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529 爱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Ai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证券代码|603529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汽车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6-15 | ├────┼───────────┼────┼───────────┤ |法人代表|张剑 |总 经 理|张剑 | ├────┼───────────┼────┼───────────┤ |公司董秘|李新 |独立董事|刘俊峰,孙明贵,马军生 | ├────┼───────────┼────┼───────────┤ |联系电话|86-22-59596888 |传 真|86-22-59599570 | ├────┼───────────┴────┴───────────┤ |公司网址|www.aimatech.com | ├────┼────────────────────────────┤ |电子信箱|amkj@aimatech.com | ├────┼────────────────────────────┤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 | ├────┼────────────────────────────┤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 | ├────┼────────────────────────────┤ |经营范围|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汽车除外)、| | |观光车(汽车除外)、非公路休闲车(汽车除外)、体育器材及| | |其零部件制造、研发、加工、组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 | |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化学| | |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提| | |供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市| | |场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公共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的研发| | |、基础施工、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 | |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电动两轮车(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 |)及电动三轮车等品类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 |历史沿革| 1、1999年9月,有限公司设立。 | | |1999年8月31日,张剑、乔保刚签署《天津市泰美车业有限公司 | | |章程》,约定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天津市泰美车业有限公司 | | |,其中张剑、乔保刚各出资25.00万元。 | | |1999年9月20日,天津津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门内验字(199| | |9)第24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1999年9月20日,有 | | |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1999年9月27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颁发了注册 | | |号为“12011020023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2003年10月,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第一次增资。 | | |2003年10月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 | |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50.00万元,其中张| | |剑认缴425.00万元,乔保刚认缴25.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 | |册资本作价1元。同时,公司名称由“天津市泰美车业有限公司 | | |”变更为“天津泰美车业有限公司”。 | | |2003年10月16日,天津凤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凤城| | |验内(2003)4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3年10月1| | |6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0| | |0万元。 | | |2003年10月29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 | 3、2004年5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4年5月1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张剑分别与其姐 | | |夫张彦峰、胞妹张茹签订《转股协议》,同时乔保刚与张茹签订| | |《转股协议》,张剑、乔保刚将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部分或全部| | |股权转让给相应受让方。 | | |上述股权转让中,张剑转让股权系因其原先从事自行车业务,希| | |望开拓电动自行车业务,故引入张彦峰和张茹作为股东共同发展| | |电动自行车业务,乔保刚转让股权系因个人投资需求,转让价格| | |系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 |2004年5月24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 |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乔保刚不再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有| | |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张彦峰、张茹。 | | | 4、2005年8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5年8月16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张彦峰与张剑、 | | |沙云澍和张金英签订《转股协议》,同时张茹与张金英、赵自强| | |、李国宏和史树武签订《转股协议》,张彦峰和张茹将各自持有| | |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相应受让方。 | | |上述股权转让中,张彦峰和张茹转让股权系因个人职业发展,受| | |让方系张剑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引入的具有行业经验的外部人才| | |,转让价格系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2005年9月6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张彦峰、张茹不再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 | |,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沙云澍、张金英、赵自强、李国| | |宏和史树武。 | | | 5、2008年5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 | |2008年5月1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李国宏分别与张剑| | |、李世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赵自强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 | |协议》,史树武分别与彭伟和李世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沙| | |云澍与段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金英分别与乔保刚、刘建| | |欣、张茹和韩建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国宏、赵自强、史| | |树武、沙云澍、张金英将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相应受| | |让方。 | | |上述股权转让中,李国宏、赵自强、史树武、沙云澍、张金英转| | |让股权系因公司发展情况不及预期,受让方中除张茹系张剑之胞| | |妹,段华系张剑之妻子外,其余均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转让价格系以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 |2008年5月1日,经有限公司同次股东会审议,同意有限公司注册| | |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 | |资金4,500.00万元分别由股东张剑以货币出资2,520.00万元,段| | |华以货币出资900.00万元,乔保刚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刘建| | |欣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张茹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韩建华| | |以货币出资225.00万元,李世爽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彭伟以 | | |货币出资9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 |2008年5月16日,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北内 | | |验字II(2008)第06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8年5| | |月15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各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 | |0.00万元。 | | |2008年9月6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 |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沙云澍、张金英、赵自强、李国宏| | |、史树武不再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 | |、段华、乔保刚、刘建欣、张茹、韩建华、李世爽、彭伟。 | | | 6、2009年6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09年6月1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段华、张茹、乔 | | |保刚分别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建欣、韩建华分别与| | |余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段华、张茹、乔保刚、刘建欣、韩| | |建华将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相应受让方。| | |上述股权转让中,段华转让股权系因家庭内部安排,张茹系因个| | |人职业发展,其余转让方系因个人资金需求,受让方余林系公司| | |为促进业务发展引进的外部人才。除段华与张剑系夫妻关系故其| | |二人股权转让为零对价以外,其他股东之间的转让价格系以注册| | |资本为定价依据,每1元注册资本作价1元。 | | |2009年7月9日,有限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段华、张茹不再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 | |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刘建欣、韩建华、李世爽| | |、彭伟、余林。 | | | 7、2009年9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09年7月31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 | | |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 | | |2009年8月2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 | | |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同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 | |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职工监事。同日,股份公司| |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分别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和监| | |事会主席。2009年8月28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天津 | | |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2009年8月29日,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有限公司整 | |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 |津北内验字II(2009)第021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 |2009年7月31日,爱玛科技已收到全体发起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 | | |本(股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溢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2009年9月15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变更进行了核准 | | |,并换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0223000003086” | | |。 | | | 8、2011年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 | |2011年1月24日,经股份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 | |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0.0| | |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分别由原股东和新进股| | |东顾新剑、徐孟君认购。 | | |2011年2月15日,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北内 | | |验字(2011)第08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2月| | |14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各出资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0| | |.00万元。 | | |2011年2月18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份公司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余林、刘| | |建欣、韩建华、李世爽、彭伟、顾新剑、徐孟君。 | | | 9、2011年3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1年3月6日,经股份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 |意乔保刚、韩建华、刘建欣分别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将其各自持有的爱玛科技2.00%的股份(300.00万股)分别以人 | | |民币3,732,113.23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剑;彭伟、李世爽分别与张| | |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各自持有的爱玛科技1.00%股份 | | |(150.00万股)分别以人民币1,866,056.62元转让给张剑。 | | |上述股权转让中,转让方转让股权系因家庭资金需要,转让价格| | |以每股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定价依据。 | | |2011年4月8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 10、2012年5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5月16日,经爱玛科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同意徐孟君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爱玛科技| | |1.00%的股份共计150.00万股以每股1.40元转让给张剑。 | | |上述股权转让中,徐孟君转让股权系因个人职业发展,乔保刚转| | |让股权系因家庭资金需求,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 |2012年5月30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余林| | |、刘建欣、韩建华、李世爽、彭伟、顾新剑。 | | | 11、2013年5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3月26日,经股份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同意顾新剑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 | |3.00%的股份共计450.00万股转让给张剑,本次股权转让每股定 | | |价为2.00元。 | | |上述股权转让中,顾新剑转让股权系因家庭资金需求,转让价格| | |系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参考,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 |2013年4月27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顾新剑不再持有股份公司股份,股份公司| | |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余林、刘建欣、韩建华、李世爽、彭| | |伟。 | | |12、2013年9月,股份公司更名为“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13年9月13日,股份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股份公司更名为“爱玛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13年9月17日,股份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编号为“(国)名称变核(内)| | |字[2013]第152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 | 13、2014年3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3月27日,经股份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同意余林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2.| | |00%的股份共计300.00万股转让给张剑;乔保刚与张剑签订《股 | | |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1.00%股份共计150.00万股 | | |转让给张剑,本次股权转让每股定价为2.00元。 | | |上述股权转让中,余林转让股权系因个人职业发展,乔保刚转让| | |股权系因家庭资金需求,转让价格系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 |参考,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 |2014年3月26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化。 | | | 14、2015年4月,股份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4月1日,经股份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 |意余林与张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2.00| | |%的股份共计300.00万股转让给张剑,本次股权转让每股定价为2| | |.00元。 | | |上述股权转让中,余林转让股权系因个人职业发展,转让价格系| | |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参考,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 | |2015年4月23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余林不再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股份公司| | |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刘建欣、韩建华、李世爽、彭伟。 | | |15、2015年10月,股份公司更名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2015年10月19日,股份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股份公司更名为“爱玛科技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日,股份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 | |登记,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编号为“(国)名称变核(| | |内)字[2015]第3193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 | 16、2017年10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 | |2017年10月31日,经股份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 |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126.| | |6668万元,本次增资款共计33,800.00万元,其中1,126.6668万 | | |元计入实收资本,32,673.333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增注册资 | | |本1,126.6668万元由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三峡金石| | |认购,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30.00元。 | | |2017年11月27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 |次增资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刘建欣、| | |李世爽、彭伟、韩建华、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三峡| | |金石。 | | | 17、2017年11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7年11月28日,股份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6| | |1,266,66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1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 | | |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177,393,335股。本次转增 | | |股本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338,660,00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 | | |民币338,660,003.00元。 | | |2017年12月6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 | | |更登记手续。 | | | 18、2017年12月,股份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12月14日,股份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根据股| | |权激励计划的安排,由长兴鼎爱受让控股股东张剑持有的公司股| | |份。2017年12月25日,张剑与长兴18、2017年12月,股份公司第| | |六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12月14日,股份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根据股| | |权激励计划的安排,由长兴鼎爱受让控股股东张剑持有的公司股| | |份。2017年12月25日,张剑与长兴鼎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张剑向长兴鼎爱转让16,933,000股,转让价格为每股5.91元,本| |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兴鼎爱持有股份公司5.00%的股份。2017 | | |年12月27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张剑、乔保刚、刘| | |建欣、李世爽、彭伟、韩建华、中信投资、金石智娱、金石灏沣| | |、三峡金石、长兴鼎爱。 | | |于2022年6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 | |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410,500,003股为基数,每股派 | | |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 | |.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5,250,001.50元,转增164,200,001 | | |股,公司总股本由410,500,003股变更为574,700,004股。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862,050,006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6-03|上市日期 |2021-06-1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65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7.86 | ├──────────┼─────┼──────────┼─────┤ |发行费用(万元) |13003.6200|发行总市值(万元) |18109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68086.38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40.12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40.12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4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1.90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宁波爸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0.00| ├──────────────────┼────────┼─────┤ |小帕电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广东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97| ├──────────────────┼────────┼─────┤ |广西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格瓴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江苏爱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河南爱玛车业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二三四模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0.00| ├──────────────────┼────────┼─────┤ |浙江爱司卡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爱玛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爱玛科技(丽水)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爱玛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爱玛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7.50| ├──────────────────┼────────┼─────┤ |爱玛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爱玛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0.00| ├──────────────────┼────────┼─────┤ |爱玛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9.00| ├──────────────────┼────────┼─────┤ |爱玛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爱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爱玛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甘肃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索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超级宇宙(重庆)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三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5.00| ├──────────────────┼────────┼─────┤ |重庆唐隆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5.00| ├──────────────────┼────────┼─────┤ |重庆小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小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清风畅骑出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爱玛智联物流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5.00| ├──────────────────┼────────┼─────┤ |重庆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爱玛车服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鑫泰铝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5.00| ├──────────────────┼────────┼─────┤ |阳江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零动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80.00| ├──────────────────┼────────┼─────┤ |AIMA EBIKE,INC. | 孙公司 | 51.00| ├──────────────────┼────────┼─────┤ |AIMA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 | 孙公司 | 100.00| ├──────────────────┼────────┼─────┤ |POWELLDD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孙公司 | 100.00| ├──────────────────┼────────┼─────┤ |PT AIMA ELECTRIC VEHICLES INDONESIA | 孙公司 | 100.00| ├──────────────────┼────────┼─────┤ |PT AIMA TECH INDONESIA | 孙公司 | 100.00| ├──────────────────┼────────┼─────┤ |万宁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爱玛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众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台州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台州爱玛机车制造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台州锦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55.90| ├──────────────────┼────────┼─────┤ |天津创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0.00| ├──────────────────┼────────┼─────┤ |天津天锂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小玛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岁万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0.00| ├──────────────────┼────────┼─────┤ |天津斯波兹曼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斯波兹曼车业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天津清风畅骑出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爱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爱玛盛斯拓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 |天津爱玛联祥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 |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天津爱玛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