法律、| | |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纳税义务。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1日签发证监许可[2019]1| | |109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 | |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交易,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40,044,49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 | |值人民币1.00元。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本为400,044,490| | |.00元。 | | |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本为400,044,490.00元。 | |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发行数量| | |为32,218,837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3,| | |999,894.92元。 |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由原来的400,044,490股,增加 | | |至432,263,327股。 |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本为432,263,327.00元,每股面| | |值1.00元。 | |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本为431,684,575.00元,每股面 | | |值1.00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9-07-24|上市日期 |2019-08-0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004.4490 |每股发行价(元) |5.94 | ├──────────┼─────┼──────────┼─────┤ |发行费用(万元) |3153.5632 |发行总市值(万元) |23786.4270| | | | |6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0632.8639|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8.55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8.5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4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神马电力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神马电力美国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神马电力美国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神马电力英国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SHEMAR POWER PTE BRASILLTDA.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神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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