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岩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原无锡轻工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职位。2023年5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 徐岩 | 3 | 3 | 2 | 0 | 0 | 否 | 2 |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考察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会议中,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分析和审议每个议题,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对审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维护公司良性发展方面,本人对公司规划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2025年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分别担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了1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以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邀请本人参加公司重大会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本人利
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本人2025年任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于2025年4月提出离职。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杜守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本人对上述相关事项予以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包括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期内,本人审慎、客观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考察、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我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依法运行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自2025年6月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帮助,亦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成长。
独立董事(已离任):徐岩
签字: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