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的公告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4.3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于2026年1月22日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收益凭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产品名称
| 产品名称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赎回金额(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4331期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2026年1月23日 | 2026年4月22日 | 1.68 | 5,000 | 20.48 |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