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301370 国科恒泰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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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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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Gkht Medical Technology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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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证券代码|301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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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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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医药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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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3-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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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刘冰                  |总 经 理|肖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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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小蓓                |独立董事|陈鑫,程小可,姜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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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10-67867668        |传    真|86-10-67867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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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gkh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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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stock@gkh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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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25号6号楼5层501C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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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25号6号楼5层501C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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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承办展览展|
|        |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销|
|        |售I类、II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计算 |
|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
|        |用软件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企业管理|
|        |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
|        |第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
|        |营活动;销售第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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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医疗器械的分销和直销业务,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提供仓储物流|
|        |配送、流通渠道管理、流通过程信息管理以及医院SPD运营管理 |
|        |等专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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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
|        |公司前身国科恒泰有限系由东方科仪、宏盛瑞泰和科苑新创于20|
|        |13年2月7日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        |2012年12月7日,东方科仪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东方科仪以货 |
|        |币出资600万元,参与设立国科恒泰有限。2013年1月21日,北京|
|        |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润(验)字【2013】-203121号《 |
|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1月21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 |
|        |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000万元。2|
|        |013年2月6日,科苑新创、东方科仪、宏盛瑞泰签署了《国科恒 |
|        |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
|        |2013年2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设立并颁|
|        |发了注册号为1103020156197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  公司系国科恒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2016年9月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审|
|        |字(2016)第110ZC5811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
|        |016年7月31日,国科恒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7,904,153.92|
|        |元。                                                    |
|        |2016年9月18日,国科恒泰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国科恒泰 |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2016年9月18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中 |
|        |新评报字(2016)第0167号《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
|        |司拟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账面净资产评估报告》,|
|        |以2016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国科恒泰有限资产基 |
|        |础法下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974.84万元。                   |
|        |2016年10月20日,国科控股出具了《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
|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科资发股|
|        |字﹝2016﹞77号),同意国科恒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
|        |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持股比例均不变。  |
|        |2016年12月20日,东方科仪、宏盛瑞泰、国科鼎鑫、苏州通和、|
|        |君联益康、国科嘉和金源、百年人寿、五五绿洲、西藏龙脉得、|
|        |北极光正源、北极光泓源、常州山蓝、朗闻衡璟13名机构股东作|
|        |为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同意国科恒泰有限变更设立为股|
|        |份有限公司。国科恒泰有限以截至2016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 |
|        |产值人民币257,904,153.92元按1.7194: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
|        |股本15,000万股,其余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每股面值为人民|
|        |币1元,共计15,000万元,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国科恒泰有限 |
|        |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
|        |  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
|        |2016年12月2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
