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100 风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Yingkou Fengguang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 ├────┼───────────┬────┬───────────┤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证券代码|301100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12-17 | ├────┼───────────┼────┼───────────┤ |法人代表|王磊 |总 经 理|王磊 | ├────┼───────────┼────┼───────────┤ |公司董秘|李大双 |独立董事|孙文刚,隋欣,林慧婷 | ├────┼───────────┼────┼───────────┤ |联系电话|86-417-3908858 |传 真|86-417-3908517 | ├────┼───────────┴────┴───────────┤ |公司网址|www.ln-fengguang.com | ├────┼────────────────────────────┤ |电子信箱|fgxc@fg.ln-fengguang.com | ├────┼────────────────────────────┤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 ├────┼────────────────────────────┤ |办公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 |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 | |械设备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研发、生产及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 | |公司的前身是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2003年11月17日,王文| | |忠、韩秀兰签署了《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出资| | |设立风光有限,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出资方式为实 | | |物出资。其中王文忠认缴注册资本60万元,韩秀兰认缴注册资本| | |40万元。 | | |根据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1月14日出具| | |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辽中衡评报字[2003]第2038号),对王| | |文忠和韩秀兰用以进行上述实物出资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经评| | |估,王文忠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4.652572万元,韩秀 | | |兰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6.87732万元。 | | |根据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营口分所于2003年11月14日出具的《| | |验资报告》(辽中衡营验字[2003]第2022号),截至2003年11月| | |14日,风光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 | | |万元,其中,王文忠以机器设备出资,该等机器设备的评估价值| | |为人民币74.652572万元,其中人民币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 | | |价人民币14.65257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韩秀兰以机器设备出 | | |资,该等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6.87732万元,其中人民币| | |4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人民币6.8773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截至2003年11月14日,上述机器设备已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 |2003年11月17日,风光有限取得了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证号:2108113300229)。 | | |鉴于风光有限设立时实物出资的相关会计资料缺失,风光有限股| | |东王磊、韩秀兰于2016年11月以现金形式对上述实物(机械设备| | |)出资进行了置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 | |《验资复核报告》,确认公司已经收到王磊、韩秀兰用于置换实| | |物(机械设备)出资的现金100万元。 | | |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股份公司系由风光有限全体股东王磊、风光实业、王文忠、隋松| | |辰、韩秀兰为发起人,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 | |2017年5月12日,致同会计师出具致同专字(2017)第110ZC3834| | |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为截至2016年11月30日,风光有限净| | |资产值为330,195,700.25元。2017年5月15日,同致信德(北京 | |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以2016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同致| | |信德评报字(2017)第0155号《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拟拟股| | |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为:于2016年11月30| | |日,风光有限账面净资产的评估值为37,737.13万元。 | | |2017年5月16日,风光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 | |为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6年11月30日| | |为改制基准日,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30,195,700.25元| | |扣除专项储备14,838,158.76元后,折为140,700,000股,每股面| | |值为人民币1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 | |2017年5月16日,风光有限全体股东签署《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 | |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 | |2017年6月1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决议|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整体变更的实收资| |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6月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 | |)第110ZC0309号”《验资报告》。 | | |2017年6月29日,股份公司取得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 | |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11716479918H)。法定代表| | |人为王磊,注册资本为14,070万元。 | | |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一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 | |2017年9月9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17年9月25日,股份公司召 | | |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 |14,07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5,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营口| | |市风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 | |2017年9月27日,风光新材与风光合伙签署《增资协议》,双方 | | |约定由风光合伙认缴风光新材新增注册资本930万元,认购对价 | | |为2,817.9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风光合伙以现金形式支付 | | |认购对价,其中,930万元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1,887.90万元 | | |计入资本公积。 | | |2017年10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 | |同验字(2017)第110ZC038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 | | |年9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风光合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 | |)930.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29日,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 | | |本为15,000.00万元,实收15,000.00万元。 | | |2017年9月29日,公司获得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11716479918H)。 | | | (四)发行人前身的历史沿革情况 | | | 1、风光有机历史沿革情况 | | | (1)1996年6月风光有机设立 | | |1996年6月,为从事168抗氧剂、稀释剂的生产、销售业务,并满| | |足营口市老边区对于企业法人登记的相关要求,自然人王文忠经| | |与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江家坊村小学(以下简称“江家坊村小学| | |”)协商,决定委托江家坊村小学申请设立风光有机并挂靠经营| | |。 | | |1996年6月15日,江家坊村小学向老边区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 | | |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申请设立风光有机,法定代表人为王文| | |平,经济性质为集体,注册资金为9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168抗| | |氧剂,兼营各种稀释剂、各种沥青漆、腻子,经营期限自1996年| | |6月15日至2001年6月15日。 | | |1996年6月17日,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教育企业公司(风光有机 | | |申请时的主管单位)批准风光有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章程》| | |并向老边区工商局上报《关于江家小学新办营口市风光有机化工| | |厂的呈请》(路教企(96)第15号),向老边区工商局申请批准| | |成立风光有机,任命王文平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9万元。 | | |1996年6月26日,营口市老边区审计事务所出具《非公司企业验 | | |资证明书》((营边审事)验字[1996]第B21号),风光有机之 | | |注册资金9万元已经全部实缴,其中货币实缴出资为3.5万元,固| | |定资产实缴出资为5.5万元,出资主体为王文平。该等资金在当 | | |时实际为王文忠所投入并由王文忠实际享有相应的权益。 | | |1996年6月27日,风光有机取得了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辽工商企字12137339-9)。 | | | (2)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 | |为还原实际出资人和实际经营管理情况,1998年11月9日,江家 | | |坊村小学向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 | |将风光有机的法定代表人由王文平变更为王文忠,并出具《企业| | |法人代表任命书》,任命王文忠为风光有机的法定代表人。 | | |1998年11月9日,工商局核准此次变更并向其换发《企业法人营 | | |业执照》。 | | | (3)1999年2月终止挂靠 | | |1999年前后,鉴于当时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房村逐步清理企| | |业在村办小学挂靠经营的情形,并要求挂靠在其名下的企业在有| | |意愿继续保持挂靠关系的前提下转至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房| |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江家房村民委员会”)挂靠,王文忠根| | |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以风光有机的名义挂靠在江家坊村小学| | |名下,并注册新企业挂靠在江家房村民委员会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 |。 | | |经协商,1999年2月10日,江家房村民委员会向路南镇人民政府 | | |请示终止风光有机挂靠在江家坊村小学名下。1999年2月12日, | | |路南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江家房村民委员会的请示,王文忠据此| | |终止风光有机与江家坊村小学之间的挂靠关系。 | | | (4)2003年2月风光有机吊销 | | |1999年12月后,随王磊、王文忠通过江家房村民委员会设立风光| | |精细(集体)并挂靠经营,风光有机的相关业务及资产逐步转移| | |至风光精细,并实际停止业务经营。 | | |2003年2月25日,风光有机因未及时办理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 | | |照。 | | |根据营口市老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的证明 | | |,“营口风光有机化工厂(挂靠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江家坊村小| | |学经营)于1996年6月27日设立,于2003年2月25日因未及时办理| | |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该类企业现已不再实际经营。营口风| | |光有机化工厂自其设立至今不存在违法违规记录,根据我局相关| | |政策,该类企业暂无法办理注销手续,其无法办理注销手续不导| | |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需承担责任。” | | | (5)关于风光有机是否涉及集体资产等相关事项的说明: | | |根据王文忠出具的书面说明,风光有机历史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 |性质系因挂靠村办小学而形成,江家坊村小学未实际出资、经营| | |,也不享有相应权益,其为风光有机历史上的真实出资人及实际| | |权益享有人。 | | |根据对曾经参与风光有机设立及后续经营的相关人员进行的访谈| | |核实,除少数人员因时间间隔较长或未实质性参与相关事项无法| | |确认外,均对王文忠为风光有机历史上的真实出资人及实际权益| | |享有人进行了确认。 | | |根据王文平(已去世)之子女王宇、王志、前配偶王秀华(已离| | |异)的书面确认,确认风光有机设立时用于出资的9万元注册资 | | |金(包括55,000元固定资产和35,000元流动资金)的所有权及风| | |光有机对应的出资人权利、所形成权益实际均归属于王文忠,王| | |文平仅为名义上的出资人,不享有风光有机设立时及存续期间的| | |任何权益。风光有机设立后,均由王文忠实际经营管理,王文平| | |未参与具体的事务。王文平与王文忠之间就该等代为出资行为不| | |存在任何纠纷,对相关事实不存在异议,王文忠在风光有机出资| | |权属不存在争议,不会就此向王文忠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请求。| | |根据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教育企业公司的主管单位营口市老边区| | |路南镇人民政府的书面确认文件,风光有机设立时实际系由王文| | |忠委托王文平代为出资,并以江家坊村小学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 | |位申请设立,其设立时的9万元注册资金(55,000元固定资产和3| | |5,000元流动资金)的所有权及风光有机对应的出资人权利、所 | | |形成权益实际均归属于王文忠,不属于集体资产。风光有机设立| | |后均由王文忠作为实际出资人进行经营管理,江家坊村小学作为| | |名义上的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任何收益,风| | |光有机的设立及经营存续过程中王文忠与王文平、江家坊村小学| | |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集体资产,不| | |存在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发行人将相关情况层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政府、营口市人民政府| | |、辽宁省人民政府,并取得了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文件,上| | |述文件均确认:风光有机设立时实际系由王文忠委托王文平代为| | |出资,并以江家坊村小学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申请设立,其设| | |立时的9万元注册资金的所有权及风光有机对应的出资人权利、 | | |所形成权益实际均归属于王文忠,不属于集体资产。风光有机设| | |立后均由王文忠作为实际出资人进行经营管理,江家坊村小学作| | |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任何收益,| | |风光有机的设立及经营存续过程中王文忠与王文平、江家坊村小| | |学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集体资产,| | |不存在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 2、风光精细的历史沿革情况 | | |(1)1999年12月,风光精细设立鉴于当时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 | | |江家房村要求挂靠在江家坊村小学名下的 | | |企业在有意愿继续保持挂靠关系的前提下转至江家房村民委员会| | |挂靠,以及王文忠所经办的企业需要继续挂靠经营的实际情况,| | |经与江家房村民委员会协商,王文忠委托江家房村民委员会申请| | |设立风光精细并挂靠经营。 | | |1999年12月27日,江家房村民委员会向老边区工商局递交《企业| | |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申请设立风光精细,法定代表人为| | |王磊,经济性质为集体,注册资金为71万元,其中固定资金为71| | |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168-抗氧剂、1010-抗氧剂,兼营复合型 | | |抗氧剂、环氧煤沥青漆、稀释剂、煤焦沥青漆。 | | |同日,老边区路南镇工业公司(风光精细(集体)申请时的主管| | |单位)向老边区工商局上报《关于成立营口市风光化工厂的请示| | |》,申请成立营口市风光化工厂。 | | |1999年12月27日,营口鑫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 | |资报告》(营鑫验第395号),风光精细已经收到营口老边路南 | | |镇江家坊村投入资本金714,840元,其中实物资产714,840元。 | | |2000年1月3日,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风光精细核发了《企业| |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08111100638)。 | | | (2)2002年10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 | |2002年10月10日,风光精细递交《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 |》,申请将其法定代表人由王磊变更为王文忠,并提交营口市老| | |边区路南镇江家坊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营口市风光精细化工厂| | |变更企业法人文件》,任命王文忠为风光精细法人代表职务。 | | |2002年10月24日,风光精细取得换发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号:2108111100638)。 | | |(3)2003年8月,改制后新设个人独资企业,原风光精细注销 | | |2003年前后,为彻底终止通过江家房村民委员会设立企业并挂靠| | |经营的情形,确保产权清晰,风光精细逐步启动将企业性质由集| | |体所有制企业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工作。 | | |2003年3月5日,风光精细获得《集体资产所有权确认证书》(08| | |-07-213),确认:截至2003年3月3日风光精细资产总额为1,668| | |万元,负债总额为1,475万元,净资产为193万元,包括实收资本| | |71万元,未分配利润122万元。 | | |2003年8月5日,江家房村民会员会出具《关于营口市风光精细化| | |工厂改制意见》,同意将风光精细进行改制。同日,江家房村民| | |会员会出具《关于营口市风光精细化工厂注销意见》,同意将风| | |光精细注销。 | | |2003年8月6日,风光精细向工商局递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因企业改制申请注销。 | | |2003年9月15日,经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风光精细予以 | | |注销。 | | |作为承接改制资产、负债的步骤之一,2003年8月6日,王文忠依| | |据前述关于改制的相关意见向老边区工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 | |业,企业名称营口市风光精细化工厂,投资人为王文忠,注册资| | |本70万元,出资方式为以房屋、设备、土地出资,经营范围为16| | |8抗氧剂、1010抗氧剂、复合型抗氧剂、2.4酚、2.6酚、环氧漆 | | |、稀释剂、沥青漆、煤焦油沥青漆。2003年9月17日,营口市工 | | |商局老边分局向新设企业核发《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 | |号:2108113150236)。 | | | (4)2004年2月,改制后新设个人独资企业风光精细注销 | |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区分企业与个人财产,2003年11月| | |17日,王文忠、韩秀兰注册新主体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发| | |行人前身)承接风光精细的资产和业务,风光精细逐步停止运营| | |。 | | |2004年2月12日,风光精细向工商局递交《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 | | |记申请书》,申请注销风光精细。 | | |2004年2月16日,经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个人独资企业 | | |风光精细予以注销。 | | | (5)关于风光精细是否涉及集体资产等相关事项的说明: | | |根据王文忠出具的书面说明,风光精细实际系其本人与江家房村| | |民委员会协商委托江家房村民委员会申请设立并挂靠经营,由其| | |子王磊作为名义出资人及法定代表人。风光精细设立时王磊用于| | |出资的评估价值为714,840元的房屋及反应罐、锅炉、搅拌机等| | |设备的产权实际为王文忠所有。风光精细(集体)设立后,王文| | |忠作为实际出资人对风光精细(集体)进行经营管理,江家房村| | |民委员会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 | |任何收益,风光精细(集体)的出资人权利、经营所形成权益实| | |际均归属于本人。 | | |根据对曾经参与风光精细(集体)设立及后续经营的相关人员进| | |行的访谈核实,除少数人员因时间间隔较长或未实质性参与相关| | |事项无法确认外,均对王文忠所述事实作出确认。 | | |根据风光精细设立时的主办单位及出资人江家房村民委员会出具| | |的书面确认文件,风光精细设立时实际系由王文忠委托江家房村| | |民委员会出资,并以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申| | |请设立,其设立时的71万元注册资金(即王磊根据王文忠委托投| | |入的评估价值为714,840元的房屋及反应罐、锅炉、搅拌机等设| | |备)的所有权及风光精细对应的出资人权利、所形成权益实际均| | |归属于王文忠,不属于集体资产。风光精细(集体)设立后均由| | |王文忠作为实际出资人进行经营管理,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作为名| | |义上的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任何收益,风光| | |精细的设立、经营存续及改制过程中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与王文忠| | |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集体资产,不| | |存在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营口市老边区路南乡教育企业公司存续期间的主管单位营口市老| | |边区路南镇人民政府出具了书面确认文件,确认内容与江家房村| | |民委员会确认内容一致。 | | |发行人将相关情况层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政府、营口市人民政府| | |、辽宁省人民政府,并取得了上述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文件| | |,上述文件均确认:风光精细设立时实际系由王文忠委托江家房| | |村民委员会出资,并以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作为名义上的主办单位| | |申请设立,其设立时的71万元注册资金(即王磊根据王文忠委托| | |投入的评估价值为714,840元的房屋及反应罐、锅炉、搅拌机等| | |设备)的所有权及风光精细对应的出资人权利、所形成权益实际| | |均归属于王文忠,不属于集体资产。