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688211)_公司公告_中科微至: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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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守帅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杜守帅先生,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国立大分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8月至2023年2月历任江南大学设计学院副教授、环境设计系副主任、设计学院副院长;2023年8月至今任上海大学上海设计学院设计系副主任;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徐岩77002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分别担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参加了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通过听取内审工作汇报,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长效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本人2025年任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相关事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任期内,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符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

本人对上述相关事项予以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建设、治理运作等方面,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后续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变化,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不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2026年,本人仍将继续审慎、认真、勤勉地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独立董事

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作出贡献,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杜守帅签字: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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