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指数样本调整
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在沪市前10位的证券于上市满三个月后计入指数,其他证券于上市满一年后计入指数。
样本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从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的证券,从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计入指数。当样本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停牌等情形的处理,参照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上证综合指数样本剔除ST股、*ST股,是否是否会影响综合指数的定位?
上交所表示,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了风险警示制度,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存在较高风险,基本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价值受到影响,难以代表上市公司主流情况。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有利于上证综合指数更好发挥投资功能,更好反映沪市上市公司总体表现。截至5月底,上证综合指数样本中包含85只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合计权重0.6%。因此,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不会影响其综合指数定位。
同时,上交所还解答了为什么对新股计入上证综合指数时间进行调整?
上交所称,当前A股市场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连续涨停”及高波动现象。2014年至2019年,沪市共上市新股563只,上市后平均连续涨停天数为9天,217只新股连续涨停天数超过10天,新股以涨停价计入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客观反映市场真实表现。2010年至2019年,沪市新股1年内平均收益波动率约为同期上证综合指数的2.9倍,计入高波动新股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的稳定。
因此,将新股计入上证综合指数的时间延迟至上市1年后。考虑到大市值新股价格稳定所需时间总体短于小市值新股,为保持上证综合指数的良好代表性,对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沪市前10位的大市值新股实行上市满3个月后计入。
据了解,本次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的实施,借鉴国际代表性指数编制调整的做法,拟采用无缝衔接的方式进行,即指数编制方案变更生效日点位与前一交易日点位无缝衔接,生效日实时点位基于前一交易日收盘点位及样本股当日涨跌幅计算。因此,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的实施不会影响上证综合指数的连续性,不影响投资者观测市场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