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0733 西菱动力 更新日期:2025-06-1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hengdu Xiling Power Science &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 | |ompany | ├────┼───────────┬────┬───────────┤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证券代码|300733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汽车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18-01-16 | ├────┼───────────┼────┼───────────┤ |法人代表|魏晓林 |总 经 理|魏晓林 | ├────┼───────────┼────┼───────────┤ |公司董秘|杨浩 |独立董事|赵勇,吴传华,贺立龙 | ├────┼───────────┼────┼───────────┤ |联系电话|86-28-87078355 |传 真|86-28-87072857 | ├────┼───────────┴────┴───────────┤ |公司网址|www.xlqp.com | ├────┼────────────────────────────┤ |电子信箱|yanghao@xlqp.com;hexinzhu@xlqp.com | ├────┼────────────────────────────┤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 | ├────┼────────────────────────────┤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 | ├────┼────────────────────────────┤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涡| | |轮增压器、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批发零售钢材、塑料制品;| | |货物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航空器零件、部件、地面设备| | |、航海装备零部件、橡胶塑料制品、其他机械零部件及模具的研| | |发、制造、销售、维修、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的设| | |计、制造、销售;技术及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军品航空零部件加| | |工。 | ├────┼────────────────────────────┤ |历史沿革| (一)西菱有限。 | | |西菱有限成立于1999年9月30日,由魏晓林、喻英莲出资设立, | |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1999年9月9日,魏晓林、喻英莲签| | |署了《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1999年| | |9月29日,四川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 | | |正大验[99]五字第719号),截至1999年9月29日,西菱有限收到| | |其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万元,实物资产4| | |5万元。2013年12月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 | |具《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资产价值复核报告书| | |》(编号:国融兴华评核字(2013)第1-002号),确认本次以 | | |实物出资的资产的复核价值为48.36万元,复核结果与原出资资 | | |产的价值相当。1999年9月3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 | | |注册号为成工商法字510100200546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西菱有限注册成立。 | | |西菱有限成立时股东用以出资的实物系魏晓林、喻英莲夫妇购买| | |,发票开具日为1999年8月26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间,在未投入| | |西菱有限前所有权归魏晓林、喻英莲夫妇所有。根据发行人出具| | |说明,西菱有限设立时,其主要生产产品为机油尺及涨紧器。设| | |立时出资的实物资产系生产原料及机床设备材料,系生产经营所| | |必需品。其中,钢材为生产原料,立铣、铣床、车床为生产设备| | |。 | | |2013年12月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 | | |兴华评核字(2013)第1-002号《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 | | |公司出资资产复核意见》,对西菱有限设立时用以出资的非货币| | |资产价值进行了复核,复核价值为48.36万元,高于原出资价值 | | |。西菱有限设立时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 | | 1、西菱有限第一次增资。 | | |2003年10月9日,西菱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 | | |将西菱有限的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200万元,增加的1,150万元由| | |未分配利润转增;本次增资完成后,魏晓林的出资为720万元, | | |占注册资本的60%;喻英莲的出资为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 |。 | | |2003年12月1日,四川中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 |编号:川中宇验字(2003)第12-41号)。该验资报告记载,截 | | |至2003年10月31日,西菱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 | |民币1,150万元,全部为西菱有限的未分配利润。 | | |本次增资的原因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注册| | |资本。本次增资为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出资,按| | |照每投入一元货币增加一元注册资本定价,不涉及定价依据。股| | |东出资的来源系西菱有限的未分配利润。 | | |魏晓林及喻英莲已经依法缴纳上述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个人所| | |得税。 | | | 2、西菱有限第二次增资。 | | |2011年4月29日,蜀祥投资、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签订《 | | |四川蜀祥投资有限公司对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之投| | |资协议书》,约定蜀祥投资出资5,00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133.33 | |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10%,新 | | |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 | |限的资本公积。 | | |2011年5月1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 | | |分所(当时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 | |”)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为XYZH/2010CDA6046-1)。根据| | |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5月12日,西菱有限已收到蜀祥投资缴 | | |纳的5,000万元投资款,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3.33万元,新增 | | |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成都西菱| | |的资本公积。 | | |2011年5月16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西菱有限的注 | | |册资本增至1,333.33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133.33万元由新股东| | |蜀祥投资以货币认缴。 | | |蜀祥投资对西菱有限增资的原因为看好西菱有限的发展前景,西| | |菱有限同意蜀祥投资入股的原因为拟改造凸轮轴生产线、连杆生| | |产线、皮带轮生产线。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为按照西菱有限2010| | |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1,870万元为基准,以26.7倍市盈率计算。 | | | 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来为自有资金。 | | | 3、西菱有限第三次增资。 | | |2011年11月8日,国信弘盛与西菱有限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 | | |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国信弘盛出资1,80| | |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45.9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 | |成后注册资本的3%,新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 | |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 | |2011年11月14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西菱有限的| | |注册资本增至1,532.2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198.87万元由尚鼎 | | |源、成都金昆、国信弘盛、成都锐达4家法人以及涂鹏等41名自 | | |然人股东以货币认缴。 | | |2011年11月16日,尚鼎源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 | |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 | |》,约定尚鼎源出资2,70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68.95万元新增注册| | |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4.5%,新增出资的认购| | |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 |。 | | |2011年11月16日,成都金昆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 | |投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 | |同》,约定成都金昆出资1,80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45.97万元新增| | |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3%,新增出资的认| | |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 | |积。 | | |2011年11月26日,成都锐达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 | |投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 | |同》,约定成都锐达出资1,00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25.54万元新增| | |注册资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1.67%,新增出资 | | |的认购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 | |本公积。 | | |2011年11月26日,王子亮与西菱有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 | |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 | |》,约定王子亮出资80万元认购西菱有限2.043万元新增注册资 | | |本,占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0.13%,新增出资的认购 | | |价款超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 |。 | | |2011年11月26日,涂鹏、陈文华、龙汉平等40名自然人与西菱有| | |限、魏晓林、喻英莲、蜀祥投资签订《关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 | |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同》,约定涂鹏、陈文华、龙汉平等| | |40人出资407万元认购西菱有限10.3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合计占| | |西菱有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0.68%,新增出资的认购价款超 | | |过其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西菱有限的资本公积。 | | |2011年12月1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 | |分所(当时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 | |”)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 | | |XYZH/2010CDA6046-2)。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13| | |日,西菱有限已经收到上述新增股东缴纳的7,787.00万投资款,| | |折算新增注册资本198.87万元,西菱有限的注册资本和累计实收| | |资本为人民币1,532.20万元。 | | |公司进行本次增资的原因为拟改造凸轮轴生产线、连杆生产线、| | |皮带轮生产线及对公司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增资的股东| | |对西菱有限增资的原因为看好西菱有限的发展前景。本次增资定| | |价依据系按照西菱有限2010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1,870.00万元为| | |基准协商确定,对应32.09倍市盈率。成都锐达投资资金来源系 | | |通过其向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借款,成都锐达以该笔借款投| | |资西菱有限系自主决策,不违反成都锐达与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 | |公司的约定,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不存在委托成都锐达代持| | |公司股份的情况。其他股东投资资金来源来为自有资金。 | | | 4、西菱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3月6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自然人股东田岗| | |将其持有的西菱有限的0.077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005%) | | |转让给自然人股东魏永春。 | | |2012年3月13日,田岗和魏永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 | | |权转让协议书》,将田岗所持有的西菱有限0.005%的股权以30,00| | |0元的价格转让给魏永春。 | | |2012年4月24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次变更予以登记。 | | |田岗原为公司员工,因离职拟创业的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 | |魏永春受让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 | |依据系以田岗对公司的增资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魏| | |永春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本次股权转让田岗系按照实际投入金额平价转让,未产生个人所| | |得税纳税义务。 | | | (二)西菱动力。 | | |2012年7月25日,西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决议由西菱有限的 | | |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西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11月27日,发起人全体股东签署《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并于同日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 | |次股东大会,决议将西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 | |照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84,797,345.40元以1:0.42| | |13的折股比例将西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 | |资本为1.20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 |》(编号: | | |XYZH/2012CDA4097-1号),截至2013年11月27日,发行人已收到| | |全体发起人实际缴纳的284,797,345.40元,其中120,000,000.00| | |元计入实收资本,超过部分164,797,345.40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3年12月26日,发行人依法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 | |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5101000000887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发行人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所有自然人股东应| |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已经实际缴纳。 | | | 1、西菱动力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月,成都锐达和自然人王乐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约定成都锐达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00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 | |股本的1.667%)转让给王乐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40.00万元| | |(每股价格6.20元)。2015年2月3日,发行人向王乐亮出具股份| | |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都锐达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 |,王乐亮持有发行人2,00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667| | |%)。 | | |成都锐达因需向四川骑溢彩印务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故转让其持| | |有的公司的股份,借款期限为2011年12月7日至2014年12月6日。