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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53公司简称: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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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敏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5.6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483.26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整体盈利水平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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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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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70
第五节重要事项 ...... 98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5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45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46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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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江苏华盛、华盛锂电 | 指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泰兴华盛 | 指 |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硅泰新能源 | 指 | 无锡华赢硅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盛美锂电 | 指 |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 祥和新能源 | 指 | 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华盛联赢 | 指 | 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产业基金、华盛南园敦行 | 指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金农联相关企业 | 指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和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 |
| 金农联实业 | 指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
| 东金实业 | 指 | 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 |
| 敦行相关企业 | 指 | 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敦行二号 | 指 | 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敦行三号 | 指 | 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敦行创投 | 指 |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敦行聚才 | 指 | 苏州敦行聚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三菱化学 | 指 | 三菱化学株式会社 |
| Enchem | 指 | 韩国亿恩科 |
| 天赐材料 | 指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国泰华荣 | 指 | 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三井精化 | 指 | 三井精化株式会社 |
| 安徽壹金 | 指 | 安徽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浦士达 | 指 |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新宙邦 | 指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山东亘元 | 指 | 山东亘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富祥药业 | 指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瀚康化工 | 指 | 江苏瀚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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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孚日 | 指 | 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苏州华一 | 指 | 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募投项目 | 指 | 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20,675吨盐酸、49,089吨次氯酸钠、7,977吨氯化钠、4,265吨氯化钾和氟化钾混合盐项目 |
| 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负极材料项目(其中第一期50,000吨) | 指 | 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 新建年产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 | 指 | 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副产75%磷酸2775吨项目 |
| 股东会 | 指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5年12月31日 |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 | 指 | 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主要由电解液、隔膜、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构成,成熟应用于电子产品、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储能等领域 |
| 锂电池电解液 | 指 | 锂电池制造的四大关键材料之一,是锂离子迁移和电荷传递的介质,一般由高纯度的有机溶剂、电解质锂盐和必要的添加剂等主要材料在一定的条件下,按照某一特定的比例配制而成,是锂电池获得高电压、高比能等优点的保证 |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指 | 锂电池电解液的重要材料之一,能够定向优化电解液各类性能,如电导率、阻燃性能、过充保护、倍率性能等,少量的添加剂就可起到改善效果的作用 |
| 硅碳负极 | 指 | 由硅和碳混合而成的复合材料,具有较高的容量密度和优异的化学稳定性 |
| 固态电解质 | 指 | 指固态结构的电解质材料,在电池中以固态形式在正负极之间传递电荷,要求固态电解质有高的离子电导率和低的电子电导率,常见的固态电解质材料类型有硫化物、氧化物和聚合物。 |
| 高性能碳纳米管(CNT) | 指 | 由单层或多层石墨片围绕中心轴按一定螺旋角卷曲而成的、直径通常为10纳米,长度10微米以上的中空管状碳材料。具有强度高和导电性好的优点,在硅负极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
| VC | 指 | 碳酸亚乙烯酯 |
| FEC | 指 | 氟代碳酸乙烯酯 |
| BOB | 指 | 双草酸硼酸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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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TS | 指 | 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
| TESPI | 指 | 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
| CLEC | 指 | 氯代碳酸乙烯酯 |
| EC | 指 | 碳酸乙烯酯 |
| LiFSI | 指 | 双氟磺酰亚胺锂 |
| LiDFP | 指 | 二氟磷酸锂 |
| LiDFOB | 指 | 双氟草酸硼酸锂 |
| SEI膜 | 指 | 固体电解质界面膜 |
| MMDS | 指 | 甲烷二磺酸亚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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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盛锂电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HSCNewEnergyMaterials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S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沈鸣 |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10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60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sinohsc.com |
| 电子信箱 | bod@sinohsc.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黄振东 | 陆海媛 |
| 联系地址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 |
| 电话 | 0512-58782831 | 0512-58782831 |
| 传真 | - | - |
| 电子信箱 | bod@sinohsc.com | bod@sinohsc.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华盛锂电 | 688353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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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齐利平、吴玉娣 |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蔡福祥、李骏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7月13年至2025年12月31日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不适用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869,488,799.43 | 504,899,353.12 | 72.21 | 525,031,402.36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869,018,984.14 | 504,666,631.61 | 72.20 | 524,963,160.76 |
| 利润总额 | -6,243,936.20 | -219,661,647.53 | 不适用 | -39,213,201.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56,570.28 | -174,674,817.37 | 不适用 | -23,911,803.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4,594,301.00 | -208,511,994.11 | 不适用 | -63,329,557.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450,994.13 | -110,656,959.03 | 不适用 | -134,894,897.67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 3,431,314,281.05 | 3,467,733,474.55 | -1.05 | 3,728,877,57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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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 | ||||
| 总资产 | 4,380,754,623.24 | 4,290,085,764.97 | 2.11 | 4,421,768,939.1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1.10 | 不适用 | -0.1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1.09 | 不适用 | -0.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1.32 | 不适用 | -0.4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9 | -4.82 | 增加5.21个百分点 | -0.6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5.76 | 增加4.17个百分点 | -1.67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96 | 8.13 | 减少2.17个百分点 | 9.0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2.21%、72.2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增加幅度较大、第四季度起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去年相比,出现大幅减亏,主要原因系销售毛利率上升和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额大幅增长,但因相关销售收入具有一定的账期,暂未收到全部货款,同时采购形成付款增加较大所致;
4.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与去年相比,出现大幅减亏,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扭亏为盈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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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166,142,190.23 | 183,710,599.05 | 188,702,527.53 | 330,933,482.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082,807.88 | -29,656,095.25 | -30,235,581.86 | 116,231,055.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4,269,099.30 | -34,240,949.90 | -37,847,208.20 | 61,762,956.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78,582.34 | -102,413,425.47 | -12,816,949.23 | -61,342,037.0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248,485.05 | -1,845,086.02 | -2,503,672.8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90,232.22 | 1,964,104.91 | 8,408,843.2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562,731.61 | 35,961,132.94 | 41,625,009.6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341,587.15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91,000.0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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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67,170.50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8,460.80 | -300,357.96 | -1,032,490.5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0,266,842.18 | 主要系转让华盛南园敦行部分股权,丧失控制权,确认相关投资收益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11,378.45 | 5,931,107.73 | 7,000,725.0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3,439.93 | -755,903.45 | 79,210.12 | |
| 合计 | 67,850,871.28 | 33,837,176.74 | 39,417,754.2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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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869,488,799.43 | 504,899,353.12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69,815.29 | 232,721.51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5 | / | 0.05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69,815.29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材料收入411,465.48元、其他收入58,349.81元。 | 232,721.51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材料收入155,295.57元、其他收入77,425.94元。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69,815.29 | 232,721.51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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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等。 |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69,018,984.14 | 504,666,6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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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17,758,656.56 | -172,724,658.26 | 不适用 | -23,911,803.46 |
十二、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17,438,322.49 | 554,642,446.11 | -362,795,876.38 | 3,054,421.12 |
| 应收款项融资 | 52,668,851.39 | 46,241,653.88 | -6,427,197.51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20,000,000.00 | 15,000,000.00 | |
| 合计 | 975,107,173.88 | 620,884,099.99 | -354,223,073.89 | 3,054,421.12 |
十四、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因涉及商业秘密,本报告对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名称、前五名供应商名称进行豁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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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及特殊有机硅,高度覆盖国内市场,同时出口日本、韩国、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在电子化学品领域,公司是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市场领先的供应商之一,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以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3C产品为主,同时可广泛应用于具身智能、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及低空经济等新兴业态。在特殊有机硅领域,公司是少数拥有“非光气法生产异氰酸酯硅烷”技术的生产商之一,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卓越的产品品质及优秀的售后服务,公司在国内外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公司积极扩展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的产能,目前拥有张家港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以及全资子公司泰兴华盛、祥和新能源六个生产基地,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三期的建成投产,VC、FEC产品达到电子级产品年产14,000吨及工业级产品6,5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将继续保持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规模的领先地位,同时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市场竞争和业绩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产品主要以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双草酸硼酸锂(BOB)、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及甲烷二磺酸亚甲酯(MMDS)为代表,兼营以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IPTS)和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TESPI)为代表的特殊有机硅产品,特殊有机硅产品用于涂料、密封胶等材料中,可以增强材料的粘结力。
(1)碳酸亚乙烯酯(VC)
碳酸亚乙烯酯(VC)是一种锂电池电解液核心成膜助剂,是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能够在锂电池初次充放电中在负极表面发生电化学反应形成固体电解质界面膜(SEI膜)。SEI膜将电极材料与电解液分割开,允许锂离子在其中进行传输,进入到电极表面,进行嵌入或脱离操作。另一方面SEI膜还可以阻止电解液中溶剂分子的通过,从而有效防止了溶剂分子的共嵌入,避免了因溶剂分子共嵌入造成对电极材料的破坏。该膜的电化学性能稳定,能有效抑制溶剂分子嵌入,从而避免引发电极材料溶剂化反应并造成电池循环等性能下降。
随着2000年以来我国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池材料需求飞速增加。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于2004年建立了产能为60吨/年的电子级碳酸亚乙烯酯生产线,该产线产品于2005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于2006年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2)氟代碳酸乙烯酯(FEC)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一种为高倍率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定向开发的核心添加剂,它是实现锂电池高安全性、高倍率的主要保证,能增强电极材料的稳定性。添加了FEC的电解液在电池电极表面可以形成有效的SEI膜,增加电池锂离子迁移速率,显著提高电池在高倍率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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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放电性能。同时FEC在硅碳负极方面因为其形成的SEI膜薄且具有韧性和自我修复性,能抑制硅碳负极在充放电情况下负极因锂嵌入体积膨胀造成结构破碎的问题,大幅度提升硅碳负极的使用寿命,促进了硅碳负极的广泛应用。目前添加了FEC的锂电池主要适用于混合动力及纯电动车领域,将来有望用于太阳能、风能等领域的储能,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公司历经3年自主开发工艺路线,FEC产品于2008年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同年获科技部和省中小型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在2009年被列入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3)双草酸硼酸锂(LiBOB)
双草酸硼酸锂(LiBOB)在锰酸锂及镍钴锰酸锂型锂电池中作为电解质添加剂,可有效在电池正极材料锰酸锂或镍钴锰表面形成一层非常稳定且具备一定韧性的保护膜,从而抑制了电池正极材料在充放电中与电液活性成分的反应。
公司积极提高BOB的产能,同时也在积极研发其他用于改善产品品质的新工艺,包括水相结晶去杂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以及脱色技术等。
公司历经3年自主开发新的固相结晶去杂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以及新的除色技术等,建立了工艺稳定、产品性能符合国内外客户要求的工业化生产线。
(4)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
LiDFOB目前作为一种被广泛使用的电解质盐添加剂,在不同的锂离子电池体系中,均能发挥不同的有益效果。在三元体系中,LiDFOB在正极(如LiCo?/?Ni?/?Mn?/?O?)和石墨负极表面优先分解,生成富含LiF、B-O-C和B-F键的双层界面膜。内层无机成分(如LiF)增强离子传输,外层有机成分抑制电解液氧化分解;在钴酸锂体系中,LiDFOB通过捕获溶出的Co??,阻止其迁移至负极还原,从而减少SEI膜破坏和容量衰减;在磷酸铁锂体系中,LiDFOB抑制LiFePO?中铁离子的溶出,并阻止其在负极表面还原沉积,从而降低SEI膜阻抗;在锰酸锂(LiMn?O?或富锂锰基材料)体系中,LiDFOB形成双层CEI膜(内层LiF,外层LiBO?F?),抑制晶格氧流失和结构坍塌,减少锰的溶出和Jahn-Teller效应导致的容量衰减。
公司采用全新液相一锅法制备LiDFOB产品,已经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与传统的复分解工艺不同,公司还自主开发多种提高收率和改善产品纯度、水分及酸度等新工艺技术,包括“一锅法合成”、蒸发结晶定盐技术、晶体提纯技术等,在产品纯度、溶解性、酸度残留等关键性指标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竞争力,同时兼顾了成本控制。
公司依托以上技术建设的“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已于报告期内试产并批量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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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烷二磺酸亚甲酯(MMDS)MMDS目前主要被大量使用在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体系与少部分三元动力电池体系。在磷酸铁锂电池体系中,由于其具备独特的正极表面形成的保护膜可减少铁离子溶出,防止其在负极表面沉积导致的阻抗上升;其分解生成的磺酸盐结构可增强LFP电池的热稳定性,延缓高温下的分解反应等反应机制,目前在LFP体系被大量使用。在三元动力电池体系中,MMDS可以在正极表面优先氧化分解,形成薄(3-5nm)且致密的界面膜,减少电解液与高活性正极材料的直接接触,抑制过渡金属(如Ni、Mn)溶出及电解液氧化分解;在高压条件下,MMDS分解生成的磺酸盐类物质可减少LiF的生成,改善界面导锂能力,从而降低电池内阻,提升电池的动力学性能和循环性能。
公司采用全新液相法制备MMDS产品,已经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与传统的固相法制备工艺显著不同,公司还自主开发多种提高合成收率和改善产品纯度、水分及酸度等新工艺技术,包括新液相合成、残留酸萃取洗涤技术、晶体微量杂质去除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等,在产品纯度、水分、酸度以及溶剂残留等关键性指标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竞争力,同时充分兼顾了当下越发突出的成本控制需求。
公司依托以上技术建设的“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已于报告期内试产。
(6)特殊有机硅(IPTS/TESPI)
公司的特殊有机硅产品为异氰酸酯基硅烷,具体包括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IPTS)和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TESPI)。异氰酸酯基硅烷是一种新型的高活性特种硅烷偶联剂产品,能显著提高偶联有机聚合物的粘结性,并兼具优良的耐温性、耐候性以及抗紫外等性能。它含有高反应活性的异氰酸酯官能团,可与众多高分子聚合物如聚碳酸酯、聚氨酯等发生耦合,因而被广泛应用于高档聚氨酯材料(涂料、密封胶、烤漆)、有机树脂(丙烯酸树脂、PVA、聚酯等)中,作为聚合物的结构改进剂,增加聚合物对基础材料如金属基质、聚烯烃材料等的粘结力,增强树脂的耐老化性能等。
2008年公司环保型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被授予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同年该产品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6月1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拟与宜兴福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梦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北华烽绿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年处理144,000吨固液气综合危废焚烧处置&资源化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公司拟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70%,宜兴福鼎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梦泽国投以现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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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中。(二)主要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并不断改进调整,保障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1.研发模式公司研发项目开发主要有以下途径:公司根据客户要求或技术发展趋势选择新产品研发。研究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对新产品项目可行性进行评审,形成《新产品开发可行性评估报告》,并编写《项目立项报告》。经公司立项委员会确定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各职能部门成立项目小组,结合产品及公司情况,拟定《新产品项目开发计划》和《新产品设计开发任务书》。设计和开发期间要对各种信息的输入和输出形成文件,为确保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在每个开发阶段组织评审、验证,形成《设计开发评审报告》。评审和验证通过后,达成《新产品设计开发任务书》中各项目标,整个研发设计阶段完成,产品可进入生产阶段。
2.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购项目为各类物资,相关工作主要由供应链中心负责,其中采购物资包括碳酸乙烯酯、氢氧化钾、三乙胺、石墨粉、多孔碳等化工原料以及钢桶、活性炭等辅助用品用料。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结合生产经营、市场销售和库存情况实行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相关的内控制度,对采购计划、采购作业、存货流转、仓储等采购业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1)采购流程采购业务主要根据客户合同开展,销售部在收到客户合同后,编制月度销售计划或月度订单计划表交付生产部,由生产部据此编制《物资月度需求计划表》,物料清单下达给供应链中心,供应链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
公司在原材料的选择与品质检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原材料到货后需要品管部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库和领用手续。
(2)采购制度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等制度以保证公司采购的原材料质量。
对于新供应商或新物料,供应链中心需要根据采购控制文件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供货能力、样品质量等情况进行收集和评估,在取得样品后由品管部进行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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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研究院或子公司研发部按批次进行小试,小试合格后于生产车间进行小批量中试导入试产,连续2个批次均合格后可纳入合格供方名单。之后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重要原材料如碳酸乙烯酯会每三年现场评审一次,其他原材料五年现场评审一次。
原材料成本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生产成本,公司采取灵活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加强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力。一方面,公司是国内知名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企业,与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尽最大可能以优惠价格取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另一方面,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进行动态跟踪,并与销售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价格拐点出现时及时采取应对策略,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此外,公司的每种原材料都会储备多家供应商,采购时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单在不同供应商之间比价、议价。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合同/订单进行生产安排。生产部接到销售部下达的《订单计划》,由生产助理按订单要求生成《生产任务单》,生产车间接到生产任务单后组织生产,按任务单要求进行包装和报检,报检合格后,品管部出具检验合格单,车间依据检验合格单和包装好的成品至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历经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泰兴或三期工厂完成,产出工业级半成品,第二阶段是在张家港二厂完成,产出电子级成品。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4.销售模式
在开发新客户的过程中,公司产品在通过客户的样品评价、技术交底、体系审核或现场审核之后,与客户签订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合作协议,之后以销售订单的形式向客户供货。由于公司在行业中品牌口碑较好,只要通过初期的理化检验便可与大部分国内新客户签订协议导入订单;海外新客户的认证过程一般需要3个月以上,大客户基本每年都会检查产品供货能力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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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下游客户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厂商,采购公司产品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二是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用于贸易转售,主要终端客户为日韩厂商。在直销模式下,由于行业内部分企业实行零库存和及时供货的供应链管理模式,该种情况下公司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客户根据生产进度随时取用之后与公司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寄售模式结算的客户为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是VC和FEC。公司客户主要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新宙邦、三菱化学、国泰华荣、昆仑新材、Enchem、珠海赛纬等锂电池产业链厂商,终端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
5.盈利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进行生产并交付,同时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变化开发新产品,对现有客户持续经营形成销售收入,另外通过开拓新客户、新应用等方式实现持续增长。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产业政策、所处产业链位置以及行业上下游发展情况等因素,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经验、工艺技术优势等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研发、采购、生产、营销、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所处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上游为基础化工原材料制造业,下游为电解液生产行业,如下图所示。下游主要满足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3C产品及具身智能、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低空经济等新兴业态的需求。因此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与锂电池市场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1)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推动锂电池材料行业高速发展,电解液添加剂需求持续攀升
EVTank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354.2万辆,同比增长29.1%;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全球占比已经上升至70.3%。在新能源汽车销售量持续增长的带动下,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1495.1GWh,同比增长42.2%,增速提高20.7个百分点。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作为锂离子电池四大主要原料之一,其需求与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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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添加到电解液中的电解液添加剂则对锂离子电池的循环寿命、倍率性能、高低温循环性能等有着重要影响。伴随下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及电池技术迭代对高性能添加剂需求提升,行业整体需求量有望稳步增长。
(2)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供需格局改善,价格企稳回升2025年1-9月,电解液添加剂价格整体维持在相对低位运行,主要受行业前期产能集中释放、市场供应较为充裕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较为充分,价格缺乏明显上行动能。进入四季度后,市场格局出现明显转变,一方面动力电池排产稳步提升、储能领域需求迎来集中回暖,下游整体需求环比显著改善;另一方面,行业内部分高成本、低效益的落后产能逐步出清,市场供需关系逐步转向反转,电解液添加剂价格企稳回升,并呈现出上行态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等下游市场持续发展,将带动电解液添加剂需求稳步增长。由于高壁垒添加剂品类存在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技术门槛较高等特点,产能释放节奏相对平缓,若后续需求持续恢复,供给端或难以同步匹配。综合行业发展趋势及供需格局变化情况,电解液添加剂价格存在进一步上行的可能性,行业景气度有望持续修复。
(3)电池技术迭代升级,带动添加剂品类与添加比例持续提升
随着动力电池向高压实改性磷酸铁锂、高压平台、硅碳负极等方向升级,以及半固态电池技术逐步推进产业化探索,电池对电解液的成膜稳定性、耐高温性、阻燃安全性、低温性能等指标要求持续提高。为匹配新型电池体系,电解液添加剂的种类不断丰富、添加比例显著提升,单一电池所需添加剂用量较传统体系明显增加。同时,快充、长循环、高安全等性能需求进一步推动多功能复合添加剂的研发与应用,为行业打开新的增长空间,电解液添加剂市场有望随技术升级实现量价齐升。
(4)公司主要产品在产业链中的作用
电解液添加剂种类比较丰富,目前常用的电解液添加剂主要有VC、FEC、PS以及LiBOB等。公司主要产品VC、FEC、LiBOB等是目前市场中较为主流的添加剂。VC是一种锂离子电池新型有机成膜添加剂与过充电保护添加剂,具有良好的高低温性能及防气胀功能,可以提高电池的容量和循环寿命。VC作为SEI膜成膜添加剂时,在锂离子电池负极表面发生聚合反应,形成一层致密的SEI膜,从而阻止电解液在负极表面发生进一步的还原分解。FEC可作为有机溶剂、有机合成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电解液添加剂使用,其中,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是主要应用市场,FEC形成SEI膜的性能较好,有机无机复合膜,膜层富有机械强度和韧性,且阻抗低,提高电解液的低温性能。此外,LiBOB、DTD等添加剂对电池性能的改善作用在不同电解液体系中也日益凸显,同时随着新型添加剂LiFSI的技术成熟与产能落地,将带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整体出货量持续增长。
公司主要产品VC在锂电池电解液里的添加比例在1wt%-3wt%左右,在磷酸铁锂配方中占比较三元电池配方中会更高;FEC添加比例在2wt%-10wt%左右。因此,随着锂电池电解液市场的快速增大,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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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公司是VC和FEC市场领先的供应商之一。公司于2003年进入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技术实力受到业界认可,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已直接与国内外知名锂电池产业链厂商达成合作,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新宙邦、三菱化学、国泰华荣、昆仑新材、Enchem、珠海赛纬等,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已经建设了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江苏省锂电池材料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工程中心、江苏省省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公司承担了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动力锂电池防爆溶剂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先林作为主要参与人员的项目“高性能二次电池新型电极、电解质材料与相关技术”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且项目所含核心技术已成功运用于公司主要产品FEC的生产中;公司主导起草了VC国家标准和FEC行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技术改造,节本降耗,持续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及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报告期内新技术的发展情况报告期内从可公开的行业内添加剂厂家公开的技术路径来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尤其是成膜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和氟代碳酸乙烯酯,技术路线均未发生新的变革路径。主流路径依然是以碳酸乙烯酯为起始原料,经氯气氯化,得到中间产品氯代碳酸乙烯酯,再分别和氟化钾或三乙胺反应得到粗产品氟代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亚乙烯酯,最后进一步经过精制纯化得到电子级氟代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亚乙烯酯产品。主要的技术细微变化,主要在于各厂家的技术专长,分别或专注于溶剂的筛选,满足反应精确控制要求的装备特殊设计以及流程优化等,未发现明显的颠覆或新路径设计应用于规模化技术生产中。
(2)报告期内公司的发展情况在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深耕与精作,尤其聚焦于VC和FEC产品的创新研发与高效生产。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推动技术革新,成功将连续流反应技术应用于VC生产线,这一技术的引入显著提高了反应效率,精简了生产流程,实现了生产成本大幅的降低。在追求高品质的同时,也重点关注节能减排,通过工艺优化,实现物料单耗降低10%,有效降低了综合成本。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改造,进一步降低公司主营产品综合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
在在新型添加剂项目推进方面,公司“新建年产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在报告期内已进入试生产和客户评价阶段,为公司拓展电解液添加剂及负极材料市场、巩固行业地位奠定了基础。
在前沿锂电材料布局上,公司积极向固态、半固态电池材料领域延伸,已在硫化锂制备技术上取得突破并制备出合格样品,目前处于放大验证阶段。公司建成年产2吨硫化锂中试线,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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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下游电解质及电池企业开展技术验证,尚未形成产业化及销售收入。公司将持续跟踪固态电池行业发展,结合自身规划与客户需求开展应用研究,为长期发展培育新增长点。
负极材料业务方面,子公司华盛联赢与武汉大学开展技术合作,采用可控流化床CVD技术与熔盐活化碳基材料复合,成功开发出硅碳负极材料,在保留硅材料高能量密度的同时,有效改善体积膨胀与循环寿命问题。目前该项目正推进产业化规划,“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已进入试生产及客户评价阶段,为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实现规模化落地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新型功能添加剂研发上,公司依托专利布局与结构设计能力,成功开发出创新型正极成膜添加剂HSI003。该产品主要适用于三元及磷酸铁锂电池体系,在高倍率循环、高温存储、低温循环等方面性能优势显著。经客户测试验证,HSI003在储能领域常温循环表现优于基准配方、高温性能稳定,在储能和动力电池领域高温循环性能提升明显,目前处于市场推广关键阶段,有望成为公司重要的增量产品。
(3)未来发展趋势
未来,随着储能行业持续扩容以及动力电池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对电解液添加剂的性能要求将持续提升,高端化、功能化、复合化将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将继续依托现有技术积累与工艺优势,持续优化VC、FEC等传统主力产品的生产效率与成本控制水平,巩固规模化竞争优势;同时加快推进LiDFOB、MMDS、HSI003等新型添加剂的市场导入与客户验证,丰富产品矩阵,优化盈利结构。
在前沿材料领域,公司将持续推进硫化锂等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的放大验证与技术储备,密切跟踪行业技术路线演进,稳步布局下一代电池材料体系。负极材料方面,公司将加快硅碳负极及低能耗高性能负极材料的产业化进程,推动产品从测试认证向规模化供货转化,进一步拓宽产品矩阵。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是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的关键发展拐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3C产品及具身智能、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低空经济等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带动锂电材料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行业景气度稳步回升。公司紧扣行业发展机遇,聚焦电解液添加剂核心主业,推进产能建设、技术研发、产品布局与治理优化等各项工作,核心产品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新项目稳步落地,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整体盈利能力与行业竞争力持续提升。同时,公司提前布局下一代锂电材料技术,培育新兴业务增长点,规范公司治理运作,为后续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25年度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依托成熟的技术体系、稳定的产能供给与丰富的产品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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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成功实现业绩扭亏。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6,948.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5.66万元,核心产品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作为锂电池电解液核心成膜添加剂,受益于下游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产销量均创下历史新高,成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核心支撑,整体盈利水平较上年实现显著改善。
(二)核心经营工作开展情况
1.聚焦主业深耕细作,产能与产品布局持续升级公司始终坚守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核心赛道,依托现有技术与产能优势,保障核心产品稳定供应,牢牢把握行业需求增长红利。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能扩建与产品矩阵丰富工作,加快新兴业务布局,推动从单一电解液添加剂供应商向多元锂电材料服务商转型。
报告期内,“新建年产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与“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均顺利进入试生产与客户评价阶段。上述项目的稳步推进,不仅助力公司在电解液添加剂领域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类,更成功实现向负极材料领域的业务拓展,有效扩大市场份额,为公司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也为后续项目建设与规模化运营积累了宝贵的实操经验。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新质生产力培育成效显著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聚焦行业技术前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团队建设与激励体系,重点开展新型添加剂、下一代锂电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新质生产力培育取得实质性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合理水平,累计授权专利数量稳步增长,研发团队规模持续扩大,人员结构不断优化。2025年公司成功推出HSI003、S1521、S1522三款电解液添加剂新产品,其中HSI003采用多极成膜机制,显著提升电池循环与存储性能;S1521、S1522可实现原位除水除酸,有效延长电池使用寿命,三款产品均为高电压电池体系提供了差异化解决方案,彰显公司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公司在前沿锂电材料领域取得重要进展,在硫化锂制备技术上实现突破并制备出合格样品,建成年产2吨硫化锂中试线,为固态、半固态电池材料领域的布局奠定技术基础。
3.落实投资者回报理念,利益共享机制不断完善
公司坚守“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实现经营业绩扭亏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回购、完善分红策略等方式,切实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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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顺利完成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并启动2025年股份回购计划,全年合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62,120股,合计支付回购资金69,957,379.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绑定各方利益。为彰显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2026年1月公司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32.00元/股大幅调整至