|        |验字(2016)第110ZC0755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6年12 |
|        |月20日止,全体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书、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
|        |的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7月31日止经 |
|        |评估的净资产人民币259,748,388.08元,作价人民币257,904,15|
|        |3.92元折股投入,其中人民币150,000,000.00元折合为股本,股|
|        |本总额共计1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
|        |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
|        |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
|        |码为91110302062833606R的《营业执照》。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
|        |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
|        |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
|        |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矗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
|        |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中|
|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所称符合条|
|        |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
|        |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
|        |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因此,国科恒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人的|
|        |法人股东东方科仪、宏盛瑞泰(国科恒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        |限公司时,宏盛瑞泰为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7日,宏盛瑞泰完|
|        |成变更企业类型,由有限公司形式变更为合伙企业)、百年人寿|
|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        |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6|
|        |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本和派发红征免个 |
|        |人所得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
|        |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        |函【1998】3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
|        |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国税函【2001】84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
|        |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国科恒泰有限|
|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人的合伙企业股东中的自然|
|        |人合伙人,应就国科恒泰有限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
|        |积转增股本的部分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向自然人支付个人应纳|
|        |税所得的主体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
|        |根据国科嘉和金源、国科鼎鑫、北极光泓源届时的合伙协议,该|
|        |等合伙企业第一层合伙人中无自然人合伙人,该等股东已出具确|
|        |认函:“经本企业与本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沟通,由于本企|
|        |业的直接合伙人均为合伙企业及公司,本企业无需就上述事项所|
|        |涉及的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税务负担进行代扣代缴。如因有关主|
|        |管部门要求本企业合伙人补缴上述税务费用,本企业将无条件履|
|        |行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若因本企|
|        |业合伙人未缴纳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而导致发行人|
|        |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按时、足额向发行人赔偿其所|
|        |发生的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                            |
|        |根据北极光正源提供的个人所得税付款凭证、西藏龙脉得出具的|
|        |书面确认及完税凭证,北极光正源、西藏龙脉得已就该次资本公|
|        |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        |及由此产生的税务负担依法进行代扣代缴。                  |
|        |朗闻衡璟目前已注销,根据“沪税金一税企清【2019】125057号|
|        |”《清税证明》,朗闻衡璟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国科嘉和金源、国科鼎鑫、|
|        |北极光泓源、北极光正源、西藏龙脉得、朗闻衡璟外的其他合伙|
|        |企业发起人股东未就该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
|        |股本的部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存在被追缴的风险。苏州通和|
|        |、君联益康、五五绿洲、常州山蓝已作出如下承诺:“本企业承|
|        |诺,就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权/股份相关的所得(包括但不限于 |
|        |发行人进行股份制改造、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所得),|
|        |如因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本企业合伙人补缴该等所得所应缴纳的所|
|        |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本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及届时主管部门的要求,无条件履行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
|        |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若因本企业合伙人未缴纳所得税及由此|
|        |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而导致发行人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本企|
|        |业将按时、足额向发行人赔偿其所发生的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
|        |”                                                      |
|        |综上,发行人整体变更时东方科仪、宏盛瑞泰和百年人寿为法人|
|        |股东,无需就该次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
|        |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科嘉和金源、国科鼎鑫、北极光泓源因|
|        |第一层合伙人无自然人而无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且该等股东已出|
|        |具书面承诺函,北极光正源、西藏龙脉得已就自然人合伙人以资|
|        |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        |;朗闻衡璟已取得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发行人的|
|        |合伙企业股东苏州通和、君联益康、五五绿洲、常州山蓝虽未代|
|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该纳税义务并非发行人的纳税义务,亦非|
|        |作为发行人股东的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
|        |的生产经营或发行人的股权稳定产生重大影响;且苏州通和、君|
|        |联益康、五五绿洲、常州山蓝均已作出承诺,如有关主管部门要|
|        |求其合伙人补缴该等所得所应缴纳的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
|        |务负担,将无条件履行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
|        |代缴义务,并全额赔偿可能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上述合伙企业|
|        |并不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未因该等事项受到|
|        |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也不因此存在纠纷或被|
|        |处罚风险。因此,国科恒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苏州通和|
|        |、君联益康、五五绿洲、常州山蓝的自然人合伙人未缴纳个人所|
|        |得税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变化及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涉及的国|
|        |有资产批准或备案的取得情况及瑕疵情况及历史沿革涉及的其他|
|        |情况                                                    |
|        |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变化情况                    |
