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一)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5 月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有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3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3 名激励对象与预留授予的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 已离职、首次授予的1 名激励对象已被公司裁员、首次授予的1 名激励对象因公 司组织架构调整导致降职以及2024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4.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同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与暂缓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计4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3.30 万股。公司已于2025 年4 月23 日就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义务,并于2026 年2 月27 日完成上述 22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于2026 年2 月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公司于2026 年4 月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1 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 离职,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481,388,319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81,388,319 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于2026 年4 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本次注册资本变 更情况通知债权人如下:
因前述两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合计减少2,333,000 股,由481,388,319
股减少至479,055,319 股;注册资本合计减少2,333,000 元,由人民币481,388,319 元减少至人民币479,055,319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788 号神通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申报时间:2026 年4 月14 日起45 天内(9:00-11:0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电话:0574-62590629
(五)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