150.00元/股,以实际行动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并于2026年3月23日完成了2025年股份回购计划。
此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落地,报告期内为158名激励对象办理70.68万股股票归属,并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绑定股东、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激发研发与经营团队的活力与创造力,为技术创新与业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与沟通效率提升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与投资者开展全方位沟通,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由核心管理层及独立董事亲自参会,就经营业绩、产能建设、研发进展等核心问题与投资者深入交流;结合市场需求召开12场投资者交流会,通过实地调研、线上会议等形式累计接待投资者调研超100人次,并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同时,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专线及邮箱等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将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反馈至管理层,主动响应市场诉求,构建良性的投资者互动关系。
5、夯实管理根基,治理与质量体系双升级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与品质管控并重,推动治理体系与质量体系同步优化,为经营发展筑牢双重保障。治理层面,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新《公司法》要求,优化治理结构,顺利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职责,完成董事会换届并增设职工董事;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规范三会运作,全年召开3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保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同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提升治理规范化、透明化水平。质量层面,以顾客满意为导向,坚守既定质量方针,按体系标准实施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格供应商准入与定期绩效评估,从源头把控原料质量,常态化开展内外部质量审核,推动问题闭环整改,并通过管理评审、专项审查等质量改进活动,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夯实产品竞争力。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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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优势公司视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之一,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优化工艺路线。在VC产品的生产上,公司自主研究新的细节控制技术,开发了新型紫外发光装置,优化了光强和电压参数,使得光催化氯化工艺反应效率提高;独立设计连续精馏工艺及新的抑制产品产生焦油的工艺控制方法,大大提升产品收率的同时改进了产品品质;针对VC产品热稳定性、光稳定性等性能差的特点自主开发出抑制VC变色和变质的方法,保证了该产品在全球的可靠交付。公司主导起草的国家标准于2012年6月1日实施,进一步规范了VC产品在锂电池材料中标准化应用。在FEC产品的生产上,公司自主研发的卤素置换工艺相比传统工艺路线具有生产装备投资少、生产安全性高、产品成本低的特点,同时产品纯度、色度、水分等重点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FEC产品的核心创新技术2012年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013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公司主导起草的行业标准于2015年6月1日实施。
在特殊有机硅异氰酸酯基硅烷的生产上,公司技术具有生产装备投资少,生产安全性高,产品成本低的特点,有效规避了光气/三光气剧毒原料,三废极少,是一条绿色环保工艺路线,并且开发出新型脱醇催化剂体系,提高了脱醇解效率,产品收率达到90%以上。
在确保产品在质量、成本以及安全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公司积极扩产,占据更多市场份额,在实现规模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已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2.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长期为国内外锂电池产业链知名厂商供应添加剂,客户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新宙邦、国泰华荣、昆仑新材、珠海赛纬等国内厂商,也包括三菱化学、Enchem等海外厂商,产品已覆盖亚洲、欧洲、美洲等电解液添加剂市场。
这些电解液龙头厂商普遍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及认证体系,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产品具有持续稳定的需求。基于此,有助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与客户建立更为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产品取得国内外电解液龙头企业的一致认可,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未来伴随着电解液需求量的提升,公司业绩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3.环保优势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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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生产主体合规运营。其中,子公司泰兴华盛于2024年12月、公司一厂于2024年2月、三厂于2025年3月,均按期完成最新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环保指标管控体系,构建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全链条闭环治理架构,配套建设了完善的三废处理设施,用于生产废水处理的生化处理装置、用于精馏残渣等固液体废物处置的焚烧炉、用于工艺废气治理的RTO(蓄热式)装置及碳纤维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固废仓库、清污分流管网等设施。并在雨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所有废气主排放口(固废仓库、焚烧炉排口,污水站排放口,车间排口、)等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数据可追溯,持续保障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
公司不仅注重对产品的精益管理,对反应中产生的副产物也进行了精制回收,变废为宝。例如,公司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乙胺盐酸盐回收三乙胺的工业化生产技术,将三乙胺的消耗降低了85%以上;配套建成了完整的溶剂回收装置,溶剂消耗降低了75%以上。装置的清洁化以及配套齐全的三废处理装置使公司在原辅料的消耗和能耗上具备显著优势,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实现了绿色生产。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重视研发与持续技术创新,经过多年发展组建了满足行业与公司技术发展要求的研发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共有14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2.14%。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相关研发团队稳定,未出现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况,公司研发实力领先,具备持续研发新产品的能力。
公司注重持续自主研发创新,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和特殊有机硅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优点 | 技术成果 | 技术来源 |
| 1 | 氯代碳酸乙烯酯的合成 | 碳酸乙烯酯与氯气在强度为300~2,000W,光波长为300~360nm的特定紫外光的催化下进行取代反应,生成氯代碳酸乙烯酯。通过特定设计的带有水层过滤紫外光灯装置,反应具有较高的选择性,可以得到单一的4位产物氯代碳酸乙烯酯,产品纯度高,可达90%以上,杂质氯代烷基醇显著降低,非常便于氯代碳酸乙烯酯后续的酸性处理及纯化。经除酸处理后精馏,产品纯度可达98%以上,收率在80%以上 | 一项授权发明专利九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 自主研发 |
| 2 | 碳酸亚乙烯酯的合成 | 通过氯代碳酸乙烯酯与有机碱在溶剂中于一定条件发生消去反应,经过滤、浓缩、短蒸后精馏得到碳酸亚乙烯酯,此反应方法得到的碳酸亚乙烯酯,产率高,杂质少,易于操作 | 十六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发明 | 自主研发、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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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优点 | 技术成果 | 技术来源 |
| 专利 | 引进 | |||
| 3 | 碳酸亚乙烯酯产品的精制纯化 | 通过多级高效薄膜蒸发精馏提纯,低温结晶,能有效去除产物中的有害杂质,收率可达90%以上,得到的产品纯度大于99.99%,有机氯残留小于5ppm;产品在40~60℃下烘烤24小时,色度变化小于2Hazen | 四项授权发明专利两项实用新型专利 | 自主研发 |
| 4 | 氟代碳酸乙烯酯的合成 | 以氯代碳酸乙烯酯和碱土金属氟化物为原料,在季铵盐催化剂存在下,在溶剂中进行卤素置换反应得到氟代碳酸乙烯酯。该制备方法工艺路线简便,原料廉价易得,安全性高,对环境友好。经减压精馏后,产品纯度在99.9%以上,收率在90%以上 | 三项授权发明专利十一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两项国际专利 | 自主研发 |
| 5 | 氟代碳酸乙烯酯的精制提纯 |
通过多级高效薄膜蒸发精馏提纯,低温结晶,能有效去除产物中的有害杂质,收率可达90%以上,产品纯度在
99.99%以上,水分小于30ppm,游离酸残留小于20ppm
| 两项授权发明专利九项实用新型专利 | 自主研发 | |||
| 6 | 双草酸硼酸锂的制备 | 以草酸化合物和含硼化合物为原料,与碱性锂试剂进行中和反应生产草酸硼酸锂产物。具有工艺路线简单,成本低,三废少等优点。产品纯度可达99.9%以上,收率可达70%以上 | 四项授权发明专利 | 自主研发 |
| 7 | 异氰酸酯基烷基硅烷的制备 | 以氨基烷基硅烷和烷基碳酸酯在碱性催化剂下合成硅基氨基甲酸酯,在过渡金属复合物存在下进行高温裂解脱醇,减压精馏,得到异氰酸酯基烷基硅烷。硅基氨基甲酸酯脱醇反应程度可达95%以上,异氰酸酯硅烷反应选择性可达98%以上,产品纯度达99%以上 | 三项授权发明专利两项授权国际专利 | 自主研发 |
| 8 | 甲烷二磺酸亚甲酯的合成 | 采用甲烷二磺酸和多聚甲醛混合,加入脱水剂于一定条件下反应,再通过溶剂萃取,蒸发浓缩得到产品。反应纯净环保,时间短,后处理方便,制造成本低。产品收率可达70%以上。报告内,MMDS采用新型溶剂体系下重结晶纯化技术,大幅降低了产品中杂质,并使水分、酸度等控制在100ppm以内,金属离子等的残留均控制在1ppm以内,产品品质高,纯度经过GC检测,超过99.7%。 | 两项授权发明专利两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 自主研发、合作研发 |
| 9 | 新型含氟材料的合成 | 新型含氟溶剂,包括三氟甲基直链碳酸酯、三(三氟乙基)磷酸酯、三氟甲基环状碳酸酯等:以三氟甲基饱和一元醇或多元醇,和三光气在有机碱作用下进行缩合反应,具有操作简便、产率高、杂质少等优点。产品纯度可达99.9%以上,收率达85%以上新含氟电解质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的工业化制备方法:以双氯代磺酰亚胺锂在饱和烷基酯存在下,与碱金属氟化物在相对应的冠醚相转移催化剂的作用下,反应得到双氟磺酰亚胺锂。具有杂质少、反应转化率高、产品易提纯等优点。产品纯度可达99.5%以上,水分小于100ppm,金属杂质离子小于10ppm | 二十三项授权发明专利两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五项国际专利 | 自主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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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优点 | 技术成果 | 技术来源 |
| 报告期内,开发了二氟草酸硼酸锂新型锂素高效转化技术,成功优化出一种新的改进型制备工艺,使其转化产品率大幅提升的核心技术,大幅提高锂素的利用,从原先的60%提高到85%以上;同时在产品品质控制方面也开发出多种独特控制方案,超过公司原有产品品质。该工艺已于报告期内经部分核心客户测试,反馈良好。目前该工艺已应用于公司新建的“新建年产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 | ||||
| 10 | 石墨负极深加工技术 | 通过子公司华赢新能源自有的有机分子嫁接技术,在石墨表面构建一层功能分子界面膜,可以有效地抑制电极充放电过程中的副反应,增强石墨负极的稳定性。经过验证,该技术可有效提升石墨的首次库伦效率,延长电池的循环寿命,降低电池的自放电,提升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三项发明专利 | 自主研发、转让 |
| 11 | 硅碳负极材料 | 针对新型硅碳负极材料的比表面高和导电性差的突出问题,华赢新能源开发了基于表面原位分子聚合和CNT同步复合技术,通过优化表面分子的种类和用量,选择适当的交联剂和引发剂,经过90℃液相反应可以把CVD沉积制备的新硅碳负极材料的比表面从20m2/g降低至5m2/g以下,功能界面层可以有效抑制硅碳颗粒的体积膨胀,CNT在材料表面和内部形成了致密的网络结构,增强了材料结构的导电性和循环稳定性,相关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竞争力。 | 已提交申请发明专利2件 | 自主研发 |
| 12 | 高性能碳纳米管(CNT) | 重点聚焦于阵列碳纳米管的制备和批量生产,同时探索单壁碳纳米管的生长条件与工艺优化。报告期内实现了催化剂制备、CNT生长工艺优化及辅助气氛的影响等,优化后催化生长CNT的产率达到8206.75%。目前已成功将CNT直径控制在15nm以下,并维持6000%以上产率,完成了高产率和低成本CNT产品的开发。 | 专利待申请 | 自主研发 |
(2)技术先进性○
碳酸亚乙烯酯(VC)VC产品在上世纪90年代被首次应用于锂电池电解液中,日本三井精化在全球率先建立了电子级碳酸亚乙烯酯生产线。随着2000年以来我国锂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对锂电池材料需求也飞速增加,公司开发出系列质量提升变革技术,于2004年建立了60吨/年电子级碳酸亚乙烯酯生产线,2005年该项目产品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2006年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公司的VC产品技术路线为以碳酸乙烯酯为原料,经过氯化得到氯代碳酸乙烯酯,以碳酸二甲酯为溶剂,在三乙胺作为缚酸剂,回流下得到碳酸亚乙烯酯产品,通过精馏得到工业级碳酸亚乙烯酯产品。对得到的工业级碳酸亚乙烯酯产品,经过自主开发的系列纯化方法进一步精制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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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级碳酸亚乙烯酯产品。
公司自主开发了一系列细节控制技术以确保产品在质量、成本以及安全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包括:(1)开发了新型紫外发光装置,优化了光强和电压参数,使得光催化氯化工艺反应效率提高,抑制了副反应产生;(2)针对产品热敏性特点,设计并开发了全新的薄膜蒸发器,减少了物料接触热的时间,避免产物在精制过程中分解和聚合,进一步提高产物纯度,达到动力电池的材料性能要求;(3)针对产品热敏性特点设计连续精馏工艺,降低了产品持续受热时间,提升产品在精馏中的收率以及品质一致性;(4)针对产品热稳定性、光稳定性差,不易储存和运输等缺点,自主开发出抑制碳酸亚乙烯酯变色和变质的方法,提高产品的保质期,同时拓宽了耐温性储存温度范围,保障了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及时可靠交付;(5)针对VC制备工艺中产品容易聚合和分解,通过机理研究发现了一种新型反应抑制机理途径,通过新的手段和方法成功抑制了碳酸亚乙烯酯合成中聚合和分解现象,降低比例超过50%。同时该方法也能大幅度降低反应过程中轻组分的挥发,从而降低反应中不凝气体以及可能夹带的VOC比例,进而降低反应步骤中尾气环保处置装置的处置容量。(6)VC采用连续流反应技术,大幅度提高反应效率,缩短流程达50%以上;同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基础上,降低相关物料单耗10%,从而在综合成本优势方面有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产品的综合成本竞争力。○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
由于FEC合成、提纯技术难度高,直到2005年日韩才实施以氟气直接氟化EC制备FEC产品。但该工艺应用的氟气具有剧毒易爆等缺陷,须设置回收氟尾气系统,且氟气活性高,反应选择性低。
公司通过自主开发,于2006年在国内率先开发出一条不同于国际主流氟气直接氟化工艺路线的卤素置换工艺路线,即以碳酸乙烯酯为原料,经过氯化得到氯代碳酸乙烯酯,再通过氟化钾转化制备氟代碳酸乙烯酯,进一步精制得到工业级氟代碳酸乙烯酯产品。对得到的工业级氟代碳酸乙烯酯产品,经过自主开发的系列纯化方法进一步精制得到电子级氟代碳酸乙烯酯产品。该工艺路线卤素置换反应条件温和易控制,未涉及氟气原料,安全系数高。同时卤素置换反应转化率高,副产物少,目标产物选择性和总收率高。
公司的工艺路线获得中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内外发明专利,FEC产品2008年被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同年获科技部和省中小型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2009年列入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其核心创新技术2012年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013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除了工艺路线外,公司还开发了配套技术以确保产品在质量、成本以及安全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包括:(1)开发了新型紫外发光装置,优化了光强和电压参数,使得光催化氯化工艺反应效率提高,抑制了副反应产生;(2)筛选出一种FEC的除酸除水的方法,在氟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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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中生成的酸性FEC粗品经过特殊的除酸除水工艺处理后,在精制中显著抑制歧化分解,提升了产品的品质;(3)设计并开发了全新的薄膜蒸发器,减少了物料接触热的时间,避免产物在精制过程中分解,进一步提高产物纯度,达到动力电池的材料性能要求;(4)针对产品热敏性特点设计连续精馏工艺,降低了产品持续受热时间,提升产品在精馏中的收率以及品质一致性。(5)通过对FEC充分的机理研究发现一项新型的非塔式分离提纯技术,有别于目前主流工艺中的塔分离提纯技术、合成制备技术等,大大提高了生产作业效率,同时极大提升单位产量下制备的能源消耗。
○
双草酸硼酸锂(LiBOB)LiBOB产品作为一种电解质型添加剂,可有效在锰酸锂及NCM型锂电池的正极材料表面形成稳定且具备一定韧性的保护膜,从而抑制了电池正极材料在充放电中与电解液活性成分的反应,避免金属离子脱出引发的正极材料结构崩塌,提高锂电池的循环性能。
相较于VC、FEC产品,LiBOB产品目前的市场规模较小,公司采用水相法制备LiBOB产品,已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同时在传统的水相法制备工艺外,公司还自主开发了多种改善产品品质和收率的新工艺,包括水相结晶去杂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以及脱色技术等,将在产品溶解性、不溶物等指标方面进一步提高并降低生产成本。
○
特殊有机硅(IPTS/TESPI)
目前该系列产品规模性工业化装置大部分集中于国外少数跨国公司,如美国道康宁、美国迈图、德国瓦克和日本信越等,公司于2006年实现了该产品工业化生产。公司依托自身科研优势,在工艺上独辟蹊径,于2007年独立开发了硅基氨基甲酸酯中间产物通过高效催化剂脱醇制备工艺路线,即以氨基硅烷与饱和碳酸酯生产中间产物烷氧基硅基氨基甲酸酯,中间产物于高温脱醇制备异氰酸酯基硅烷。该工艺的优点主要包括:(1)有效规避了光气、三光气等剧毒原料,保证了工艺中的无剧毒、无固废液,是一条绿色环境友好工艺路线;(2)开发出新型脱醇催化剂体系,提高了脱醇解效率,产品收率达90%以上;(3)工艺中无任何氯源引入,产品中氯离子含量小于20ppm;(4)针对IPTS/TESPI的非光气法制备路线中的关键生产工艺,即高温脱醇工艺。通过近三年的重点工艺技术攻关,成功开发出连续高温脱醇工艺,脱醇效率从原来的间歇式的60%提升至80%以上,选择性也达到80%以上。
2008年公司环保型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被授予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同年该产品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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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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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极材料是锂电池最重要的原材料构成之一,与正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合称锂电池的四大主要原材料,主要影响锂电池的容量、首次效率、循环性能等;石墨作为负极材料,未来几年内仍将是主流,具备技术、价格和成熟配套优势,对锂电池性能及安全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高温石墨化等工艺能耗和成本较高,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成本将是未来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公司子公司华赢新能源通过自主研发,开发出有机分子嫁接技术,在石墨表面构建一层功能分子界面膜,可以有效地抑制电极充放电过程中的副反应,增强石墨负极的稳定性。经过验证,该技术可有效提升石墨的首次库仑效率,延长电池的循环寿命,降低电池的自放电,提升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报告期内,该项目正在实施产业化推进中。
除了传统的石墨负极,新型硅碳负极也成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发展的主流方向之一。子公司华盛联赢紧跟市场潮流,携手武汉大学进行硅碳负极自主研发工作。该材料以熔盐活化多孔炭为载体,有效抑制了硅颗粒在电池充放电过程的膨胀问题;乙炔分解形成的碳包覆层进一步抑制硅的膨胀、减少电解液的消耗而提高首效,同时增强负极的导电性。采用高温熔盐活化技术制备硅碳所需的多孔炭载体,流程简单可控、活化效率高、多孔炭结构可调,且原料成本低。采用流化床化学气相沉积(CVD)工艺将硅颗粒均匀沉积在多孔炭载体中,并将乙炔裂解碳均匀包覆在材料表面,调整工艺参数,可以制备不同规格的硅碳负极来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报告期内,经过多批次生产试验和实验室评估,子公司华盛联赢研发的新型负极材料具有高比容量、高首效和长循环寿命,已达到市场需求标准。目前该项目正在市场产业化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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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
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具有提高低温放电性能,抑制软包电池胀气,提高锂电池的常温和高温循环性能以及充放电性能,具有较高的循环寿命等诸多优势,通常作为新型锂电池电解液中溶质材料或作为添加剂,与六氟磷酸锂搭配使用,以提升电池容量及电池的电化学性能。
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工艺参数,提高产品品质,更新设备设施,对产能布局有较大幅度提升。目前该项目正在市场产业化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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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
LiDFOB,作为一类应用广泛的电解质盐添加剂,可在多种锂离子电池体系中发挥差异化的界面调控与性能优化作用。在三元材料体系(如LiCo?/?Ni?/?Mn?/?O?)中,LiDFOB优先于常规电解液组分在正极及石墨负极表面原位分解,构筑富含LiF、B-O-C及B-F键的双层固体电解质界面膜。其中,内层无机相(以LiF为主)结构致密、机械强度优异,可有效稳定电极界面、阻隔副反应发生;外层有机组分则能够抑制电解液的持续氧化分解,提升电极界面稳定性。在钴酸锂体系中,LiDFOB可通过络合作用捕获溶出的Co??,抑制其迁移至负极并发生还原沉积,从而减轻SEI膜的结构破坏与电池容量衰减。在磷酸铁锂体系中,LiDFOB能够抑制LiFePO?晶格中铁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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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溶出及其在负极表面的还原析出,进而降低SEI膜阻抗并减少副反应损耗。在锰酸锂(LiMn?O?)及富锂锰基材料体系中,LiDFOB可诱导形成内层为LiF、外层为LiBO?F?的双层正极电解质界面膜(CEI),有效抑制晶格氧流失与材料结构坍塌,缓解锰溶出及Jahn-Teller效应所导致的容量衰减。
公司采用全新液相一锅法制备LiDFOB产品,已经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与传统的复分解工艺不同,公司还自主开发多种提高收率和改善产品纯度、水分及酸度等新工艺技术,包括“一锅法合成”、蒸发结晶定盐技术、晶体提纯技术等,在产品纯度、溶解性、酸度残留等关键性指标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竞争力,同时兼顾了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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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二磺酸亚甲酯(MMDS)
MMDS目前主要被大量使用在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体系与少部分三元动力电池体系。在磷酸铁锂电池体系中,由于其具备独特的正极表面形成的保护膜可减少铁离子溶出,防止其在负极表面沉积导致的阻抗上升;其分解生成的磺酸盐结构可增强LFP电池的热稳定性,延缓高温下的分解反应等反应机制,目前在LFP体系被大量使用。在三元动力电池体系中,MMDS可以在正极表面优先氧化分解,形成薄(3-5nm)且致密的界面膜,减少电解液与高活性正极材料的直接接触,抑制过渡金属(如Ni、Mn)溶出及电解液氧化分解;在高压条件下,MMDS分解生成的磺酸盐类物质可减少LiF的生成,改善界面导锂能力,从而降低电池内阻,提升电池的动力学性能和循环性能。
公司采用全新液相法制备MMDS产品,已经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与传统的固相法制备工艺显著不同,公司还自主开发多种提高合成收率和改善产品纯度、水分及酸度等新工艺技术,包括新液相合成、残留酸萃取洗涤技术、晶体微量杂质去除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等,在产品纯度、水分、酸度以及溶剂残留等关键性指标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竞争力,同时充分兼顾了当下越发突出的成本控制需求。
公司依托以上技术建设的“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已于报告期内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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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纳米管(CNT)材料
碳纳米管是当前电池重要的导电剂材料,公司重点聚焦于阵列碳纳米管的稳定批量生产,同时探索单壁碳纳米管的生长条件与工艺优化。报告期内,完成了催化剂制备、生长工艺优化、乙醇碳源应用探索及辅助气氛对生长过程的影响等多个方面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进展,为后续生产调试及工艺优化奠定了基础。
公司采用热蒸发技术制备了量产规模的催化剂,优化后催化生长CNT的产率达到82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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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高于工业化生产的平均水平。同时评估了不同粉碎方式、催化剂粒径、分布状态等对CNT生长的影响。通过CVD生长工艺优化,促进CNT由缠绕结构向阵列结构转变,并优化了管径大小的控制。通过调整碳源浓度与催化剂配方,目前已成功将CNT直径控制在15nm以下,并维持6000%以上产率,为CNT的产业化创造了条件。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3年 | 高性能二次电池新型电极、电解质材料与相关技术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知识产权140项,其中专利授权139项(发明专利88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1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3件发明专利即将达到20年法定有效期,同时这三件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已不再适用公司的重点发展方向,考虑到维持年费成本与当前业务价值不匹配,公司经评估后决定不再续缴年费。目前,这三件专利因未按时缴纳年费已失效。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23 | 6 | 231 | 88 |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1 | 64 | 49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 | 1 |
| 其他 | 0 | 0 | 0 | 0 |
| 合计 | 31 | 7 | 298 | 140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1,795,309.75 | 41,023,937.27 | 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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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1,795,309.75 | 41,023,937.27 | 26.26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96 | 8.13 | 减少2.17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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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LiFSI液盐工艺验证 | 900,000 | 807,780.26 | 917,459.20 | 小试 | 验证LIFSI液盐工艺工业化生产条件,并进行部分优化,有效提高了产品品质,降低了工艺难度。并最终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 | 国内先进水平 | LIFSI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储能领域,对于改善锂电池性能和安全等已得到明确验证,市场销量明显 |
| 2 | 提高氯代碳酸乙烯酯尾气吸收副产次氯酸钠品质的研究 | 360,000 | 305,579.96 | 305,579.96 | 批量试产 | 通过调整吸收液浓度及精细化温度控制提高吸收终点有效氯及游离碱含量 | 行业领先 | 提高品质后在水处理行业可得以更广泛的应用 |
| 3 | 提高氯代碳酸乙烯酯尾气吸收副产盐酸品质的研究 | 400,000 | 312,181.79 | 312,181.79 | 小试,计划中试 | 在前端调整冷却液温度以降低轻组分进入盐酸吸收过程,以提高副产盐酸的品质 | 行业领先 | 做为离子树脂交换剂市场应用很大,品质提高后市场反馈明显 |
| 4 | 回收再利用氯代碳酸乙烯酯尾气中氯气的研究 | 400,000 | 331,432.10 | 331,432.10 | 批量试产 | 通过多级吸收充分对尾气中的氯气进行反应吸收 | 行业领先 | 降低尾气排放超标风险,进一步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
| 5 | 氯代碳酸乙烯酯提纯精制工艺研究开发 | 3,000,000 | 2,877,139.54 | 2,877,139.54 | 批量试产 | 提高CEC纯度同时,对副产物回收利用,设计开发出新型碳酸酯类添加剂 | 行业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6 | 氯代碳酸乙烯酯杂质对碳酸亚乙烯酯合成及精制环节的影响研究 | 1,000,000 | 1,602,080.63 | 1,602,080.63 | 批量试产 | 提高碳酸亚乙烯酯合成收率,缩短产品精制流程,降低生产成本 | 行业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7 | 对新型硅碳产业化的研究开发 | 5,400,000 | 2,832,794.20 | 2,894,891.42 | 小试,计划进行中试 | (1)完成生物质硅碳材料开发,获得工艺参数对硅碳性能影响规律; | 行业先进 | 气相沉积硅碳作为锂电负极材料,能有效缓解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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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了多孔炭参数、工艺参数与硅碳负极性能关系的数据库,可以根据客户群体的需求进行快速产品定制;(3)合成的生物质基硅碳负极材料容量1600-2000mAh/g,首效92%以上 | 基材料在充放电过程中的体积膨胀问题,显著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随着高能量密度电池需求爆发,它将成为下一代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的关键技术方向 | |||||||
| 8 | 多孔碳熔盐活化(碱活化)工艺开发 | 9,000,000 | 1,413,475.43 | 1,413,475.43 | 小试,计划进行中试 | (1)突破熔盐活化制备硅碳用多孔炭技术,掌握了熔盐成分、比例、温度等工艺参数对多孔炭性能的影响规律;(2)完成了树脂基及生物质基多孔炭材料开发,孔容0.6-1.2cm3/g,平均孔径1.6-2.2nm;(3)完成了熔盐活化多孔炭材料沉积硅验证 | 行业先进 | 多孔炭材料凭借其卓越的结构缓冲和导电特性,在解决气相沉积硅碳负极体积膨胀、提升电池循环寿命与快充性能方面展现出巨大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
| 9 | 树脂基多孔碳前驱体产品开发 | 3,000,000 | 1,285,132.09 | 1,285,132.09 | 小试,计划进行中试 | (1)完成了球形、类球形树脂基多孔炭前驱体的小试,多孔炭直径3-10μm可调;(2)完成了工艺参数、树脂交联度的优化,获得了致密且稳定的碳骨架 | 行业先进 | 树脂基多孔炭前驱体凭借其高抗压强度和可调控的高压实密度,能为硅碳负极提供坚固的结构支撑,显著提升电极机械稳定性与体积能量密度。这一特性完美契合高性能锂电池对强韧骨架与紧凑储能的需求,极具产业化应用潜力 |
| 10 | 锂电池高性能粘结剂的研究开发 | 5,000,000 | 2,477,118.08 | 5,090,501.59 | 小试 | 产品性能满足行业要求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负极粘结剂 |
| 11 | 甲烷二磺酸亚甲酯的工艺优化及产业化研究 | 6,000,000 | 6,653,843.12 | 6,653,843.12 | 批量试产 | 提高产品收率至80%以上,提高产品纯度,降低产品中酸度、水份、金属离子、金属颗粒等残留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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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二氟草酸硼酸锂的产业化研究 | 5,000,000 | 6,038,306.33 | 6,038,306.33 | 试产 | 提高产品纯度,降低产品中酸度、水份、金属离子残留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13 | 高纯氯代碳酸乙烯酯制备高品质氟代碳酸乙烯酯的研究 | 3,000,000 | 1,198,606.52 | 1,198,606.52 | 试产 | 提高产品收率,降低原料消耗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14 | 提高碳酸亚乙烯酯精制一次合格率研究 | 4,000,000 | 2,956,688.10 | 2,956,688.10 | 试产 | 缩短产品精制时间,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15 | 新型氟化剂制备氟代碳酸乙烯酯的研究开发 | 4,000,000 | 2,815,590.53 | 2,815,590.53 | 试产 | 提高产品收率,降低成本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16 | 锂离子电池新型正极成膜添加的研究开发 | 1,000,000 | 903,231.12 | 903,231.12 | 小试 | 通过分子结构设计,开发新型正极成膜添加剂,提高电池高倍率循环性能、高温存储性能、低温循环性能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17 | 固态电池电解质硫化锂的研究开发 | 2,000,000 | 1,914,404.29 | 1,914,404.29 | 小试 | 优化合成路线,产品纯度达到99.99%以上 | 国内领先 | 固态电池 |
| 18 | 碳酸亚乙烯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 | 500,000 | 442,321.07 | 442,321.07 | 小试 | 开发新型制备工艺,降低制造成本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19 | 双氯代碳酸乙烯酯下游产品的设计与开发 | 500,000 | 330,448.50 | 330,448.50 | 小试 | 设计开发新型含氟添加剂,提高电池性能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20 |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含氟类添加剂及溶剂合成工艺开发 | 1,000,000 | 750,302.25 | 750,302.25 | 小试 | 设计开发新型含氟溶剂,提高电池性能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21 | 新型正极成膜添加剂的设计开发与应用 | 500,000 | 341,546.32 | 341,546.32 | 小试 | 设计新型正极成膜添加剂,提高电池性能 | 国内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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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碳酸亚乙酯及其上游原料的衍生物的设计开发及应用 | 500,000 | 455,256.55 | 455,256.55 | 小试 | 设计开发新型碳酸酯类成膜添加剂 | 行业领先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23 | 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的批量制备和产业应用 | 2,000,000 | 751,348.12 | 1,921,602.87 | 小批量试产 | 实现了表面原位分子聚合和CNT同步复合技术,经过90oC液相反应可以把CVD沉积制备的新硅碳负极材料的比表面从20m2/g降低至5m2/g以下,CNT在材料表面和内部形成了致密的网络结构,增强了材料结构的导电性和循环稳定性。制备的硅碳复合负极材料比容量400-600mAh/g之间,全电池循环寿命大于2000次,满足动力和3C领域的使用要求。 | 国际首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硅碳复合负极材料 |
| 24 | 纳米硅负极材料的优化和应用 | 850,000 | 403,346.27 | 800,711.33 | 小试 | 使用纳米硅作为研究对象,优化了不同的微胶囊技术路线,并确认其最佳配比和生产工艺,制备的纯硅负极材料具有超高容量的特征,可逆比容量达到3000mAh·g-1以上首次库伦效率达到92%的水平,成本控制在20万元/吨的设计水平,制备的全电池寿命明显延长,但由于寿命仍然不能达到企业的要求,近期内没有安排送样。 | 国际首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高容量纳米硅负极材料 |
| 25 | 氧化亚硅负极材料的制备和优化 | 1,300,000 | 592,413.42 | 1,499,204.28 | 小批量生产、客户推广应用 | 重点开展了稳定氧化亚硅结构的研究,优选出不同有机溶剂、导电剂、单壁纳米碳管和固化剂的种类和配比及其用量,确认并优化出适合硅氧材料的有机分子SEI膜的组分构成和用量,以制备微胶囊结构的硅 | 国内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氧化亚硅负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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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氧材料,达到稳定材料循环性能和抑制体积膨胀的目的。 | ||||||||
| 26 | 新型粘结剂的制备和改性 | 500,000 | 309,533.48 | 381,952.41 | 小试 | 近阶段重点发展基于丙烯酸和聚丙烯酸的硅基功能化粘结剂,发现了PH值、交联度等对硅基负极材料性能的影响,通过适当的交联剂和引发剂的接枝和改性技术,提高硅基材料的首次效率和循环稳定性。 | 国内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纳米硅负极材料 |
| 27 | 单壁碳纳米管的宏量生长技术 | 150,000 | 335,493.83 | 497,783.31 | 小批量试产 | 围绕碳纳米管(CNT)的制备优化,聚焦于阵列碳纳米管的稳定批量生产,采用热蒸发技术制备了量产规模的催化剂,优化后催化生长CNT的产率达到8206.75%。研究了不同粉碎方式、颗粒大小、分布状态等对CNT生长的影响。通过CVD生长工艺优化,促进CNT由缠绕结构向阵列结构转变,并优化管径控制。通过调整碳源浓度与催化剂配方,成功将CNT直径控制在15nm以下,并维持6000%以上产率,为了CNT的产业化创造了条件 | 国内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碳纳米管 |
| 28 | 一种高含量CEC,低温合成VC的研究 | 2,370,00.00 | 2,042,975.06 | 2,042,975.06 | 批量试产 | 有效提高碳酸亚乙烯酯合成收率,减少三废。 | 行业先进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29 | 一种减少DMC量,合成VC的探索 | 2,370,000 | 2,498,070.14 | 2,498,070.14 | 批量试产 | 减少了焦油的生成,提高反应收率。 | 行业先进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30 | 控制通氯速度,减少DCEC含量的研究 | 1,400,000 | 1,208,992.74 | 1,208,992.74 | 批量试产 | 减少了副反应,降低EC消耗0.5%。 | 行业先进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31 | 低DCEC含量的氯代碳酸乙烯酯合 | 1,880,000 | 1,145,865.89 | 1,145,865.89 | 批量试产 | 反应收率提高0.6%,焦油量减少5%。 | 行业先进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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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FEC的研究 | ||||||||
| 32 | 改进搅拌方式,合成FEC的研究 | 1,880,000 | 899,554.34 | 899,554.34 | 批量试产 | 反应时间更短,收率提高。 | 行业先进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33 | 控制尾气温度,提高收率的研究 | 1,000,000 | 949,810.94 | 949,810.94 | 批量试产 | 减少了三废数量,提高了副产品的品质。 | 行业先进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34 | 控制PH值,提高TEA回收率的探索 | 1,000,000 | 1,197,249.01 | 1,197,249.01 | 批量试产 | 提高回收TEA的品质,降低生产成本。 | 行业先进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
| 合计 | / | 51,379,912.02 | 56,874,190.77 | / | / | / | / |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总额为5,179.53万元,其中在研项目支出为5137.99万元,其他费用为41.54万元(包含检测费、知识产权费、咨询费等)。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7 | 119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14 | 10.62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914.48 | 1720.73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02 | 14.4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2 |
| 硕士研究生 | 24 |
| 本科 | 64 |
| 专科 | 49 |
| 高中及以下 | 8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0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6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3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等终端需求快速增长,上游电池相关原材料如电解液添加剂等需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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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升,然而随着行业内添加剂新增产能的逐渐释放,竞争可能会愈加激烈。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市场及产业链上下游变化,一是加强与电解液企业沟通联系,提升产品技术研发水平,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以优质产品参与市场竞争;二是优化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三是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开发客户,以品质取胜,快速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抢占市场份额。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路线替代风险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新型技术路径如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可能对现有的液态锂离子电池产生冲击。若未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技术指标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超越,锂离子电池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占甚至替代。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也可能发生变化,固态电解质可能会逐渐替代传统的有机液态电解液,从而导致对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下降。电解液中添加剂的质量占比一般在2%-10%,成本占比约10%-30%。主流添加剂VC的添加比例在1%-3%左右,且在磷酸铁锂配方中占比会更高;FEC添加比例在2%-10%左右,如出现三元电池技术路线大幅替代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市场份额,则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作为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供应商,若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实现技术进步或转型,则收入和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2.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风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如果公司未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未能成功研发并取得预期技术成果、技术成果不能较好实现产业化,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公司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特殊有机硅相关的核心技术泄密,若同行业竞争企业获悉公司核心技术,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技术人员流失风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技术团队的技术实力与稳定性是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与研发能力的基石。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存在技术团队人员流失的风险。一旦公司技术人员发生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具有易燃、有毒等化学性质。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或者设备故障,而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人身和经济损失。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逐步增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与法规要求日益完善和严格。未来,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提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
2.环保风险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若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3.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各电解液厂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量主要根据电池厂商或其自身设计的不同类型电解液的配方决定,不同电解液配方在添加剂种类和添加比例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若未来电解液配方发生调整或公司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则终端客户及产业链厂商基于自身配方需求和供应链健康、稳定的考虑,可能会要求电解液厂商选择向生产公司同类产品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目前行业内对锂电池的性能要求在逐步提高,要求其具备更长寿命、更长续航和更安全等性能,因此,行业内研发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二氟磷酸锂(LiDFP)、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等新型电解液添加剂以满足上述性能需求。目前,国内一批电解液厂商已实现上述新型添加剂的产业化技术突破,并已建设投产了工业化产线。
随着新型添加剂产业化应用趋势的加深,下游电池厂商的技术路线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若未来公司技术更新不及时导致主要产品无法满足新型电池的性能需求,或其他供应商研发出在高压高镍等新环境下性能更好的新型添加剂,公司产品存在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4.出口业务及汇率波动风险