| | |王乐亮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 | |价依据系以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8.24万元为基准协商确| | |定,对应17.64倍市盈率。王乐亮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由于本次转让系发行人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 | |缴义务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 | | 2、西菱动力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月,成都金昆与其实际控制人王锡华签署《股份转让协 | | |议》,约定成都金昆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600,313股股份(占发 | | |行人总股本的3.000%)转让给王锡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00.| | |00万元(每股价格为5.28元)。2015年2月6日,发行人向王锡华| | |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都金昆不再持有发行| | |人的股份,王锡华持有发行人3,600,31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 | | |本的3.000%)。 | | |成都金昆因拟注销需向其实际控制人王锡华转让其持有公司的股| | |份。王锡华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 | |让定价依据系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8.24万元为基准,对| | |应15.01倍市盈率。王锡华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成都金昆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 | |地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 | |形。 | | | 3、西菱动力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月,自然人张宝财和自然人马思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书》,约定张宝财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9,97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 |股本的0.017%)转让给马思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20万元( | | |每股价格为5.61元)。2015年1月30日,发行人向马思齐出具股 | | |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张宝财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 |,马思齐持有发行人19,97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17%)| | |。 | | |张宝财原为公司员工,因退休后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马思| | |齐为公司员工,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 | |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8.24万元为基| | |准协商确定,对应15.95倍市盈率。马思齐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 | | |考虑到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张宝财已经就未分配利润| | |及盈余公积部分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缴纳,本次股权转让没| | |有产生增值。张宝财本次股权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 4、西菱动力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3月,自然人魏晓林和自然人王晓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约定魏晓林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00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 | | |总股本的1.667%)转让给王晓东,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83.50万| | |元(每股价格为5.42元)。2015年4月24日,发行人向王晓东出 | | |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魏晓林持有发行人54,389| | |,245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5.324%),王晓东持有发行人2| | |,00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667%)。 | | |魏晓林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拟通过出售股份所得的现金支付其| | |在公司2003年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及整体变更过程中应当缴| | |纳的个人所得税。王晓东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其看好公司发展前| | |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系以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 | |8.24万元为基准协商确定,对应15.41倍市盈率。王晓东的出资 | | |来源系自有资金。 | | | 魏晓林已经依法缴纳上述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 | | | 5、西菱动力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4月,尚鼎源、浚信工业、昆山睿德信、发行人签署《股 | | |份转让协议》,约定尚鼎源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225,852股股份 | | |(占总股本的2.688%)转让给浚信工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 | |0.00万元,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174,22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 | |12%)转让给昆山睿德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48.00万元,每 | | |股价格均为6.20元。 | | |2015年4月27日,发行人向浚信工业出具股份证明书;2015年4月| | |28日,发行人向昆山睿德信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 |后,尚鼎源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浚信工业持有发行人3,225,85| | |2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688%)、昆山睿德信持有发行人2| | |,174,226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812%)。 | | |尚鼎源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资金紧张,拟通过出售持有公司股| | |份补充运营资金。 | | |睿德信、浚信工业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 | |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以2013年度未经审计净利润4,218.24万元为| | |基准协商确定,对应17.64倍市盈率。浚信工业及昆山睿德信的 | | |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尚鼎源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地| | |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形| | |。 | | | 6、西菱动力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7月28日,四川衡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 | | |为川衡立泰资评字[201507]第025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 | |限公司股东拟转让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 | | |法评估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73,907.87万元,该报告已经四川发 | | |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备案编号:川发展备2015-5号)。蜀祥投资将所持公司10,4| | |42,240股股份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 | |2015年10月15日,蜀祥投资和万丰锦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股| | |权类)》,约定蜀祥投资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0,442,240股股份(| | |占总股本的8.70%)转让给万丰锦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00.0| | |0万元(每股价格为6.51元)。