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688517)_公司公告_金冠电气: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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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 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保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 理公司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 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 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 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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