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交所出台《关于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7月22日起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案。
上交所表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多有呼声,类似“上证综合指数失真”“未能充分反映市场结构变化”等意见频频出现。为响应市场呼声,上交所、中证指数公司在听取市场意见、研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变化、借鉴指数编制国际经验基础上,持续研究并慎重启动了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工作。
那么,具体方案如何,比如样本怎样选择,指数如何计算,下面将一一揭晓:
一、指数基日和基点:该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以100点为基点。
二、样本选取方法
1、样本空间
上证综合指数的样本空间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ST、*ST证券除外。
从样本空间就可看出,样本股票将新增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
缘何将科创板证券纳入上证综合指数样本空间?对此,上交所解释,截至5月底,科创板上市公司达到105家,总市值1.6万亿元,已成为沪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创板证券计入上证综合指数的必要性日益凸显。科创板上市公司涵盖诸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证券的计入不仅可提高上证综合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也将进一步提升上证综合指数中科创型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占比,使上证综合指数更好反映沪市结构变化。
2、选样方法
上证综合指数选取所有样本空间内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三、指数计算
上证综合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总市值/除数×100
其中,总市值=∑(证券价格×发行股本数)。除数修正方法参见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