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孙继辉女士担任,其他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赵明先生、非独立董事阮叁芽先生。
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李日昱女士担任,其他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赵明先生、非独立董事阮叁芽先生。
上述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1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2025年3月4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2025年3月20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情况》。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 2025年4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5、《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9、《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此外,听取年审会计师汇报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 2025年8月20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2025年12月8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就相关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重点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评估与监督,认为公司相关定期财务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等;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须对财务报告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二)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全面体现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经营管理部门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得以有效执行,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阅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委员阮叁芽先生已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职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相关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报告期内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立信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2、同意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立信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持续督导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内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七)聘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12月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财务总监殷云忠女士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情况,认为殷云忠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同意聘任殷云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指导,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专业支撑,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