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 年8 月18 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7 月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 年8 月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 东2 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 人,注册会计师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 人。
毕马威华振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 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 年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59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 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 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 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 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毕马威华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 智能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 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 重点展开,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 项。
(三)审计质量管理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 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 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公司的 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毕马威华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毕 马威华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 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 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