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证券简称:金冠电气公告编号:2026-01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上项目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节余金额为318.58万元,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318.58万元(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及尚未支付的款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
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后的调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 1 | 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 34,527.00 | 15,882.92 | 16,427.79 | 103.43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36.00 | 3,696.68 | 3,501.23 | 94.71 |
| 合计 | 42,563.00 | 19,579.60 | 19,929.02 | 101.78 | |
注1: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注2:2023年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8,036.00万元调整为3,696.68万元,且投资总额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上募投项目已达到预期目标,公司决定对以上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6年4月20日,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 15,882.92 | 16,427.79 | 103.43 | 549.07 | 4.2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696.68 | 3,501.23 | 94.71 | 118.93 | 314.38 |
合计
| 合计 | 19,579.60 | 19,929.02 | 101.78 | 668.00 | 318.58 |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括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最终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注3: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现将项目总投资额调减至实际已投入金额,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以自有资金进行后续投入和建设。
注4:上述计算结果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秉持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导致募集资金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18.58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经营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
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宜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