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872541 铁大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01◇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Shanghai Tieda Telecom Technology Co.,Ltd. | ├────┼───────────┬────┬───────────┤ |证券简称|铁大科技 |证券代码|872541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机械设备 | ├────┼───────────┬────┬───────────┤ |证券类型| |上市日期|2023-03-10 | ├────┼───────────┼────┼───────────┤ |法人代表|成远 |总 经 理|成远 | ├────┼───────────┼────┼───────────┤ |公司董秘|丁洁波 |独立董事|何情,徐中伟,薛小平 | ├────┼───────────┼────┼───────────┤ |联系电话|86-21-51235800 |传 真|86-21-51235686 | ├────┼───────────┴────┴───────────┤ |公司网址|www.tddx.com.cn | ├────┼────────────────────────────┤ |电子信箱|tiedadianxin@tiedate.ltd;956470768@qq.com | ├────┼────────────────────────────┤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蕰北公路1755弄6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蕰北公路1755弄6号 | ├────┼────────────────────────────┤ |经营范围|自行研制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经营;自行开发、产销| | |信号(铁路自动控制)设备、智能化照明产品;通信、电子设备| | |、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转| | |让,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通信信号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并向客户提供系统集成、工| | |程施工、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一体化的轨道交通安| | |全监控与防护整体解决方案。 | ├────┼────────────────────────────┤ |历史沿革| 1、1992年11月,公司前身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设立。 | | |上海市高等教育局于1992年10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铁道学| | |院新建信号设备厂的批复》(沪高教科产(92)第806号),同 | | |意由上海铁道学院出资70万元设立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 | | |1992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出具编号为“1428”| | |的《验资证明书》,确认注册资本70万元已足额缴纳。 | | |1992年11月11日,信号设备厂在上海市普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 |理了工商设立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高教070659400”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忻兵,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 | |制,注册资本70万元,住所为真南路1号,经营范围为:主营铁 | | |路信号设备及器材、继电器、电子计算机配件及配套设备、过电| | |流保护器;兼营仪器仪表、变压器、集成电路块。 | | |2、2000年1月,信号设备厂转制为有限公司并增资至360万元。 | | |1999年7月17日,信号设备厂向上海铁道大学提交《关于信号设 | | |备厂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报告》,申请信号设备厂申请改制| | |为有限责任公司。 | | |1999年9月1日,上海铁道大学出具《关于同意信号设备厂转制申| | |请的批复》(铁大产【1999】2号),同意信号设备厂按铁道部 | | |《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铁政法【1999】52号)的要求,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 | |经上海铁道大学申请,并经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转报,财政部于| | |1999年9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委托铁道部办理上海铁道学院信 | | |号设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立项及确认工作的函》(财评函字【| | |1999】580号),鉴于该项目属铁道部内部小企业改制,且资产 | | |量较小,同意由铁道部办理该项目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并将确认| | |后的评估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 | |1999年10月8日,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向上海铁道大学出具《转 | | |发<关于同意委托铁道部办理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改制项目 | | |资产评估项目立项及确认工作的函>的通知》(资评复【1999】1| | |3号),要求信号设备厂委托具有财政部正式颁发资产评估资格 | | |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 | |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等规定进| | |行,资产评估结果经上海铁道大学初审后报铁道部,由铁道部审| | |核后报财政部备案。 | | |1999年11月25日,北京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上| | |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华会字(19| | |99)第99号)。信号设备厂于评估基准日1999年9月30日,经评 | | |估后的资产总额为14,017,610.82元、负债总额为12,001,128.35| | |元、净资产为2,016,482.47元。 | | |1999年12月10日,铁道部出具《关于确认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 | |厂企业改制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批复》(资评函(1999)9号) | | |,确认北京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号设备厂改| | |制项目资产评估结果。 | | |根据上述批准文件以及经铁道部确认的评估结果,1999年12月17| | |日,经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铁道大学与忻兵、| | |王伯军等42个自然人签订《投资协议书》及《上海铁大电信设备| | |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信号设备厂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 |本为360万元,其中:上海铁道大学以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201.6| | |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忻兵、王伯军等42名铁道设备厂职工| | |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15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上述出资 | | |经上海上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0年1月14日出具了“上 | | |通事(2000)验字第015号”《验资报告》,其中实收资本为360| | |万元,资本公积为482.47元。 | | |本次转制及增资于2000年1月2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 | | |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101071006594 | |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有限公司的名称为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忻兵| | |,注册资本为360万元,住所为真南路450号,经营范围为:产销| | |加工信号设备,电子电器设备,通信设备,通信、电子、电器、| | |计算机专业的四技服务,自行研制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一体| | |化经营。 | | |公司本次改制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且本次改制作价所依| | |据的评估报告经铁道部确认但未履行财政部备案程序。 | | | 但鉴于: | | |①公司已就本次改制委托了具有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 | |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财政部出具的《关于同意委托铁道部办| | |理上海铁道学院信号设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立项及确认工作的| | |函》,财政部认为公司改制项目属于铁道部内部小企业改制,且| | |资产量较小,授权由铁道部办理该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工作。| | |铁道部作为受托部门已对本次改制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出具了批复| | |文件,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不存在评估结果失实的情形。而且| | |,上海铁道大学按照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作为改制入股的定价依据| | |,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 | |②上海铁道大学与王伯军等42名自然人已按照投资协议书的约定| | |履行了出资义务,经上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办理了工商登记| | |手续。 | | |③截至本股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因本次改制而引发任何法| | |律纠纷或争议。 | | |综上所述,本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改制方案未经职工| | |代表大会审议、本次改制所依据的评估报告结果经铁道部确认但| | |未经财政部备案的不规范行为不影响铁大科技的合法存续,不存| | |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对铁大科技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法律障| | |碍。 | | | 3、2000年6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0年4月20日,铁大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马 | | |全松等40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对铁大有限138.96万元的出资| | |(占注册资本的38.60%)按原始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忻兵、王伯军| | |2位自然人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属股权代持行为,未发生实际资 | | |金流转。 | | |本次股权转让经上海上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0| | |年6月14日出具“上通事(2000)验字第693号”《验资报告》。| | |根据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对相关当事人的访谈。由于| | |铁大有限当时拟向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为提高决策效| | |率,马全松等40名自然人股东将其合计持有公司38.6%(出资额1| | |38.96万元)的股权分别委托忻兵、王伯军代为持有,并统一由 | | |忻兵、王伯军行使股东表决权。 | | | 4、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变动情况及代持关系解除。 | | |忻兵、王伯军代马全松等40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公| | |司股权发生了如下变动,该等股权变动均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具体情况如下: | | | (1)第一次股权变动。 | | |2001年2月至2001年11月期间,隐名股东王洁生、曹海平、孙月 | | |平转让,转让的股权由隐名股东李永燕、李佳玉、杨云国受让。| | | (2)第二次股权变动。 | | |2002年5月,隐名股东顾云祥、张雅芬转让,转让股权由隐名股 | | |东黄志红、丁洁波、杨承义等7人受让。 | | | (3)第三次股权变动。 | | |2002年5月至2003年1月期间,隐名股东王辉等8人转让,转让股 | | |权由忻兵、王伯军、方芝仙等8人受让。 | | | (4)第四次股权变动。 | | |2003年1月,隐名股东任为民转让,转让股权(出资额27,000元 | | |)由隐名股东杨先成受让,受让价格为33,820.2元。 | | | (5)第五次股权变动。 | | |2003年4月,隐名股东孟锋等20名自然人转让,转让股权由隐名 | | |股东关玉芬、黄志红等21人受让,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一元| | |出资额对应1.6元。其中黄志红等24名股东合计持有的36%的股权| | |(出资额129.6万元)由忻兵、王伯军代持,其中忻兵代持17.30| | |%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62.28万元)、王伯军代持18.70%的股| | |权(对应的出资额为67.32万元)。 | | | (6)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变动情况的核查。 | | |本主办券商会同律师查阅了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历次股权| | |变动相关的凭证、原始单据、收据,以及相关当人出具的《确认| | |函》和访谈问卷。核查结果如下:①股权代持期间的历次股权转| | |受让款的交收均由公司进行代收代付,即先由公司垫付股权转让| | |款给退股股东,再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款支付至公司账| | |户;②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转受让款均支付完毕,股权代持期间| | |各股东实际持有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 | | (7)股权代持情况解除。 | | |公司为明晰股权,由以下股权转受让各方于2003年4月28日签订 | | |了《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忻兵将其代持有的17.30%股| | |权(对应的出资额为62.28万元)、王伯军将其代持的18.70%股 | | |权(对应的出资额为67.32万元)分别转让给黄志红等24名自然 | | |人(公司员工),本次股权转让系代持的解除过程,无实际资金| | |流转。 | | |由公司垫付股权转让款给退股股东,再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 | |转让款支付至公司账户;②股权代持期间的股权转受让款均支付| | |完毕,股权代持期间各股东实际持有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 | |纷和潜在纠纷。 | | |本次股权转让经铁大有限2003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 | |03年12月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101142| | |0545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5、2002年4月,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 | | |根据教育部于2000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济大学、上海铁道 | | |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同济大学的决定》(教发【2000】81号),决| | |定同济大学、上海铁道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同济大学,同时撤销原| | |两校建制。新的同济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原上海铁道大学持| | |有铁大有限的股权亦划为由同济大学持有。 | | |公司于2002年3月28日召开股东会,同意上海铁道大学所持公司 | | |股权划归同济大学所有,公司股东由上海铁道大学变更为同济大| | |学。 | | |2002年4月9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办理了本| | |次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 | | 6、2003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2年10月29日,同济大学出具《关于转让股权的函》(同产【| | |2002】083号),决定拟按铁大有限评估后的净资产值,出让其 | |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90%或以上,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 | | |待公司股东会决议后操作实施。