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 年5 月15 日经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 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立信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 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四)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 了沟通。
(五)2026 年3 月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 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30 日