|        |1、2019年9月,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和第一次增资    |
|        |2019年1月30日,国科恒泰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投资人 |
|        |股东,新股东拟以不低于公司评估值的价格受让部分股东所持有|
|        |的公司股份并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
|        |本次增资涉及东方科仪持有国科恒泰的国有股权变动。国科恒泰|
|        |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
|        |对国科恒泰净资产进行评估。                              |
|        |2019年3月20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 |
|        |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12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9|
|        |月30日,国科恒泰收益法下净资产评估值为204,914.27万元。  |
|        |2019年3月28日,国科恒泰本次增资项目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 |
|        |挂牌,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
|        |2019年6月5日,国科恒泰取得编号为2019110的《国有资产评估 |
|        |项目备案表》。                                          |
|        |2019年7月4日,国科控股出具《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19】60号|
|        |),同意国科恒泰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至1.75亿元,增资完成 |
|        |后,东方科仪持有国科恒泰的比例由41.35%降至35.44%。      |
|        |2019年7月31日,泰康人寿、通和二期、通和毓承、国丰鼎嘉、 |
|        |国科瑞鼎、夏尔巴一期、涌流资本、国科鼎奕、招商招银、朗闻|
|        |通鸿、朗闻斐璠、君联益康(作为认购方)与东方科仪、宏盛瑞|
|        |泰、苏州通和、君联益康、国科嘉和金源、国科鼎鑫、百年人寿|
|        |、五五绿洲、西藏龙脉得、常州山蓝、北极光正源、朗闻衡璟、|
|        |北极光泓源(作为原股东)及公司(作为目标公司)签署了《增|
|        |资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对国科恒泰进行增资。    |
|        |同日,宏盛瑞泰、国科鼎鑫、苏州通和、百年人寿、西藏龙脉得|
|        |、五五绿洲、朗闻衡璟(作为转让方)与泰康人寿、通和二期、|
|        |通和毓承、国丰鼎嘉、国科瑞鼎、夏尔巴一期、涌流资本、国科|
|        |鼎奕、招商招银、朗闻通鸿、朗闻斐璠、君联益康(作为受让方|
|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2019年8月21日,国科恒泰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本 |
|        |次增资及股份转让事宜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2019年8月29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证明国科 |
|        |恒泰本次增资的融资金额共50,000万元,投融资各方已履行了相|
|        |应的决策程序并已签署《增资协议》。                      |
|        |2019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
|        |验字(2019)第110ZC030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8月|
|        |31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
|        |股本2,500万元,资本公积金47,500万元。                   |
|        |2019年9月1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 |
|        |准了此次增资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
|        |  2、2019年10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           |
|        |2019年10月8日,苏州通和、百年人寿(作为转让方)与泓达雄 |
|        |伟(作为受让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
|        |2019年10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 |
|        |转让事项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2019年10月25日,北京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备案|
|        |通知书》,准予国科恒泰此次章程备案申请。                |
|        |  3、2019年1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资本公积|
|        |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新增股本22,500万元以|
|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取得转增股本,|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比例保持不变。      |
|        |2019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
|        |验字(2019)第110ZC030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12 |
|        |月11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2,500万元转增股本。          |
|        |2019年12月1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
|        |公司核发了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此次变更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股本及股东变|
|        |动。                                                    |
|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涉及的国有资产批准或备案|
|        |的取得情况                                              |
|        |国科控股系中国科学院根据国函(2001)137号《国务院关于中 |
|        |科院进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成|
|        |立的代表中国科学院统一负责对院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有关|
|        |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科发条财字(2017)101号《中国科学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        |》的规定,国科控股是中科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经中国|
|        |科学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授权,代表中科院对院直接投|
|        |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的|
|        |保值增值责任,国科控股的控股企业的对外投资及投资企业的股|
|        |权变动,由国科控股审批。其中,股权变动包括对已投资的企业|
|        |改制(含股份制改造)等经济行为。                        |
|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涉及的瑕疵情况发行人自设|
|        |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瑕疵事项主要为发行人相关      |
|        |股东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所得税义务或履行必要的股权|
|        |变动审批程序,不属于发行人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
|        |审批程序,因此,发行人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不属于构成重大|
|        |违法行为的情形且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发行人相关股东并未因|
|        |相关瑕疵事项受到过行政处罚,相关股东可能存在因未履行代扣|
|        |代缴所得税义务被处罚的风险,但根据该等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
|        |,该等股东承诺如因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将无条件履行所得税及|
|        |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且如因该等瑕疵导致|
|        |发行人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该等股东将按时、足额向发行人|
|        |赔偿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此外,该等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因此,该等瑕疵事项不会构成发行人发行上市的实质|
|        |性法律障碍。                                            |
|        |  (四)发行人历史沿革涉及的其他情况                  |
|        |1、科苑新创于2013年参与发起设立国科恒泰有限、后于2014年 |
|        |退出国科恒泰有限的原因;相关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
|        |送,是否存在股份代持                                    |
|        |    根据科苑新创及其股权受让方宏盛瑞泰的书面确认、科苑新|
|        |创入资及转让股权的支付凭证,科苑新创持有发行人股权及退出|
|        |发行人持股不存在利益输送股权代持的情形。                |
|        |因此,科苑新创参与发行人股权变动的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利|
