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由84,018,424.80元(含税)调整为83,966,224.80(含税)。
?调整原因: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1,0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 变动,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420,092,124调整为419,831,124股。根 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 年 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 司总股本421,165,61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73,489 股后的 股本420,092,12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018,424.80 元(含 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4,018,424.80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9,935,708.09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 额合计163,954,132.89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78%。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 购并注销”)金额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84,018,424.80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2%。
如在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晶晨股份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二、调整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1,000 股。根据上述变动 情况,公司拟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1,165,613 股,其 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334,489 股,实际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 股份总数为419,831,12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83,966,224.80 元(含 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