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688139)_公司公告_海尔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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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 对安永华明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 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 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57.10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54.57 亿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23.69亿元人民币)。安永华明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11.89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 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 境内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在安永华明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 明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 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6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 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报告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沟 通,并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安永华明 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正式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 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 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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