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 家。
2、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5 月19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 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诚信状况、业务能力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2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 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1 月1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了2025 年度审计计划阶段沟通,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人员构成、时间安排、风险评估、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4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 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
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