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期货研究所
01.特别国债历次发行简要回顾
特别国债是服务于特定政策、支持特定项目需要而发行的国债,解决我国在经济发展不同时期遇到的特殊问题,与一般国债在资金用途、预算管理和发行流程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我国历史上共发行过三次特别国债,包括两次新发和一次续发。
1998年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大行资本金,以满足《巴塞尔协议》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发行方式上是由央行降准为四大行释放流动性资金,四大行定向认购特别国债,然后财政部对四大行注资。
2007年特别国债是为了购买外汇作为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一部分由央行通过农行借道,向财政部认购1.35万亿特别国债,另一部分财政部向市场公开发行0.2万亿,合计1.55万亿。然后财政部向央行购买外汇储备及汇金公司股权,注资成立中投公司。
2017年特别国债的发行则是对2007年到期的部分特别国债进行定向续作。
历次发行对市场供给压力和流动性冲击影响。
由于1998年是央行降准为四大行提供资金,财政部面向四大行的定向发行,因此对货币市场流动性影响较小。
2007年的特别国债,其中定向发行的1.35万亿由央行借道提供定向资金,对市场并无影响;另外向市场公开发行的0.2亿,占全部当年国债总发行规模(23483亿)8.5%,占记账式国债净融资额(2054亿)的97%,短期内造成了较大的供给冲击。尤其是在2007年通胀高企、央行紧缩的货币政策背景下,从6月18日特别国债决议到8月29日宣布发行,10年国债收益率从4.35%最高上行至7月上旬的4.49%,后回落到8月的4.27%。特别国债这部分供给较大增量对市场情绪冲击难以避免,但并不成为影响当年债市偏空运行的主线因素。
2017年定向续作特别国债,给市场没有造成供给压力,资金面走款的短期扰动相对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