一直以来,外销收入是公司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是未来经营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进出口国家的贸易政策和国际市场供求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变化对公司利润波动产生了一定影响。未来随着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的增长,如人民币汇率进一步波动,汇兑损益的变化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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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0.04%,其中:VC产品的毛利率为18.28%;FEC产品的毛利率为-4.03%,而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9.41%,上升较为明显,主要原因: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的持续高速发展,新能源材料市场需求显著扩大,VC和FEC价格在四季度有较大幅度上涨。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目前主要竞争对手为山东亘元、富祥药业、瀚康化工、山东孚日和苏州华一等。随着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如果主要竞争对手采取比较激进的价格策略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亦或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较好的技术研发、成本控制和客户服务能力等,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款项金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之和为63,904.47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3.48%。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款项的增长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如果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将加大公司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安全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1,056.57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5.79%。报告期内,受环保监管、上游石油化工行业波动、原材料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的波动。由于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化学品对存储、生产、运输等环节要求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产品的价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或产品发生严重滞销,或出现管理不善等情形,公司可能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4.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和子公司泰兴华盛于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未来,公司或子公司如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提升,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如未来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增加公司的外销成本,对公司出口业务的业绩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对化工生产实施多项行业监管政策,如投资审批制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艺技术要求、安全标准等。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上述行业监管政策存在
/
变化的可能性。如果上述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因无法达到相关要求而影响正常经营,以及投资项目未获审批通过或无法获得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而不能实施等行业监管方面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在46.62%左右。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氢氧化钾、液碱、三乙胺等,其中,碳酸乙烯酯供应价格及稳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会出现一定波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供需格局的变化及突发性事件等可能对原材料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者出现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产能过剩的风险近年来,公司下游动力电池行业以及终端新能源汽车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且储能等其他应用领域需求持续增长,市场需求旺盛,带动了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材料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产能、产量、销量均大幅增长。如果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等终端行业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或主要客户无法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新产品、新技术导致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应用领域窄化等因素,可能出现产能过剩的风险,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处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与下游新能源车、储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中美贸易摩擦走势存在不确定性,不可控事件的发生可能带来宏观环境风险,影响产业链整体供需结构,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1.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公司在建及拟建设项目投产后公司产能将会大幅上升,并新增部分新产品产能,需要公司进行市场拓展,来消化新增产能。如果未来行业内竞争加剧,或公司市场拓展进度不及产能扩张规模,或对新产品技术、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出现偏差,将会造成公司产销率、产能利用率下降,因而会对公司收入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2.项目延期或取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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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须办理各种手续,多项环节涉及政府审批,可能导致项目审批周期长,或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项目取消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存在设备定制、调试和改造周期较预期有所延长,造成项目延期的风险。
3.项目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果在建及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下游客户对产品认证周期长,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售价及盈利大幅降低等情形,存在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宏观经济波动,及时跟踪市场政策、研判市场形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对项目建设中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进行预测并加以防范。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等方式降低项目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48.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1,325.66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869,488,799.43 | 504,899,353.12 | 72.21 |
| 营业成本 | 781,777,234.64 | 602,910,801.03 | 29.67 |
| 销售费用 | 9,061,761.48 | 5,744,171.29 | 57.76 |
| 管理费用 | 100,102,051.28 | 92,324,560.00 | 8.42 |
| 财务费用 | -1,469,706.25 | -11,648,402.13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51,795,309.75 | 41,023,937.27 | 26.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450,994.13 | -110,656,959.03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389,057.27 | -1,154,187,032.3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436,054.75 | 5,572,540.32 | 1,379.33 |
| 投资收益 | 74,983,251.45 | 34,138,795.06 | 119.6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市场需求增长,VC和FEC产品销售量有较大幅度增长;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额大幅增长,但销售回款略增,采购形成付款增加较大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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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变动较大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901.90万元,同比上升72.20%,主要原因是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的持续高速发展,市场需求显著扩大,VC和FEC产品销售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主营业务成本78,177.65万元,同比增长29.70%,主要原因系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专用化学品制造 | 869,018,984.14 | 781,776,531.53 | 10.04 | 72.20 | 29.70 | 29.48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VC | 580,899,266.48 | 474,724,346.00 | 18.28 | 69.12 | 29.15 | 25.29 |
| FEC | 237,176,890.34 | 246,731,793.29 | -4.03 | 112.77 | 49.16 | 44.36 |
| 其他 | 50,942,827.32 | 60,320,392.24 | -18.41 | 2.48 | -13.53 | 21.93 |
| 合计 | 869,018,984.14 | 781,776,531.53 | 10.04 | 72.20 | 29.70 | 29.48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内销 | 830,179,088.41 | 750,049,547.11 | 9.65 | 86.39 | 37.25 | 32.34 |
| 外销 | 38,839,895.73 | 31,726,984.42 | 18.31 | -34.45 | -43.63 | 13.29 |
| 合计 | 869,018,984.14 | 781,776,531.53 | 10.04 | 72.20 | 29.70 | 29.48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减(%) | 减(%) | (%) | ||||
| 直销 | 857,118,284.01 | 771,163,260.05 | 10.03 | 77.59 | 33.00 | 30.16 |
| 经销 | 11,900,700.13 | 10,613,271.48 | 10.82 | -45.99 | -53.75 | 14.98 |
| 合计 | 869,018,984.14 | 781,776,531.53 | 10.04 | 72.20 | 29.70 | 29.48 |
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从事行业是专用化学品制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6,901.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2.20%,主要原因为VC和FEC销售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
公司主要产品:VC、FEC和其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VC销售收入58,089.93万元,同比上升69.12%;FEC销售收入23,717.69万元,同比上升112.77%;其他产品销售收入5,094.28万元,同比上升2.48%。VC和FEC销售收入和成本大幅上升,其主要原因系销售量出现大幅增长、第四季度起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所致。
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分国内和国外。2025年国内销售额83,017.9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86.39%;国外销售额3,883.9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45%。2025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4.47%,外销收入相较2024年下降了34.45%,主要系公司境外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减少,公司更专注于境内市场开发所致。公司外销收入占比不断降低,与全球电解液整体规模占比相匹配,即中国电解液出货量占全球比例较高且在不断提升。
公司销售模式有直销和经销。以直销为主,2025年直销销售额85,711.83万元,比上年上升
77.59%,经销额1,190.07万元,比上年下降45.99%。直销收入和成本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境内市场销售数量大幅上升所致;经销收入和成本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因境外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减少,境外销售数量下降所致。
2025年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是VC和FEC销售价格回升和产能利用率大幅上升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VC | KG | 12,348,145.00 | 12,486,905.80 | 230,886.62 | 49.83 | 54.81 | -37.54 |
| FEC | KG | 7,692,760.00 | 7,952,085.98 | 152,137.57 | 134.84 | 127.14 | 50.39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的持续高速发展,市场需求显著扩大,VC和FEC产品产量和销售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专用化学品制造 | 直接材料 | 364,395,213.65 | 46.62 | 246,349,353.30 | 40.86 | 47.92 | |
| 直接人工 | 71,486,553.92 | 9.14 | 63,908,544.91 | 10.60 | 11.86 | ||
| 制造费用 | 331,968,724.30 | 42.46 | 278,002,170.35 | 46.11 | 19.41 | ||
| 运费 | 13,926,742.76 | 1.78 | 14,650,732.47 | 2.43 | -4.94 | ||
| 小计 | 781,777,234.63 | 100.00 | 602,910,801.03 | 100.00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VC | 直接材料 | 214,624,897.64 | 45.21 | 156,933,255.27 | 42.69 | 36.76 | |
| 直接人工 | 44,388,053.47 | 9.35 | 39,266,347.54 | 10.68 | 13.04 | ||
| 制造费用 | 207,808,726.97 | 43.78 | 163,185,660.95 | 44.40 | 27.34 | ||
| 运费 | 7,902,667.91 | 1.66 | 8,195,587.66 | 2.23 | -3.57 | ||
| 小计 | 474,724,345.99 | 100.00 | 367,580,851.43 | 100.00 | |||
| FEC | 直接材料 | 119,604,307.55 | 49.13 | 64,553,386.77 | 39.03 | 85.28 | |
| 直接人工 | 18,945,065.99 | 7.78 | 18,681,028.56 | 11.29 | 1.41 | ||
| 制造费用 | 101,330,339.42 | 41.63 | 79,327,397.85 | 47.96 | 27.74 | ||
| 运费 | 3,546,454.53 | 1.46 | 2,851,998.50 | 1.72 | 24.35 | ||
| 小计 | 243,426,167.49 | 100.00 | 165,413,811.68 | 100.00 |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30,166,008.46 | 47.41 | 24,862,711.26 | 35.56 | 21.33 | |
| 直接人工 | 8,153,434.46 | 12.81 | 5,961,168.81 | 8.53 | 36.78 | ||
| 制造费用 | 22,829,657.91 | 35.89 | 35,489,111.55 | 50.76 | -35.67 | ||
| 运费 | 2,477,620.32 | 3.89 | 3,603,146.31 | 5.15 | -31.24 | ||
/
| 小计 | 63,626,721.15 | 100.00 | 69,916,137.92 | 100.00 |
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VC的直接材料比去年同期上升36.76%,主要原因是销售量比去年同期增长54.81%;
2.FEC的直接材料比去年同期上升85.28%,主要原因是销售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27.14%;
3.其他的直接人工比去年同期上升36.78%,主要原因是华盛联赢项目进入试生产,人工费用增加。制造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35.67%,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产线停产期间折旧所致。运费比上年同期下降31.24%,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变化导致运费单价不同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2025年9月,本公司与苏州南园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华盛南园敦行),约定公司将华盛南园敦行2%的股份转让给苏州南园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华盛南园敦行的股份比例下降为42.4444%。华盛南园敦行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本公司委派1名,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2025年华盛南园敦行修改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由之前的“投资决策需由4名(含4名)以上(其中必须有一位是公司委派委员)委员同意方可通过”修改为“投资决策需由4名(含4名)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自此,本公司不再对华盛南园敦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控制。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无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9,255.9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9.6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客户一 | 33,050.06 | 38.01 | 否 |
| 2 | 客户二 | 24,515.21 | 28.19 | 否 |
| 3 | 客户三 | 4,637.31 | 5.33 | 否 |
| 4 | 客户四 | 4,095.38 | 4.71 | 否 |
| 5 | 客户五 | 2,957.97 | 3.40 | 否 |
| 合计 | / | 69,255.93 | 79.6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1,251.8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7.3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一 | 7,283.70 | 12.80 | 否 |
| 2 | 供应商二 | 5,267.67 | 9.26 | 否 |
| 3 | 供应商三 | 3,220.86 | 5.66 | 否 |
| 4 | 供应商四 | 2,935.40 | 5.16 | 否 |
| 5 | 供应商五 | 2,544.23 | 4.47 | 否 |
| 合计 | / | 21,251.86 | 37.3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C.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9,061,761.48 | 5,744,171.29 | 57.76 |
| 管理费用 | 100,102,051.28 | 92,324,560.00 | 8.42 |
| 财务费用 | -1,469,706.25 | -11,648,402.13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51,795,309.75 | 41,023,937.27 | 26.26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450,994.13 | -110,656,959.03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389,057.27 | -1,154,187,032.3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436,054.75 | 5,572,540.32 | 1379.33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555,103,386.45 | 12.67 | 782,151,750.23 | 18.23 | -29.0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4,642,446.11 | 12.66 | 917,438,322.49 | 21.39 | -39.54 | 期末持有的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
| 应收票据 | 42,648,075.15 | 0.97 | 14,303,301.85 | 0.33 | 198.17 | 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 应收账款 | 550,154,970.51 | 12.56 | 296,284,219.59 | 6.91 | 85.68 | 本期销售收入增长,期末处于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241,653.88 | 1.06 | 52,668,851.39 | 1.23 | -12.20 | |
| 预付款项 | 5,057,584.84 | 0.12 | 4,025,747.64 | 0.09 | 25.63 | |
| 其他应收款 | 1,095,538.62 | 0.03 | 3,336,896.41 | 0.08 | -67.17 | 本期借款利息收回所致 |
| 存货 | 110,565,735.55 | 2.52 | 87,070,764.92 | 2.03 | 26.98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066,963.08 | 0.98 | 45,212,724.15 | 1.05 | -4.75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8,885,213.36 | 4.54 | 100,775,983.61 | 2.35 | 97.35 | 华盛南园基金由子公司变为联营公司,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0.46 | 5,000,000.00 | 0.12 | 300.00 | 本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
| 固定资产 | 1,537,012,672.09 | 35.09 | 1,260,871,549.42 | 29.39 | 21.90 | |
| 在建工程 | 360,679,889.50 | 8.23 | 438,627,965.62 | 10.22 | -17.77 | |
| 使用权资产 | 448,056.48 | 0.01 | 656,999.59 | 0.02 | -31.80 | 本期摊销金额较大所致 |
| 无形资产 | 260,539,621.54 | 5.95 | 205,815,384.78 | 4.80 | 26.59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8,483.26 | 0.01 | 590,728.33 | 0.01 | -13.92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029,339.95 | 1.48 | 48,232,260.41 | 1.12 | 34.83 | 股权激励成本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074,992.87 | 0.66 | 27,022,314.54 | 0.63 | 7.60 | |
| 应付票据 | 80,498,189.71 | 1.84 | 186,342,213.85 | 4.34 | -56.80 |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
| 应付账款 | 282,661,602.78 | 6.45 | 265,695,457.80 | 6.19 | 6.39 | |
| 合同负债 | 4,077,639.88 | 0.09 | 204,873.75 | 0.00 | 1,890.32 | 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076,912.73 | 0.60 | 21,884,747.97 | 0.51 | 19.16 | |
| 应交税费 | 6,602,844.91 | 0.15 | 4,028,334.94 | 0.09 | 63.91 | 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92,476.72 | 0.00 | 203,812.35 | 0.00 | -54.63 | 本期保证金减少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907,263.43 | 0.36 | 6,306,794.95 | 0.15 | 152.2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6,958,293.87 | 1.76 | 15,492,013.88 | 0.36 | 396.76 | 本期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的金额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333,142,926.71 | 7.60 | 169,250,000.00 | 3.95 | 96.83 | 本期新增借款金额较大所致 |
| 租赁负债 | 164,246.16 | 0.00 | 新增租赁金额增加所致 | |||
| 递延收益 | 29,936,080.24 | 0.68 | 23,927,230.19 | 0.56 | 25.1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781.91 | 0.00 | -100.00 | 同一纳税主体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抵消所致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200,000.00 | 0.70 | -100.00 | 华盛南园基金由子公司变为联营公司,合并范围变更所致 |
其他说明无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21,899,834.40 | 221,899,834.40 | 冻结 | 因购买理财产品、办理更换不动产权证和存入承兑汇票保证金而受限 |
| 应收票据 | 17,480,069.61 | 17,480,069.61 | 资产转移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票据 |
| 固定资产 | 103,245,964.28 | 98,200,018.98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92,771,799.26 | 86,099,317.7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435,397,667.55 | 423,679,240.72 | /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不适用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2、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报告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二)主要经营模式”。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 碳酸亚乙烯酯(VC)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碳酸乙烯酯、氯气、碳酸二甲酯、三乙胺 | 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 | 供需关系、成本 |
|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碳酸乙烯酯、氯气、氟化钾 | 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 | 供需关系、成本 |
| 双草酸硼酸锂(BOB)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氢氧化锂、草酸、硼酸、乙腈 | 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 | 供需关系、成本 |
| 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草酸锂,三氟化硼碳酸二甲酯,碳酸二甲酯 | 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 | 供需关系、成本 |
| 甲烷二磺酸亚甲酯(MMDS)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甲烷二磺酸,五氧化二磷,多聚甲醛,二氯乙烷 | 锂电池电解液中的核心添加剂 | 供需关系、成本 |
| 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IPTS)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碳酸二甲酯 | 涂料、密封胶等 | 供需关系、成本 |
| 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TESPI)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碳酸二乙酯 | 涂料、密封胶等 | 供需关系、成本 |
| 石墨负极 | 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人造石墨、天然球形石墨、再生石墨 | 锂电池中的重要负极组成 | 供需关系、成本 |
(3).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
○
碳酸亚乙烯酯(VC)
(a)前道工序(工业级产品制备)
(b)后道工序(电子级产品制备)
注:图中代码EC指碳酸乙烯酯,ClEC指氯代碳酸乙烯酯,TEA指三乙胺,Solv.指溶剂○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a)前道工序(工业级产品制备)
(b)后道工序(电子级产品制备)
/
注:图中代码EC指碳酸乙烯酯,ClEC指氯代碳酸乙烯酯,KF指氟化钾,Solv.指溶剂○
双草酸硼酸锂(BOB)
注:图中代码Solv.指溶剂○
特殊有机硅(IPTS/TESPI)(a)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IPTS)
注:图中代码氨基硅烷指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碳酸酯指碳酸二甲酯,Catt指催化剂
/
(b)异氰酸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TESPI)
注:图中代码氨基硅烷指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碳酸酯指碳酸二乙酯,Catt指催化剂
⑤石墨负极
(5).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 华盛锂电 | 3,000吨VC产品;2,000吨FEC产品;160吨BOB产品;500吨有机硅产品 | 100.00 | 已投产 | - | 不适用 |
| 华盛锂电 | 6,000吨VC产品;3,000吨FEC产品 | 100.00 | 已投产 | - | 不适用 |
| 华盛锂电 | 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 | 2.00 | 500吨LiDFOB、2,000吨MMDS | 17,933.77 | 已于2025年试产 |
| 泰兴华盛 | 4,000吨VC产品;2,500吨FEC产品;6,300吨CLEC产品;300吨碳酸乙烯酯回 | 100.00 | 已投产 | - | 不适用 |
/
| 收资源利用 | |||||
| 盛美锂电 | 3,000吨LiFSI产品(其中第一期500吨) | 0.00 | 500吨LiFSI | 26,249.85 | 2026年年中 |
| 祥和新能源 | 80,000吨CLEC产品(其中第一期40,000吨) | 100.00 | 已投产 | - | 不适用 |
| 华盛联赢 | 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其中第一期50,000吨) | 4.00 | 50,000吨负极材料 | 18,368.09 | 已于2025年试产 |
| 祥和新能源 | 6万吨碳酸亚乙烯酯项目(一期3万吨) | 0.00 | 3万吨VC | 6,279.22 | 2026年年中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及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其中第一期50,000吨)已于报告期内开始试生产,处于产能爬坡过程中。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 碳酸乙烯酯 | 自购 | 银行承兑汇票 | -4.85 | 36,695,610.00 | 34,968,083.57 |
| 三乙胺 | 自购 | 银行承兑汇票 | -0.29 | 2,687,160.00 | 2,687,160.00 |
| 碳酸二甲酯 | 自购 | 银行承兑汇票 | -10.96 | 5,098,960.00 | 4,975,831.00 |
| 氢氧化钾 | 自购 | 银行承兑汇票 | 2.09 | 9,951,590.00 | 9,951,590.00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降低营业成本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 电力(度) | 自购 | 现汇 | -1.55 | 35,272,512.00 | 35,272,512.00 |
| 蒸汽(吨) | 自购 | 现汇 | -3.66 | 73,631.18 | 73,631.18 |
| 天然气(立方) | 自购 | 现汇 | -5.76 | 319,658.00 | 319,658.00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降低营业成本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 专用化学品制造 | 869,488,799.43 | 781,777,234.64 | 10.09 | 72.29 | 29.70 | 29.53 | 不适用 |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857,588,099.30 | 77.69 |
| 经销 | 11,900,700.13 | -45.99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 5,490.00 | 10,699.9999 | -48.69% |
注:报告期内,公司对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84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对基金公司的全部出资;子公司华盛联赢对湖北森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公司对湖北葛化华祥化学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子公司基金(2025年9月未出表前)对苏州芯镁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碳酸亚乙烯酯项目(一期3万吨)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华盛祥和新能源为实施主体,总投资16亿元人民币,开展“年产6万吨碳酸亚乙烯酯项目(一期3万吨)”的投资与建设。报告期内,该项目已投入6,279.22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17,438,322.49 | 3,044,123.62 | 3,224,713,660.00 | 3,570,553,660.00 | -20,000,000.00 | 554,642,446.11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2,668,851.39 | 316,149,110.49 | 322,576,308.00 | 46,241,653.88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合计 | 975,107,173.88 | 3,044,123.62 | 0.00 | 0.00 | 3,560,862,770.49 | 3,893,129,968.00 | -25,000,000.00 | 620,884,099.9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6月 | 投资新能源、智能制造为主 | 76,400,000.00 | 52,400,000.00 | 76,400,000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是 | 已投10个项目,主要是新能源材料行业及智能制造行业 | 51,894,018.57 | 47,061,388.08 |
/
| 合计 | / | / | 76,400,000.00 | 52,400,000.00 | 76,400,000 | / | 100.00 | / | / | / | / | 51,894,018.57 | 47,061,388.08 |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半成品的制造和销售 | 340,000,000 | 411,415,288.60 | 330,277,173.63 | 197,622,495.82 | -28,576,793.37 | -30,501,077.42 |
| 无锡华赢硅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正负极材料等研发 | 10,000,000 | 24,817,708.41 | -15,473,360.45 | 2,482,161.01 | -5,119,874.50 | -5,120,646.97 |
|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含氟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20,000,000 | 282,645,584.94 | 150,618,788.30 | 366,992.29 | -23,685,005.50 | -23,857,036.75 |
| 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氯代碳酸乙烯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600,000,000 | 337,364,096.12 | 195,768,325.94 | 122,440,904.43 | -6,809,566.16 | -6,955,902.66 |
/
| 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50,000,000 | 283,599,483.02 | 27,301,822.24 | 25,679,711.72 | -16,245,761.97 | -16,445,863.73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创业投资基金 | 180,000,000.00 | 309,017,397.46 | 283,496,271.53 | 0.00 | 152,024,891.82 | 126,503,765.8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转让,失去控制权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为-308.13万元。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9月,本公司与苏州南园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华盛南园敦行),约定公司将华盛南园敦行2%的股份转让给苏州南园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华盛南园敦行的股份比例下降为42.4444%。
另外,华盛南园敦行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本公司委派1名,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2025年华盛南园敦行修改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由之前的“投资决策需由4名(含4名)以上(其中必须有一位是公司委派委员)委员同意方可通过”修改为“投资决策需由4名(含4名)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自此,本公司不再对华盛南园敦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控制。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提升中国锂电产业链供应能力为己任,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和生产。未来,公司将持续秉承“诚信为本、创新为魂、管理为根、先机为赢”的华盛价值观,以产品创新为核心,以服务客户为导向,基于已有技术向新型添加剂产品拓展、同时利用技术和市场优势,拓展低能耗高性能石墨负极、硅碳负极等材料领域,同时面向电池新材料科技前沿,积极探索锂电池前沿材料。公司将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实施核心产品专业化深度发展战略,适时扩大核心产品产能,全力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并持续保持核心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一家不断开发新技术和开拓新领域的研发创新型企业。
公司将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体系。公司将努力加大产品技术研发力度,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提升专利成果转化水平;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提高合作层次,与重要客户建立互信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协同机制;进一步发挥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品牌等各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逐步扩大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6年,公司将紧抓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聚焦电解液添加剂核心主业,同步发力负极材料新赛道,以产能建设为抓手、技术创新为核心,推动公司经营规模与发展质量双提升。公司将加快推进现有3万吨VC产能、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严控项目质量与建设周期,确保负极材料一期项目完成试生产与客户评价后实现规模化产能释放,VC产能按期投产,进一步扩大核心产品与新赛道产品产能规模,充分满足新能源汽车、储能、数码等下游领域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深化与头部电池厂商的战略合作,持续提升核心产品市场份额与行业影响力。
公司将稳步推进H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境内外监管要求完成各项审批备案流程,借助香港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为VC、负极材料等在建产能项目落地、技术研发投入及国际化布局提供充足资金支持。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原则,强化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管理,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依托境外资本市场品牌效应,加快海外市场布局与国际客户拓展,推动电解液添加剂与负极
/
材料产品的全球化市场推广,助力公司全球化经营发展。公司将持续加码研发投入,聚焦高电压、高能量密度、长寿命电池配套材料及下一代电池技术方向,加快新型产品商业化与前沿技术产业化进程。一方面全力推进HSI003、S1521、S1522等新型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推广,加快实现商业化放量,同时推动负极材料领域硅碳负极的技术优化与产业化规划,完成硅基负极相关设备定型与工艺验证,打造多品类业绩增长极;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固态电解质材料领域研发,加快硫化锂液相法工艺2吨/年中试试产线等研发配套项目建设,完成工艺参数验证与优化,为后续产业化落地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持续深化新型功能添加剂、锂盐添加剂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专利布局,丰富电解液添加剂与负极材料产品矩阵,以技术创新构筑核心竞争壁垒。
公司将全面优化内部运营管理体系,围绕VC、负极材料等在建项目生产配套、现有产线高效运转,完善生产、采购、销售全流程管控,强化供应链稳定性与成本控制能力,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打造专业化研发与管理团队,为电解液添加剂产能释放、负极材料产业化推进、技术创新及战略落地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此外,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与市场动态,动态调整经营策略,推动研发、生产、市场的深度协同,确保各项经营目标顺利实现,持续为全体股东创造稳定价值。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体系完整,职责明确,各尽其责并独立运作,在相互配合的同时又可以有效制衡彼此,促进和保障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公司治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会,审议了16项议案。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对股东会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保股东会的规范运作。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了58项议案,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保障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质量。公司董事会设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促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客观发表独立、公正的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2025年,全体独立董事履职成效显著,无反对、弃权议案,独立意见均明确支持合规决策。2025年度,公司顺利完成职工董事增设工作。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程序,选出既代表职工利益、又具备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专业素养的职工董事;根据新《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内启动相关治理架构优化工作。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正式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监事会全部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通过提前梳理职权清单、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监督职能无缝衔接与平稳过渡。同时,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至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
3.监事与监事会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32项议案。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保障了监事会的监督效果。公司监事会设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回购股份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内部管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4.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6.投资者关系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上证E互动提问、来电和咨询,积极关注股东及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公平对待每位股东及投资者,维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职务,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境内外上市规则要求,切实维护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能力,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
/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清晰界定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边界。二者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决策与执行的规范化、制度化。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深耕锂电材料领域多年,具备深厚的行业积淀、丰富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清晰的战略发展视野,该任职安排契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与经营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高效落地与经营决策的连贯执行,能够有效统筹推进公司战略制定、研发创新、生产运营、市场拓展等各项核心业务,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为切实保持公司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已采取多方面具体措施,严格落实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原则,具体如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自主开展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不存在业务依赖或混同情形;建立独立的人事管理体系,核心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履职,员工招聘、考核、薪酬等均由公司自主决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人员交叉混同;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独立完整,均由公司自主运营管理,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抵押等情形;设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内部职能部门,各机构、部门独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拥有专属办公场所和设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机构合署办公情形;建立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团队,拥有独立银行账户,财务决策、资金运作、税务申报等均由公司自主开展,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同时,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独立董事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审议与监督,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进一步强化监督效能;健全关联交易决策与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定价、审批流程,杜绝违规资金占用与利益输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外部监督,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独立性不受损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沈锦良 | 董事长 | 男 | 73 | 2019-07-17 | 2028-09-15 | 17,395,726 | 17,440,726 | 45,000 | 股权激励 | 190.64 | 否 |
| 沈鸣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4 | 2019-07-17 | 2028-09-15 | 5,871,228 | 5,901,228 | 30,000 | 股权激励 | 170.53 | 否 |
| 李伟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9-07-17 | 2028-09-15 | 1,993,070 | 2,008,070 | 15,000 | 股权激励 | 136.99 | 否 |
| 林刚 | 董事(离任)、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19-07-17 | 2028-09-15 | 1,432,957 | 1,447,957 | 15,000 | 股权激励 | 128.89 | 否 |
| 赵家明 | 董事(离任) | 男 | 31 | 2019-07-17 | 2025-09-15 | 0 | 0 | 0 | - | 0 | 是 |
| 马阳光 | 董事 | 男 | 49 | 2022-08-29 | 2028-09-15 | 0 | 0 | 0 | - | 0 | 是 |
| 黄雄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3 | 2020-05-28 | 2025-09-15 | 0 | 0 | 0 | - | 7.5 | 否 |
| 胡博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8 | 2020-05-28 | 2025-09-15 | 0 | 0 | 0 | - | 7.5 | 否 |