|        |益输送、股权代持的情形。                                |
|        |2、同一时期增资与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发 |
|        |行人2019年新引进较多私募投资基金作为股东的原因及合理性  |
|        |发行人在2016年7月、2019年9月引入新股东的方式均为新股东参|
|        |与增资并受让老股东部分股权/股份。增资及受让老股属于同一 |
|        |时期的一揽子交易,转让价格低于增资价格,主要是股权转让原|
|        |股东获利退出,对发行人的增资侧重考虑未来公司的成长,转让|
|        |股权/股份时适当打折,符合市场惯例。                     |
|        |同时,进行股权融资的目的一方面是引入战略股东,在股东层面|
|        |增强公司在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另外一方面,增资主要为了|
|        |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此外,战略股东也给公司叠加了|
|        |一定的业务资源,具有合理性。                            |
|        |3、2015年1月增资、2016年7月增资、2019年9月增资时东方科仪|
|        |均未同比例增资的原因,是否履行了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定的程|
|        |序,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是否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
|        |失情形                                                  |
|        |    上述增资的目的在于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人,进一步完善公|
|        |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今后发展。同时由于上述增资对股份稀|
|        |释程度较低,未影响东方科仪对国科恒泰的控股地位,因此东方|
|        |科仪未同比例增资。上述增资均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
|        |定的程序,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该等增资定价公允,不|
|        |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形。                              |
|        |因此,发行人2015年1月、2016年7月及2019年9月增资已履行了 |
|        |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定的程序,已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        |不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形。                            |
|        |4、是否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各股东是否 |
|        |均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
|        |  (1)是否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
|        |根据全体股东出具的调查表及相关出资/支付凭证,发行人全体 |
|        |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
|        |排。                                                    |
|        |  (2)各股东是否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
|        |  发行人各股东涉及的纳税申报义务如下:                |
|        |  ①股权变动层面                                      |
|        |  A、2014年6月,股权转让                              |
|        |2014年6月,科苑新创将其持有的国科有限10%的股权转让给宏盛|
|        |瑞泰,转让价格为23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存在溢价。         |
|        |根据科苑新创提供的相关凭证,科苑新创已履行相应的所得税缴|
|        |纳义务。                                                |
|        |  B、2015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5年5月,国科有限注册资本由2,466.6667万元增加至5,000万|
|        |元,新增注册资本2,533.3333万元以国科有限资本公积金转增,|
|        |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资本。                        |
|        |国科有限股东中,东方科仪、宏盛瑞泰、五五东方瑞泰、晟凯达|
|        |在当时均为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科有限其余股东中,|
|        |国科鼎鑫无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伙人,故国科鼎鑫无需|
|        |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苏州通和、奇成投资存在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伙人,且|
|        |苏州通和、奇成投资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苏州通和已出具承诺,如因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其合伙人补缴该等|
|        |所得所应缴纳的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其将依照法|
|        |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
|        |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奇成投资已出具承诺,将按照法|
|        |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个人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
|        |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                            |
|        |  C、2016年7月,股权转让                              |
|        |根据五五东方瑞泰及宏盛瑞泰提供的相关凭证,五五东方瑞泰及|
|        |宏盛瑞泰已履行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                |
|        |奇成投资已出具确认,其就上述股权转让所取得的收益尚不足以|
|        |弥补其亏损和减值,经奇成投资与主管部门确认,其无需就本次|
|        |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  |
|        |晟凯达现已注销,根据津武国税税通[2017]375号天津市武清区 |
|        |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津武清地税税通[2017]20259号天 |
|        |津市武清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晟凯达符合税务注销登|
|        |记条件,准予注销。                                      |
|        |  D、2016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6年12月,国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        |15,000万元。                                            |
|        |国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东方科仪、宏盛瑞泰、百年|
|        |人寿均为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
|        |国科嘉和金源、国科鼎鑫、北极光泓源无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
|        |然人合伙人,无需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根据北极光正源、西藏龙脉得提供的相关凭证,北极光正源、西|
|        |藏龙脉得已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朗闻衡璟已于2019年|
|        |11月注销,根据其取得的沪税金一税企清[2019]125057号《清税|
|        |证明》,朗闻衡璟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
|        |苏州通和、君联益康、五五绿洲、常州山蓝存在直接持有出资份|
|        |额的自然人合伙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等股东未履|
|        |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苏州通和、君联益康、五五绿洲、常州山蓝已出具承诺,如因有|
|        |关主管部门要求其合伙人补缴该等所得所应缴纳的所得税及由此|
|        |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其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主管部门|
|        |的要求,履行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
|        |。                                                      |
|        |  E、2019年9月,股份转让                              |
|        |根据宏盛瑞泰、西藏龙脉得、朗闻衡璟提供的相关凭证,该等股|
|        |东已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根据百年人寿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及说明,因百年人寿2019年纳税|
|        |调整后所得已弥补了以前年度的亏损,所以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
|        |为0。                                                   |
