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688278)
中国·厦门
会议须知
为保障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为保障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由公司统筹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九、为提高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
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表决票中按要求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意见,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填写完毕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在指定会议登记时间进行现场参会登记或未在会议召开当日准时办理签到手续的,将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3日14:00
(二)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
号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八)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效传递公司发展信心,推动股价合理反映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团队活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孙黎先生于2026年3月12日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
| 回购价格上限 | 85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117.65万股~235.2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0.29%~0.58% |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以及在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后,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及授权有效期内具体处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6-018)。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