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道☆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14-08-06◇ 【2011-10-25】 公布2011年第三季报 方直科技公布2011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53元,稀释每股收益0.53元, 每股净资产6.31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9572%,加权净资产收益率21.17%;营业 收入56104629.5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326858.3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16412176.6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7797487.90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 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的议案》 更正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对2011年1 0月25日公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中,会议召开日期及通知日期误写 为2011年9月21日、2011年9月14日,此日期需做如下更正: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经于201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1-10-11】 刊登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发生变更公告 方直科技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发生变更公告 方直科技于2011年10月9日收到原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知,因该事务 所发展需要,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其它事项不变。原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与公司 签订的《业务约定书》规定的各项内容,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履行。本 次变更除名称变更外,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约定不造成影响。 【2011-09-29】 刊登邵树亭先生为总经理的公告 方直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三、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 审议《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五、 审议《关于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 审议《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七、 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八、 审议《关于免去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元忠先生的总经理职务,聘任邵树亭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2011-09-27】 刊登网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方直科技网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0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9月29日。 【2011-09-16】 刊登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公告 方直科技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公告 公司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0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1.8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9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9月22 日。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9月22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011-09-09】 刊登平安证券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方直科技平安证券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方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方直科技2011年半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持续督导和跟踪,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2011-09-06】 刊登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直科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直科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 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1-09-0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方直科技召开股东大会。 【2011-08-19】 公布2011年半年报 方直科技公布2011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8元,稀释每股收益0.28元,基 本每股收益(扣除)0.22元,每股净资产6.28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3366%,加权 净资产收益率10.7%;营业收入29586037.7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22545 8.2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419460.3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6496 087.76元。 方直科技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1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225,458.21元,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9,287,008.76元。本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资本公积为17 6,980,990.76元,盈余公积为6,228,088.24元。 公司2011年8月17日召开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4,400万股为基数,以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8 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487,008.76元结转以后分配。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9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31日 6.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12栋302 ) 7.登记时间:2011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8.审议事项:《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1-08-03】 刊登2011年上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方直科技2011年上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方直科技2011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9,586,037.7023,732,030.59 24.67 营业利润 8,450,794.70 7,464,194.9713.22 利润总额 10,778,874.157,806,305.693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25,458.21 7,328,195.2025.8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8 0.2227.27 加权平均净产收益率 10.70% 13.43%-20.33 项目 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295,189,770.67 96,622,380.39 20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76,496,087.76 81,637,798.85 238.69 股本 44,000,000.0033,000,000.00 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28 2.47154.25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201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8.6 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4.67%;实现营业利润845.0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3.22%; 实现利润总额1,077.8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8.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922.55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5.89%。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利润总额、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股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年初分别增长38.08%、205.51%、238 .69%、33.33%、154.25%,是因报告期内公司上市融资和业务增长所致。 【2011-07-27】 刊登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方直科技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深 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及前述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07-23】 刊登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方直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1年7月21日,方直科技已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44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44 00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1-07-21】 刊登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方直科技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方直科技董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2011-06-29】 网上定价发行的无限售流通股今日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的无限售流通股今日上市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6月29日 3.股票简称:方直科技 4.股票代码:300235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100万股 6.本次上市流通股本:88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承诺Ⅰ、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元忠、股东黄晓峰、陈克让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东平安财智、融元创投承诺:自受让发行人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东张文凯、孙晓玲、杨颖、吴文峰、深圳市戈尔登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Ⅱ、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黄元忠、黄 晓峰、陈克让、张文凯、孙晓玲、杨颖、张振华、布献伟、杨正华承诺:上述承诺 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 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88 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07元/股(按照201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2、发行后每股收益:0.75元/股(以发行人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06-28】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月29日在创业板上市公告 方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月29日在创业板上市公告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6月29日 3.股票简称:方直科技 4.股票代码:300235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100万股 6.本次上市流通股本:88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承诺Ⅰ、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元忠、股东黄晓峰、陈克让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东平安财智、融元创投承诺:自受让发行人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东张文凯、孙晓玲、杨颖、吴文峰、深圳市戈尔登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Ⅱ、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黄元忠、黄 晓峰、陈克让、张文凯、孙晓玲、杨颖、张振华、布献伟、杨正华承诺:上述承诺 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 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88 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07元/股(按照201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2、发行后每股收益:0.75元/股(以发行人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06-23】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方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二”位数:13 末“三”位数:645 145 末“四”位数:3070 5070 7070 9070 1070 2078 末“五”位数:75987 95987 15987 35987 55987 97002 22002 47002 72002 末“六”位数:993294 243294 493294 743294 末“七”位数:0870325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 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2011-06-22】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为1.2694162993%公告 方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为1.26941629 93%公告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00,92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693,232,000股 ,配号总数为1,386,464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01386464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1.2694162993%,超额认购倍数为79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25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 》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26,95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3 75万股。 本次配号总数为25个,每一个配售对象配一个号,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 2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1年6月21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 区10栋2楼主持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本次网 下摇号配售共有4个配售对象中签,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55万股方直科技股票。 中签号码为:12,03,08,09 本次网下发行股数为22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6%,申购倍数为6.25倍 ,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220万股。 【2011-06-20】 (方直科技)今日上网定价发行 (方直科技)今日上网定价发行 1、申购代码:300235 2、申购简称:方直科技 3、发行价格:19.6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6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6.1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 按本次发行1,10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 量之和为1,375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6.25倍。 4、发行数量:1,100万股 5、网上发行数量:8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 6、网下配售数量:2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 7、网上申购时间:2011年6月20日 9:30-11:30、13:00-15:00 8、网下配售时间:2011年6月20日 9:30-15:00 9、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 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8,000股。 【2011-06-17】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1,100万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方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1,100万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申购代码:300235 2、申购简称:方直科技 3、发行价格:19.6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6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6.1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 按本次发行1,100万股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 量之和为1,375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6.25倍。 4、发行数量:1,100万股 5、网上发行数量:8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 6、网下配售数量:2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 7、网上申购时间:2011年6月20日 9:30-11:30、13:00-15:00 8、网下配售时间:2011年6月20日 9:30-15:00 9、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 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8,000股。 【2011-06-16】 刊登6月17日举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方直科技6月17日举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1、路演时间:2011年6月17日 14:00-17:00; 2、路演网站:全景网http://rsc.p5w.net; 3、参加人员: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