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因素☆ ◇600610 S*ST中纺 更新日期:2014-08-06◇
★本栏包括【1.投资评级及研究报告】【2.资本运作】
【投资评级及研究报告】
中 性——天相投顾:09年第三季度业绩环比提升【2009-10-29】
受下游需求持续低迷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今明两年纺织机械行业仍会呈现负增长
态势,公司的主业也将有可能维持微利的局面。我们预计 2009-2011 年公司每股收
益为 0.02 元、0.03 元、-0.03 元,给予“中性”的投资评级。
【2.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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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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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担保 |2013-12-3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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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担保 |2013-12-3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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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2014-06-12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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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拟与太平洋公司、斯威特集团和南京弘昌签署《债权转让|
| |终止及债务清偿协议》,对原安排事项进行终止,由南京弘昌代|
| |斯威特集团向本公司偿还债务人民币17,740,783.27元,并由本 |
| |公司向太平洋公司退回此前其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人民币17,740|
| |,783.27元。经本公司与太平洋公司、斯威特集团、南京弘昌协 |
| |商一致,拟解除与太平洋公司签署的《关于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
|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书》和《<关于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 |
| |司之股权转让意向书>之补充协议》,由南京弘昌进一步收购本 |
| |公司所持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司84.6%股权并支付履约保证 |
| |金人民币2,900万元,本公司向太平洋公司退回其已支付的履约 |
| |保证金合计人民币2,930.61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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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2014-06-12 | 174.078|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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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成公司原控股股东之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清欠工作,在证券监|
| |管部门的要求和帮助下,公司拟与公司现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机电”)签订有关债权转|
| |让协议如下:鉴于:1、甲方(本公司)为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斯威特集团”)向银行借款进行担保,根据江|
| |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民初字121号《民事判决书 |
| |》,因被执行人斯威特集团无可供执行财产,由南京市秦淮区人|
| |民法院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民初字121号 |
| |《民事判决书》,于2009年5月26日向甲方执行了1,740,783.27 |
| |元款项,由此形成了甲方拥有对斯威特集团1,740,783.27元债权|
| |。(详见公司2007-046、2009-013号公告)2、甲方已于2010年8|
| |月29日,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斯威特集团追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为此,甲、乙(太平洋机|
| |电)双方就上述债权转让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 |,以资共同遵守。转让债权甲方同意将对斯威特集团1,740,783.|
| |27元债权以等值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条件和价|
| |格受让甲方上述债权。债权转让款的支付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
| |后10日内将债权转让款1,740,783.27元汇入由甲乙双方共管的甲|
| |方账户,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撤销共管。成立与生效本协议于双|
| |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受让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
| |司和广州市赛清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甲方全部股权后生效|
| |。债权转让通知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过邮政|
| |EMS书面告知斯威特集团,并同时将书面通知凭证交给乙方。文 |
| |本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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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让 |2014-06-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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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让 |2014-06-12 | 174078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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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14-06-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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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拟与太平洋公司、江苏南腾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南腾公司”)、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大申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申集团”)、上海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海钱峰”)、南京弘昌签署《关于中国纺织机械|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之调解协议书的变更协议之补充|
| |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协议全文请见附件):1、股份 |
| |转让太平洋公司以人民币31,036万元将其所持本公司18,892.353|
| |5万股股份(包括南腾公司应向太平洋公司指定的主体转让的720|
| |0万股股份)及附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06 |
| |年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等)转让予大申集团、|
| |上海钱峰和南京弘昌,其中:(1)大申集团以人民币16,854.93|
| |34万元受让本公司10,260万股股份(包括目前登记在南腾公司名|
| |下的目标公司7200万股股份)及附带义务。(2)上海钱峰以人 |
| |民币4,645.7848万元受让本公司2,828万股股份及附带义务。(3|
| |)南京弘昌以人民币9,535.2818万元受让本公司5,804.3535万股|
| |股份及附带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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