2002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 | |会,同意同济大学将其持有公司51%的股权进行转让,在同等价 | | |格的条件下由老股东优先受让。 | | |2003年1月14日,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 | | |计报告》(信长会师报字(2003)第20047号),截至2002年12 | | |月31日,经审计的铁大有限净资产为7,202,805.53元。 | | |2003年2月15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铁大电 | | |信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信资评报字【| | |2003】第14号),以200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铁| | |大有限净资产为7,907,318.34元。 | | |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交割单》(No.005928号), | | |并经同济大学于200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受让股权的函 | | |》(同产【2003】021号)批准,同济大学与上海同济企业管理 | | |中心于2003年5月9日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 | |03123401),约定企管中心以一元出资额作价2.4元受让同济大 | | |学持有的铁大有限15%的股权(出资额54万元人民币),转让价 | | |款为129.60万元,该转让价格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经| | |协商调整后确定。 | | |同日,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交割单》(No.005929 | | |号),同济大学与忻兵、王伯军、黄志红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 | |合同》(合同编号03123402),约定同济大学将持有的铁大有限| | |8%的股权(出资额为28.8万元)以每一元出资额作价2.4元转让 | | |给忻兵、王伯军、黄志红,其中:将其持有公司5%的股权(出资| | |额为18万元)以4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忻兵;将其持有公司2%的| | |股权(出资额为7.2万元)以17.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伯军;将| | |其持有公司1%的股权(出资额为3.6万元)以8.64万元的价格转 | | |让给黄志红。 | |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经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相关各方签| |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铁大有限于2003年12月3日办理了工商 | | |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3101142054582”的《企业法人 | | |营业执照》。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 | |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同济大学向自然人转让公司股权事宜未上报教育部审批,以及| | |本次转让股权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未履行教育部备案程序。 | | | 但鉴于: | | |①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委托了具有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 | |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股权转让价格高于公司经评估的净| | |资产值,不存在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 | |②本次股权转让已通过公开产权交易场所进行交易,股权转让各| | |方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股权受让方已按照《上海市| | |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向股权转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办理| |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③截至本股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引发任| | |何法律纠纷或争议。 | | |综上所述,本主办券商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及所依据| | |的评估报告未向上级国有主管部门备案的不规范行为不影响铁大| | |科技的合法存续,不存在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铁大科技| | |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 | | 7、2005年5月,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 | | |经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于2005年3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偿 | | |划转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教技发中心函【| | |2005】51号)批准,同济大学将持有的铁大有限118.8万股股权 | |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3%)无偿划转至企管中心。2005年5月16| | |日,同济大学与企管中心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本次划转后| | |企管中心持有铁大有限的股权比例由15%上升至48%。 | | |2005年5月16日,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划转。2005 | | |年5月31日,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 | | |分局核准,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8、2005年8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05年7月18日,经铁大有限2005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忻 | | |兵、黄志红、王雪霞、关玉芬、金雪军、杨先成、杨承义、向虹| | |与王伯军、成远、秦亚明、顾爱明、马全松、黎帆、傅继浩、祁| | |新、丁洁波、李永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忻兵等8名自然人 | | |股东将其持有公司合计25%的股权(出资额为90万元)转让给王 | | |伯军等10名自然人股东;方芝仙、李晓文、杨磊、孙童海与周国| | |珍、孙亚群、郝云岗、张志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方芝仙等| | |4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公司合计4%的股权(出资额为14.4万元 | | |)转让给周国珍等4名自然人股东。 | | | 9、2006年6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06年5月28日,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王伯军以1元/ | | |股的价格受让成远、秦亚明、祁新等其他1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 | |铁大有限共计158.4万股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4%)。本| | |次股权转让系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成远等17名自然人股东将| | |其持有的股权委托由王伯军代持,并统一行使股东表决权。本次| | |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的形成过程。 | | |2006年5月30日,各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 |。2006年6月1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登记 | | |,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10、2006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06年11月23日,铁大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王伯军将其持| | |有公司44%的股权(出资额为158.4万元)转让给成远等17名自然| | |人,王伯军转让给成远等17名自然人的股权比例,均与上述第四| | |次股权转让中成远等17名自然人转让给王伯军的股权比例相同。