| 温美琴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62 | 2020-05-28 | 2025-09-15 | 0 | 0 | 0 | - | 7.5 | 否 |
| 周超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38 | 2019-07-17 | 2025-09-15 | 0 | 0 | 0 | - | 0 | 是 |
| 杨志勇 | 监事(离任)、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19-07-17 | 2025-09-15 | 38,932 | 38,932 | 0 | - | 30.43 | 否 |
/
| 张丽亚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女 | 44 | 2019-07-17 | 2025-09-15 | 81,780 | 81,780 | 0 | - | 19.08 | 否 |
| 张先林 | 副总经理(离任)、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8 | 2022-08-29 | 2025-09-15 | 581,060 | 596,060 | 15,000 | 股权激励 | 91.17 | 否 |
| 任国平 | 财务总监 | 男 | 52 | 2019-07-17 | 2028-09-15 | 78,700 | 93,700 | 15,000 | 股权激励 | 70.16 | 否 |
| 黄振东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2-10-27 | 2028-09-15 | 5,900 | 20,900 | 15,000 | 股权激励 | 98.99 | 否 |
| 匡怡纯 | 董事 | 女 | 34 | 2025-09-15 | 2028-09-15 | 0 | 0 | 0 | - | 0 | 是 |
| 史浩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5-09-15 | 2028-09-15 | 0 | 0 | 0 | - | 2.92 | 否 |
| 于北方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5-09-15 | 2028-09-15 | 0 | 0 | 0 | - | 2.92 | 否 |
| 周豪慎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5-09-15 | 2028-09-15 | 0 | 0 | 0 | - | 2.9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7,479,353 | 27,629,353 | 150,000 | / | 968.14 | / |
姓名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沈锦良 | 1988年6月至1993年2月,担任张家港市华申纺织助剂厂厂长;1993年3月至1999年1月,担任张家港市华荣染整助剂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2月至2002年3月,担任张家港市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担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3年5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华盛有限董事长;2014年11月至2019年2月,担任华盛有限副董事长;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长。 |
| 沈鸣 | 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日本森田化学株式会社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董事长助理;2011年8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总经理。 |
| 李伟锋 | 1997年8月至2000年5月,担任张家港市华荣染整助剂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助理;2000年6月至2005年3月,担任华盛有限经营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4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副总经理。 |
| 林刚 | 1997年9月至2016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生产部经理;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担任泰兴华盛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泰兴华盛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副总经理。 |
| 赵家明 | 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担任苏州博纳讯动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18年9月至今,担任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12月至今担任苏州岭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担任苏州易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2025年9月,担任华盛锂电董事;2023年9月,担任苏州国顺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
/
| 马阳光 | 高级经济师,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江苏省高投)本部高级投资经理、苏州管理公司创始合伙人。其间,2014年至2015年,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2017年至今,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敦行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23年4月,担任苏州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担任华盛锂电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苏州希美微纳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2024年,担任江苏才道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苏州邦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
| 黄雄 | 1980年12月至1994年11月,任职于江苏客运总公司苏州公司;1994年12月至2000年6月,担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张家港支公司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7年2月,担任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总监;2007年3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2011年11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2014年1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11月至2022年4月,担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2年4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至今,担任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01700.SH)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002075.SZ)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担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00651.SZ)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5年9月,担任华盛锂电独立董事。 |
| 胡博 | 1991年8月至1999年12月,曾任冶金工业部鞍山热能研究院炭素材料研究所工程师、所长助理;2000年1月至2005年10月,担任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北京创亚动力电池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担任山东齐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担任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担任安徽利维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湖州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担任湖州启源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担任湖州辰一昊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启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至2025年9月,担任华盛锂电独立董事。 |
| 温美琴 | 1985年7月至1993年6月,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1993年7月至2006年6月,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2006年7月至今,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誉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5年9月,担任盛锂电独立董事。 |
| 周超 | 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担任杨舍镇农联股份合作社(2020年5月份变更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助理会计;2013年8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党委委员;2015年9月至2021年11月,担任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办会计(资产管理办主任);2019年7月至2025年9月,担任华盛锂电监事会主席;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担任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党委副书记;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党委副书记兼张家港市杨舍镇青草巷社区党支部书记;2023.10至今担任张家港市大新镇龙潭村党总支书记、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现任张家港金联实业监事,龙潭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市福联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龙潭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张家港市金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金新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金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双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家港市龙潭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 杨志勇 | 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担任南通吉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员工;2005年1月至2005年4月,待业;2005年5月至2019年7月,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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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华盛有限研发部经理;2019年7月至2025年9月,担任华盛锂电监事;2019年7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总部研究院院长助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核心技术人员;2025年12月至今,担任生产副总助理。 | |
| 张丽亚 | 2001年7月至2006年2月,担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分析中心主管;2006年3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品管部经理;2019年7月至2025年9月,担任华盛锂电职工监事;2019年7月至今,担任品管部经理。 |
| 张先林 | 2002年5月至2005年2月,担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机硅事业部经理;2005年11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技术总监;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华盛锂电技术总监,2022年8月至2025年9月,担任华盛锂电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总部研究院院长、核心技术人员。 |
| 任国平 | 1998年7月至2003年2月,任职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03年3月至2007年11月,担任张家港泰普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7年11月至2011年5月,担任张家港衡业特种树脂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6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财务总监。 |
| 黄振东 | 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担任张家港国泰国际集团华宁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跟单员;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商学院学习;2008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丰立集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丰立上海大亚洲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7年7月,历任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企业上市科科员、副科长、科长;2017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苑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至今担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002075.SZ)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担任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匡怡纯 | 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担任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担任江苏金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苏州金农联创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苏州新联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4年08至今担任苏州金农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2至今,担任上海氢洋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9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 |
| 史浩明 | 曾任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兼任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独立董事。 |
| 于北方 | 曾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任农经系助教。烟台光明染织厂,任财务科会计。沙洲职业工学院,任经济管理系会计学讲师。现任沙洲职业工学院,任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副教授。2025年9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 |
| 周豪慎 | 曾任日本国立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首席研究员,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9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9月15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
2、截至本报告期末,以下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股份:
| 姓名 | 职务 | 年初间接持股数 | 年末间接持股数 | 年度内间接持股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间接持股情况 |
| 沈锦良 | 董事长 | 1,667,500 | 1,667,500 | 0 | - |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三号间接持有 |
| 沈鸣 | 董事、总经理 | 3,480,000 | 3,480,000 | 0 | - |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
| 李伟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435,000 | 435,000 | 0 | - |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
| 林刚 | 董事(离任)、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 435,000 | 435,000 | 0 | - |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三号间接持有 |
| 杨志勇 | 监事(离任)、核心技术人员 | 87,000 | 87,000 | 0 | - |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
| 张丽亚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43,500 | 43,500 | 0 | - |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
| 张先林 | 副总经理(离任)、核心技术人员 | 217,500 | 217,500 | 0 | - |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
| 任国平 | 财务总监 | 145,000 | 145,000 | 0 | - |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马阳光 |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 | 2017年6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 | 2018年12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 | 2018年12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苏州敦行聚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 | 2020年4月 | 至今 |
| 周超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5月 | 至今 |
| 匡怡纯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 主办会计 | 2017年6月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沈锦良 | 江苏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 | 2025年11月 | 至今 |
| 沈鸣 | 苏州衣香云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5月 | 至今 |
| 沈鸣 | 安徽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4月 | 至今 |
| 李伟锋 | 江阴市宏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注销) | 监事 | 2021年2月 | 2025年11月 |
| 赵家明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总监 | 2018年9月 | 至今 |
| 赵家明 | 苏州岭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至今 |
| 赵家明 | 苏州易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 赵家明 | 苏州国顺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9月 | 至今 |
| 黄雄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 黄雄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 | 至今 |
| 黄雄 |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10月 | 至今 |
| 胡博 | 湖州启源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3月 | 至今 |
| 胡博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2月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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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博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启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2月 | 至今 |
| 胡博 | 山东齐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2月 | 至今 |
| 胡博 | 湖州辰一昊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8月 | 至今 |
| 温美琴 | 南京财经大学 | 教授 | 1985年7月 | 至今 |
| 温美琴 | 南京誉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 周超 | 张家港市福联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至今 |
| 周超 | 张家港市龙潭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周超 | 张家港市金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7月 | 至今 |
| 周超 | 张家港市龙潭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事务的董事 | 2024年10月 | 至今 |
| 周超 | 张家港市金新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3月 | 至今 |
| 周超 | 张家港市双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4年5月 | 至今 |
| 周超 | 张家港市金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7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3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苏州敦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苏州敦行致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1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苏州希美微纳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 马阳光 | 苏州邦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1月 | 至今 |
| 黄振东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 | 至今 |
| 黄振东 |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3月 | 至今 |
| 黄振东 |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5月 | 至今 |
| 匡怡纯 | 苏州金农联创业有限公司 | 主办会计 | 2017年6月 | 至今 |
| 匡怡纯 | 苏州新联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经理 | 2017年6月 | 至今 |
| 匡怡纯 | 上海氢洋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2月 | 至今 |
| 匡怡纯 | 苏州金农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8月 | 至今 |
| 史浩明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副教授 | 1986年8月 | 至今 |
| 史浩明 | 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1992年8月 | 至今 |
| 史浩明 |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5月 | 至今 |
| 周豪慎 | 南京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2年4月 | 至今 |
| 于北方 | 沙洲职业工学院经济管理系 | 副教授 | 1993年8月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 | 无 |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职情况的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须报董事会批准。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一致。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968.14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121.60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度、个人履职表现、行业薪酬水平等维度综合评定;报告期内相关人员均完成对应考核指标。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公司目前未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递延支付安排,薪酬按约定周期足额发放。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赵家明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林刚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胡博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黄雄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温美琴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张先林 | 副总经理 | 解聘 | 个人原因 |
/
| 匡怡纯 | 董事 | 聘任 | 换届 |
| 于北方 | 独立董事 | 聘任 | 换届 |
| 史浩明 | 独立董事 | 聘任 | 换届 |
| 周豪慎 | 独立董事 | 聘任 | 换届 |
| 林刚 | 职工代表董事 | 聘任 | 换届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沈锦良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 沈鸣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 李伟锋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 林刚 | 否 | 8 | 8 | 2 | 0 | 0 | 否 | 3 |
| 马阳光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3 |
| 赵家明(离任)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3 |
| 胡博(离任)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 黄雄(离任) | 是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 温美琴(离任) | 是 | 5 | 5 | 3 | 0 | 0 | 否 | 3 |
| 匡怡纯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0 |
| 史浩明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 周豪慎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 于北方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第二届:温美琴、黄雄、马阳光;第三届:于北方、史浩明、匡怡纯 |
| 提名委员会 | 第二届:黄雄、胡博、马阳光;第三届:史浩明、周豪慎、李伟锋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二届:胡博、温美琴、李伟锋;第三届:周豪慎、于北方、马阳光 |
| 战略委员会 | 第二届:沈锦良、沈鸣、温美琴;第三届:沈锦良、周豪慎、沈鸣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24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无 |
| 2025年4月23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 2025年6月13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无 |
| 2025年8月21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无 |
/
|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 2025年10月24日 | 第三届审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8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无 |
| 2025年9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豁免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审查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议案》;3、《关于审查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议案》;4、《关于审查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议案》;5、《关于审查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无 |
| 2025年6月13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3、《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 2025年8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无 |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2日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碳酸亚乙烯酯项目(一期3万吨)的议案》。 | 无 |
| 2025年6月13日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40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71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211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9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805 |
| 销售人员 | 17 |
| 技术人员 | 147 |
| 财务人员 | 15 |
| 行政人员 | 227 |
| 合计 | 1211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35 |
| 本科学历 | 232 |
/
| 大专及以下学历 | 944 |
| 合计 | 121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参照相应地区人力资源市场行情,通过制定具有充分竞争力的工资标准和不断完善的绩效激励政策,根据员工绩效表现,结合公司业绩,为员工提供年度绩效奖金。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每年提供调薪和晋升的机会,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整体战略发展目标、部门业绩目标和岗位技能的实际需要,以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为前提,针对不同层级人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对象涵盖新员工、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干部等各类人才,内容包含企业文化、业务知识、专业技能、产品知识及法律法规、管理提升等培训,推动内训与外训相结合,从传统课堂到课堂之外,从理论知识到动手实践,开发具有华盛锂电特色课程和案例。培训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有效提升了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了企业凝聚力,同时也推动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71355.5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71.59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对利润分配的形式、期限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股票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情况做了明确要求,现有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5.6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483.26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整体盈利水平及实际发展需求,
/
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 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实现公司经营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256,570.28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471,546,292.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47,281,838.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47,281,838.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61,776,683.5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40,278,487.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7.38 |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50.88万股 | 1.57 | 181 | 14.95 | 11.70 |
注:1、“标的股票数量”已扣除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因离职或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作废的部分;
2、“标的股票数量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截至报告期末的公司股份总额159,500,000股;
3、“激励对象人数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截至报告期末总人数1211人;
4、“授予标的股票价格”为截至报告期末因权益分派调整后的价格。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370,000 | 150,000 | 711,000 | 706,800 | 11.7 | 1,809,000 | 0 |
注:1、“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已扣除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因离职或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作废的部分。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529.66 |
| 合计 | /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4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
/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 |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仅收到部分员工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向相关员工进行了客观、详细的解释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37)等公告。 |
| 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等公告。 |
|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8月22日为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等公告。 |
|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等公告。 |
| 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 |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等公告。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 沈锦良 | 董事长 | 150,000 | 0 | 11.70 | 45,000 | 45,000 | 105,000 | 113.70 |
| 沈鸣 | 董事、总经理 | 100,000 | 0 | 11.70 | 30,000 | 30,000 | 70,000 | 113.70 |
| 李伟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50,000 | 0 | 11.70 | 15,000 | 15,000 | 35,000 | 113.70 |
| 林刚 | 董事、副总经理 | 50,000 | 0 | 11.70 | 15,000 | 15,000 | 35,000 | 113.70 |
| 张先林 | 副总经理(离任)、核心技术人员 | 50,000 | 0 | 11.70 | 15,000 | 15,000 | 35,000 | 113.70 |
| 黄振东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0,000 | 0 | 11.70 | 15,000 | 15,000 | 35,000 | 113.70 |
| 任国平 | 财务总监 | 50,000 | 0 | 11.70 | 15,000 | 15,000 | 35,000 | 113.70 |
| 合计 | / | 500,000 | 0 | / | 150,000 | 150,000 | 350,00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激励机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与个人绩效表现实施薪酬浮动调整,有效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担当。公司已于2025年8月制定并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薪酬考核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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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已经建立的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机制,明确规定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跟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环保安全、知识产权等重大事项,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各子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华盛锂电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
/
“小巨人”企业。公司始终秉承“让电池更高效、更安全、更优质”的企业愿景,坚持“诚信为本、创新为魂、管理为根、先机为赢”的华盛价值观,立志成为锂电池行业更具有价值的企业。
公司一直坚持诚信合法经营,重视环境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与员工、股东、客户、供应商、政府及社会等利益相关方之间沟通和交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践行环境保护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号召,全面推行精益生产管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注重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公司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立了安环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及环境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全方位监控落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员工工作环境安全及公司运营过程的环境保护。
2.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对内关爱帮扶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公司对外积极投身公益慈善,参与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对于股东,公司建立了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3.完善公司治理
治理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治理,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公司决策机构规范运行。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方面,公司建立了数字系统管理平台,以数字化的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经营数据得以更快更准确地提供至管理层,提高了公司管理层决策效率。在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积极运用上证E互动、邮箱、电话、投资者调研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及新媒体平台,向市场提供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业务的理解,保障股东和相关投资者的权益。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ESG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和管理层对ESG管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ESG管理水平,在资本市场塑造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十七、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4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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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华盛锂电 | 1、公司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相关环境信息,网址为: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psarchive-webapp/web/viewRunner.html?viewId=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psarchive-webapp/web/sps/views/yfpl/views/infoPublic/index.js;2、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的披露相关环境信息,网址为:https://permit.mee.gov.cn/perxxgkinfo/syssb/xkgg/xkgg!licenseInformation.action |
| 2 | 泰兴华盛 | 1、公司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相关环境信息,网址为: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psarchive-webapp/web/viewRunner.html?viewId=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psarchive-webapp/web/sps/views/yfpl/views/infoPublic/index.js;2、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的披露相关环境信息,网址为:https://permit.mee.gov.cn/perxxgkinfo/syssb/xkgg/xkgg!licenseInformation.action |
| 3 | 盛美锂电 | 公司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的披露相关环境信息,网址为:https://permit.mee.gov.cn/perxxgkinfo/syssb/xkgg/xkgg!licenseInformation.action |
| 4 | 祥和新能源 | 公司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湖北)网站上披露相关环境信息,网站为:http://219.140.164.18:8007/hbyfpl/frontal/index.html#/home/index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走上了一条低碳发展、绿色发展之路,交通运输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碳排放大户,所以汽车行业的变革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一环,这也是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原因。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锂电池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具有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营的VC和FEC产品是锂电池电解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UPS电源、移动基站电源、光伏电站、3C产品等领域。为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做出了贡献,助力我国早日实现碳达峰。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在产品研发与应用中,始终坚守科技伦理。注重数据隐私保护,确保研发合法合规。对成果应用审慎评估,力求对社会、环境有益,以负责任态度推动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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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公司建立和实施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职责,规定信息安全管理程序,针对设备安全、物理安全和运行安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
在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公司通过在内外网之间利用专业防火墙等网络设备进行有效的流量过滤及拦截,并不断完善涉密信息系统技术防护和安全保密管理以及数据库备份系统的建设,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升级,保障核心业务数据安全。同时对工作场所实施物理分区、分级管控,通过安保及监控覆盖,确保人员、物品受控流动;通过统一的域控系统、数据加密系统、文档管理系统等安全管理工具,确保数据运行安全。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3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爱满港城”慈善募捐活动向张家港市慈善总会捐款
万元;
2、公司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设立了“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华盛奖学金”,报告期内公司提供奖学金20万元,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促进国家科学事业的发展;
3、报告期内,子公司华盛祥和向云梦县红字会捐款5万元,用于师生群体奖优济困。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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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重视与股东的信息交流,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股东保持交流,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资金需求、未来投资规划及长远发展等因素,审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以员工为发展之本,持续建设和完善人力资源以及各项内部管理体系和制度,公司在严格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自由、开放、合作和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此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培训,助力员工成长。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74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6.11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3805.62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3.86 |
