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2907 华森制药 更新日期:2025-06-16◇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hongqing Pharscin Pharmaceutical Co.,Ltd. | ├────┼───────────┬────┬───────────┤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证券代码|002907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医药生物 | ├────┼───────────┬────┬───────────┤ |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17-10-20 | ├────┼───────────┼────┼───────────┤ |法人代表|游洪涛 |总 经 理|游洪涛 | ├────┼───────────┼────┼───────────┤ |公司董秘|游雪丹 |独立董事|秦少容,杜守颖,李嘉明 | ├────┼───────────┼────┼───────────┤ |联系电话|86-23-67038855 |传 真|86-23-67622903 | ├────┼───────────┴────┴───────────┤ |公司网址|www.pharscin.com | ├────┼────────────────────────────┤ |电子信箱|ir@pharscin.com | ├────┼────────────────────────────┤ |注册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 | ├────┼────────────────────────────┤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 | |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原料药、软胶囊剂、中药饮片,委托| | |加工药品、中药前提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生产,| |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 |般项目:销售:医疗器械、卫生材料;新药技术成果转让、技术| | |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中药材研发及技术推广;中药材种植及培| | |育、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 | |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 | |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除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1、1996年,华森有限成立。 | | |公司前身华森有限系由成都地建以货币出资920万元、莫小堃以 | | |实物出资80万元、何先定以实物出资80万元于1996年11月4日共 | | |同组建成立,注册资本1,080万元。 | | |1996年10月31日,华森有限召开首届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章程》。 | | |1996年10月31日,重庆会计师事务所荣昌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重会所荣内验(1996)第22号),验证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 | |1996年11月4日,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华森有限颁发《企业 | | |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 |人为游谊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 | | |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 | | |华森有限设立时存在代出资、非货币性出资为收购资产投入且未| | |评估、货币出资分期缴纳事项,具体如下: | | | (1)股东莫小堃及何先定出资系代成都地建投入。 | | |华森有限设立时,股东莫小堃及何先定用于出资的合计160万元 | | |的实物出资资产系成都地建于1996年10月收购的重庆绿宝制药厂| | |(以下简称“绿宝厂”)的资产,包括绿宝厂的机器设备、螺旋| | |藻胶囊生产技术资料等。鉴于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法》(于1994年7月1日生效,以下称“1994年《公司法》”)尚| | |无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在| | |二人以上,因此,成都地建委托莫小堃、何先定作为名义股东以| | |该等实物作为出资共同设立华森有限。 | | |2004年11月6日,何先定及莫小堃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华 | | |森有限设立时,何先定与莫小堃并未向华森有限实际出资,工商| | |登记的其本人出资为成都地建实际投入,成都地建为华森有限设| | |立时的唯一实际股东。 | | | (2)成都地建收购绿宝厂的资产及该等资产的评估事宜。 | | |1996年10月18日,绿宝厂董事会作出书面决定,就绿宝厂拟将其| | |产权进行转让事宜做出决定,并确定绿宝厂产权转让费为160万 | | |元至200万元,在该幅度范围内,由董事长王登琼代表绿宝厂全 | | |权签字。 | | |1996年10月23日,绿宝厂与成都地建签署《产权转让合同书》,| | |约定成都地建收购绿宝厂的所有权,价款为160万元,包括机器 | | |设备、螺旋藻胶囊生产技术资料等资产。当时绿宝厂实际未就上| | |述转让资产进行资产评估,160万元的收购价格系绿宝厂与成都 | | |地建经充分协商后确定。 | | |1996年10月23日,成都地建向绿宝厂支付收购价款160万元。 | | |虽然成都地建与绿宝厂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书》中约定成都地| | |建收购的标的为绿宝厂的所有权,但成都地建实际收购的系绿宝| | |厂的资产,而非绿宝厂产权。首先,根据成都地建与绿宝厂签署| | |的物资移交清单,本次收购过程中,转让双方完成移交的是绿宝| | |厂的机器设备及螺旋藻生产技术资料等资产,而非办理绿宝厂企| | |业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其次,成都地建将本次收购价款直接支付| | |与绿宝厂,而非绿宝厂的企业所有权人。此外,绿宝厂在本次收| | |购完成后仍存续,2000年9月11日完成注销。 | | |根据绿宝厂的工商资料,成都地建收购绿宝厂资产前,绿宝厂经| | |济性质系全民与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但当时绿宝厂并未就| | |上述出售资产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华森有限设立时成都地建委托| | |莫小堃、何先定作为名义股东以其自绿宝厂收购的实物资产出资| | |,也并未按照适用的1994年《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 | |。 | | |2015年7月29日,同致信德出具《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 | | |公司拟出资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同致信| | |德评报字(2015)第15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1996年10月31日 | | |,成都地建所收购的绿宝厂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61.65万| | |元。 | | | (3)成都地建920万元货币出资分期缴纳。 | | |由于对设立公司的出资要求不熟悉,成都地建对华森有限出资的| | |920万元货币资金并未在华森有限设立时实际缴纳,而是在1997 | | |年至2002年期间分步完成出资。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1 | | |月15日出具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 | |(大华核字[2016]000750号),截至2002年10月30日止,华森有| | |限已收到成都地建货币出资920.00万元。 | | | (4)重庆市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 | | |2016年5月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 |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问题的复函》(渝府| | |办函[2016]17号),函文如下: | | |“一、重庆绿宝制药厂已就资产转让事宜依法履行其内部决策程| | |序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集体权益受| | |损情形,该资产收购行为合法、有效。 | | |二、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收购重庆绿宝制药厂资| | |产后,以该资产出资设立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其出资资产的| | |作价金额未高于其评估价值,收购资产已依法履行产权过户或资| | |产移交手续,该出资设立行为合法、有效。 | | |三、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设立以| | |来股权权属清晰,目前无纠纷。”2、2003年,华森有限第一次 | | |增资(债转股)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 | | (1)债转股增资。 | | |2002年12月16日,自然人游洪涛、刘小英及孙建国分别与成都地| | |建签署《代投资协议书》,三人自愿将各自对成都地建的债权(| | |分别为游洪涛:220万元;刘小英:135万元;孙建国:45万元)| | |委托成都地建代为向华森有限进行投资,同时成都地建偿清其对| | |三人的相应债务。 | | |2002年12月28日,成都地建与华森有限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 | |,约定将成都地建在华森有限的债权11,608,756.50元中转出1,1| | |50万元作为对华森有限的投资,华森有限不再偿还成都地建已转| | |为股权的债务部分。 | | |2003年5月26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成都地建与华 | | |森有限签订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15| | |0万元整,其中成都地建出资750万元,代游洪涛出资220万元, | | |代刘小英出资135万元,代孙建国出资45万元。 | | |2003年5月30日,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 |告》(谛威会所验[2003]371号),验证截至2002年12月28日止 | | |,华森有限已收到成都地建债权转为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150 | | |万元,其中包括成都地建缴付人民币750万元,游洪涛缴付人民 | | |币220万元,刘小英缴付人民币135万元,孙建国缴付人民币45万| | |元。华森有限在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2,23| | |0万元。 | | |华森有限自1996年设立后的一段时间内,起步较为艰难,成都地| | |建及其关联方为其提供了较多资金支持,彼此形成较多的资金往| | |来。为保证转股债权清晰,转股后的股权不存在争议,经公司重| | |新梳理后,截至2003年8月8日,作为债权方的成都地建和同一实| | |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成都市地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森有限的债| | |权达到1,150万元。2015年7月1日,成都市地建置业发展有限公 | | |司签署代付款说明,确认2003年6月27日和2003年7月25日汇入华| | |森有限的370万元,系代成都地建支付的款项,所产生的经济后 | | |果与成都市地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2016年5月20日,成都 | | |市地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确认函,上述款项系其代成都地建| | |支付的款项,实际债权人为成都地建,成都地建有权以该等债权| | |对华森制药进行转股,成都市地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该等债权| | |及本次债转股无任何异议,亦无任何潜在的纠纷。 | | |在本次债转股时,成都地建对游洪涛220万元、对刘小英135万元| | |和对孙建国45万元的债权形成原因,系在华森有限设立初期,为| | |吸引专业人才加入,成都地建承诺对上述人员给予相应经济奖励| | |,但当时未签订明确书面协议。为厘清各方的债务债权关系,确| | |保各股东对本次债转股形成的股权不存在争议,2015年5月,成 | | |都地建与游洪涛、刘小英和孙建国共同签署《债权转让及出资确| | |认协议》,各方确认,成都地建将其以2003年8月8日为基准日拥| | |有的华森有限1,150万元债权中的22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游洪涛,| |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0万元;135万元债权转让给刘小英,转让价| | |格为人民币135万元;45万元债权转让给孙建国,转让价格为人 | | |民币45万元。孙建国于2015年7月1日向成都地建全额支付了转让| | |价款,游洪涛、刘小英于2015年7月15日分别向成都地建全额支 | | |付了转让价款。 | | |由于上述债转股未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华森有限委托同致信德| | |对上述1,150万元的债权进行追溯评估。2015年7月28日,同致信| | |德出具《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所涉及的部分其他应付| | |款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同致信德评报字(2015)第155 | | |号),华森有限债转股所涉及的其他应付款在评估基准日(评估| | |基准日为2003年8月8日)的账面价值为1,150.00万元,市场价值| | |评估结论为1,150.00万元。 | | |2016年1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 | | |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16]000750号),确认| | |截至2003年8月8日止,成都地建在华森有限的债权金额达到1,15| | |0.00万元。 | | | (2)股权转让。 | | |2003年5月23日,何先定与王瑛、陈海红签订《转股协议书》, | | |何先定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8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陈海红65万元| | |,王瑛15万元。 | | |同日,莫小堃与王瑛签订《转股协议书》,莫小堃将其持有的华| | |森有限80万元股权全部转给王瑛。 | | |由于何先定和莫小堃系代成都地建持股,上述股权转让实际系成| | |都地建转让给王瑛、陈海红。本次股权转让发生时,王瑛负责公| | |司销售业务,陈海红负责公司生产,均为公司业务骨干。为吸引| | |和奖励专业人才,成都地建未向王瑛、陈海红收取股权转让价款| | |。 | | |2003年5月26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原股东莫 | | |小堃、何先定各自转让其全部股权给王瑛和陈海红。股权转让后| | |,王瑛享有公司95万元出资份额的权利和义务,陈海红享有公司| | |65万元出资份额的权利和义务。 | | |2003年6月4日,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有限变| | |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申请,并就债转股及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 | |商变更登记手续。 | | |2004年11月6日,何先定及莫小堃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上 | | |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其不再持有华森有限的股权,在华森有限中亦| | |无任何权益,也不存在任何法律争议,与华森有限的股东之间不| | |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 | | | 3、2009年,华森有限第二次增资。 | | |2009年5月22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吸收地润置业为股 | | |东,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由原股东成都地建以 | | |货币出资1,500万元认缴,由新股东地润置业以货币出资2,500万| | |元认缴。 | | |2009年6月3日,重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 |》(渝国会验[2009]第704号),截至2009年6月2日止,华森有 | | |限已收到原股东成都地建和新增股东地润置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 |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成都地建以货币 | | |认缴1,500万元,地润置业以货币认缴2,500万元。华森有限变更| | |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30万元。 | | |2009年6月8日,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有限变| | |更注册资本的申请,并就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2016年1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 | | |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16]000750号),确认| | |至2009年6月2日止,华森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的新增实收资本4,| | |000.00万元。 | | | 4、2010年,华森有限第三次增资。 | | |2010年7月13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 | |,770万元,由成都地建全额认缴本次的新增资本。 | | |2010年7月16日,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 | | |资报告》(普华验报字(2010)第048号),截至2010年7月16日止| | |,华森有限已收到成都地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 | |计人民币1,770万元整,成都地建本次以货币出资。华森有限在 | | |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 | |2010年7月19日,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有限 | | |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并就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16年1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 | | |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大华核字[2016]000750号),确认| | |至2010年7月16日止,华森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的新增实收资本1| | |,770.00万元。 | | | 5、2010年,华森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0年8月23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地润置 | | |业退出公司股东会,地润置业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19%、11.31% | | |、0.93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股东游洪涛、刘小英及王瑛;同意成| | |都地建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8.87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王瑛。 | | |2010年8月23日,地润置业分别与游洪涛、刘小英以及王瑛签署 | |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地润置业| | |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19%的股权以人民币2,2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 |股东游洪涛,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11.31%的股权以人民币1,357.| | |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刘小英;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的0.938% | | |的股权以人民币1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王瑛。同日,成都 | | |地建与王瑛签署《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 |成都地建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的8.875%的股权以人民币1,065万 | | |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王瑛。 | | |2010年11月9日至2011年5月30日期间,游洪涛合计向地润置业支| | |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2,280万元;2010年11月9日至2011年6月1| | |0日,刘小英合计向地润置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357.5万元;20| | |10年11月9日,王瑛向地润置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12.5万元;20| | |11年4月21日至2011年7月11日期间,王瑛合计向成都地建支付股| | |权转让价款1,065万元。 | | |2010年9月8日,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有限变| | |更股东的申请,并就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6、2011年,华森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10年4月8日,股东游 | | |洪涛与自然人陈灵签署《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游洪涛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1.5%的股权以人民币720万元 | | |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陈灵。 | | |2011年4月7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了本次股权转让| | |。 | | |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6日期间,陈灵向游洪涛支付上述股| | |权转让款。 | | |2011年5月5日,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有限变| | |更股东的申请,并就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7、2014年,华森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6月10日,股东孙建国、陈海红分别与成都地建签署《重 | | |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建国将其持有华森| | |有限的0.56%股权以人民币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成都地建,陈海 | | |红将其持有华森有限的0.81%股权以人民币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 | |成都地建。 | | |2014年6月10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 | |,同意孙建国、陈海红退出股东会。 | | |2015年6月24日,成都地建向陈海红支付股权转让价款65万元;2| | |015年7月2日,成都地建向孙建国支付股权转让价款45万元。 | | |2014年7月7日,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有限变| | |更股东的申请,并就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8、2015年2月,华森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11月3日,游洪涛与陈灵签署《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股 | | |权转让协议》,约定陈灵将其持有的华森有限1.5%的股权(对应| | |出资额为120万元)以人民币7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游洪涛。 | | |2014年11月17日,游洪涛向陈灵支付股权转让价款720万元。 | | | 2015年2月2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了本次转让。 | | |2015年2月16日,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有限 | | |变更股东的申请,并就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9、2015年4月,华森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4月25日,成都地建分别与张书华、王忠友及王保柱签署 | | |《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成都地建将华森| | |有限0.8%股权以320万元价格转让给张书华,将华森有限0.6%股 | | |权以240万元价格转让给王忠友,将华森有限0.6%股权以240万元| | |转让给王保柱。 | | |2015年4月25日,华森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6月3日,王保柱向成都地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40万元;2| | |015年5月28日,王忠友向成都地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40万元;2| | |015年5月29日,张书华向成都地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20万元。 | | |2015年4月30日,重庆市荣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有限 | | |变更股东的申请,并就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10、2015年8月,华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 | |2015年7月30日,华森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关 | | |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 | |15年7月2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5695号) | | |,将华森有限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320,571| | |,845.36元,按照1:0.9358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30,000.00| | |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30,000.00万元,其余20,571,845.36 | | |元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变更后股份公司各发起人股份比例| | |与原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一致。同日,成都地建、游洪| | |涛、刘小英、王瑛、张书华、王忠友及王保柱签署《重庆华森制| | |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 | |2015年7月30日,同致信德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同致信德 | | |评报字(2015)第146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 | |5年5月31日,华森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7,576.73万 | | |元。 | | |2015年8月19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股份公司设立等相关议案。 | | |2015年8月1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华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 | | |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 | |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816号),验证注册资本已足额到| | |位。 | | |2015年8月25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荣昌区分局核准了华森 |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注册号为50022600| | |0003922的《营业执照》。 | | | 11、2016年3月,华森制药首次增资。 | | |201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 | |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 |》,同意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40,000,| | |000元转增注册资本40,000,000元,以资本公积20,000,000元转 | | |增注册资本20,000,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 |360,000,000元,总股本为360,000,000股。 | | |2016年3月1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 | | |字[2016]000354号),验证本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0.00万元增 | | |加至36,000.00万元。 | | |2016年3月30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森制药变更注 | | |册资本的申请,并就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417,596,314.00元,股| | |份总数417,596,314股。注册地址为重庆市荣昌区,母公司为成 | | |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游谊竹、| | |游洪涛、王瑛。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7-10-11|上市日期 |2017-10-2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006.0000 |每股发行价(元) |4.53 | ├──────────┼─────┼──────────┼─────┤ |发行费用(万元) |3492.9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8147.18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4654.25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98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6.52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6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重庆华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华森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华森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华森奥城药店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华森棠城药店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华森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华森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Pharscin Capital Ltd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渤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华森制药(美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8.64|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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