|        |因国科鼎鑫无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伙人,故国科鼎鑫无|
|        |需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苏州通和、五五绿洲存在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伙人,截|
|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等股东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        |义务。                                                  |
|        |苏州通和、五五绿洲已出具承诺,如因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其合伙|
|        |人补缴该等所得所应缴纳的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
|        |其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所得税及|
|        |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                  |
|        |  F、2019年10月,股份转让                             |
|        |根据百年人寿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及说明,因百年人寿2019年纳税|
|        |调整后所得已弥补了以前年度的亏损,所以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
|        |为0。                                                   |
|        |苏州通和存在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伙人,截至本招股说|
|        |明书签署之日,苏州通和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苏州通和已出具承诺,如因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其合伙人补缴该等|
|        |所得所应缴纳的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其将依照法|
|        |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
|        |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                            |
|        |  G、2019年1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9年12月,发行人以总股本17,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
|        |全体股东每7股转增9股,合计转增22,500万股,注册资本由17,5|
|        |00万元变更为40,000万元,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性质为发行人股|
|        |东以货币形式出资超过实收资本形成的资本溢价。            |
|        |发行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东方科仪、泰康人寿、涌流资|
|        |本、百年人寿均为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
|        |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招商招银、通和毓承、国科瑞鼎、国|
|        |科鼎奕、北极光泓源、朗闻斐璠无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
|        |伙人,无需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北极光正源已履行个|
|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
|        |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等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
|        |积金(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转增股本不属于|
|        |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不作为个人所|
|        |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宏盛瑞泰、君联益康、五五绿洲|
|        |、西藏龙脉得、常州山蓝、通和二期、夏尔巴一期、泓达雄伟、|
|        |苏州通和、朗闻通鸿虽然存在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伙人|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未就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
|        |宜进行纳税申报。                                        |
|        |该等合伙企业已出具承诺,如因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其合伙人补缴|
|        |该等所得所应缴纳的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其将依|
|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所得税及由此产|
|        |生的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                        |
|        |  ②分红层面                                          |
|        |  A、2017年4月,分红                                  |
|        |2017年4月25日,发行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 |
|        |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1,800.00万元人民币。|
|        |发行人本次分红时,东方科仪、宏盛瑞泰、百年人寿均为公司,|
|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
|        |国科嘉和金源、国科鼎鑫、北极光泓源无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
|        |然人合伙人,无需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其余股东均存在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伙人,根据苏州通|
|        |和、君联益康、朗闻衡璟、北极光正源提供的相关凭证,该等合|
|        |伙企业已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五五绿洲、西藏龙脉得、常州山蓝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
|        |务。五五绿洲、西藏龙脉得、常州山蓝已出具承诺,如因有关主|
|        |管部门要求其合伙人补缴该等所得所应缴纳的所得税及由此产生|
|        |的任何税务负担,其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主管部门的要|
|        |求,无条件履行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
|        |务。                                                    |
|        |  B、2019年5月,分红                                  |
|        |2019年5月8日,发行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
|        |润分配方案,决定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5,000.00万元人民币。  |
|        |发行人本次分红时,东方科仪、百年人寿均为公司,无需缴纳企|
|        |业所得税。                                              |
|        |国科嘉和金源、国科鼎鑫、北极光泓源无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
|        |然人合伙人,无需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其余股东均存在直接持有出资份额的自然人合伙人,根据宏盛瑞|
|        |泰、君联益康、北极光正源、西藏龙脉得、朗闻衡璟提供的相关|
|        |凭证,该等合伙企业已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        |苏州通和、五五绿洲、常州山蓝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该等股东已出具承诺,如因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其合伙人补缴该|
|        |等所得所应缴纳的所得税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税务负担,其将依照|
|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所得税及由此产生|
|        |的任何税务负担的代扣代缴义务。                          |
|        |综上,发行人全体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委托持股、股份|
|        |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历次股份转让、增资、报告期内分|
|        |红、整体变更中,存在部分股东尚未履行所得税纳税申报义务的|
|        |情况,但该等股东均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等|
|        |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
|        |  6、发行人前身设立时相关资产、业务的来源情况         |
|        |发行人前身国科有限设立于2013年2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股东分别为东方科仪、宏盛瑞泰、科苑新创。国科有限设立之|
|        |初即致力于高值医用耗材的分销业务,不涉及生产活动,创始股|
|        |东向公司投入资金,并由专业化管理团队进行业务拓展。      |
|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高值医用耗材领域任职超过10年,具有扎实|
|        |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从业经验,在行业内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