注:以上数据包括公司董高直接持股、增持及通过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华赢三号间接持股的情况,不包括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的股份。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与供应商、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努力维护供应商、客户的权益。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价及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供应商纳入及退出机制,严格采购及物料质量水平,同时保持与供应商及时、有效地沟通,严格执行协议及制度相关规定,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公司坚持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提高合作层次,与重要客户建立互信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协同机制。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从产品研发到制造生产,从原料检验到成品出厂检测全过程实施严格的品质管控,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国家及客户的标准要求。此外,公司积极开展产品安全培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确保产品符合客户和市场的安全要求。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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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产品安全管理,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高品质产品,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另外,公司还积极推进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管审等工作,并取得了IATF16949:2016证书。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的力度的同时,也十分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采取多项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申请专利对公司核心技术进行保护、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办公软件加密等技术,不断加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还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推动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在行业内规范化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知识产权140项,其中专利授权139项,包括发明专利88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公司的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上海品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图片侵权纠纷,公司赔偿原告上海品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0元及案件受理费50元。其余,未发生知识产权诉讼或仲裁情况。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及帮助下,公司支部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党支部成立至今十余年,曾荣获“先锋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截至目前,公司支委会共有正式党员20名,支委会设党支部书记1名。公司支委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落实党员“三会一课”制度,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以及党员上党课等活动。比如报告期内,为全面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激励支部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知党史、听党话、跟党走的爱党爱国情怀,公司支部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党104周年庆典活动、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9周年观看纪录片活动、每月学习党的“榜样”栏目视频感悟。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开展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等内容等。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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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2025年5月27日,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2025年9月4日,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了“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节能环保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3、2025年11月12日,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了“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不适用 | 公司在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同时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公司产品、技术、行业等信息,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网http://www.sinohsc.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举行了3场业绩说明,回复了投资者提出的各类问题,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较好地传递了公司的价值观及发展前景,公司设置了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的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报告期内共接听投资者热线上百次,有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的投资者沟通与交流工作,及时回复投资者的各类提问。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向股东、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传递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重大事项,同时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各方知情权。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内部审核机制,确保披露内容合规、透明。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维护资本市场公信力。(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机构投资者通过出席股东会或进行网络投票的形式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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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1 | 详见备注1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2 | 详见备注2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3 | 详见备注3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4 | 详见备注4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5 | 详见备注5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6 | 详见备注6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7 | 详见备注7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8 | 详见备注8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 | 详见备注9 | 详见备注9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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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 | 月内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10 | 详见备注10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11 | 详见备注11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12 | 详见备注12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13 | 详见备注13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14 | 详见备注14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15 | 详见备注15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16 | 详见备注16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17 | 详见备注17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备注18 | 详见备注18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备注19 | 详见备注19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备注20 | 详见备注20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备注21 | 详见备注21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22 | 详见备注22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23 | 详见备注23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备注24 | 详见备注24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25 | 详见备注25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备注26 | 详见备注26 | 2024年8月22日 | 是 |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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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锦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沈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伟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林刚,就本次发行作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3.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雪梅、沈刚、袁玄、袁洋,就本次发行作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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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3.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4.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3: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华赢二号、华赢三号,就本次发行作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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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4: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股东沈银良、朱解元、沈强,就本次发行作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3.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核心技术人员张先林,就本次发行作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3.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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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5.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6:
公司的股东、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杨志勇,就本次发行作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3.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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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7:
公司的董事赵家明,股东、监事张丽亚,监事会主席周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任国平,就本次发行作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3.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8:
公司的股东金农联实业、东金实业
本公司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已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于2021年6月21日作出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现本公司根据自身意愿,特作如下不可撤销的补充承诺:
1.本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除将表决权委托给沈锦良行使外)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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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补充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如本补充承诺与原承诺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承诺内容为准。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补充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9:
公司的股东敦行二号、敦行三号、敦行创投、敦行聚才
本企业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已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于2021年6月21日作出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现本企业根据自身意愿,特作如下不可撤销的补充承诺:
1.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除将表决权委托给沈锦良行使外)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上述补充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如本补充承诺与原承诺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承诺内容为准。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补充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0: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就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对发行人的控制权,进而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本人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承诺。
2.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本人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时且本人仍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本人承诺在获得收益后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8.如果因本人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11: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企业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承诺。
2.本公司/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预期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企业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时且仍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公司/企业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公司/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备注12:
为维护发行人上市后的股价稳定,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收盘价与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则收盘价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按照本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按以下顺序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公告。
公司将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程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0%。
/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完成社会公众股回购后,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出现公司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将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在公司公告后的三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股份公司分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30%,且不超过5,000万元。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控股股东根据股价稳定措施完成公司股份增持后,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出现公司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20%。
(三)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当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或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股价稳定方案可终止实施。
(四)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
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备注13: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也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项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资产负债结构较为良好。鉴于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协调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通过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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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按照承诺用途使用,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政策事宜。公司将以《公司章程(草案)》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此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并强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执行监督,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五)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凭借在业内多年积累的技术、品牌、客户资源、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发展了一批粘性高、业务关系稳定的优质客户,确立了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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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深化在核心业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服务,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雪梅、沈刚、袁玄、袁洋、李伟锋、林刚、张先林、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本企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不无偿或者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日常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承诺。
备注14:
公司就相关股利分配政策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若本公司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5: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就相关股利分配政策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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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承诺人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6:
公司就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备注1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就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备注18: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作出如下承诺:
/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人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并规范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与江苏华盛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盛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江苏华盛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履行合法程序,确保江苏华盛的独立性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江苏华盛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保证不利用在江苏华盛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江苏华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江苏华盛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江苏华盛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江苏华盛违规提供担保。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江苏华盛或江苏华盛其他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为江苏华盛的关联方之日终止。
备注19: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农联相关企业、敦行相关企业和苏州汇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企业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并规范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与江苏华盛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盛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江苏华盛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履行合法程序,确保江苏华盛的独立性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江苏华盛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企业保证不利用在江苏华盛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江苏华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所控制的其他
/
任何类型的企业保证不利用本公司在江苏华盛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江苏华盛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江苏华盛违规提供担保。
本公司/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构成本公司/企业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江苏华盛或江苏华盛其他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本公司/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公司/企业不再为江苏华盛的关联方之日终止。备注20: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公司间接股东赵建军作出如下承诺: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人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并规范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与江苏华盛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盛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江苏华盛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履行合法程序,确保江苏华盛的独立性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江苏华盛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保证不利用在江苏华盛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江苏华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江苏华盛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江苏华盛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江苏华盛违规提供担保。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江苏华盛或江苏华盛其他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为江苏华盛的关联方之日终止。
备注21: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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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人将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并规范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与江苏华盛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盛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江苏华盛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履行合法程序,确保江苏华盛的独立性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江苏华盛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保证不利用在江苏华盛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江苏华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江苏华盛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江苏华盛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江苏华盛违规提供担保。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江苏华盛或江苏华盛其他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为江苏华盛的关联方之日终止。
备注22:
鉴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司现就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确认和承诺如下:
一、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
1.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对此,公司承诺:公司将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若公司未履行回购义务,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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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制定并承诺履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函》。
4.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规定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投资者损失。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自违法行为由有权部门认定或法院作出相关判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具体回购方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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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若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除上述约束措施外,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特此承诺。
备注23: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沈锦良、沈鸣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在承诺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果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承诺人应承担责任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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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备注25:
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情况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若公司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发行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26:
公司及被激励对象承诺:
1、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公司承诺不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内容: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30年”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 2025年6月13日 | 固定资产 | 0 |
调整过程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随着公司发展,公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逐步增多,类别日趋复杂,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部分房屋
/
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30年”。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30年,残值率
4.00%。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4.00% | 3.20%-4.80%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对2025年6月13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进行变更,2025年6月13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6月13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80,0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齐利平、吴玉娣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齐利平(2年)、吴玉娣(2年)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000.00 |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
/
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华盛锂电 | 公司本部 | 祥和新能源 | 控股子公司 | 7,400 | 2024-06-21 | 2024-06-21 | 2032-06-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 华盛锂电 | 公司本部 | 华盛联赢 | 控股子公司 | 16,000 | 2024-11-29 | 2024-11-29 | 2032-11-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3,40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3,400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23,400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82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6,000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风险特征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41,000,000.00 | |
| 券商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风险特征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0,000.00 | 2025-6-23 | 三个月定开 | 银行 | 否 | 40,000,00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0,000.00 | 2025-10-14 | 持有1个月后随时赎回 | 银行 | 否 | 10,000,000.00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000,000.00 | 2025-6-28 | 持有3个月后随时赎回 | 银行 | 否 | 2,000,000.00 | |
| 张家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00.00 | 2025-7-23 | 2026-4-22 | 银行 | 否 | 50,000,000.00 | |
| 张家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0,000.00 | 2025-9-30 | 2026-1-7 | 银行 | 否 | 10,000,000.00 | |
| 张家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3,000,000.00 | 2025-10-22 | 2026-1-21 | 银行 | 否 | 43,000,000.00 | |
| 张家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00,000.00 | 2025-9-30 | 2026-4-1 | 银行 | 否 | 100,000,000.00 | |
| 张家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0,000.00 | 2025-10-29 | 2026-4-29 | 银行 | 否 | 30,000,000.00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7,000,000.00 | 2024-12-18 | 三个月定开 | 银行 | 否 | 47,000,000.00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30,000,000.00 | 2025-7-19 | 三个月定开 | 银行 | 否 | 30,000,000.00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70,000,000.00 | 2025-9-25 | 三个月定开 | 银行 | 否 | 70,000,000.00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60,000,000.00 | 2025-12-31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60,000,000.00 |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0.00 | 2025-7-8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5,000,000.00 |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0.00 | 2025-7-8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5,000,000.00 |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23,000,000.00 | 2025-9-2 | 开放式 | 银行 | 否 | 23,000,000.00 |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7,000,000.00 | 2025-9-30 | 持有七天后随时赎回 | 银行 | 否 | 7,000,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4,000,000.00 | 2025-10-1 | 2026-1-15 | 银行 | 否 | 4,000,000.00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5,000,000.00 | 2025-10-10 | 2026-1-14 | 银行 | 否 | 5,000,000.00 | |
| 中金财富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10,000,000.00 | 2025-7-10 | 持有6个月后随时赎回 | 券商 | 否 | 1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8日 | 275,380.00 | 256,700.45 | 70,000.28 | 186,700.17 | 255,600.51 | 185,620.31 | 99.57 | 99.42 | 52,620.08 | 20.50 | 0 |
| 合计 | / | 275,380.00 | 256,700.45 | 70,000.28 | 186,700.17 | 255,600.51 | 185,620.31 | / | / | 52,620.08 | /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 | 是否涉及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金额 |
/
|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变更投向 | 金额 | 资金总额(2) | (%)(3)=(2)/(1) | 项 | 计划的进度 | 因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7,350.00 | 87,347.10 | 129.69 | 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项目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2024年3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 是 | 是 | 不适用 | 2,361.38 | -11,983.56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650.28 | 2,633.10 | 99.35 | 2023年11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186,700.17 | 52,620.08 | 165,620.31 | 88.71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256,700.45 | 52,620.08 | 255,600.51 | / | / | / | / | / | 2,361.38 | -11,983.56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 其他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163,700.17 | 162,620.08 | 99.34 | |
| 超募资金股份回购 | 其他 | 3,000.00 | 3,000.23 | 100.01 | |
| 合计 | / | 186,700.17 | 185,620.31 | / | / |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324.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专字[2022]230Z2442号《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鉴证。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3年8月7日 | 140,000.00 | 2023年8月7日 | 2024年8月6日 | 0 | 否 |
| 2024年4月23日 | 90,000.00 | 2024年4月23日 | 2025年4月22日 | 0 | 否 |
| 2025年3月24日 | 55,000.00 | 2025年3月24日 | 2026年3月23日 | 0 | 否 |
/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金额为3,000.23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含超募资金在回购账户中所产生的利息)。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27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盛锂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盛锂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券商:经核查,华盛锂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盛锂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盛锂电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6,985,607 | 60.81 | - | -56,556,561 | -56,556,561 | 40,429,046 | 25.35 | ||
| 1、国家持股 | 0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 | - | 0 | 0 | 0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6,985,607 | 60.81 | - | -56,556,561 | -56,556,561 | 40,429,046 | 25.35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4,948,944 | 40.72 | - | -56,248,944 | -56,248,944 | 8,700,000 | 5.45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2,036,663 | 20.09 | - | -307,617 | -307,617 | 31,729,046 | 19.89 | ||
| 4、外资持股 | - | 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0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2,514,393 | 39.19 | - | 56,556,561 | 56,556,561 | 119,070,954 | 74.65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2,514,393 | 39.19 | - | 56,556,561 | 56,556,561 | 119,070,954 | 74.65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159,500,000 | 100 | - | - | - | - | 0 | 159,500,000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7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
56,556,561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公告》。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 23,539,518 | 23,539,518.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724,039 | 11,724,039.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52,172 | 11,652,172.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71,715 | 5,171,715.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 | 3,567,000 | 3,567,000.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苏州敦行聚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4,500 | 594,500.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沈银良 | 132,892 | 132,892.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沈强 | 92,945 | 92,945.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朱解元 | 81,780 | 81,780.00 | 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7月13日 |
| 沈锦良 | 17,370,855 | 0 | 0 | 17,370,855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沈鸣 | 5,849,228 | 0 | 0 | 5,849,228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 李伟锋 | 1,981,570 | 0 | 0 | 1,981,57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林刚 | 1,422,957 | 0 | 0 | 1,422,957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张先林 | 572,460 | 0 | 0 | 572,46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沈刚 | 1,281,728 | 0 | 0 | 1,281,728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袁玄 | 1,281,727 | 0 | 0 | 1,281,727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袁洋 | 1,426,728 | 0 | 0 | 1,426,728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张雪梅 | 541,793 | 0 | 0 | 541,793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97,000 | 0 | 0 | 5,597,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03,000 | 0 | 0 | 3,103,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月13日 |
| 合计 | 96,985,607 | 56,556,561 | 0 | 40,429,04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429,008.58万元,负债总额为72,358.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87%;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38,075.46万元,负债总额为85,611.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54%。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83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545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 0 | 23,539,518 | 14.7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沈锦良 | 45,000 | 17,440,726 | 10.93 | 17,370,85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724,039 | 7.35 | 0 | 无 | 0 | 其他 | |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652,172 | 7.31 | 0 | 无 | 0 | 其他 | |
| 沈鸣 | 30,000 | 5,901,228 | 3.70 | 5,849,22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597,000 | 3.51 | 5,597,000 | 无 | 0 | 其他 | |
|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4,171,715 | 2.62 | 0 | 无 | 0 | 其他 | |
|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103,000 | 1.95 | 3,103,000 | 无 | 0 | 其他 | |
| 李伟锋 | 15,000 | 2,008,070 | 1.26 | 1,981,57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 | -1,585,000 | 1,982,000 | 1.2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 23,539,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39,518 | |||||
/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724,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24,039 |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52,1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52,172 |
|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71,71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1,715 |
| 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 | 1,98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2,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000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新材料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966,165 | 人民币普通股 | 966,165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9,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155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77,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7,330 |
