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281 江瀚新材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Hubei Jianghan New Materials Co.,Ltd. | ├────┼───────────┬────┬───────────┤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证券代码|603281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3-01-31 | ├────┼───────────┼────┼───────────┤ |法人代表|甘书官 |总 经 理|甘俊 | ├────┼───────────┼────┼───────────┤ |公司董秘|罗恒 |独立董事|罗传泉,杨晓勇,吴松成 | ├────┼───────────┼────┼───────────┤ |联系电话|86-716-8377806 |传 真|86-716-8377812 | ├────┼───────────┴────┴───────────┤ |公司网址|www.jhsi.biz | ├────┼────────────────────────────┤ |电子信箱|irm@jhsi.biz | ├────┼────────────────────────────┤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 | ├────┼────────────────────────────┤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东方大道259号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 |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 | |和隔音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 |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除许可业务| |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主营业务|功能性有机硅烷及其他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 | | |1,江汉精细化工厂的设立1992年5月,湖北省江陵县岑河农场根 | | |据《关于组建“湖北省江陵县沙岑精细化工厂”的决定》(岑场 | | |发[1992]11号),组建“湖北省江陵县沙岑精细化工厂”,并明 | | |确甘书官同志任厂长,张源源,李友富同志任副厂长;湖北省江| | |陵县沙岑精细化工厂后取得江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 | |法人营业执照》;后续经1995年3月,1995年7月以及1997年4月 | | |三次名称变更,截至改制前,湖北省江陵县沙岑精细化工厂名称| | |变更为“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厂”。 | | |2,1998年7月,江汉有限的设立江汉有限前身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 | |江汉精细化工厂。1998年3月2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印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1998年第一批企业改革计划的| | |通知》(沙政办发(1998)11号文件),其通知附件《沙市区九八年| | |企业改革实施计划》中将江汉精细化工厂的改革形式列为产权出| | |售,主管机关为西湖管理区。 | | |1997年11月,湖北荆陵会计师事务所受精细化工厂聘请委托对其| | |占有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荆陵会 | | |师评字(1997)第18号)。 | | |1998年1月2日,沙市区西湖管理区参考湖北荆陵会计师事务所对| | |江汉精细化工厂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荆陵会师评字(1997| | |)第18号),并结合《关于企业产权出售的若干规定》(试行)(沙 | | |政发[1998]5号)规定的优惠政策,确定将精细化工厂除土地外的| | |全部资产以121万元(净资产142万元基础上享受15%的政策优惠) | | |出让给江汉有限股东,双方签署《企业整体让售合同书》。经相| | |关政府部门确认,上述121万元资产买断对价已支付完毕,其中 | | |:首期买断款82.58万元,由29名股东以现金支付;剩余38.42万| | |元,由江汉有限向西湖管理区支付,股东后以盈余公积调账的方| | |式完成还款(该等还款方式存在瑕疵,后续于2011年5月以货币进| | |行出资置换,弥补历史瑕疵)。 | | |1998年3月4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区长办公会| | |议纪要》,确认沙市区西湖管理区签订的产权出售合同有效;19| | |98年6月23日,荆州市沙市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同 | | |意设立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沙改[1998]7| | |号文件),同意由甘书官,贺有华,袁红英等29人共同出资组建 | | |“荆州市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21万人民币 | | |。 | | |1998年7月,江汉有限办理工商设立登记,取得荆州市工商行政 | |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022102330) | | |。 | | |由于当时对《公司法》中出资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到位,江汉有限| | |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为182万元。根据湖北荆陵会计师事务所 | | |出具《验资报告》(荆陵师所验字[98]第14号)审验及公司的说明| | |,截至1998年6月30日,江汉有限注册资本182万元具体包括: | | |(1)职工买断的江汉精细化工厂净资产价值(买断价格享受15%政 | | |策优惠前)约142万元; | | |(2)历史上甘书官,贺有华,袁红英,陈太平,张源源5名职工出| | |资30万元认购并享有部分权利的江汉精细化工厂的一条硅烷偶联| | |剂产品的生产经营线; | | |(3)江汉精细化工厂1998年1月至6月利润34.98万元,予以测算后| | |划10万元转实收资本参与验资。 | | |江汉有限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存在两方面瑕疵,但均已整改完| | |毕,具体为: | | |(1)1998年,江汉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82万元,经2001年增| | |资前验资 | | |机构确认的实缴出资为149.06万元,除职工以现金出资用于买断| | |资产的首期出资82.58万元外,其余出资(66.48万元)未履行评估| | |程序或分红完税程序,江汉有限从谨慎角度均予以置换。 | | |针对上述事项,江汉有限已取得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市人民政| |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市沙| | |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荆州市沙市区财政局就历史沿革及企| | |业改制相关事项出具的确认文件: | | |(1)江汉精细化工厂改制的过程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转 | | |制的相关 | | |法定程序,并依法取得沙市区体改委办公室的印发的《关于同意| | |设立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 | |(2)江汉有限改制时的注册资本与改制批复不完全一致,但改制 | | |过程未损 | | |害国家,集体或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制合法,合规,产权界定清| | |晰,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 | | |(3)江汉有限在后续股权变动中的一定时期内的注册资本出资存 | | |在瑕疵, | | |但江汉有限股东已将存在瑕疵的出资进行置换,目前出资真实,| | |完整,目前公司股权清晰; | | |(4)江汉有限改制设立及后续股权变动过程中的瑕疵不属于重大 | | |违法违规 | | |行为,其注册资本充实,相关出资真实有效,股权清晰,符合法| | |律规范。 | | |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 |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就发行人设立以及后续股权变动情况| | |出具专项说明:“江汉有限”的改制设立及后续股权变动过程中| | |的瑕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注册资本充实,相关出资真| | |实有效,股权清晰,符合法律法规。 | | |3,2001年7月,第一次增资2001年5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 | |注册资本增加至902.28万元,其中,原股东甘书官等29人以自有| | |资金按比例投入467.00万元,并通过盈余公积等转股本74.72万 | | |元,合计投入541.71万元;此外,股东会决议吸收产业投资者武| | |大新材,以及自然人张梅强,肖泽,汤艳,罗念为公司新股东,| | |其出资分别为200.00万元,8.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以及| | |0.50万元。 | | |根据湖北郢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鄂郢会师验字[2001]71号《验资| | |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文件,截至本次增资前,公司实收资本14| | |9.06万元(该149.06万元实缴出资的认定仍存在一定瑕疵,江汉 | | |有限已于2011年5月以货币进行出资置换,弥补历史瑕疵)。 | | |此外,2001年增资前,经家庭内部协商,原股东谢腊初将其持有| | |的2.9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甘书官,转让价款以现金支付。肖安武| | |在本次增资前现金出资0.50万元。前述股权变动后的江汉有限股| | |东持股情况已经全体股东认可,并签署相关章程修正案。该次股| | |权转让事项于2001年完成工商变更后反映在持股情况中。 | | |根据《验资报告》(鄂郢会师验字[2001]71号),截至2001年5月2| | |3日,公司已收到增资款项,其中原股东投入541.71万元,新股 | | |东投入211.50万元。 | | |2001年7月2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022| | |102330)。 | | |2001年,马继元对江汉有限经营策略提供了有益建议,并看好江| | |汉有限发展前景,自愿出资入股,但因其在当地税务局任职而不| | |便直接持股,故委托其亲戚张梅强代持;同时为奖励马继元对江| | |汉有限经营策略提供有益建议,股东甘书官作价2.00万元向马继| | |元的代持方张梅强转让江汉有限出资额2.00万元,因此,张梅强| | |在江汉有限2003年9月增资前实际持股10.00万元。 | | |4,2003年9月,第一次转让,第二次增资2003年8月28日,公司召| | |开股东会,同意袁红英将其持股全额转让给配偶谢爱萍,罗念将| | |所持股0.50万元中的0.30万元转让给汤艳,0.20万元转让给简永| | |强;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403.41万元,其中,原股东| | |以自有资金,按原股本的50%增资451.14万元;新股东尹超出资5| | |0.00万元。 | | |2003年6月至7月,罗念与汤艳,简永强就上述股权转让分别签署| | |《股权转让协议》,并实际支付转让对价;袁红英与其配偶谢爱| | |萍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因系夫妻间转让未实| | |际支付转让对价。 | | |根据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鄂五环验字[20| | |03]187号),截至2003年8月20日,公司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 |501.14万元。 | | |2003年9月17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02| | |2102330)。 | | |5,2006年4月,第二次转让,第三次增资2006年4月16日,公司召| | |开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贺旭峰,张兴武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原| | |股东肖安武将其持股转让给甘书官,武大新材将其持股转让给公| | |司原有股东以及新股东贺旭峰,转让价格为1.05元/股,相关对 | | |价已实际支付;此外,股东会决议用公司账面现有的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计提个人所得税后转增注册资本1,116.59| | |万元,其中资本公计提所得税后转增876.59万元,未分配利润计| | |提所得税后转增240.00万元;此外,原股东及新股东以现金出资| | |480.00万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1,596.59万元。 | | |根据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鄂五环验字[20| | |06]065号),截至2006年4月18日,公司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 |1,596.59万元。 | | |200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 | | |册资本增长至3,000.00万元。 | | |6,2009年3月,第三次转让,第四次增资2009年2月8日,江汉有 | | |限召开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及增加江汉有限注册资本| | |至7,000.00万元,并通过相关章程修正案。 | | |因时任江汉有限高管尹超,贺旭峰对公司业绩贡献突出,为奖励| | |高管,甘书官先生作为主要股东分别无偿向尹超转让江汉有限12| | |8.28万元出资额,向贺旭峰转让江汉有限53.13万元出资额;股 | | |东马继元因个人资金需要,与贺旭峰协商一致由其委托持股人张| | |梅强向贺旭峰作价14.22万元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14.22万元出| | |资额,转让对价已实际支付;相关股东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书》。 | | |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江汉有限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2,800.| | |00万元,以现金出资1,200.00万元。 | | |根据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鄂五环验字[20| | |09]013号),截至2009年2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00万元。 | | |2009年3月5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000| | |00036035)。 | | |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长至7,000.00万元。 | | |7,2010年7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10年6月28日,江汉有限召开股| | |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并通过相关章程修正案。 | | |张梅强作价30.00万元向马继元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49.76万元| | |出资额,上述转让系还原代持,未实际支付转让对价;苗玲作价| | |201.73万元向其子女梁苗苗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201.73万元出| | |资额,夏高文作价65.70万元向其子女夏红玲转让其持有的江汉 | | |有限65.70万元出资额,上述转让系直系亲属之间股权转让,未 | | |实际支付转让对价。相关股东已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 |2010年7月7日,公司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0| | |0000036035)。 | | |8,2011年5月,出资置换公司历史上存在一定的出资瑕疵,包括 | | |对评估增资额进行调账后相应增加资产与资本公积,以及小额实| | |物出资未经评估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 | |(1)1998年,江汉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82万元,经2001年增| | |资前 | | |验资机构确认的实缴出资为149.06万元,其中除了82.58万元首 | | |期买断款外的部分(66.48万元),江汉有限从谨慎角度均予以置 | | |换; | | |(2)2006年,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876.59万元时,资本 | | |公积系由 | | |评估增值而来,实际上公司账面调整后并无资本公积,因此该87| | |6.59万元存在出资瑕疵; | | |(3)2009年,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2,800.00万元时,资 | | |本公积系 | | |由评估增值而来,实际上公司账面调整后并无资本公积,因此该| | |2,800.00万元存在出资瑕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项| | |财务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 | |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为解决历史上的出资瑕疵,| | |2011年5月,公司股东以分红资金3,743.07万元出资置换以上出 | | |资。 | | |根据湖北大信瑞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 |(鄂瑞会师验字[2011]第051号),截至2011年5月25日,公司已收| | |到甘书官等34名股东缴存的注册资本3,743.07万元。 | | |9,2011年9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11年9月14日,江汉有限召开股| | |东会,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并通过相关章程修正案。 | | |2011年8至9月,相关股东陆续签署《股权转让出资合同书》,其| | |中,周波作价201.73万元向其子女周思思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 | |201.73万元出资额,余明兰作价276.67万元向其子女黄雪松转让| | |其持有的江汉有限276.67万元出资额,上述转让系直系亲属之间| | |转让,未实际支付对价;尹超因离职及个人资金需求,减少在江| | |汉精细的投资,作价414.75万元向甘书官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 | |82.95万元出资额,作价414.75万元向陈太平转让其持有的江汉 | | |有限82.95万元出资额,该股权转让的定价是参考江汉有限当时 | | |净资产等业务发展情况后,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并已实际支付| | |。 | | |2011年9月27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00| | |000036035)。 | | |10,2014年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2014年12月26日,江汉有限召 | | |开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并通过相关章程修正案。 | | |2014年5月20日,甘书官与其儿子甘俊签署《股权转让出资合同 | | |书》,约定其作价82.60万元向甘俊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82.60| | |万元股权,因系父子之间转让未实际支付对价;为奖励陈圣云为| | |公司做出的重大贡献,公司股东一致协商后,由历年来未在公司| | |担任管理职务的主要股东陈太平与陈圣云签署《股权转让出资合| | |同书》,约定作价82.60万元向陈圣云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82.| | |60万元股权,相关对价已支付。 | |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0| | |0000036035)。 | | |11,2015年8月,第七次股权转让2015年8月6日,江汉有限召开股| | |东会,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并通过相关章程修正案。 | | |同日,马继元与其儿子马志杰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约| | |定马继元作价49.76万元向马志杰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49.76万| | |元股权,因系父子之间转让未实际支付转让对价。 | | |2015年8月19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21000| | |000036035)。 | | |12,2017年4月,第八次股权转让2017年3月28日,江汉有限召开 | | |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并通过相关章程修正案。 | | |2017年3月,甘书官与其子甘俊,谢鄂林与其子谢江涛,张兴武 | | |与其子张翼,肖泽与其子肖冠忠分别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 |》,约定甘书官作价350.00万元向甘俊转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35| | |0.00万元股权,谢鄂林作价28.82万元向谢江涛转让其持有的江 | | |汉有限股权28.82万元,张兴武作价7.00万元向张翼转让其持有 | | |的江汉有限股权7.00万元,肖泽作价16.59万元向肖冠忠转让其 | | |持有的江汉有限股权16.59万元,上述转让因系直系亲属之间转 | | |让,均未实际支付转让对价。 | |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 |码:914210007070225296)。 | | |13,2018年8月,第九次股权转让2018年7月25日,江汉有限召开 | | |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并通过新的章程。 | | |2018年6月28日,谢爱萍与其儿子谢永峰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合 | | |同书》,约定谢爱萍作价490.00万元向谢永峰转让其持有的江汉| | |有限股权490.00万元,因系直系亲属之间转让未实际支付转让对| | |价。 | | |2018年8月7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 | |码:914210007070225296)。 | | |14,2019年7月,第十次转让,第五次增资2019年7月8日,江汉有| | |限召开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江汉有限增资至8,235.29万元及股| | |权转让,并通过新的章程。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管理团队认购,| | |其中甘书官增资329.41万元,甘俊增资164.71万元,简永强,陈| | |圣云分别增资123.53万元,贺有华,侯贤凤,汤艳,李云强以及| | |阮少阳皆分别增资98.82万元;本次股东会同意杨业琼向其子女 | | |张兴龙转让其持有的0.08%江汉有限股权,同日,杨业琼与张兴 | | |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业琼作价5.76万元向张兴龙转| | |让其持有的江汉有限股权5.76万元,因系直系亲属间转让未实际| | |支付转让对价。 | | |2017年2月,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公司股份或红利的激励机 | | |制分配方案》,公司拿出总股份的15%作为奖励,按照年度完成 | | |经济指标总量与股份奖励数额的比例实行挂钩考核的激励机制,| | |每一年度奖励股份的5%,三年共计奖励15%。公司董事会于2017 | | |年7月15日发布《关于公司高层管理职务任职的通知》,明确公 | | |司高管经营班子成员为甘书官,甘俊,简永强,陈圣云,贺有华| | |,侯贤凤,李云强,汤艳和阮少阳等9人。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 | |召开董事会制定《股权和红利激励机制分配方案实施细则》,进| | |一步明确了上述9人的股权激励分配比例。 | |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 | |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 | |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754号),发行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 | | |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31,642.30万元。 | |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其解释,将增| | |资部分股份公允价值34,746.35万元(即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 | |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15%)与实际增资金额1,235.29万元的差异33| | |,511.05万元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 | |根据公司2017年的股东会决议,甘书官等9人增资对应的1,235.2| | |9万元的权益存在3年服务期限,因此将股份支付费用计入2017-2| | |019年的管理费用,生产成本以及研发费用(部分高管兼具生产以| | |及研发职能),同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1月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 | |021]223号),截至2019年8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 | | |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35.29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 | |%。 | | |2019年7月30日,公司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 |码:914210007070225296)。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10007070225296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266,666,667.00元,股份总数266,666,667股(每股 | | |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00,000,000股;无限| | |售条件的流通股份66,666,66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月31日 |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10007070225296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373,333,334元,股份总数373,333,334股(每股面值| | |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21,639,418股;无限售条| | |件的流通股份251,693,916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3-01-13|上市日期 |2023-01-31|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6666.6667 |每股发行价(元) |35.59 | ├──────────┼─────┼──────────┼─────┤ |发行费用(万元) |31339.9600|发行总市值(万元) |237266.667| | | | |853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05926.71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42.71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1.2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6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4.80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湖北江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荆州市华翔化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4.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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