| | |同日,王伯军与成远等17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2006年12月12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本次| | |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10、2006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06年11月23日,铁大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王伯军将其持| | |有公司44%的股权(出资额为158.4万元)转让给成远等17名自然| | |人,王伯军转让给成远等17名自然人的股权比例,均与上述第四| | |次股权转让中成远等17名自然人转让给王伯军的股权比例相同。| | |同日,王伯军与成远等17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2006年12月12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本次| | |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11、2007年6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360万元增资到1,000万 | | |元)。 | | |2007年5月1日,铁大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2007年4月30 | | |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盈余公积282万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134.8| | |7万元)及未分配利润358万元,合计64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 | | |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 | | |元。 | | |上述增资行为经上海永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到位,并于| | |2007年5月15日出具了“上永验字(2007)第049号”《验资报告| | |》。 | | | 12、2008年6月,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 | | |根据教育部2007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同济大学组建同济 | |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教技发函【2007】41号),上海同| | |济企业管理中心改制组建为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上海| | |同济企业管理中心相应的投资、债权债务由资产经营公司承继。| | |2008年6月3日,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 | |更,同时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自行研制产品的生产、销售| | |、服务一体化经营;自行开发、产销信号(铁路自动控制)设备| | |、智能化照明产品;通信、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的技术| | |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 |口业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 | |证经营);并将经营期限延至2028年7月1日。 | | |2008年6月30日,铁大有限就以上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 | | |领取了注册号为“3101140000393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 | |13、2008年9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1,000万元增资至3,000 | | |万元)。 | | |2008年9月4日,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上海永华联合会计| | |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上永会报(2008)第228号)中 | | |经审计的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按各股东持 | | |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 | |000万元。 | | |2008年9月10日,上海永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 | | |验,并出具了“上永验字(2008)第470号”《验资报告》,验 | | |证出资到位。 | | |14、2010年6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3,000万元增资至5,050 | | |万元)。 | | |根据上海长浩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5月31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 | |(上长专审(2010)第228号),截至2010年4月30日,有限公司| |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5,923,291.93元,负债总额为76,526,300| | |.73元,所有权益总额为69,396,991.20元,其中注册资本30,000| | |,000.00元、盈余公积13,579,317.10元、未分配利润25,817,674| | |.10元。 | | |2010年5月28日,经铁大有限股东会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 | |以上述经审计的截至2010年4月30日盈余公积中的3,936,119.43 | | |元及未分配利润中的16,563,880.57元,合计2,050万元按各股东| | |持股比例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增资。 | | | 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0万元。 | | |2010年6月1日,上海长浩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 | |出具了“上永验字(2010)第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出资 | | |到位。 | | | 15、2010年9月,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0年9月26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股东祁新将其持有 | | |的铁大有限5%股权(出资额为252.50万元)作价252.50万元转让| | |给刘琳,本次股权转让时,刘琳系祁新配偶。同日,股权转让双| | |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 |16、2011年11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5,050万元增资至6,100| | |万元)2011年7月15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 | | |本1,0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高校科技、博源创业、南翔资产 | | |以及王伯军等18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认缴。 | | |2010年12月15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 |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 |(沃克森评报字【2010】030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 | |0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20,205.21万元,每一元出资| | |对应的评估值为4.00元,该资产评估结果经教育部于2011年9月2| | |9日予以备案。 | | |2011年8月31日,教育部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限 | | |公司增资的批复》(教技发函【2011】32号),同意高校科技、| | |博源创业、南翔资产及王伯军等18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新增投入| | |注册资本1,050万元,增资价格按照不低于经备案的每1元出资对| | |应的净资产评估值原则进行协商,最终确定为4.01元/每一元出 | | |资。 | | | 17、2012年3月,有限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 | |2011年12月23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刘影、陆琴等人将| | |所持部分股权转让给原股东王伯军、丁洁波等人及新增股东祁新| | |、卢斌、刘超、肖丹及博源凯德等。同日,刘影分别与王伯军、| | |丁洁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影将其持有的公司0.16%的股 | | |权(出资额10万元)以40.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伯军、将其持 | | |有的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 | | |给丁洁波;陆琴与邵思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陆琴将其持有| | |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邵 | | |思钟;张浩与李永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浩将其持有公司| | |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永燕 | | |。 | | |缪万里、夏琼分别与祁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缪万里将其持| | |有公司0.41%的股权(出资额25万元)以100.25万元的价格转让 | | |给祁新,夏琼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 | |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祁新;赵俊伟与卢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赵俊伟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万元)以20.05万 | | |元的价格转让给卢斌;叶斌、赵新生分别与刘超签订《股权转让| | |协议》,叶斌、赵新生分别将其各自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 | | |资额5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超;左丽晗与肖丹签订| | |《股权转让协议》,左丽晗将其持有公司0.08%的股权(出资额5| | |万元)以20.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肖丹;博源创业与博源凯德签 | | |订《股权转让协议》,博源创业将其持有公司5.33%的股权(出 | | |资额325万元)以1,303.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博源凯德。 | | | 上述股权转让,每一元出资额按4.01元进行定价。 | | | 18、2013年7月,有限公司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7月25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原股东博源创业将持有 | | |铁大有限2.46%股权(出资额为150万元)作价601.50万元转让给| | |东莞市博源凯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日,股权转| | |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 | 19、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 |天职所对铁大有限截至2013年7月31日的整体资产与负债进行了 | | |审计,并于2013年9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028号《审 | | |计报告》,截至2013年7月31日,铁大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3| | |,410,145.04元。 | | |沃克森评估公司对公司截至2013年7月31日的整体资产与负债进 | | |行了评估并于2013年9月26日出具了《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 | | |字【2013】第0306号)。 | | |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13年7月31日,铁大有限经评估的 | | |净资产为20,181.49万元。该资产评估报告经教育部2014年3月17| | |日予以备案。 | | |2013年11月27日,同济大学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铁大电信设备有| |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产【2013】22号| | |),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 |2014年6月26日,铁大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 | | |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123,| | |410,145.04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6,100万元,股份 | | |总数为6,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6,100万元,剩余部 | | |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 | |议书》。 | | |201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 | |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 | | | 20、股改方案变更。 | | |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公司股改方案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铁大科技于2015年年中对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 |为保证公司各期财务报表所适用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对| | |基于原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出具的截至2013年7月31日公司整体变 | |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也进行了追溯调整。天职所对| | |公司截至2013年7月31日的整体资产与负债进行了审计,并于201| | |5年12月2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871-1号”《审计报告| | |》。 | | |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7月31日,铁大有限经审计的 | | |净资产为105,842,064.82元。 | | |据此,公司股改方案相应调整为:公司以截至2013年7月31日经 | | |审计的净资产105,842,064.82元为基数,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 |股本总额6,100万元,股份总数为6,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 | | |册资本为6,100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44,842,064.82| |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 | | 21、2015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 | | |2015年11月26日,高校科技分别与复旦科技园、博源凯信、博源| | |凯盛、国科新禾、赛诺豪特、马力文化签订《关于上海铁大电信|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高校科技将其合计持有的| | |公司2.21%股权全部转让给上述6家公司。 | | | 22、2016年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 | | |2016年2月5日,发起人成远与原始森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成远将其持有公司140万股的股份以1,027.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 | |原始森林,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为7.337元/股。 | | | 23、2016年3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份转让。 | | |2016年3月15日,发起人黎帆与东骏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 |,黎帆将其持有公司60万股的股份以4,402,167.52元的价格转让| | |给东骏集团,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为7.337元/股。 | | | 24、2016年6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份转让。 | | |2016年6月1日,赛诺豪特与李首钧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赛诺| | |豪特将其持有公司56,080股的股份以297,224元的价格转让给李 | | |首钧,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为5.3元/股。 | | |2019年8月29日东莞市博源凯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东莞市博源凯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东骏集团| | |有限公司、东莞市原始森林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博源凯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交易| | |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62,349股的股票转让给成远及其一致 | | |行动人。2019年9月2日东莞市博源凯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00,000股的股| | |票转让给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2019年9月18日东莞市博源凯德 | |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 |本公司850,000股的股票转让给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远及其 | | |一致行动人通过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18日| | |三次收购行为,持股比例由从36.26%上升至48.91%,本次收购完| | |成后,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由22,120,000股变更为| | |29,832,349股,持股比例由36.26%变更为48.91%,成为公司实际| | |控制人。 | | |2019年12月12日,中山市联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中山联汇合伙企业”)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创新创业公司”)| | |持有的本公司15,090,000股股份。股权转让后,同济创新创业公| | |司持有本公司股数由24,240,000股变更为9,150,000股,持股比 | | |例由39.74%变为15.00%;中山联汇合伙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 |由0.00%变为24.74%,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同济创新创业公司变更 | | |为中山联汇合伙企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中山联汇合伙企业与| | |同济创新创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股权登记| | |手续。 | | |2019年6月26日,公司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证照 | | |编号为000000002019062600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 | |297865X2的《营业执照》。 | |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 | | |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将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未 | | |分配利润111,182,672.88元,以总股本61,000,000股为基数,向| |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 |股利总额为10,37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44,842,064.| | |82元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7股,预计转增42,700,000股。 | | |2020年9月23日,公司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公司取得由上海市市 | |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证照编号为00000000202009230017,统一社| | |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97865X2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 |人民币10,37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10,370万股。 | |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 | |关于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 | |案》,以及2021年12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 | |公司的股转系统函[2021]3928号文同意铁大科技定向发行的批复| | |,铁大科技发行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定向发行新 | | |股。发行对象为周志波、张利娟。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 | |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 | |过1,164万元(含1,164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增加300 | | |万元,资本公积增加864万元。 | | |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公司取得由上海市市 | |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97865X2的| |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7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 | |10,670万股。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0,670万股,股本总额为| | |人民币10,670万元。 | |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 | |议案》。根据以上会议审议通过,以及2023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 |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号文同意铁大科技注册申请的批| | |复,以及《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 | |简称“《招股说明书》”)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3,000.00万股人民币| | |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全部 | |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700,000.00元,| |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0,000,000元,发行完成后的| | |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6,700,000.00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3-02-24|上市日期 |2023-03-1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3.38 | ├──────────┼─────┼──────────┼─────┤ |发行费用(万元) |1675.9845 |发行总市值(万元) |1014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8464.0155 |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2.55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5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19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5.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上海沪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正特机械管道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