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2721 金一文化 更新日期:2025-06-1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Beijing Kingee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 ├────┼───────────┬────┬───────────┤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证券代码|002721 | ├────┼───────────┴────┴───────────┤ |曾用简称|*ST金一 ST金一 金一文化 | ├────┼────────────────────────────┤ |行业类别|纺织服饰 | ├────┼───────────┬────┬───────────┤ |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14-01-27 | ├────┼───────────┼────┼───────────┤ |法人代表|王晓峰 |总 经 理|王晓丹 | ├────┼───────────┼────┼───────────┤ |公司董秘|王晓峰(代) |独立董事|石军,王金峰,李晓龙 | ├────┼───────────┼────┼───────────┤ |联系电话|86-10-68567301 |传 真|86-10-68567570 | ├────┼───────────┴────┴───────────┤ |公司网址|www.king1.com.cn | ├────┼────────────────────────────┤ |电子信箱|jyzq@1king1.com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601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601 | ├────┼────────────────────────────┤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 |术咨询、技术推广;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文艺表演;承办| | |展览展示活动;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 | |流通领域的)、纪念品、纸制品、工艺品、文化用品、橡胶制品|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塑料| | |制品、玩具、电子产品、箱包、音响设备、化妆品、收藏品(不| | |含文物);销售文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 |经营活动;销售文物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黄金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及销售。 | ├────┼────────────────────────────┤ |历史沿革|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于2007年11月2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 | |取注册号为1100000106492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位于北 | | |京市西城区榆树馆一巷4幢202号。法定代表人:钟葱;注册资本| | |: | | |64,803.6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 | | |要从事销售金银制品、珠宝、钟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 | |的)、纪念品。 | | |2010年6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 | |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由中瑞岳| |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 | |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53号验资报告。 | | |2010年7月14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 | | |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1100000106492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 | |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000,000.00元。 | |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 |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1| | |6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 |1,672.50万股,于2014年1月16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 | | |民币普通股(A股)2,508.75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 |(A股)4,181.2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2,525.00万股,老股东转 | | |让发行1,656.2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 |为人民币10.55元。公司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为4,181.25万股,出 | | |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25| | |0,000.00元。此次公开发行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300001号验资报告。 | | |根据本公司2014年10月8日召开的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 | |议、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中国 |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 | | |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宝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 |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 | |向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绍兴合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道宁投资有限公司、任进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5| | |64,6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 | |币21.13元,用于收购上述人员持有的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越王珠宝”)81.15%的股权。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 |为人民币201,814,600.0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由瑞华会计师事务| |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310001号| | |验资报告。 | | |2015年3月20日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 |股)14,197,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 |人民币21.13元,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012,000.0| | |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 | |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310002号、瑞华验字[2015]0131| | |0003号验资报告。 | |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 | |议,通过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派方案为:以| | |公司现有总股本216,012,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 |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4| | |8,036,000.00股。 | | |根据本公司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 | |议、2017年4月27日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年4月27日第| |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 |许可[2017]1711号《关于核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向黄奕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于2017| | |年9月30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以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 | | |行价格为每股14.62元向黄奕彬、黄壁芬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 | |8,413,132.00股,向黄奕彬现金支付140,400,000.00元,用于收| | |购其所持有的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向哈尔 | | |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458,276.00 | | |股,向哈尔滨法瑞尔贸易有限公司现金支付253,500,000.00元,| | |用于收购其所持有的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 | |向张广顺、瑞金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飓风文化产业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黄育丰、范奕勋、郑焕坚、黄文风、陈昱| | |、陈峻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199,189.00股,向张广顺、 | | |瑞金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飓风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珠海市横琴三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黄育丰| | |、范奕勋、郑焕坚、黄文风、陈昱、陈峻明现金支付208,016,66| | |8.00元,用于收购上述人员所持有的臻宝通(深圳)互联网科技| | |有限公司99.06%股权;向深圳熙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领秀奇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138,1| | |66.00股,向深圳熙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领秀奇 | | |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金支付82,320,000.00元,用于收购其所 | | |持有的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49.00%股权。发行后公司的注册| | |资本为人民币773,244,763.0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由瑞华会计师|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5700| | |08号验资报告。2017年11月29日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 |民币普通股(A股)61,473,39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 | |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0元,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 | |34,718,154.0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570012号、瑞华验字| | |[2017]01570013号验资报告。 |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4,718,154.00元| | |,股份总数为834,718,15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 | | |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435,615,71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 | |通股份为399,102,444.00股。 | | |2018年7月,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 | |钟葱及钟小冬持有的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碧空龙翔”)的股份,完成对碧空龙翔的收购,通过碧空龙翔| |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49,383,80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 | |90%。碧空龙翔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4,718,154.00元,股| | |份总数为834,718,15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中有 | |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47,540,871.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份为587,177,283.00股。 | | |2019年6月,海科金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 | |份13,157,894股;增持后,海科金集团通过碧空龙翔持有本公司| | |股份149,383,805股,通过海鑫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13,157,894 | |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2,541,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 | |%。 | | |海鑫资产分别于2019年12月9日、12月24日通过司法拍卖方式成 | | |功竞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碧空龙翔所持有的40,000,000股股份、| | |109,383,805股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40,000,000股 | | |股份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109,383,805股股份尚在转让程序中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海科金通过碧空龙翔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9,| | |383,805股,通过海鑫资产持有上市公司53,157,894股股份,占 | | |公司总股份19.47%。 | | |2021年1月15日,根据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 | |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 |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 |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 | |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公| | |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 | |限变更为自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公司于2021年1月2| | |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02| | |,600股,最高成交价为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5元/股,成| | |交总金额为1,872,67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 | |2022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 | |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截止2022年1月14日,公 | | |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 |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1| | |4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 | |,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95,434元(不含 | | |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 | |2023年1月31日,债权人海鑫资产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 | | |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 |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 | | |到北京一中院(2023)京01破申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 |重整申请。2023年9月13日,公司获取北京一中院(2023)京01 | | |破238号《民事裁定书》,指定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清算组为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949,778,077股的股本 | | |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 | |增的股份份额为1,709,600,538股,转增的股份中854,800,269股| | |用于清偿公司债务,854,800,269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截至2| | |023年11月23日,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的股份已全部过户至重整 | | |投资人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整管理人户中暂存已申报| | |但存有争议的债权对应的股份以及预留用于清偿未申报债权的股| | |份,其余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股份已全部过户至债权人账户中。|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952.6415万元| | |,股份总数为266,952.641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无 | |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66,952.6415万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4-01-16|上市日期 |2014-01-2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181.2500 |每股发行价(元) |10.55 | ├──────────┼─────┼──────────┼─────┤ |发行费用(万元) |3553.8864 |发行总市值(万元) |44112.1875|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3084.8636|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2.6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5.2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1.20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5.73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