风光精细设立后均由王文忠| | |作为实际出资人进行经营管理,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作为名义上的| | |主办单位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从中分取任何收益,风光精细的| | |设立、经营存续及改制过程中江家房村民委员会与王文忠等相关| | |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集体资产,不存在造| | |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第三方拆借发行人资金用于实缴出| | |资的相关情况 | | |2016年5月和8月,为了增强发行人在投标过程中的资本实力、提| | |升企业形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决定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10| | |,070万元并实缴出资充实实收资本。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说| | |明,考虑到上述实缴注册资本的时间周期较短且金额较大,王磊| | |、韩秀兰难以在短时间内通过归集其名下及对外存放的各账户资| | |金完成对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实缴,计划从发行人处获得资金以完| | |成实缴出资。一方面为了避免向自然人股东大额现金分红带来的| | |税务负担,王磊、韩秀兰通过向发行人拆借资金方式解决实缴出| | |资的资金问题,并尽快完成归还,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发行人实| | |际控制人直接占用资金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 | |人通过飞翔电脑及当时与发行人有较多采购、销售业务的上海布| | |艾以往来款方式拆借出发行人合计7,970万元资金用于完成实缴 | | |发行人注册资本。 | |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为了使飞翔电脑财务账上| | |实现账务平衡及基于同一对象大额资金频繁进出可能被重点关注| | |的考虑,韩秀兰通过个人账户直接向飞翔电脑账户转账、向飞翔| | |电脑账户存入现金、通过亲属王杨、上海布艾的账户向飞翔电脑| | |账户转账的方式向飞翔电脑归还了借款。上述出资追溯资金来源| | |后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人所有,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 | |因当时飞翔电脑拟注销,需要清理债权债务,为了使飞翔电脑实| | |现账务平衡,同时鉴于金额较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短期无法筹| | |集足够资金,且风光实业定向分红款尚未到账,为避免形成关联| | |方资金占用,2016年11月15日至28日王磊、韩秀兰通过上海布艾| | |从发行人处另行拆借5,000.00万元用于归还先前飞翔电脑从上海| | |布艾处拆借的5,070.00万元。基于同一对象大额资金频繁进出可| | |能被重点关注的考虑,在韩秀兰的好友宋文杰的建议和协助下,| | |通过宋文杰的朋友卜庆镖控制的兴胜实业的账户及江禹衡的账户| | |为2016年11月飞翔电脑归还上海布艾借款进行了周转。为了使兴| | |胜实业实现账务平衡,王磊、韩秀兰从风光实业及个人账户提现| | |并最终支付给兴胜实业,用于归还兴胜实业从上海布艾及风光实| | |业的借款。 | | |2021年10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营口| | |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 |许可3366号文件)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50,000,000.00股。2021年12月1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 | | |上(2021)128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 |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风光股份”,股票代码“301100”。本| |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5,000.00万股增加至20,00| | |0.00万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 | |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 |证。 | | |2022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地址为| | |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法定代表人为王磊,注册资本为20| | |,000万元。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 | |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 | |营办、财务部、研发中心等部门。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批准。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12-08|上市日期 |2021-12-1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5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7.81 | ├──────────┼─────┼──────────┼─────┤ |发行费用(万元) |9108.3599 |发行总市值(万元) |13905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29941.64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1.98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4.1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38.74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辽宁忠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辽宁忠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风光同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佰特沃德(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三石明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