| 交银施罗德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交银施罗德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415,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5,76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未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为4,690,088股。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金农联相关企业金农联实业、东金实业,敦行相关企业敦行二号、敦行三号、敦行创投分别与沈锦良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均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沈锦良。委托表决权有效期至金农联相关企业、敦行相关企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十大股东”中,沈鸣为沈锦良儿子,沈鸣为华赢二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华赢二号62.1762%的份额;沈锦良为华赢二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锦良、沈鸣、华赢二号、华赢三号、李伟锋为一致行动关系。2、金农联实业和东金实业的控股股东均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者系一致行动关系3、敦行二号、敦行三号和敦行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阳光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并通过苏州敦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5%,三者系一致行动关系。4、金农联相关企业与敦行相关企业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 23,539,518 | 2025年7月13日 | 23,539,518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2 | 沈锦良 | 17,370,855 | 2026年1月13日 | 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并承诺延长6个月 |
| 3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724,039 | 2025年7月13日 | 11,724,039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4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52,172 | 2025年7月13日 | 11,652,172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5 | 沈鸣 | 5,849,228 | 2026年1月13日 | 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并承诺延长6个月 |
| 6 |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97,000 | 2026年1月13日 | 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并承诺延长6个月 |
| 7 |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71,715 | 2025年7月13日 | 5,171,715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8 | 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 | 3,567,000 | 2025年7月13日 | 3,567,00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9 |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03,000 | 2026年1月13日 | 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并承诺延长6个月 |
| 10 | 李伟锋 | 1,981,570 | 2026年1月13日 | 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并承诺延长6个月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十大股东中,沈鸣为沈锦良儿子,沈鸣为华赢二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华赢二号62.1762%的份额;沈锦良为华赢三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锦良、沈鸣、李伟锋、华赢二号、华赢三号为一致行动关系。2、金农联实业和东金实业的控股股东均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农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者系一致行动关系。3、敦行二号、敦行三号和敦行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阳光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并通过苏州敦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5%,三者系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华盛锂电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87,761 | 2023年7月13日 | 987,761 | 0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子公司 | 1,218,000 | 2024年7月13日 | 1,218,000 | 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沈锦良、沈鸣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沈锦良、沈鸣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 赵建军 | 2017年5月3日 | 91320582MA1NX5N50B | 100,000,000.00 | 服装加工、机械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实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金融信息咨询);农业综合投资与开发;农业休闲观光服务;食用农产品加工与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
| 情况说明 | 无 |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1)2024年10月9日;(2)2025年3月25日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65.22万股~206.5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4%至1.29%;(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56.25万股至3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9796%至1.9592%。 |
| 拟回购金额 | (1)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2)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 |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 回购用途 | 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未来根据实际情况对回购用途进行调整。 |
/
| 已回购数量(股) | (1)2,239,165股;(2)2,009,491股。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已超100%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盛锂电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华盛锂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和附注五、38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披露。华盛锂电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869,488,799.43元。由于收入是上市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华盛锂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营业收入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执行细节测试,选取样本,检查公司与营业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报关单等资料;
(3)选取样本,对客户的交易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
(4)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了解并确认公司与客户的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事
/
项;
(5)对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构成及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6)实施营业收入截止测试,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等资料,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收入确认存在异常。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金融工具和附注五、4应收账款的披露。2025年12月31日,华盛锂电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79,600,587.04元,坏账准备为29,445,616.53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为12.56%。
应收账款期末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预期信用损失或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价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环境等因素,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
(3)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组合和账龄明细表,选取样本复核应收账款组合及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4)获取管理层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信用减值损失,测试信用减值损失计算的准确性;
(5)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发生额及余额进行函证;
(6)选取样本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可收回金额估计的合理性。
(7)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核查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存在异常。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盛锂电2025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盛锂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盛锂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华盛锂电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华盛锂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盛锂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盛锂电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盛锂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齐利平(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玉娣
2026年
月
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555,103,386.45 | 782,151,750.2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54,642,446.11 | 917,438,322.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42,648,075.15 | 14,303,301.85 |
| 应收账款 | 七、5 | 550,154,970.51 | 296,284,219.59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6,241,653.88 | 52,668,851.39 |
| 预付款项 | 七、8 | 5,057,584.84 | 4,025,747.64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095,538.62 | 3,336,896.41 |
| 其中:应收利息 | 2,291,452.25 |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110,565,735.55 | 87,070,764.9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3,066,963.08 | 45,212,724.1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08,576,354.19 | 2,202,492,578.67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98,885,213.36 | 100,775,983.6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37,012,672.09 | 1,260,871,549.42 |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0,679,889.50 | 438,627,965.6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48,056.48 | 656,999.59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60,539,621.54 | 205,815,384.7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08,483.26 | 590,728.3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5,029,339.95 | 48,232,260.4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9,074,992.87 | 27,022,314.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72,178,269.05 | 2,087,593,186.30 | |
| 资产总计 | 4,380,754,623.24 | 4,290,085,764.97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0,498,189.71 | 186,342,213.85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82,661,602.78 | 265,695,457.80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077,639.88 | 204,873.7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6,076,912.73 | 21,884,747.97 |
| 应交税费 | 七、40 | 6,602,844.91 | 4,028,334.94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2,476.72 | 203,812.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5,907,263.43 | 6,306,794.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6,958,293.87 | 15,492,013.8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2,875,224.03 | 500,158,249.49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33,142,926.71 | 169,25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64,246.16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9,936,080.24 | 23,927,230.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53,781.91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30,200,000.00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3,243,253.11 | 223,431,012.10 | |
| 负债合计 | 856,118,477.14 | 723,589,261.5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59,500,000.00 | 159,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15,359,829.24 | 2,907,448,109.29 |
| 减:库存股 | 七、56 | 104,540,906.41 | 50,318,532.5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5,972,105.89 | 19,337,215.74 |
| 盈余公积 | 七、59 | 70,190,611.05 | 63,058,316.9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74,832,641.28 | 368,708,365.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31,314,281.05 | 3,467,733,474.55 | |
| 少数股东权益 | 93,321,865.05 | 98,763,028.8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24,636,146.10 | 3,566,496,503.38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80,754,623.24 | 4,290,085,764.97 |
公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521,065,156.72 | 724,016,483.9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4,589,168.59 | 896,316,868.3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36,902,368.47 | 8,750,833.15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43,139,570.47 | 294,265,022.5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8,758,814.02 | 52,194,251.39 | |
| 预付款项 | 3,367,091.05 | 1,722,594.32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44,555,864.82 | 92,019,286.5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1,182,685.40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68,796,570.10 | 55,934,798.6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29,009.4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01,174,604.24 | 2,126,849,148.21 |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878,015,166.41 | 677,578,170.7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996,254,351.04 | 954,509,754.46 | |
| 在建工程 | 128,173,278.53 | 65,479,285.47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97,575,176.03 | 100,746,734.51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14,310.52 | 43,354,522.3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98,300.00 | 10,699,299.48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75,630,582.53 | 1,852,367,766.98 | |
| 资产总计 | 4,076,805,186.77 | 3,979,216,915.19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91,100,000.00 | 228,090,242.63 | |
| 应付账款 | 244,576,580.75 | 208,419,921.89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12,106.95 | 128,871.20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600,132.27 | 14,417,362.25 | |
| 应交税费 | 4,037,759.32 | 2,451,645.65 | |
| 其他应付款 | 9,400.00 | 56,690.00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2,026.16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5,033,020.97 | 5,832,553.26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2,061,026.42 | 459,397,286.88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99,646,926.71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21,639,406.95 | 15,777,227.5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1,286,333.66 | 15,777,227.54 | |
| 负债合计 | 553,347,360.08 | 475,174,514.4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9,500,000.00 | 159,5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917,103,429.75 | 2,908,897,382.02 | |
| 减:库存股 | 104,540,906.41 | 50,318,532.53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9,658,400.27 | 13,664,979.36 | |
| 盈余公积 | 70,190,611.05 | 63,058,316.99 | |
| 未分配利润 | 471,546,292.03 | 409,240,254.9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23,457,826.69 | 3,504,042,400.7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76,805,186.77 | 3,979,216,915.19 | |
公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敏
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869,488,799.43 | 504,899,353.12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69,488,799.43 | 504,899,353.12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950,682,084.76 | 739,407,273.01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81,777,234.64 | 602,910,801.03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9,415,433.86 | 9,052,205.55 |
| 销售费用 | 七、63 | 9,061,761.48 | 5,744,171.29 |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0,102,051.28 | 92,324,560.00 |
| 研发费用 | 七、65 | 51,795,309.75 | 41,023,937.27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469,706.25 | -11,648,402.1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19,190.02 | 2,183,704.67 | |
| 利息收入 | 7,228,108.84 | 12,069,312.93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2,478,453.74 | 7,191,676.4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4,983,251.45 | 34,138,795.0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949,251.50 | -1,224,015.39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054,421.12 | 598,322.4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359,809.05 | -7,022,614.0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690,022.28 | -17,761,442.8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705.19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3,009.65 | -217,368,888.04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5,401.07 | 5.98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642,346.92 | 2,292,765.4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43,936.20 | -219,661,647.5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679,589.90 | -31,110,890.3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64,346.30 | -188,550,757.23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64,346.30 | -188,550,757.23 |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56,570.28 | -174,674,817.37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20,916.58 | -13,875,939.86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64,346.30 | -188,550,757.23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256,570.28 | -174,674,817.37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820,916.58 | -13,875,939.86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1.10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1.09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敏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45,709,367.92 | 496,001,835.97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749,452,542.62 | 590,928,904.67 |
| 税金及附加 | 5,255,447.07 | 5,269,703.91 | |
| 销售费用 | 7,821,403.23 | 5,536,372.33 | |
| 管理费用 | 54,300,210.80 | 51,407,908.25 | |
| 研发费用 | 27,277,662.79 | 27,172,184.80 | |
| 财务费用 | -6,607,314.33 | -13,429,904.34 | |
| 其中:利息费用 | 630,630.00 | - | |
| 利息收入 | 10,246,248.22 | 11,621,221.43 | |
| 加:其他收益 | 18,772,927.33 | 3,012,098.07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8,965,381.67 | 34,473,183.7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250,589.47 | -631,756.26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53,695.96 | 546,868.30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484,000.97 | -12,868,274.36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33,124.38 | -16,637,725.11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705.19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284,295.35 | -162,362,888.16 |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0.00 | 5.69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35,696.35 | 399,011.01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0,948,999.00 | -162,761,893.48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3,941.65 | -28,015,918.19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322,940.65 | -134,745,975.29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322,940.65 | -134,745,975.29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7,398,834.77 | 339,935,030.95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36,113.08 | 34,993,489.90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238,598.45 | 15,119,269.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1,373,546.30 | 390,047,789.98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78,727,793.88 | 304,790,159.60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9,700,348.96 | 145,719,030.1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813,814.82 | 15,137,796.40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6,582,582.77 | 35,057,762.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8,824,540.43 | 500,704,749.0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450,994.13 | -110,656,959.0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70,563,957.50 | 4,866,2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457,561.99 | 35,362,810.45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0,762.00 | 3,0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2,055.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92,644,336.49 | 4,901,565,810.45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0,374,709.66 | 307,712,843.83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17,613,660.00 | 5,748,039,999.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045,024.1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09,033,393.76 | 6,055,752,842.83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389,057.27 | -1,154,187,032.3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69,560.00 | 48,46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0 | 48,46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0,317,926.71 | 52,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8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8,187,486.71 | 100,46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50,000.00 | 4,12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206,974.64 | 49,408,602.8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8,694,457.32 | 41,358,856.8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751,431.96 | 94,887,459.68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436,054.75 | 5,572,540.32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56,858.55 | 1,740,772.48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4,060,855.20 | -1,257,530,678.6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7,264,407.25 | 1,984,795,085.86 |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3,203,552.05 | 727,264,407.25 |
公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7,063,859.37 | 433,426,324.19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36,113.08 | 34,993,489.90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62,726.65 | 11,321,087.04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0,862,699.10 | 479,740,901.1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67,084,670.16 | 471,243,585.66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4,373,854.87 | 87,745,571.82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84,824.38 | 5,713,072.79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16,815.09 | 14,949,366.03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5,960,164.50 | 579,651,596.3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097,465.40 | -99,910,695.17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80,220,589.50 | 4,803,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035,794.75 | 35,104,940.04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3,0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0,769.30 | 735,075.69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0,707,153.55 | 4,838,843,015.73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6,710,003.31 | 88,677,080.44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33,973,660.00 | 5,739,789,999.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800,000.00 | 68,7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43,483,663.31 | 5,897,167,079.4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776,509.76 | -1,058,324,063.7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269,56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146,926.71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416,486.71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20,000.00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04,626.99 | 47,281,838.1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976,772.01 | 40,321,574.61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681,399.00 | 87,623,412.7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64,912.29 | -87,623,412.7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56,858.55 | 1,740,772.48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9,795,746.00 | -1,244,117,399.1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4,359,258.03 | 1,928,476,657.1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4,563,512.03 | 684,359,258.03 |
公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敏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07,448,109.29 | 50,318,532.53 | - | 19,337,215.74 | 63,058,316.99 | - | 368,708,365.06 | - | 3,467,733,474.55 | 98,763,028.83 | 3,566,496,503.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07,448,109.29 | 50,318,532.53 | - | 19,337,215.74 | 63,058,316.99 | - | 368,708,365.06 | - | 3,467,733,474.55 | 98,763,028.83 | 3,566,496,503.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7,911,719.95 | 54,222,373.88 | - | -3,365,109.85 | 7,132,294.06 | - | 6,124,276.22 | - | -36,419,193.50 | -5,441,163.78 | -41,860,357.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256,570.28 | 13,256,570.28 | -15,820,916.58 | -2,564,346.3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791,472.75 | 54,222,373.88 | -43,430,901.13 | 9,800,000.00 | -33,630,901.1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9,976,772.01 | -69,976,772.01 | 9,800,000.00 | -60,176,772.01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276,310.88 | 18,276,310.88 | 18,276,310.88 | ||||||||||||
| 4.其他 | -7,484,838.13 | -15,754,398.13 | 8,269,560.00 | 8,269,560.00 | |||||||||||
| (三)利润分配 | 7,132,294.06 | -7,132,294.06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132,294.06 | -7,132,294.06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6.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3,365,109.85 | -3,365,109.85 | -3,365,109.85 | ||||||||||||
| 1.本期提取 | 10,617,575.54 | 10,617,575.54 | 10,617,575.54 | ||||||||||||
| 2.本期使用 | 13,982,685.39 | 13,982,685.39 | 13,982,685.39 | ||||||||||||
| (六)其他 | -2,879,752.80 | -2,879,752.80 | 579,752.80 | -2,300,000.00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15,359,829.24 | 104,540,906.41 | - | 15,972,105.89 | 70,190,611.05 | - | 374,832,641.2 | - | 3,431,314,281.05 | 93,321,865.05 | 3,524,636,146.10 |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04,553,229.27 | 9,996,957.92 | - | 21,097,962.87 | 63,058,316.99 | - | 590,665,020.53 | - | 3,728,877,571.74 | 64,178,968.69 | 3,793,056,540.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04,553,229.27 | 9,996,957.92 | - | 21,097,962.87 | 63,058,316.99 | - | 590,665,020.53 | - | 3,728,877,571.74 | 64,178,968.69 | 3,793,056,540.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894,880.02 | 40,321,574.61 | - | -1,760,747.13 | - | - | -221,956,655.47 | - | -261,144,097.19 | 34,584,060.14 | -226,560,037.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4,674,817.37 | -174,674,817.37 | -13,875,939.86 | -188,550,757.2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94,880.02 | 40,321,574.61 | -37,426,694.59 | 48,460,000.00 | 11,033,305.4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321,574.61 | -40,321,574.61 | 48,460,000.00 | 8,138,425.39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94,880.02 | 2,894,880.02 | 2,894,880.02 | ||||||||||||
/
| 4.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47,281,838.10 | -47,281,838.10 | -47,281,838.1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281,838.10 | -47,281,838.10 | -47,281,838.10 | |||||||||
| 4.其他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6.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1,760,747.13 | -1,760,747.13 | -1,760,747.13 | |||||||||
| 1.本期提取 | 8,508,298.13 | 8,508,298.13 | 8,508,298.13 | |||||||||
| 2.本期使用 | 10,269,045.26 | 10,269,045.26 | 10,269,045.26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07,448,109.29 | 50,318,532.53 | - | 19,337,215.74 | 63,058,316.99 | - | 368,708,365.06 | - | 3,467,733,474.55 | 98,763,028.83 | 3,566,496,503.38 |
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08,897,382.02 | 50,318,532.53 | - | 13,664,979.36 | 63,058,316.99 | 409,240,254.93 | 3,504,042,400.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其他 | -1,884,609.49 | -1,884,609.49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9,500,000.00 | 2,908,897,382.02 | 50,318,532.53 | 13,664,979.36 | 63,058,316.99 | 407,355,645.44 | 3,502,157,791.2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8,206,047.73 | 54,222,373.88 | - | -4,006,579.09 | 7,132,294.06 | 64,190,646.59 | 21,300,035.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322,940.65 | 71,322,940.6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06,047.73 | 54,222,373.88 | -46,016,326.1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9,976,772.01 | -69,976,772.01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690,885.86 | 15,690,885.86 | |||||||||
| 4.其他 | -7,484,838.13 | -15,754,398.13 | 8,269,560.00 | ||||||||
| (三)利润分配 | 7,132,294.06 | -7,132,294.06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132,294.06 | -7,132,294.06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3.其他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6.其他 | - | ||||||||||
| (五)专项储备 | -4,006,579.09 | -4,006,579.09 | |||||||||
| 1.本期提取 | 4,653,010.10 | 4,653,010.10 | |||||||||
| 2.本期使用 | 8,659,589.19 | 8,659,589.19 | |||||||||
| (六)其他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17,103,429.75 | 104,540,906.41 | - | 9,658,400.27 | 70,190,611.05 | 471,546,292.03 | 3,523,457,826.69 |
/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06,102,071.05 | 9,996,957.92 | - | 16,808,977.68 | 63,058,316.99 | 591,268,068.32 | 3,726,740,476.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其他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9,500,000.00 | 2,906,102,071.05 | 9,996,957.92 | 16,808,977.68 | 63,058,316.99 | 591,268,068.32 | 3,726,740,476.1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795,310.97 | 40,321,574.61 | - | -3,143,998.32 | - | -182,027,813.39 | -222,698,075.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4,745,975.29 | -134,745,975.2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95,310.97 | 40,321,574.61 | -37,526,263.6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321,574.61 | -40,321,574.61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95,310.97 | 2,795,310.97 | |||||||||
| 4.其他 | - | ||||||||||
| (三)利润分配 | -47,281,838.10 | -47,281,838.1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281,838.10 | -47,281,83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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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6.其他 | - | ||||||||||
| (五)专项储备 | -3,143,998.32 | -3,143,998.32 | |||||||||
| 1.本期提取 | 4,807,577.01 | 4,807,577.01 | |||||||||
| 2.本期使用 | 7,951,575.33 | 7,951,575.33 | |||||||||
| (六)其他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9,500,000.00 | - | - | - | 2,908,897,382.02 | 50,318,532.53 | - | 13,664,979.36 | 63,058,316.99 | 409,240,254.93 | 3,504,042,400.77 |
公司负责人:沈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敏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为张家港市华盛纺织助剂厂,由沈锦良、沈银良、张雪梅等23位股东出资组建,于1997年8月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58211038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50万元,实收资本15,950万元,经营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703677712B,法定代表人:沈鸣。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等规范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
