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688517)_公司公告_金冠电气: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希慧-离任)

时间:

金冠电气: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希慧-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2025年度任期内的工作中,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本人吴希慧,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5年12月,在南阳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1月至2006年7月,在南阳中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主管,从事审计工作;2006年8月至2021年4月,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从事会计教学与科研工作;2021年6月至今,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担任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任金冠电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吴希慧11001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我均亲自出席参加,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我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会议相关事项,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任期内,我对参加的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220
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1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

2025年度任期内,我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认真履职,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参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我均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中,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进行审计前及审计后沟通,就审计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跟进审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需求和关注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疑虑,并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交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到公司,与董事会秘书、管理层及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内控管理情况。同时,我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为我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为我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我要求提供的资料能够及时提供,确保我在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通过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核查,认为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利益输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审查,该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瑜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根据独立董事补选结果,相应调整公司部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我对拟聘任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我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在履职期间我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顺利完成履职。

独立董事:吴希慧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