2015年10月16日,发行人向万丰 | | |锦源出具股份证明书。 | | |2015年10月19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产权交易鉴证书| | |》(西南联交鉴[2015]第290号),对本次产权转让的程序合法 | | |性进行了鉴证。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蜀祥投资不再持有发行人| | |的股份,万丰锦源持有发行人10,442,24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 | |本的8.70%)。 | | |蜀祥投资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因蜀祥投资系由于内部管理层变| | |化,重点投资行业变更,拟出售公司股份以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 | |。万丰锦源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 | |让定价依据为以四川衡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 | |为川衡立泰资评字[201507]第025号《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 | |限公司股东拟转让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值确定挂牌价格,公开挂牌确定。万| | |丰锦源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本次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的法定程序|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 | |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 | |法律法规的规定。 | | |蜀祥投资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 | |地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 | |形。 | | | 7、西菱动力第七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1月,自然人朱昌权和自然人周荃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 |》,约定朱昌权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9,971股股份转让给周荃,转| | |让价格为人民币12.58万元(每股价格为6.30元)。2015年12月1| | |5日,发行人向周荃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朱 | | |昌权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周荃持有发行人19,971股股份(占| | |发行人总股本的0.017%)。 | | |朱昌权原为公司员工,因离职后个人资金需求转出其持有股份。| | |周荃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定价| | |依据系参考西菱动力第六次股权转让价格协商确定。周荃的出资| | |来源系自有资金。 | |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 | |义务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8、西菱动力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16年1月,自然人罗朝金和自然人刘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 | |》,约定罗朝金将其持有的发行人6,000股股份转让给刘梅,转 | | |让价格为人民币3.78万元(每股价格为6.30元)。2016年1月8日| | |,发行人向刘梅出具股份证明书,向罗朝金换发了股份证明书。|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罗朝金持有发行人10,995股股份(占发行| | |人总股本的0.009%),刘梅持有发行人6,000股股份(占发行人 | | |总股本的0.005%)。 | | |罗朝金为公司员工,转让公司股份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刘梅为| | |公司员工(现已退休),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参考西菱动力第六次股权转让价格协| | |商确定。刘梅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 | |义务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9、西菱动力第九次股权转让。 | | |2016年1月,万丰锦源和自然人庄广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约定万丰锦源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04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 | |股本的1.700%)转让给庄广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66.80万元| | |(每股价格为6.70元)。2016年1月28日,发行人向庄广生出具 | | |股份证明书,向万丰锦源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 |后,万丰锦源持有发行人8,402,24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7| | |.002%),庄广生持有发行人2,04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 |的1.700%)。 | | |万丰锦源转让公司股份原因为资金紧张,拟通过出售持有公司股| | |份补充营运资金庄广生受让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系参考万丰锦源初始受让发行人股权的成| | |本价协商确定。庄广生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万丰锦源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 | |地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 | |形。 | | | 10、西菱动力第十及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 | |2016年3月,自然人庄广生和王乐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 | |约定庄广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750,000股股份转让给王乐亮,转 | | |让价格为人民币517.50万元(每股价格为6.9元)。2016年5月3 | | |日,发行人向王乐亮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 |庄广生持有发行人1,29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075% | | |),王乐亮持有发行人2,750,26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2| | |92%)。 | | |2016年3月,自然人庄广生和王锡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 | |约定庄广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0,000股股份转让给王锡华,转 | | |让价格为人民币172.50万元(每股价格为6.90元)。2016年5月4| | |日,发行人向庄广生、王锡华换发了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 | |完成后,庄广生持有发行人1,04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 | |的0.867%),王锡华持有发行人3,850,31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 | | |股本的3.209%)。 | | |王乐亮、王锡华增持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向庄广| | |生求购,庄广生同意转让的原因为其个人资金需求。本次股权转| | |让定价依据系以庄广生初始受让发行人股权的成本价协商确定。| | |王乐亮、王锡华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由于上述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发行人无代扣代缴| | |义务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11、西菱动力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2月13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 | |公司出具编号为大学评估[2015]GD0045号《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 | |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3%股权 | | |项目涉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 |评估报告书》,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 | | |估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为80,014.00万元,该报告已经深圳市投资 | | |控股有限公司备案,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 | |号:深投控许备[2016]001号)。