本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中的“其他专用化学品”,主要的经营活动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硅烷的研发、制造、销售自产产品,盐酸、次氯酸钠溶液、乙腈的生产及自产产品的销售(以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限按批准文件所列项目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金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金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个项目投资预算金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5‰ |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笔投资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 |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笔投资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超过合并报表资产总额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
/
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八节五、7(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八节五、7(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
/
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
/
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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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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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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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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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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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账龄,不同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 2-3年 | 30.00 | 30.00 |
| 3-4年 | 50.00 | 50.00 |
| 4-5年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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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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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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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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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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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备品备件、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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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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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长期资产减值”。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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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4.00 | 3.20-4.8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2.00 | 9.8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2.00 | 24.5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2.00 | 19.60-32.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
|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 专利权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
/
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4)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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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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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对于国内非寄售模式的销售,本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商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确认收货时确认收入;对于国内寄售模式的销售,本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商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实际领用时确认收入;对于外销产品收入,本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发货,在货物装运完毕并办理完成相关报关手续,以报关出口日期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1.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
/
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
/
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
/
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7%、5%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5% |
| 无锡华赢硅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25% |
| 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 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2026年2月,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无锡华赢硅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1月6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2005959),自2023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
/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年11月6日子公司泰兴华盛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8671),自2023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12,217.81 | 18,845.11 |
| 银行存款 | 527,190,661.31 | 715,329,845.16 |
| 其他货币资金 | 27,900,507.33 | 66,803,059.96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555,103,386.45 | 782,151,750.2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4,642,446.11 | 917,438,322.49 | / |
| 其中: | |||
| 结构性存款 | 623,000,000.00 | / | |
| 理财产品 | 554,642,446.11 | 294,438,322.49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554,642,446.11 | 917,438,322.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42,648,075.15 | 14,303,301.85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42,648,075.15 | 14,303,301.8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7,480,069.61 |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17,480,069.6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648,075.15 | 100.00 | 42,648,075.15 | 14,303,301.85 | 100.00 | 14,303,301.85 | ||||
| 其中: | ||||||||||
/
| 1.银行承兑汇票 | 42,648,075.15 | 100.00 | 42,648,075.15 | 14,303,301.85 | 100.00 | 14,303,301.85 | ||||
| 合计 | 42,648,075.15 | 100.00 | / | 42,648,075.15 | 14,303,301.85 | 100.00 | / | 14,303,301.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42,648,075.15 | - | - |
| 合计 | 42,648,075.15 | - |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78,437,686.41 | 311,803,123.44 |
| 1年以内 | 578,437,686.41 | 311,803,123.44 |
| 1至2年 | 710,300.02 | 120,568.16 |
| 2至3年 | 120,568.16 | 140,201.4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140,201.40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191,831.05 | 191,831.05 |
| 合计 | 579,600,587.04 | 312,255,724.0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0,000.00 | 0.03 | 190,000.00 | 100.00 | - | 190,000.00 | 0.06 | 149,000.00 | 78.42 | 41,000.00 |
| 其中: | ||||||||||
| 1.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2,000.00 | 0.01 | 82,000.00 | 100.00 | - | 82,000.00 | 0.03 | 41,000.00 | 50.00 | 41,000.00 |
| 2.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108,000.00 | 0.02 | 108,000.00 | 100.00 | - | 108,000.00 | 0.03 | 108,000.00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9,410,587.04 | 99.97 | 29,255,616.53 | 5.05 | 550,154,970.51 | 312,065,724.05 | 99.94 | 15,822,504.46 | 5.07 | 296,243,219.59 |
| 其中: | ||||||||||
/
| 1.应收客户货款 | 579,410,587.04 | 99.97 | 29,255,616.53 | 5.05 | 312,065,724.05 | 99.94 | 15,822,504.46 | 5.07 | 296,243,219.59 | |
| 合计 | 579,600,587.04 | / | 29,445,616.53 | / | 550,154,970.51 | 312,255,724.05 | / | 15,971,504.46 | / | 296,284,219.5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1.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2,000.00 | 82,000.00 | 100.00 | 债权人出现资金困难,应收款出现逾期 |
| 2.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108,000.00 | 108,000.00 | 100.00 | 债权人出现资金困难,应收款出现逾期,且收回的可能性比较小 |
| 合计 | 190,000.00 | 190,00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现资金困难,已超过约定付款账期,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公司于2024年3月通过法院起诉,并于4月2日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公司陆续收到部分回款,但截至报告期末,仍有8.2万元款项未能按约定期限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8.2万元应收账款计提100%坏账准备金;
2.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出现资金困难,且股东发生变更,欠公司货款10.8万元,已超过账期,多次催收无果。公司于2025年3月通过法院起诉,但在诉讼过程中未能保全到资产。鉴于该笔货款收回可能性非常小,计提100%坏账准备金。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货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78,437,686.41 | 28,921,884.33 | 5.00 |
| 1至2年 | 602,300.02 | 60,230.00 | 10.00 |
| 2至3年 | 38,568.16 | 11,570.45 | 30.00 |
| 3至4年 | 140,201.40 | 70,100.70 | 50.00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191,831.05 | 191,831.05 | 100.00 |
| 合计 | 579,410,587.04 | 29,255,616.53 | 5.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 | 149,000.00 | 41,000.00 | 190,000.00 | |||
| 按组合计提 | 15,822,504.46 | 13,433,112.07 | 29,255,616.53 | |||
| 合计 | 15,971,504.46 | 13,474,112.07 | 29,445,616.53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218,937,500.01 | 218,937,500.01 | 37.77 | 10,946,875.00 | |
| 客户二 | 176,947,602.61 | 176,947,602.61 | 30.53 | 8,847,380.11 | |
| 客户三 | 38,025,554.38 | 38,025,554.38 | 6.56 | 1,901,277.72 | |
| 客户四 | 28,441,895.00 | 28,441,895.00 | 4.91 | 1,422,094.75 | |
| 客户五 | 26,721,060.00 | 26,721,060.00 | 4.61 | 1,336,053.00 |
/
| 合计 | 489,073,612.00 | 489,073,612.00 | 84.38 | 24,453,680.5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46,241,653.88 | 52,668,851.39 |
| 合计 | 46,241,653.88 | 52,668,851.3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3,290,027.55 | |
| 合计 | 183,290,027.5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241,653.88 | 100.00 | - | - | 46,241,653.88 | 52,668,851.39 | 100.00 | - | - | 52,668,851.39 |
| 其中: | ||||||||||
/
| 1.银行承兑汇票 | 46,241,653.88 | 100.00 | - | - | 46,241,653.88 | 52,668,851.39 | 100.00 | - | - | 52,668,851.39 |
| 合计 | 46,241,653.88 | / | / | 46,241,653.88 | 52,668,851.39 | / | / | 52,668,851.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银行承兑汇票 | 46,241,653.88 | ||
| 合计 | 46,241,653.8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4,947,030.32 | 97.81 | 3,918,319.46 | 97.33 |
| 1至2年 | 44,600.29 | 0.88 | 45,984.18 | 1.14 |
| 2至3年 | 27,561.20 | 0.54 | 28,340.00 | 0.71 |
| 3年以上 | 38,393.03 | 0.77 | 33,104.00 | 0.82 |
| 合计 | 5,057,584.84 | 100.00 | 4,025,747.6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供应商一 | 2,230,826.50 | 44.11 |
| 供应商二 | 787,964.61 | 15.58 |
| 供应商三 | 216,726.71 | 4.29 |
| 供应商四 | 216,000.00 | 4.27 |
| 供应商五 | 171,241.68 | 3.39 |
| 合计 | 3,622,759.50 | 71.64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2,291,452.25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095,538.62 | 1,045,444.16 |
| 合计 | 1,095,538.62 | 3,336,896.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定期存款 | ||
| 委托贷款 | ||
| 债券投资 | ||
| 借款利息 | 2,291,452.25 | |
| 合计 | 2,291,452.25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20,602.75 | 120,602.75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20,602.75 | -120,602.75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 | ||||||
| 按组合计提 | 120,602.75 | -120,602.75 | ||||
| 合计 | 120,602.75 | -120,602.7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108,409.10 | 1,014,254.91 |
| 1年以内 | 1,108,409.10 | 1,014,254.91 |
| 1至2年 | 8,000.00 | 67,000.00 |
| 2至3年 | 47,000.00 | 30,100.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4,500.00 | 1,000.00 |
| 4至5年 | 1,000.00 | 160 |
| 5年以上 | 155,000.00 | 155,000.00 |
| 合计 | 1,323,909.10 | 1,267,514.9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1,071,449.10 | 1,005,624.91 |
| 押金及保证金 | 245,460.00 | 241,890.00 |
| 其他 | 7,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1,323,909.10 | 1,267,514.9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22,070.75 | 222,070.75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299.73 | 6,299.73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228,370.48 | 228,370.4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 | ||||||
| 按组合计提 | 222,070.75 | 6,299.73 | 228,370.48 | |||
| 合计 | 222,070.75 | 6,299.73 | - | - | - | 228,370.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1,071,449.10 | 80.93 | 社保公积金 | 1年以内 | 53,572.46 |
| 苏州吾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5,000.00 | 13.22 | 押金/保证金 | 2-3年、5年以上 | 156,100.00 |
| 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32,000.00 | 2.42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内 | 7,000.00 |
| 陈希凤 | 13,960.00 | 1.05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698.00 |
| 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 | 0.91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600.00 |
| 合计 | 1,304,409.10 | 98.53 | / | / | 217,970.4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0,410,528.43 | 3,970,675.98 | 16,439,852.45 | 20,503,049.17 | 9,054,173.44 | 11,448,875.73 |
| 在产品 | 48,171,911.42 | 1,079,345.25 | 47,092,566.17 | 41,379,356.54 | 6,508,624.45 | 34,870,732.09 |
| 库存商品 | 10,397,642.35 | 1,822,038.02 | 8,575,604.33 | 14,507,211.23 | 2,298,819.11 | 12,208,392.12 |
| 周转材料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备品备件 | 12,929,315.24 | 126,737.39 | 12,802,577.85 | 12,651,134.10 | 146,872.21 | 12,504,261.89 |
| 半成品 | 12,226,988.17 | 12,226,988.17 | 8,507,100.04 | 445,745.38 | 8,061,354.66 | |
/
| 发出商品 | 12,561,749.61 | 14,331.36 | 12,547,418.25 | 8,371,541.49 | 394,393.06 | 7,977,148.43 |
| 委托加工物资 | 880,728.33 | 880,728.33 | ||||
| 合计 | 117,578,863.55 | 7,013,128.00 | 110,565,735.55 | 105,919,392.57 | 18,848,627.65 | 87,070,764.92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9,054,173.44 | 1,277,509.24 | 6,361,006.70 | 3,970,675.98 | ||
| 在产品 | 6,508,624.45 | 1,526,752.71 | 6,956,031.91 | 1,079,345.25 | ||
| 库存商品 | 2,298,819.11 | 881,725.43 | 1,358,506.52 | 1,822,038.02 |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备品备件 | 146,872.21 | 20,134.82 | 126,737.39 | |||
| 半成品 | 445,745.38 | 445,745.38 | - | |||
| 发出商品 | 394,393.06 | 14,331.36 | 394,393.06 | 14,331.36 | ||
| 合计 | 18,848,627.65 | 3,700,318.74 | 15,535,818.39 | 7,013,128.00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43,066,963.08 | 45,212,724.15 |
| 合计 | 43,066,963.08 | 45,212,724.15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400,000.00 | -13,499,075.35 | 112,867,560.09 | 127,768,484.74 | |||||||
| 安徽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775,984.61 | -1,623,332.84 | -28,709,078.84 | 30,443,572.93 | |||||||
|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999,999.00 | -2,826,843.31 | 37,173,155.69 | ||||||||
| 湖北森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 小计 | 100,775,983.61 | 31,900,000.00 | -17,949,251.50 | 84,158,481.25 | 198,885,213.36 | ||||||
| 合计 | 100,775,983.61 | 31,900,000.00 | -17,949,251.50 | 84,158,481.25 | 198,885,213.36 |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
/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537,012,672.09 | 1,260,871,549.42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1,537,012,672.09 | 1,260,871,549.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63,380,771.15 | 992,221,175.11 | 11,963,391.18 | 102,775,178.78 | 1,770,340,516.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548,609.35 | 221,835,615.09 | 837,023.01 | 7,911,313.81 | 431,132,561.26 |
| (1)购置 | 6,694,403.94 | 553,217.71 | 2,632,310.78 | 9,879,932.43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0,548,609.35 | 215,141,211.15 | 283,805.30 | 5,279,003.03 | 421,252,628.8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4,102,336.87 | - | - | 14,102,336.87 |
| (1)处置或报废 | 14,102,336.87 | 14,102,336.87 | |||
| 4.期末余额 | 863,929,380.50 | 1,199,954,453.33 | 12,800,414.19 | 110,686,492.59 | 2,187,370,740.6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08,069,894.88 | 309,904,089.69 | 8,768,873.94 | 82,726,108.29 | 509,468,966.8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774,318.64 | 105,051,628.50 | 1,174,078.80 | 6,579,634.24 | 146,579,660.18 |
| (1)计提 | 33,774,318.64 | 105,051,628.50 | 1,174,078.80 | 6,579,634.24 | 146,579,660.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80,262.00 | 0.00 | 0.00 | 7,680,262.00 | |
| (1)处置或报废 | 7,680,262.00 | 7,680,262.00 | |||
| 4.期末余额 | 141,844,213.52 | 407,275,456.19 | 9,942,952.74 | 89,305,742.53 | 648,368,364.9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9,703.54 | 1,989,703.54 | |||
| (1)计提 | 1,989,703.54 | 1,989,703.5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1,989,703.54 | 1,989,703.54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2,085,166.98 | 790,689,293.60 | 2,857,461.45 | 21,380,750.06 | 1,537,012,672.0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5,310,876.27 | 682,317,085.42 | 3,194,517.24 | 20,049,070.49 | 1,260,871,549.4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华盛联赢厂房及办公楼 | 73,160,374.33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360,679,889.50 | 438,627,965.62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360,679,889.50 | 438,627,965.6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年产3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一期500吨) | 157,536,961.74 | - | 157,536,961.74 | 145,400,289.92 | - | 145,400,289.92 |
| 年产500T二氟草酸硼酸锂、2000T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 | 94,551,300.60 | - | 94,551,300.60 | 54,882,561.67 | - | 54,882,561.67 |
| 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36,419,398.90 | - | 36,419,398.90 | 95,218,519.30 | - | 95,218,519.30 |
| 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20675吨盐酸、49089吨次氯酸钠、7977吨氯化钠、4265吨氯化钾和氟化钾混合盐项目 | - | - | - | 10,596,723.80 | - | 10,596,723.80 |
| 年产80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70360吨盐酸及164100吨次氯酸钠项目 | - | - | - | 100,970,232.16 | - | 100,970,232.16 |
| 零星技改工程及其他 | 72,172,228.26 | - | 72,172,228.26 | 31,559,638.77 | - | 31,559,638.77 |
| 合计 | 360,679,889.50 | 360,679,889.50 | 438,627,965.62 | 438,627,965.62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年产3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一期500吨) | 200,000,000.00 | 145,400,289.92 | 14,170,344.37 | 2,033,672.55 | 157,536,961.74 | 109.62 | 98% | 12,465,724.62 | 4,102,083.65 | 2.85 | 自有资金 |
/
| 年产500T二氟草酸硼酸锂、1000T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 | 370,000,000.00 | 54,882,561.67 | 106,612,041.55 | 66,943,302.62 | 94,551,300.60 | 43.65 | 60% | 543,258.99 | 543,258.99 | 2.52 | 自有资金 | |
| 年产20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1,260,000,000.00 | 95,218,519.30 | 88,685,639.49 | 147,484,759.89 | 36,419,398.90 | 14.60 | 20% | 863,841.26 | 863,135.70 | 2.54 | 自有资金 | |
| 年产6000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吨氟代碳酸乙烯酯、20675吨盐酸、49089吨次氯酸钠、7977吨氯化钠、4265吨氯化钾和氟化钾混合盐项目 | 873,500,000.00 | 10,596,723.80 | 12,668,560.28 | 23,265,284.08 | - | 109.68 | 100% | - | - | -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 年产80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70360吨盐酸及164100吨次氯酸钠项目 | 400,000,000.00 | 100,970,232.16 | 1,309,567.68 | 98,917,965.85 | 3,361,833.99 | 0.00 | 41.92 | 40% | 701,994.72 | 359,335.00 | 2.64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103,500,000.00 | 407,068,326.85 | 223,446,153.37 | 338,644,984.99 | 3,361,833.99 | 288,507,661.24 | / | / | 14,574,819.59 | 5,867,813.34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192,962.70 | 2,192,962.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8,788.89 | 488,788.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92,962.70 | 2,192,962.70 |
| 4.期末余额 | 488,788.89 | 488,788.89 |
| 二、累计折旧 | ||
/
| 1.期初余额 | 1,535,963.11 | 1,535,963.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7,732.00 | 697,732.00 |
| (1)计提 | 697,732.00 | 697,73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92,962.70 | 2,192,962.70 |
| (1)处置 | 2,192,962.70 | 2,192,962.70 |
| 4.期末余额 | 40,732.41 | 40,732.4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8,056.48 | 448,056.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6,999.59 | 656,999.59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20,755,016.53 | 220,000.00 | 7,810,132.01 | 228,785,148.5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057,125.00 | - | 61,057,125.00 | ||
| (1)购置 | 61,057,125.00 | 61,057,125.00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81,812,141.53 | 220,000.00 | 7,810,132.01 | 289,842,273.54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1,336,984.23 | 135,372.00 | 1,497,407.53 | 22,969,763.7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01,130.32 | 14,628.00 | 817,129.92 | 6,332,888.24 | |
| (1)计提 | 5,501,130.32 | 14,628.00 | 817,129.92 | 6,332,888.2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6,838,114.55 | 150,000.00 | 2,314,537.45 | 29,302,652.00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4,974,026.98 | 70,000.00 | - | 5,495,594.56 | 260,539,621.5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9,418,032.30 | 84,628.00 | - | 6,312,724.48 | 205,815,384.7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580,443.53 | 148,198.32 | 432,245.21 | ||
|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 10,284.80 | 77,530.25 | 11,577.00 | 76,238.05 | |
| 合计 | 590,728.33 | 77,530.25 | 159,775.32 | - | 508,483.26 |
其他说明:
/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5,631,366.97 | 844,705.05 | 17,931,769.28 | 2,689,765.3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622,429.00 | 1,443,364.35 | 1,339,721.34 | 200,958.20 |
| 可抵扣亏损 | 289,055,879.41 | 43,358,381.91 | 261,551,265.16 | 39,232,689.77 |
| 股份支付 | 79,699,159.14 | 11,954,873.87 | 5,843,150.70 | 876,472.61 |
| 信用减值准备 | 29,025,792.27 | 4,353,868.84 | 15,953,300.40 | 2,392,995.07 |
| 递延收益 | 24,287,521.65 | 3,643,128.25 | 19,873,273.44 | 2,980,991.02 |
| 租赁负债 | 323,644.13 | 48,546.62 | 219,908.00 | 54,977.00 |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差异 | 212,483.97 | 31,872.60 | 287,664.45 | 43,149.67 |
| 合计 | 437,858,276.54 | 65,678,741.49 | 323,000,052.77 | 48,471,998.7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600,564.26 | 540,084.64 | 416,532.19 | 62,479.83 |
| 使用权资产 | 448,056.48 | 67,208.47 | 656,999.59 | 142,053.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80,722.88 | 42,108.43 | 593,245.99 | 88,986.90 |
| 合计 | 4,329,343.62 | 649,401.54 | 1,666,777.77 | 293,520.2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 | |
/
| 金额 | 债余额 | 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9,401.54 | 65,029,339.95 | 239,738.32 | 48,232,260.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49,401.54 | 239,738.32 | 53,781.91 |
(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可抵扣亏损 | 137,539,129.32 | 96,326,400.57 |
| 递延收益 | 5,648,558.59 | 4,053,956.75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71,464.57 | 916,858.37 |
| 股份支付 | 1,108,594.26 | 454,988.73 |
| 信用减值准备 | 648,194.74 | 360,877.56 |
| 合计 | 148,315,941.48 | 102,113,081.9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 | 3,625,424.62 | ||
| 2026 | 9,710,073.97 | 9,710,073.97 | |
| 2027 | 11,646,097.76 | 11,713,095.17 | |
| 2028 | 27,133,309.15 | 29,219,723.24 | |
| 2029 | 39,883,403.60 | 42,058,083.57 | |
| 2030 | 49,166,244.84 | / | |
| 合计 | 137,539,129.32 | 96,326,400.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合同资产 | ||||||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9,074,992.87 | 29,074,992.87 | 27,022,314.54 | 27,022,314.54 | ||
| 合计 | 29,074,992.87 | 29,074,992.87 | 27,022,314.54 | 27,022,314.54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221,899,834.40 | 221,899,834.40 | 冻结 | 因购买理财产品、办理更换不动产权证和存入承兑汇票保证金而受限 | 54,887,342.98 | 54,887,342.98 | 冻结 | 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17,480,069.61 | 17,480,069.61 | 其他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票据 | 7,862,180.29 | 7,862,180.29 | 其他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票据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固定资产 | 103,245,964.28 | 98,200,018.98 | 抵押 | 抵押借款 | 44,658,028.83 | 42,693,075.61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92,771,799.26 | 86,099,317.7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72,388,589.53 | 68,155,118.32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171.47 | 22,171.47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
| 合计 | 435,397,667.55 | 423,679,240.72 | / | / | 179,818,313.10 | 173,619,888.67 | / | / |
其他说明:
无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银行承兑汇票 | 80,498,189.71 | 186,342,213.85 |
| 合计 | 80,498,189.71 | 186,342,213.85 |
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55,043,786.48 | 166,247,570.43 |
| 应付货款 | 97,308,105.58 | 89,227,596.05 |
| 应付其他款项 | 30,309,710.72 | 10,220,291.32 |
| 合计 | 282,661,602.78 | 265,695,457.80 |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4,077,639.88 | 204,873.75 |
| 合计 | 4,077,639.88 | 204,873.7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1,808,670.25 | 150,457,189.74 | 146,270,393.57 | 25,995,466.42 |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6,077.72 | 12,518,515.47 | 12,513,146.88 | 81,446.31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21,884,747.97 | 162,975,705.21 | 158,783,540.45 | 26,076,912.7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455,688.05 | 129,695,405.54 | 125,805,178.83 | 25,345,914.76 |
| 二、职工福利费 | 19,338.28 | 7,492,561.59 | 7,235,259.87 | 276,64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47,621.56 | 6,964,971.18 | 6,964,693.99 | 47,898.7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6,811.80 | 5,745,733.93 | 5,745,524.68 | 37,021.05 |
| 工伤保险费 | 10,809.76 | 834,616.63 | 834,548.69 | 10,877.70 |
| 生育保险费 | 384,620.62 | 384,620.62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33,660.00 | 5,578,337.20 | 5,579,327.20 | 32,67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2,362.36 | 725,914.23 | 685,933.68 | 292,342.91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21,808,670.25 | 150,457,189.74 | 146,270,393.57 | 25,995,466.4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73,623.60 | 12,131,619.98 | 12,126,265.34 | 78,978.24 |
| 2、失业保险费 | 2,454.12 | 386,895.49 | 386,881.54 | 2,468.0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76,077.72 | 12,518,515.47 | 12,513,146.88 | 81,446.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2,963,180.53 |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企业所得税 | 2,099.87 | 2,099.87 |
| 个人所得税 | 286,060.82 | 1,202,869.3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813.18 | |
| 房产税 | 1,987,343.34 | 1,947,170.78 |
| 土地使用税 | 825,064.25 | 659,394.52 |
| 印花税 | 447,692.20 | 157,427.10 |
| 环保税 | 14,784.70 | 59,373.34 |
| 教育费附加 | 18,348.50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457.52 | 659,394.52 |
| 合计 | 6,602,844.91 | 4,028,334.94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92,476.72 | 203,812.35 |
| 合计 | 92,476.72 | 203,812.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金 | 9,400.00 | 113,400.00 |
| 其他 | 83,076.72 | 90,412.35 |
| 合计 | 92,476.72 | 203,812.3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747,865.46 | 6,086,886.95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9,397.97 | 219,908.00 |
| 合计 | 15,907,263.43 | 6,306,794.95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应付退货款 |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76,504,889.18 | 15,465,380.29 |
| 待转销项税额 | 453,404.69 | 26,633.59 |
| 合计 | 76,958,293.87 | 15,492,013.8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303,863,567.17 | 175,336,886.95 |
| 保证借款 | ||
| 信用借款 | 45,027,225.00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 | -15,747,865.46 | -6,086,886.95 |
| 合计 | 333,142,926.71 | 169,2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335,120.00 | 224,168.91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475.87 | -4,260.91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9,397.97 | -219,908.00 |
| 合计 | 164,246.16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3,927,230.19 | 10,440,000.00 | 4,431,149.95 | 29,936,080.2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3,927,230.19 | 10,440,000.00 | 4,431,149.95 | 29,936,080.24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59,500,000.00 | 159,500,000.00 |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04,553,229.27 | 2,473,800.00 | 10,364,590.93 | 2,896,662,438.34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94,880.02 | 18,276,310.88 | 2,473,800.00 | 18,697,390.90 |
| 合计 | 2,907,448,109.29 | 20,750,110.88 | 12,838,390.93 | 2,915,359,829.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本期增加和其他资本公积减少系限制性股票解锁所致;股本溢价本期减少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解锁和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主要系股份支付等。
/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库存股 | 50,318,532.53 | 69,976,772.01 | 15,754,398.13 | 104,540,906.41 |
| 合计 | 50,318,532.53 | 69,976,772.01 | 15,754,398.13 | 104,540,906.4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本期增加系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5,396,888股股份所支付的金额;库存股本期减少系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合计解锁706,800股冲减回购义务所致。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安全生产费 | 19,337,215.74 | 10,617,575.54 | 13,982,685.39 | 15,972,105.89 |
| 合计 | 19,337,215.74 | 10,617,575.54 | 13,982,685.39 | 15,972,105.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本期增加10,617,575.54元,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本期减少13,982,685.39元,系本期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63,058,316.99 | 7,132,294.06 | 70,190,611.05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63,058,316.99 | 7,132,294.06 | 70,190,611.0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的原因是按规定要求按10%计提。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8,708,365.06 | 590,665,020.53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68,708,365.06 | 590,665,020.53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256,570.28 | -174,674,817.3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132,294.06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7,281,838.10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4,832,641.28 | 368,708,365.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869,018,984.14 | 781,776,531.53 | 504,666,631.61 | 602,755,505.46 |
