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688305)_公司公告_科德数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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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1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 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7 月8 日,财政部发布《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 易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 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 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 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 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 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

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025 年12 月19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 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 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 年1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 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 号。

(五)审议程序

2026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会计 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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