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爱科赛博,证券代码:688719)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监管警示决定,公司因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及内部控制不完善等违规行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小青、时任财务总监苏红梅也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同样受到监管警示。
根据公告,上交所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此前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查明的事实作出上述监管措施的。经查,爱科赛博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2024年个别业务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政策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相关季报、半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二是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个别员工为实现部门绩效考核要求,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下,自行填制个别业务对应的签收单、验收单等单据,反映出公司未能建立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内部环境、信息与沟通机制,未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未能及时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重要缺陷,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上交所指出,爱科赛博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小青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主要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苏红梅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依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小青、时任财务总监苏红梅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爱科赛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行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告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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