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科微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佳女士、杜守帅先生、史晓丽女 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佳女士、杜守帅先生、史晓丽女士为公司独立董 事,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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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员:
陈鸡飞
陈鸣飞
质科技
中科微至科技股
公
浙
2.
年4
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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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李遠
李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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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杜守帅
杜守帅
福生科技服酒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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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年
月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