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284 林平发展 更新日期:2026-03-25◇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Anhui Linping Circular Development Co.,Ltd. | ├────┼───────────┬────┬───────────┤ |证券简称|林平发展 |证券代码|603284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轻工制造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6-02-10 | ├────┼───────────┼────┼───────────┤ |法人代表|李建设 |总 经 理|李建设 | ├────┼───────────┼────┼───────────┤ |公司董秘|王善彬 |独立董事|李长云,许家武,陈务平 | ├────┼───────────┼────┼───────────┤ |联系电话|86-557-2201209;86-557-|传 真|86-557-2201155 | | |2201210 | | | ├────┼───────────┴────┴───────────┤ |公司网址|www.linpingzhiye.com | ├────┼────────────────────────────┤ |电子信箱|lp5526888@126.com;124517340@qq.com | ├────┼────────────────────────────┤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乡北城村 | ├────┼────────────────────────────┤ |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乡北城村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纸制品销售;| |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 | |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 |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 |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 |许可证件为准) | ├────┼────────────────────────────┤ |主营业务|包装用瓦楞纸、箱板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 发行人前身林平有限成立于2002年1月。 | | |2002年1月21日,卢永、何海平签署《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 | | |公司章程》,决定共同设立林平有限。 | | |2002年1月21日,萧县现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萧现设验字(2002 | | |)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2年1月21日止,林平有限(| | |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8.6万元,出资| | |方式均为实物出资,其中,卢永以实物出资30.6万元、何海平以| | |实物出资20万元。 | | |2002年1月24日,林平有限取得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 | |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为58万元。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 公司系由林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2021年11月2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 | |审字[2021]210Z018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8月31日 | | |林平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5,394,068.48元。 | | |2021年11月20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 | |公司出具大学评估评报字[2021]960063号《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 | |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涉及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 | |21年8月31日林平有限的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60,076.01万元。 | | |2021年11月23日,林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将林平|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1年8月31日林平有限 | | |经审计的净资产385,394,068.48元按7.7079:1比例折合成股份有| | |限公司股本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扣除股本后的余额335,| | |394,068.48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股东签署《安徽林平循| | |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 | |2021年12月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 | | |审字[2021]210Z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12月1日 | | |止,发行人(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 | |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 | |2021年12月2日,宿州市市监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信用代码为9| | |13413227349728611的《营业执照》。 | | | (三)报告期内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 | | 报告期期初,公司注册资本为5,656.11万元人民币。 | | |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和股东未发生变化。 | | | (四)关于历史沿革的瑕疵情况 | | | 1、股权代持问题 | | | (1)股权代持的形成 | | |林平有限设立时,实际系由李建设与何海平夫妇共同发起设立。| | |李建设委托卢永代其持有公司51.72%的股权,对应30万元出资额| | |。代持双方签署书面代持协议,并由李建设实际出资。 | | |代持原因及背景:考虑到创业初期实际出资人李建设因拓展业务| | |需要,需频繁出差,因此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满足当时公| | |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 | |设立的要求,李建设委托卢永代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 | | (2)股权代持的演变及解除 | | | 在李建设委托卢永代持股权期间,其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 | |2005年4月,卢永根据李建设安排将其持有的30万元出资额零对 | | |价转让给何海平,何海平与李建设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的原因| | |和背景系因林平有限完善和规范股权结构,将股权代持进行还原| | |。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后,卢永不再持有林平有限的股权,卢永| | |与李建设签署《股权代持解除协议》解除了代持关系。 | | | (3)取得的确认情况 | | |为进一步明确林平有限设立时至2005年4月解除股权代持期间涉 | | |及的代持股东及实际股东对各自认缴出资额、代持股份的数额及| | |实际出资是否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中介机构对代持股东| | |卢永进行访谈并获取了访谈记录和确认函。依据各方签署的访谈| | |记录、出具的确认函,各方未因上述股权代持及还原事宜发生过| | |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纠纷;股权代持还原完成后,发行人不存在| | |股权代持情形。 | | | (4)合法合规情况 |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 |的规定 | | |(三)(2020修正)》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 | |与名义出资人订 | | |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 | |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 | |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之规| | |定,上述股权代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之情形。因此,林平| | |有限设立时李建设委托卢永代持股权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 | |构成实质性障碍。 | | |2023年3月3日,萧县市监局出具证明,证明林平有限系由李建设| | |与何海平夫妇共同发起设立,卢永系代李建设持有林平有限的股| | |权,该代持已于2005年4月解除。李建设历史上存在的委托卢永 | | |代持林平有限股权的情形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萧县市监局不会| | |就此给予股东及公司处罚。 | | | 2、实物出资程序的瑕疵 | | |除上述股权代持问题外,公司的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实物出资程序| | |瑕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瑕疵已得到规范,具体情| | |况如下: | | | (1)林平有限实物出资的程序瑕疵 | | |公司2002年1月设立和2005年4月第二次增资中用于出资的实物均| | |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2022年11月第一| |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李建设以现金置换实物资产出资| | |的议案》,决定由李建设以货币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置换历史 | | |上股东的实物出资。2022年12月,李建设将与实物出资部分等值| | |的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分红用于置换历史上的实物出资。 | | |2025年5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9| | |74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货币置换予以确认,验证公司已出| | |资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至此,上述实物出资程序瑕疵| | |已得到规范。 | | | (2)合法合规情况 | | |公司2002年1月设立和2005年4月第二次增资中用于出资的实物未| | |履行评估作价程序,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1999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针对股东实物出资作出的“股| | |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 | |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 |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 | |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办理”的规定。 | | |林平有限的设立及历次增资的出资结果已经当时全体股东审议通| | |过,实物出资在当时已履行了验资程序,并经工商行政主管机关| | |核准登记,并且针对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实物出资程序瑕疵,经公| | |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李建设以人民币3,| | |000万元用于等额置换李建设、何海平对发行人的实物出资。 | | |就上述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的实物出资程序瑕疵,李建设已出| | |具承诺,如发行人因历史上实物出资瑕疵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 | |该等损失将由李建设承担。 | | |2023年3月3日,萧县市监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本次出资置换| | |合法合规;发行人及其前身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均依法办理了变| | |更登记、备案,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合法有效,注册资本均已实缴,股权清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综上,发行人设立时实物资产出资未经评估事宜不会对本次发行| | |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6-01-30|上市日期 |2026-02-1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885.3700 |每股发行价(元) |37.88 | ├──────────┼─────┼──────────┼─────┤ |发行费用(万元) |9008.49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71417.8156|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62409.3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63.11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8.93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8.6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9-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3.73| ├──────────────────┼────────┼─────┤ |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