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行业 安徽板块 内贸流通 富时罗素 深股通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机构重仓 供销社概念 粮食概念 磷化工 医疗美容 农业种植 乡村振兴 电商概念 土地流转 煤化工
粮食收购;农业生产资料(含化肥)、农机具、化工原料及产品、矿产品、矿山机械、五金、建材、钢材、铝锭及铝产品、食用糖、预包装食品销售;饲料原料收购及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销售;粮食筛选及销售;复合肥生产加工、委托加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房屋租赁;商务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农业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化肥、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业务,自主品牌复合肥、农药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辉隆股份致力于作物营养和保护事业,农资是辉隆发展的根基,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与起点。
1.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信号,为农资行业带来利好。农资行业作为农业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正面临着全新的机遇和挑战。农资企业需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力,为农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收。目前我国化肥行业存在结构性供需矛盾,除钾肥需要依赖进口外,氮肥和磷肥产能相对过剩;农药产业集中度低、低水平落后产能过剩等问题依然存在。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到 2025 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 2025 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健全化肥农药减量化机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资源和环境约束的强化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引导,我国农资行业进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时期,行业整合加速,市场要素资源逐步向拥有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的龙头企业集聚。2.精细化工是当前化学工业重点发展方向,是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值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资金的持续支持和推动,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市场需求引导,精细化工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未来空间广阔。“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能耗双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国家“双碳目标”和“绿色制造”对化工行业发展设定更高壁垒,对化工企业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和绿色生产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弥补精细化率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需要从技术创新、绿色发展等方面发力。
公司是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股企业,主要从事化肥、化工和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业务,自主品牌复合肥、农药及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公司是国内农资流通行业上市第一股,业务规模位居全国农资流通行业第三,安徽省内第一,是安徽省农资供应龙头企业;多个精细化工产品产能及产量位居国内前列,在细分市场上占据领先地位。
终端网络是辉隆主业的根基,公司抓住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政策机遇,按照“省内做连锁,省外抓批发”和“走出去”的网络建设方针,大力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构建了以“配送中心+加盟店”为基础的辉隆连锁网络,并顺应现代农业发展形势将其拓展至“配送中心+加盟店+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模式,拥有强大的分销网络。
随着全国市场布局的初步完成,连锁网络扎实推进,服务功能的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扬帆起航,两级化肥储备和省级农药储备、救灾化肥供应任务圆满完成,赈灾、扶贫、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公司在业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高,“辉隆”服务类文字商标荣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海华”品牌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自主品牌产品蓬勃发展。
2017年1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增持14,250,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辉隆投资之前承诺,拟自2017年9月14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价格在12元/股以内。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辉隆投资持有公司276,824,6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8%;增持计划完成后,辉隆投资持有公司291,075,3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6%。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化肥、农药及种子等重要农资的连锁经营业务,是安徽省政府重点培育的流通企业之一,农业部确定的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首批优秀试点企业,国家和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单位。公司现已形成年180余万吨化肥的销售能力。公司业务规模位居安徽省第1名。安徽省内市场占有率约为15%左右,全国市场占有率约为1%-1.5%左右。截至2010年末,公司已在安徽、黑龙江、吉林、河南及江苏等9个主要农业和农资消费大省建立了56个区域配送中心,成功发展了约2400余家连锁加盟店。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展农资连锁经营业务,并且取得初步成功的少数农资流通企业之一。公司独特的“配送中心+加盟店”连锁经营模式,一方面有效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实现了流通渠道的扁平化,降低了流通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借助加盟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了终端销售网络的低成本快速扩张。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在省内外发展加盟店2401个,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网络分销和承载能力日益增强,一批配送中心已成为当地农资市场领头雁,销售3000万元的有12个,5000万元的有6个,销售1亿元以上的2个。
2012年10月,公司在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沫河口经济开发区建设安徽辉隆集团五禾农资有限公司40万吨/年复混肥料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打造40万吨产能的复混肥生产基地,并针对生产线所需,建设20万吨的仓储物流区,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科研区和生活服务区,总投资1.998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达产后,年产复合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各项产品销售收入约93,645.71万元人民币(生产期平均),可使企业年新增利税总额4,937.41万元人民币(生产期平均),新增税后利润3,703.06万元人民币(生产期平均)。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7.2年;项目投资利润率为20.42%;项目销售利润率为5.27%。该项目投产后,将会为公司的营销网络提供优质、稳定、有竞争力的复混肥产品支撑,有助于公司提升品牌价值和配送中心竞争实力,有利于保障市场供给,同时还将会促进公司测土配方科学施肥工作迈上一个较大的台阶,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进而推动公司在规模和效益上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公司战略目标又好又快实现,保证公司整体可持续发展。
2011年5月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增资26018.75万元用于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以募集资金37149万元投资。在结合公司区域配送中心网络分布现状的基础上,计划采取自建和租赁的方式建设标准化配送中心20个,其中在安徽省内自建配送中心10个(新建2个,改扩建8个);在安徽省外租赁配送中心10个。项目建设的20个配送中心将以农资仓储、物流配送、农技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并在远期可实现农产品收储的“一网多用,双向流通”功能。建成后,预计形成年配送能力75.43万吨,年均新增销售收入17.06亿元,利润总额6752.50万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投资进度25.25%)。2011年7月,公司公司使用1657.6万元收购黄山新安农资51%股权,其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农药等销售。截止2011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2945.26万元,净资产1463.08万元,2011年1-6月,营业收入1819.69万元,净利润387.77万元。
2015年5月26日公告称,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供销商业总公司、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3000万元设立安徽辉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中辉隆股份出资1800万元,持股60%。根据公告,该电商公司的定位为:以新农人、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和城乡居民为重点目标客户,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尖端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集互联网+农资供应、互联网+农产品购销、互联网+农技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新供销等为一体的农业综合服务电商平台。此外,各方将合作建设电商平台。其中,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依托其拥有的人才和技术条件,根据公司提出的相关需求,帮助电子商务公司搭建PC端和移动APP农业电商平台,为其培训相关岗位技术人员,为电商公司提供技术支撑,合作各方数据共享。另外,各方将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品牌建设,诚信经营,在广大农户心中形成了“放心农资哪里买,请到辉隆连锁来”的良好市场形象。公司先后获得中国农资质量万里行“十大新锐农资经销企业”、安徽最具影响力特许品牌、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试点企业、中国农资流通诚信建设十佳示范企业、中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辉煌十年突出贡献奖、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农业部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全国供销总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国农资十大创新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实行“销售服务型”经营战略,在向广大农户销售“放心农资”的同时,依托自身农业技术优势,建立了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一体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指导加盟店开展农技服务,广泛开展加盟店长和农民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农民会,宣传普及农技知识,指导农户如何选择种植品种、科学施肥用药,推广农业新技术与农资新产品;设立800免费咨询电话,聘请农业专家团队,解答农户种植、用肥、用药方面的问题;为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提供整体农化服务方案等。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李永东等19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8年6月5日公告,包括公司董事长李永东在内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0万股。
2018年6月7日公告,公司今日收到董事长李永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程金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李永东已增持公司17.86万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88%,成交均价为5.77元。此外,副总经理程金华以相同价格增持公司4.54万股。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018年10月29日公告,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00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