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7 月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2025 年(经审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026 年上市公
司(含A、B 股)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 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 年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已完结(天健需
与华仪电气承担 在5%的范围内
连带责任,天健 已按期履行判
决)
华仪电气、 东海证券、
天健
2024 年3 月
6 日
投资者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 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5 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 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 人次、纪律处分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 年5 月 14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天健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12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2 月,审计委员会以线上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 经理及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标和范围、 时间节点和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要求天 健事务所在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会计准则、审计原则,严格把关,勤勉尽责,认 真履行审计程序,并就2025 年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3、2026 年4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经 理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 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 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4、2026 年4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