| 其他业务 | 469,815.29 | 703.11 | 232,721.51 | 155,295.57 |
| 合计 | 869,488,799.43 | 781,777,234.64 | 504,899,353.12 | 602,910,801.03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电子化学品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VC | 580,899,266.48 | 474,724,346.00 | 580,899,266.48 | 474,724,346.00 |
| FEC | 237,176,890.34 | 246,731,793.29 | 237,176,890.34 | 246,731,793.29 |
| 其他 | 51,412,642.61 | 60,321,095.35 | 51,412,642.61 | 60,321,095.35 |
| 合计 | 869,488,799.43 | 781,777,234.64 | 869,488,799.43 | 781,777,234.64 |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内销 | 830,648,903.70 | 750,050,250.22 | 830,648,903.70 | 750,050,250.22 |
| 外销 | 38,839,895.73 | 31,726,984.42 | 38,839,895.73 | 31,726,984.42 |
| 合计 | 869,488,799.43 | 781,777,234.64 | 869,488,799.43 | 781,777,234.64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857,588,099.30 | 771,163,963.16 | 857,588,099.30 | 771,163,963.16 |
| 经销 | 11,900,700.13 | 10,613,271.48 | 11,900,700.13 | 10,613,271.48 |
| 合计 | 869,488,799.43 | 781,777,234.64 | 869,488,799.43 | 781,777,234.6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5,538.84 | 390,503.18 |
| 教育费附加 | 49,558.83 | 167,358.43 |
| 资源税 | ||
| 房产税 | 6,435,329.16 | 6,117,717.19 |
| 土地使用税 | 1,787,037.08 | 1,451,827.43 |
| 车船使用税 | 159.36 | 1,420.48 |
| 印花税 | 850,686.73 | 471,646.90 |
| 环保税 | 140,929.79 | 340,159.6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6,194.07 | 111,572.29 |
| 合计 | 9,415,433.86 | 9,052,205.55 |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425,435.70 | 2,949,492.00 |
| 包装物运费和租金 | 3,997,531.26 | 1,965,996.81 |
| 差旅费 | 446,439.59 | 322,659.83 |
| 其他 | 192,354.93 | 506,022.65 |
| 合计 | 9,061,761.48 | 5,744,171.29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59,890,487.38 | 56,923,192.87 |
| 折旧费用 | 12,030,661.34 | 10,798,343.06 |
| 无形资产摊销 | 6,332,888.24 | 5,042,322.03 |
| 股份支付 | 5,296,572.10 | 2,294,304.83 |
| 咨询顾问费 | 3,138,658.41 | 4,612,486.38 |
| 业务招待费 | 2,891,003.74 | 3,027,658.18 |
| 办公费 | 2,595,212.56 | 1,793,743.31 |
| 差旅费 | 883,612.83 | 1,229,004.18 |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697,732.00 | 730,987.56 |
| 修理费 | 613,276.80 | 534,475.60 |
| 残疾人保障金 | 608,352.11 | 387,929.52 |
| 保险费 | 240,145.13 | 588,694.8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9,775.32 | 213,670.95 |
| 其他 | 4,723,673.32 | 4,147,746.72 |
| 合计 | 100,102,051.28 | 92,324,560.00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研发人员职工薪酬 | 19,144,846.96 | 17,207,316.50 |
| 直接投入费用 | 15,791,055.60 | 14,289,524.96 |
| 折旧费用 | 7,391,710.14 | 6,497,656.95 |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4,658,545.55 | 2,059,256.64 |
| 其他 | 4,809,151.50 | 970,182.22 |
| 合计 | 51,795,309.75 | 41,023,937.27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2,719,190.02 | 2,183,704.67 |
| 利息收入 | -7,228,108.84 | -12,069,312.93 |
| 汇兑净损失 | 2,853,178.99 | -1,974,256.33 |
| 银行手续费 | 186,033.58 | 211,462.46 |
| 合计 | -1,469,706.25 | -11,648,402.13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431,149.95 | 4,001,007.71 |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6,355,498.62 | 3,037,647.99 |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11,615,619.95 | |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76,185.22 | 153,020.70 |
| 合计 | 22,478,453.74 | 7,191,676.40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949,251.50 | -1,224,015.39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457,561.99 | 35,362,810.45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成本法转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 73,572,467.98 |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利息支出 | -97,527.02 | |
| 合计 | 74,983,251.45 | 34,138,795.06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4,421.12 | 598,322.4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3,054,421.12 | 598,322.49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474,112.07 | -6,882,680.83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4,303.02 | -139,933.23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3,359,809.05 | -7,022,614.06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700,318.74 | -17,761,442.85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989,703.54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5,690,022.28 | -17,761,442.8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25,000.00 | 125,000.00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其他 | 401.07 | 5.98 | 401.07 |
| 合计 | 125,401.07 | 5.98 | 125,401.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248,485.05 | 1,839,380.83 | 6,248,485.0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248,485.05 | 1,839,380.83 | 6,248,485.05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300,000.00 | 270,000.00 | 300,000.00 |
| 罚款及滞纳金 | 90,811.87 | 183,384.64 | 90,811.87 |
| 其他 | 3,050.00 | 3,050.00 | |
| 合计 | 6,642,346.92 | 2,292,765.47 | 6,642,346.92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96,285.27 | -18,057.9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075,875.17 | -31,092,832.39 |
| 合计 | -3,679,589.90 | -31,110,890.3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利润总额 | -6,243,936.20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36,590.43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179,327.58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76,861.89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485,449.24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32,201.07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780,813.11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5,368,098.72 |
| 所得税费用 | -3,679,589.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16,795,498.62 | 3,037,647.99 |
| 利息收入 | 7,228,108.84 | 9,727,725.78 |
| 其他 | 2,214,990.99 | 2,353,895.36 |
| 合计 | 26,238,598.45 | 15,119,269.1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运输费 | 13,926,742.76 | 14,117,431.65 |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4,658,545.55 | 2,059,256.64 |
| 包装物运费和租金 | 3,997,531.26 | 1,965,996.81 |
| 咨询顾问费 | 3,138,658.41 | 4,612,486.38 |
| 业务招待费 | 2,891,003.74 | 3,027,658.18 |
/
| 办公费 | 2,595,212.56 | 1,793,743.31 |
| 差旅费 | 1,330,052.42 | 1,551,664.01 |
| 修理费 | 613,276.80 | 534,475.60 |
| 残疾人保障金 | 608,352.11 | 387,929.52 |
| 保险费 | 240,145.13 | 588,694.81 |
| 其他 | 2,583,062.03 | 4,418,425.91 |
| 合计 | 36,582,582.77 | 35,057,762.8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3,570,563,957.50 | 4,866,200,000.00 |
| 合计 | 3,570,563,957.50 | 4,866,2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理财产品 | 3,224,713,660.00 | 5,703,04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350,374,709.66 | 307,712,843.83 |
| 因理财产品购买流程尚未完结 | 138,000,000.00 | |
| 投资款 | 54,900,000.00 | 44,999,999.00 |
| 合计 | 3,767,988,369.66 | 6,055,752,842.83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2,412,055.00 | |
| 合计 | 2,412,055.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1,045,024.10 | |
| 合计 | 41,045,024.10 |
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合伙人出资款 | 29,800,000.00 | |
| 合计 | 29,8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回购股份 | 69,976,772.01 | 40,321,574.61 |
| 因更换抵押的不动产权证账户临时管控 | 56,000,000.00 | |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 2,300,000.00 | |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 | 417,685.31 | 1,037,282.27 |
| 合计 | 128,694,457.32 | 41,358,856.8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长期借款 | 175,336,886.95 | 180,317,926.71 | 8,700,134.80 | 6,850,000.00 | 8,614,156.29 | 348,890,792.17 |
| 租赁负债 | 219,908.00 | 521,421.44 | 417,685.31 | 323,644.13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200,000.00 | 29,800,000.00 | 60,000,000.00 | |||
| 合计 | 205,756,794.95 | 210,117,926.71 | 9,221,556.24 | 7,267,685.31 | 68,614,156.29 | 349,214,436.30 |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564,346.30 | -188,550,757.23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690,022.28 | 17,761,442.85 |
| 信用减值损失 | 13,359,809.05 | 7,022,614.0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6,579,660.18 | 128,496,761.42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97,732.00 | 730,987.56 |
| 无形资产摊销 | 6,332,888.24 | 5,042,322.03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9,775.32 | 234,016.2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5,705.1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48,485.05 | 1,839,380.8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54,421.12 | -598,322.4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376,048.57 | 442,932.1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5,080,778.47 | -34,138,795.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797,079.54 | -31,747,189.4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781.91 | 53,781.9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195,289.37 | 2,710,178.25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2,284,682.72 | -83,009,396.27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777,244.17 | 57,678,270.82 |
| 其他 | 40,357,720.44 | 5,369,108.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450,994.13 | -110,656,959.0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3,203,552.05 | 727,264,407.25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27,264,407.25 | 1,984,795,085.8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4,060,855.20 | -1,257,530,678.6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333,203,552.05 | 727,264,407.25 |
| 其中:库存现金 | 12,217.81 | 18,845.11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3,190,661.31 | 715,329,845.1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72.93 | 11,915,716.98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3,203,552.05 | 727,264,407.25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理由 |
| 货币资金 | 221,899,834.40 | 因购买理财产品、办理更换不动产权证和存入承兑汇票保证金而受限 |
| 合计 | 221,899,834.40 |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其中:美元 | 29,805,602.73 | 7.0288 | 209,497,620.46 |
| 欧元 | 1,773,376.42 | 8.2355 | 14,604,641.50 |
| 港币 | |||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其中:美元 | 1,789,375.00 | 7.0288 | 12,577,159.00 |
| 欧元 | 92,800.00 | 8.2355 | 764,254.40 |
| 港币 | |||
| 长期借款 | - | - | |
| 其中: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29,387.22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47,072.5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研发人员职工薪酬 | 19,144,846.96 | 17,207,316.50 |
| 直接投入费用 | 15,791,055.60 | 14,289,524.96 |
| 折旧费用 | 7,391,710.14 | 6,497,656.95 |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4,658,545.55 | 2,059,256.64 |
| 其他 | 4,809,151.50 | 970,182.22 |
/
| 合计 | 51,795,309.75 | 41,023,937.27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1,795,309.75 | 41,023,937.27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5年9月 | 0 | 2 | 股权转让 | 丧失经营决策控制权 | -3,081,349.97 | 42.4444 | 47,474,466.17 | 112,867,560.09 | 65,393,093.92 | 以净资产为基础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公允价值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泰兴 | 34,000万元 | 泰兴 | 工业生产 | 100 | 设立 | |
| 无锡华赢硅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1,000万元 | 苏州 | 工业生产 | 70 | 设立 | |
|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金华 | 22,000万元 | 金华 | 工业生产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孝感 | 60,000万元 | 孝感 | 工业生产 | 95.41 | 设立 | |
| 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无锡 | 5,000万元 | 无锡 | 工业生产 | 70 | 21 | 设立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49.00% | -11,689,948.01 | - | 73,405,736.17 |
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33,733,841.57 | 248,911,743.37 | 282,645,584.94 | 12,176,796.64 | 119,850,000.00 | 132,026,796.64 | 48,594,090.14 | 241,877,932.55 | 290,472,022.69 | 14,736,353.48 | 121,950,000.00 | 136,686,353.48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366,992.29 | -23,857,036.75 | -23,857,036.75 | -15,690,835.97 | 232,721.51 | -19,954,618.25 | -19,954,618.25 | -15,437,166.06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3月,公司与子公司祥和新能源的少数股东——云梦联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梦联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云梦联凯将其持有的未实际出资的916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此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子公司祥和新能源的持股比例从74%上升至80.1067%;2025年5月,公司对祥和新能源增资20,000万元,祥和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上升为91.4743%;2025年7月公司与云梦联凯
/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云梦联凯将其持有的23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2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子公司祥和新能源的持股比例从91.4743%上升至92.1314%。2025年12月,公司进一步增资,祥和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6亿元人民币。公司对祥和新能源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升至95.41%。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祥和新能源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 --现金 | 2,300,0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300,000.00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579,752.80 |
| 差额 | 2,879,752.80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879,752.80 |
| 调整盈余公积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5年涉及两次股权转让和两次增资,每次均影响少数股东权益,合并披露全年影响数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8,885,213.36 | 100,775,983.61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17,949,251.50 | -1,224,015.3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3,927,230.19 | 10,440,000.00 | 4,431,149.95 | 29,936,080.24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23,927,230.19 | 10,440,000.00 | - | 4,431,149.95 | - | 29,936,080.24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22,402,268.52 | 7,038,655.70 |
| 其他 | -1,721,579.78 | -405,904.38 |
| 合计 | 20,680,688.74 | 6,632,751.3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
/
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应付票据 | 80,498,189.71 | |||
| 应付账款 | 282,661,602.78 | |||
| 其他应付款 | 92,476.7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907,263.43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6,958,293.87 | |||
| 长期借款 | 167,351,692.55 | 99,871,527.65 | 65,919,706.51 | |
| 租赁负债 | 164,246.16 | |||
| 合计 | 456,117,826.51 | 167,515,938.71 | 99,871,527.65 | 65,919,706.51 |
(续上表)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应付票据 | 186,342,213.85 | |||
| 应付账款 | 265,695,457.80 | |||
| 其他应付款 | 203,812.35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06,794.95 | |||
/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492,013.88 | |||
| 长期借款 | 6,800,000.00 | 113,725,000.00 | 48,725,000.0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200,000.00 | |||
| 合计 | 474,040,292.83 | 6,800,000.00 | 113,725,000.00 | 78,925,000.00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欧元和美元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借款有关,除本公司产品出口销售使用欧元和美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 项目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
| 美元 | 欧元 |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 货币资金 | 29,805,602.73 | 209,497,620.46 | 1,773,376.42 | 14,604,641.50 |
| 应收账款 | 1,789,375.00 | 12,577,159.00 | 92,800.00 | 764,254.40 |
(续上表)
|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 美元 | 欧元 |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 货币资金 | 23,846,962.09 | 171,421,502.28 | 1,773,374.80 | 13,345,886.73 |
| 应收账款 | 2,092,828.93 | 15,044,091.49 | — | —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2,220.81万元,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欧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153.68万元。
(2)利率风险
/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89.55万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83,290,027.55 | 终止确认 | 票据由信用风险很低的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承兑,不会因承兑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7,480,069.61 | 未终止确认 | 票据由其他银行承兑,信用风险较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有所上升。 |
| 合计 | / | 200,770,097.16 |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或贴现 | 183,290,027.55 | |
| 合计 | / | 183,290,027.55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4,642,446.11 | 554,642,446.11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4,642,446.11 | 554,642,446.11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554,642,446.11 | 554,642,446.11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6,241,653.88 | 46,241,653.88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00,884,099.99 | 20,000,000.00 | 620,884,099.99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期末理财产品按照理财产品类型及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作为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权益工具投资,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湖北森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 无锡田德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沈刚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沈刚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沈刚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持有浙江盛美49%股权的少数股东 |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马阳光先生为敦行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赵家明先生为敦行资本投资总监;敦行资本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股东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安徽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沈鸣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黄振东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湖北森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加工费 | 6,187,736.10 | 不适用 | ||
| 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加工费 | 2,994,913.64 | 3,500,000.00 | 否 | 2,325,313.28 |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水电费 | 2,641,243.46 | 25,000,000.00 | 否 | 1,704,352.68 |
| 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石墨 | 914,017.71 | 2,000,000.00 | 否 | 56,389.38 |
|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 | 256,194.69 | 6,000,000.00 | 否 | |
| 安徽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氧化亚硅 | 1,000,000.00 | 否 | 7,646.0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二氯甲烷 | 102,318.58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3-7-5 | 2031-7-4 | 投资期内: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年;退出期内: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的1.5%/年。 | 2,700,000.00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基于长远战略目标规划,利用敦行资本已有的投资管理经验、华盛锂电优质的产业链资源、南京大学校友及相关创投企业资源,为进一步挖掘新能源与智能制造等细分领域的科技团队和创业项目落地配套,加强产业与资本结合,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与敦行资本、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高新区政府引导基金)等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投资中公司认缴出资7,640.00万元,占出资总额比例为42.4444%,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不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4,644.81 | 54,644.81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土地、房产 | 8,381,305.71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68.14 | 814.0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安徽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12,055.00 | 120,602.75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应付账款 | 无锡德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21,533.10 | 481,995.58 |
| 应付账款 | 湖北森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7,549.49 | |
| 应付账款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156,621.42 | 480,958.73 |
| 应付账款 | 无锡德赢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14,000.00 | 14,00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50,000.00 | 1,755,000.00 | 706,800 | 2,473,800.00 | 1,200 | 4,200.00 | ||
| 合计 | 150,000.00 | 1,755,000.00 | 706,800 | 2,473,800.00 | 1,200 | 4,200.00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照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员工实际购买的份额计算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1,171,190.90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5,296,572.10 | |
| 合计 | 5,296,572.10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71,720,287.10 | 309,810,327.56 |
| 1年以内 | 571,720,287.10 | 309,810,327.56 |
| 1至2年 | 108,000.02 | 89,568.16 |
| 2至3年 | 89,568.16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191,831.05 | 191,831.05 |
| 合计 | 572,109,686.33 | 310,091,726.77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0,000.00 | 0.03 | 190,000.00 | 100.00 | 0.00 | 190,000.00 | 0.06 | 149,000.00 | 78.42 | 41,000.00 |
| 其中: | ||||||||||
| 1.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2,000.00 | 0.01 | 82,000.00 | 100 | - | 82,000.00 | 0.03 | 41,000.00 | 50 | 41,000.00 |
| 2.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108,000.00 | 0.02 | 108,000.00 | 100 | - | 108,000.00 | 0.03 | 108,000.00 | 100 | 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1,919,686.33 | 99.97 | 28,780,115.86 | 5.03 | 543,139,570.47 | 309,901,726.77 | 99.94 | 15,677,704.25 | 5.06 | 294,224,022.52 |
| 其中: | ||||||||||
| 1.应收客户货款 | 571,919,686.33 | 99.97 | 28,780,115.86 | 5.03 | 543,139,570.47 | 309,901,726.77 | 99.94 | 15,677,704.25 | 5.06 | 294,224,022.52 |
| 合计 | 572,109,686.33 | / | 28,970,115.86 | / | 543,139,570.47 | 310,091,726.77 | / | 15,826,704.25 | / | 294,265,022.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1.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2,000.00 | 82,000.00 | 100.00 | 债权人出现资金困难,应收款出现逾期 |
| 2.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108,000.00 | 108,000.00 | 100.00 | 债权人出现资金困难,应收款出现逾期,且收回的可能性比较小 |
/
| 合计 | 190,000.00 | 190,000.00 | 100.00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洛阳大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现资金困难,已超过约定付款账期,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公司于2024年3月通过法院起诉,并于4月2日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公司陆续收到部分回款,但截至报告期末,仍有8.2万元款项未能按约定期限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8.2万元应收账款计提100%坏账准备金;
2.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出现资金困难,且股东发生变更,欠公司货款10.8万元,已超过账期,多次催收无果。公司于2025年3月通过法院起诉,但在诉讼过程中未能保全到资产。鉴于该笔货款收回可能性非常小,计提100%坏账准备金。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货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71,720,287.10 | 28,586,014.36 | 5.00 |
| 1至2年 | 0.02 | ||
| 2至3年 | 7,568.16 | 2,270.45 | 30.00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191,831.05 | 191,831.05 | 100.00 |
| 合计 | 571,919,686.33 | 28,780,115.86 | 5.03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 | 149,000.00 | 41,000.00 | 190,000.00 | |||
| 按组合计提 | 15,677,704.25 | 13,102,411.61 | 28,780,115.86 | |||
| 合计 | 15,826,704.25 | 13,143,411.61 | 0.00 | 0.00 | 0.00 | 28,970,115.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218,937,500.01 | 218,937,500.01 | 38.27 | 10,946,875.00 | |
| 客户二 | 176,947,602.61 | 176,947,602.61 | 30.93 | 8,847,380.11 | |
| 客户三 | 38,025,554.38 | 38,025,554.38 | 6.65 | 1,901,277.72 | |
| 客户四 | 28,441,895.00 | 28,441,895.00 | 4.97 | 1,422,094.75 | |
| 客户五 | 26,721,060.00 | 26,721,060.00 | 4.67 | 1,336,053.00 | |
| 合计 | 489,073,612.00 | 0.00 | 489,073,612.00 | 85.49 | 24,453,680.5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1,182,685.40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44,555,864.82 | 90,836,601.10 |
| 合计 | 144,555,864.82 | 92,019,286.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定期存款 | ||
| 委托贷款 |
/
| 债券投资 | ||
| 借款利息 | 1,182,685.40 | |
| 合计 | 1,182,685.40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62,246.60 | 62,246.60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2,246.60 | -62,246.60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 | ||||||
| 按组合计提 | 62,246.60 | -62,246.60 | ||||
| 合计 | 62,246.60 | -62,246.6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6,989,097.32 | 70,703,616.80 |
| 1年以内 | 66,989,097.32 | 70,703,616.80 |
| 1至2年 | 69,836,619.16 | 20,255,075.69 |
| 2至3年 | 20,255,075.69 | 7,769,424.31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7,769,424.31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7,000.00 | 7,000.00 |
| 合计 | 164,857,216.48 | 98,735,116.80 |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借款 | 164,134,952.24 | 98,034,456.46 |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671,764.24 | 661,160.34 |
| 其他 | 50,500.00 | 39,500.00 |
| 合计 | 164,857,216.48 | 98,735,116.8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7,898,515.70 | 7,898,515.70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2,402,835.96 | 12,402,835.96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20,301,351.66 | 20,301,351.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98,515.70 | 12,402,835.96 | 20,301,351.66 | |||
| 合计 | 7,898,515.70 | 12,402,835.96 | 20,301,351.6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25,178,929.47 | 75.93 | 借款 | 2年以内 | 9,258,946.47 |
| 无锡华赢硅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8,956,022.77 | 23.63 | 借款 | 3年以内 | 10,992,216.96 |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671,764.24 | 0.41 | 社保公积金 | 1年以内 | 33,588.21 |
| 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32,000.00 | 0.02 | 其他 | 3年以内 | 7,000.00 |
| 付小丑 | 7,000.00 | - | 其他 | 1年以内 | 350.00 |
| 合计 | 164,845,716.48 | 99.99 | / | / | 20,292,101.64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682,629,953.05 | 682,629,953.05 | 606,209,927.98 | 606,209,927.98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95,385,213.36 | 195,385,213.36 | 71,368,242.74 | 71,368,242.74 | ||
| 合计 | 878,015,166.41 | 878,015,166.41 | 677,578,170.72 | 677,578,170.72 |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泰兴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341,754,939.25 | 618,169.54 | 342,373,108.79 | |||||
| 无锡华赢硅泰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130,688.25 | 237,190.01 | 7,367,878.26 | |||||
| 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102,121,007.64 | 10,718,124.59 | 112,839,132.23 | |||||
| 湖北华盛祥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96,067,764.28 | 88,585,892.90 | 184,653,657.18 | |||||
| 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5,135,528.56 | 260,648.03 | 35,396,176.59 |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48,000,000.00 | - | ||||
| 合计 | 606,209,927.98 | 124,420,025.07 | 48,000,000.00 | 682,629,953.05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 二、联营企业 | ||||||||
| 安徽壹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1,368,243.74 | -924,670.81 | 30,443,572.93 | |||||
|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999,999.00 | -2,826,843.31 | 37,173,155.69 | |||||
| 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400,000.00 | -13,499,075.35 | 112,867,560.09 | 127,768,484.74 | ||||
| 小计 | 71,368,242.74 | 28,400,000.00 | -17,250,589.47 | 112,867,560.09 | 195,385,213.36 | |||
| 合计 | 71,368,242.74 | 28,400,000.00 | -17,250,589.47 | 112,867,560.09 | 195,385,213.36 |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843,601,794.54 | 748,094,052.05 | 495,671,487.54 | 590,598,556.24 |
| 其他业务 | 2,107,573.38 | 1,358,490.57 | 330,348.43 | 330,348.43 |
| 合计 | 845,709,367.92 | 749,452,542.62 | 496,001,835.97 | 590,928,904.6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电子化学品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VC | 580,899,266.48 | 474,067,138.37 | 580,899,266.48 | 474,067,138.37 |
| FEC | 237,176,890.34 | 240,073,532.29 | 237,176,890.34 | 240,073,532.29 |
| 其他 | 27,633,211.10 | 35,311,871.96 | 27,633,211.10 | 35,311,871.96 |
| 合计 | 845,709,367.92 | 749,452,542.62 | 845,709,367.92 | 749,452,542.6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内销 | 806,869,472.19 | 717,985,970.29 | 806,869,472.19 | 717,985,970.29 |
| 外销 | 38,839,895.73 | 31,466,572.33 | 38,839,895.73 | 31,466,572.33 |
| 合计 | 845,709,367.92 | 749,452,542.62 | 845,709,367.92 | 749,452,542.62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833,808,667.79 | 738,839,271.14 | 833,808,667.79 | 738,839,271.14 |
| 经销 | 11,900,700.13 | 10,613,271.48 | 11,900,700.13 | 10,613,271.48 |
| 合计 | 845,709,367.92 | 749,452,542.62 | 845,709,367.92 | 749,452,542.6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250,589.47 | -631,756.26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035,794.75 | 35,104,940.04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成本法转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 67,277,703.41 |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利息支出 | -97,527.02 | |
| 合计 | 68,965,381.67 | 34,473,183.78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 -6,248,485.05 |
/
| 部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90,232.2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562,731.6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67,170.50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8,460.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0,266,842.18 | 主要系转让华盛南园敦行部分股权,丧失控制权,确认相关投资收益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11,378.4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3,439.93 | |
| 合计 | 67,850,871.2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9 | 0.09 | 0.0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9 | -0.35 | -0.3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沈锦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