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 福建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转债标的 CPO概念 机器人概念 光刻机(胶)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化纤织造加工;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运动防护用具制造;非医用日用防护口罩生产;医用防护口罩生产;其他未列明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华懋科技是一家新材料科技企业,目前是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DAB\SAB\PAB\KAB\CAB 等)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也包括防弹布、夹网布等。
目前我国安全气囊市场较为成熟,政策法规的强制安装和汽车产量对汽车安全气囊的市场容量增长起到主导作用,同时新能源车的崛起、“造车新势力”的汽车消费市场品牌国产化趋势以及我国汽车出海的产业化发展为公司带来了结构性的增长机会,业务潜力依然较大。未来公司的汽车被动安全行业的主要机会来自于国产品牌汽车的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带来的产业链国产化机会以及国际化业务。针对国产品牌,特别是以比亚迪、“蔚小理”等新能源车汽车品牌,其对产品的个性化定制、需求的响应速度要求更高,对安全气囊的配置率也高于传统汽车,公司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一体化优势、客户服务优势,能够快速响应这部分国产品牌的需求,把握增量市场带来的业务机会。同时,汽车出海加速,海外市场也未公司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
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均来自日本、德国、瑞士、法国等先进机械制造国家,拥有在 OPW一次成型气囊产品和切割生产工序的先进设备;在人力集中的缝纫工序逐步增加自动花样机的智能设备替代人工;硬件方面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为提高生产效率、保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作为汽车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公司在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投入大量的资源,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ISO 9001/IATF 16949 并通过权威机构以及汽车零部件总成厂商或整车厂商的双重认证。公司制定各个单位详细的作业规范,针对员工的作业方式进行标准化设计,并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减少人为错误,对造成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建立层层向上追责的奖惩制度,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
公司拥有通过 ISO/IEC 17025 国家认可的研发实验室。专利方面,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主要有 60 项,其中 7 项发明专利。
2016年5月3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亿元,将全部用于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扩建项目。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扩建项目总投资7.84亿元,项目建设期为27个月,建设完成后预计21个月内达产,项目产品包括生产气囊布、安全气囊袋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据测算,该项目达产后(含更新替换部分)年均销售收入12.29亿元,年均净利润19246万元,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3年(含建设期)。为应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计划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扩充原有优势产品生产线的产能,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分享行业增长的红利。此次募投项目若得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壮大公司资金规模和经营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2023年2月21日公司对外公告,本次减持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17,65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宁波新点及其一致行动人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885,050股,持股比例为20.87%。该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并于2020年10月16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减持后,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15,890,374股,持股比例由5.51%减少至4.96%;宁波新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118,634股,持股比例由20.87%减少至20.32%。宁波新点于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766,416股,占公司总股本320,541,556股的0.55%。本次减持后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51%减少至4.96%。宁波新点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15年5月25日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共计79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授予价格为19.59元/股,为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39.18元/股的50%。根据方案,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在满足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可按40%、30%和30%比例分三期解锁。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至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16%和24%。
公司拟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有利于应对市场竞争、有利于未来可能的并购。
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敏聪、赖方静静、王雅筠、赖嘉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天资祥有限公司、厦门懋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在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对剩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018年5月24日公告,公司拟在越南海防市安阳县的中越经济贸易合作区投资设厂,计划以自有资金1200万美元投资设立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安全气囊袋等特种工程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持有华懋海防10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