国信弘盛将所持公司3,600,313| | |股股份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 | |2016年4月15日,国信弘盛和郭进勇签署《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 | | |同》,约定国信弘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600,313股股份(占总 | | |股本的3.0003%)转让给郭进勇,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26万元(| | |每股价格为8.1271元)。2016年5月4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 | |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GZ20160504001),对本次产权转让 | | |的程序合法性进行了鉴证。 | | |2016年5月5日,发行人向郭进勇出具股份证明书。本次股份转让| | |完成后,国信弘盛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郭进勇持有发行人3,| | |600,31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0003%)。 | | |国信弘盛转让其持有股份原因系国信弘盛资金紧张。郭进勇受让| | |公司股份原因为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 | |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 | |为大学评估[2015]GD0045号《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 | |有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股权项目涉及的成都| | |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书》中| | |的评估值确定挂牌价格,公开挂牌确定。 | | | 郭进勇的出资来源系自有资金。 | | |国信弘盛已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且适当| | |地完成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工作,不存在任何欠缴、少缴税款的情| | |形。 | | |本次转让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的法定程序|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 | |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 | |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12、西菱动力利润分配。 | | |西菱动力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对|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 |为3,000万元(含税)。上述分红金额来自于发行人税后利润, | | |因此分红过程中相关法人股东无需再重复交纳企业所得税。分红| | |过程中公司已依法对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代扣代缴。|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7号)核| | |准,本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 | | |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0元/股,股票发行募| |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 |币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366,664.2| | |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新| | |增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32,366,664.23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 | | |月10日汇入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30339号验 | | |资报告。 |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审核通过、中国证券| |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号)核准。 | | |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11,399,371.00股,每 | | |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99,37| | |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71,399,371.| | |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汇入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 | | |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 |出具XYZH/2021CDAA90185号验资报告。 | | |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 |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156人,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3,6| | |48股,行权价格调整为8.55元/股。截至2021年12月14日止,本 | | |公司已收到15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6| | |,187,190.40元,其中人民币723,648.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 | | |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上述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90372号验资报告| | |。 | | |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 |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152人,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8| | |96股,行权价格调整为8.55元/股。截至2023年1月6日止,本公 | | |司已收到15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7,3| | |94,860.80元,其中人民币864,896.0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 | |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归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90,17| | |4,615股。上述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验,并出具XYZH/2023CDAA9B0001号验资报告。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05,676,280股 | | |,注册资本为305,676,280.00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8-01-04|上市日期 |2018-01-1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2.90 | ├──────────┼─────┼──────────┼─────┤ |发行费用(万元) |4363.3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160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7236.67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5.48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8.5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0.00| ├──────────────────┼────────┼─────┤ |成都西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5.00| ├──────────────────┼────────┼─────┤ |成都西菱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成都西菱鸿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0.00| ├──────────────────┼────────┼─────┤ |成都鑫三合机电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8.50| ├──────────────────┼────────┼─────┤ |成都鑫三合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 孙公司 | 68.50| |司 | | | ├──────────────────┼────────┼─────┤ |芜湖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0.00| ├──────────────────┼────────┼─────┤ |芜湖西菱电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83.00| ├──────────────────┼────────┼─────┤ |四川嘉益嘉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