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 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
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 办和日常管理、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 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 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