|        |借助公司中国科学院国资背景,国科有限设立之初即顺利成为波|
|        |士顿科学冠脉介入治疗材料、消化介入材料等产品的平台分销商|
|        |。随后又陆续成为美敦力、史赛克、捷迈邦美、贝朗医疗、山东|
|        |威高等国内外知名高值医用耗材生产厂商的平台分销商,依托丰|
|        |富的上游品牌及产品线资源和遍布全国的渠道网络,公司下游客|
|        |户数量迅速增长,业务规模也得以实现快速发展。            |
|        |本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 |
|        |成功上市,公开发行70,600,000股,注册资本由400,000,000元|
|        |增加值470,600,000元,工商变更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
|        |本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302062833606R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
|        |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25号6号楼5层501C室。|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3-06-29|上市日期            |2023-07-12|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706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3.39     |
├──────────┼─────┼──────────┼─────┤
|发行费用(万元)      |10212.4900|发行总市值(万元)    |94533.4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84320.91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20.05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6.0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4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53.82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河北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河北国科恒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河南国科恒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河南国科恒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河南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海南国科恒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深圳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北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北国科恒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湖北国科恒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湖南国科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湖南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甘肃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福建优智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苏州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贵州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辽宁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辽宁国科恒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国科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陕西恒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陕西恒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黑龙江恒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黑龙江省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上海恒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恒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上海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云南国科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内蒙古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南宁国科恒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厦门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吉林国科瑞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四川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四川国科恒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医云(广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丰(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佳(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佳(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兴(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国科恒创(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升(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垚(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基(北京)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天(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尧(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康(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晟(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智(济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汇(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泰医疗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国科恒泰(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泰(广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国科恒泰(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国科恒泰(海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泰(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泰(西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泰(青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瑞(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国科恒盈(安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益(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国科恒盛(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祥(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国科恒茂(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誉(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达(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远(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铠(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恒骏(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智合(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国科瑞泰(湖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大连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天津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山东国科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山西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山西国科晋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常州国科瑞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恒泰医云(唐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新疆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江苏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7.00|
├──────────────────┼────────┼─────┤
|江西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国科汇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沈阳恒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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