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688023)_公司公告_安恒信息: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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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行有效的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8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8 月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8 月27 日至2020 年9 月5 日,公司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9 月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9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 年9 月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10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4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7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认为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11 月17 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350 股,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1 年11 月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告》。

10、2022 年4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 年7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 年11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 年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2 年12 月9 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 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2 年12 月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及剩 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4、2023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15、2023 年6 月2 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 年6 月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

16、2023 年7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3 年9 月18 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 年9 月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8、2024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19、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20、2026 年4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 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2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2 月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2 月24 日至2022 年3 月5 日,公司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3 月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3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2 年3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3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8、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9、2026 年4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 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 年2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2 月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2 月20 日至2023 年3 月1 日,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3 月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3 月7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3 年3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7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8、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9、2026 年4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

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 年1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 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1 月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1 月16 日至2024 年1 月25 日,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4 年1 月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1 月31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2024 年2 月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3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7、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8、2026 年4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 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 年5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5 月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苏忠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5 月7 日至2024 年5 月16 日,公司对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5 月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5 月27 日,公司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 年5 月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6 月6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五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7、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8、2026 年4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 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 年4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4 月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苏忠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 年4 月4 日至2025 年4 月13 日,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5 年4 月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4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 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其中38.249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在有效期内归属;2021 年授予的剩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其中0.498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未在有效期内归 属;以上两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因此,本次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474 万股。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 符合归属条件,故作废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 属期的84.6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均未达成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故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49.01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8.1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20 万股。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符合 归属条件,故作废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对应63.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成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故作废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65.4550 万股。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归属前有12 人离职,上述人 员已不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 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9000 万股,激励 对象由180 人调整为168 人。因此,本次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 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000 万股。

因此,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2229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均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7.2229 万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归属及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 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上述六期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六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激励计划的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后,《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杭州安恒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不影响公司上述剩 余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即 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 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5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上 述六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 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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