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董事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夏泽民、朱芳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3 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与考核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交至 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津贴为税前金额;独立董事 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按其在公司担任职 务标准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其中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指除任公司董事 外,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且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 取董事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
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 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其中绩效薪酬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 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